
莎士比亚
继陈寅恪、钱锺书之后的第三代兼通中西之大家。莎士比亚名剧汉译典范,《亨利四世》迄今唯一诗体版本。在吴兴华的译作中,诗体版《亨利四世》(上下篇)为汉译莎剧的典范。《亨利四世》是莎士比亚历史剧的杰作,也是历史剧中最成功、最受欢迎的一部,主要讲述了英国兰开斯特王朝第一任君主亨利四世和他的王子们与反叛的贵族进行殊死较量的故事,在下篇的结尾,统治期内始终为叛乱和病体困扰的亨利四世去世,表面浪荡不羁的王太子哈里即位,史称亨利五世。莎士比亚采用了两条线索平行发展的结构,以亨利四世为代表的宫廷生活线索和以福斯塔夫为代表的市井生活线索,塑造了福斯塔夫、哈里亲王等一系列文学史上影响深远的精彩角色。吴兴华的诗体译文,底本参考了诸多版本加以综合取舍,并采纳新的考证和研究成果,添加了详尽的注释和说明。本书是吴兴华集诗人的才情、学者的严谨和翻译家的学识,全力以赴而成的精心杰作。
莎翁的一部历史剧,以15世纪初英格兰的动荡历史为背景,当时玫瑰战争的硝烟虽散,亨利四世篡夺理查二世王位后,诸侯叛乱与王权飘摇的阴云仍笼罩全国。这部剧跳出了单纯的历史叙事框架,将朝堂的权谋纷争与市井的烟火气息交织,在父子纠葛与阶层碰撞中,勾勒出鲜活的人性群像。 这部戏剧有两条线索,宫廷上层的政治斗争和下层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条紧张激烈,高贵悲壮,另一条则轻松活泼,粗野凡俗,两条线索平行发展,交相辉映。无论是从分量还是从质量看,平民社会的生活画面都占据了戏剧的中心。 从风格上看,感觉该剧也具有历史剧和喜剧的双重性质,把崇高典雅与幽默诙谐融于一体,上层政治斗争中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权谋和野猪头酒店中插科打诨、鸡飞狗跳式的胡闹相互交替,构成了一幅丰富的画面。 剧中最牵动人心的,是太子哈尔与亨利四世前期的尖锐矛盾。亨利四世凭借武力登上王座,满心期许太子能成为沉稳持重的储君,可太子哈尔却终日混迹于伦敦的下层酒馆,与一群市井无赖厮混。国王痛心疾首地斥责他“沉迷于放荡的浊流”,担忧他会葬送来之不易的王权。而哈尔表面沉溺于浪荡生活,实则以旁观者的姿态洞悉民生疾苦与朝堂弊病。父子间的隔阂,本质是新旧王权的传承焦虑,也是理想君主形象与现实人性的激烈碰撞。 太子哈尔与福斯塔夫的对照,堪称反映阶层人物性格的绝佳范本。 太子是一个表面放浪形骸,内心却有深谋远虑的人。他身为贵族储君,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阶层矛盾性。他混迹市井是刻意的蛰伏,嬉笑怒骂间藏着对权力的清醒认知,这让他日后能顺利褪去浪荡外衣,以明君姿态整顿朝纲。他能够在短时间内,组建起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并且帮助亨利王击败敌军,说明他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他向父亲证明了自己的实际才能后,得到了所有的指挥权。 而福斯塔夫则是莎翁笔下最鲜活的“市井哲学家”,一个肮脏的绅士、小偷、骗子、酒鬼,是底层没落骑士象征。他藐视良好的品味,放纵自己对食物、女性和友谊的欲望,贪杯好色、贪生怕死,却又机智诙谐、洞察世事。在酒馆里吹嘘自己“用谎言杀敌”,战场上却装死逃命,以滑稽的智慧消解了荣誉与道德的沉重。他没有没落贵族的虚伪矫饰,活得率性而坦荡,代表着市井阶层蓬勃又粗粝的生命力。他和太子的交往,既是贵族与底层的奇妙联结,也是人性中理智与欲望的博弈。 这部剧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它的语言,诙谐、幽默、活泼,为沉重的历史叙事注入了烟火气。福斯塔夫在吹嘘自己的战绩时,谎称自己“以一敌百”,被戳穿后却厚着脸皮辩解“是荣誉让我躲进了酒桶”,荒诞的借口与他圆滚滚的体态相映成趣,令人捧腹。太子哈尔调侃福斯塔夫的肥胖,福斯塔夫却反驳“我这是心宽体胖,容得下世间所有的快乐”,这些插科打诨的对话,将福斯塔夫这个市井人物的鲜活与狡黠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些幽默台词,不仅消解了历史剧的严肃感,更让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这部剧的魅力,还在于它并非简单的历史复述。太子哈尔从浪子到明君的蜕变,暗示了理想君主的成长路径需兼具王权者的威严与洞察民心的智慧。而福斯塔夫的狂欢式堕落,则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欲望与时代变迁的复杂纠葛。莎翁以幽默的戏剧语言剖开权力与人性,让历史剧在笑声中沉淀出永恒的思考。 当哈尔最终抛弃福斯塔夫、戴上王冠时,我们从中看到,王冠下的蜕变,是要以市井的泥泞与权力的鲜血为养分的。这或许正是莎士比亚的隐喻——真正的权力,就诞生于对市井与庙堂的双重解构之中。
五星推荐🌟🌟🌟🌟🌟 欺骗、鲜血、权谋与虚情假意,能够为王权的冠冕镀上光辉,虽耀眼却冰冷。 全篇我最喜欢对福斯塔夫和亨利王子的塑造;福斯塔夫奸诈狡黠却自带笑料(提供了全文80%的笑料),靠巧舌如簧,坑蒙拐骗“混日子”;抢劫时遭哈利王子设计,因胆小临阵脱逃,转头却对着旁人吹嘘“打败的人数”,并在对话中对人数层层翻番,被亨利当场拆穿后,又总能用歪理自圆其说,不愧是莎翁笔下独具魅力的喜剧角色。 但他天真盼着哈利掌权后能借旧情升官加爵,却不知自己不过是王子“扮猪吃老虎”的工具:亨利混迹酒馆、模仿市井腔调,看似与底层打成一片,实际上却从未真正背离自己的阶级,这段放纵的岁月不过是通往王权路上的伪装与铺垫。 亨利王子拂去肩头沾染的市井尘灰,不再回头,转身踏上了通往成为王权的阶梯;在对王权的渴求面前,所谓的私情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尘埃罢了。
首先,让我对约翰·福斯塔夫爵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同情。当然,其实我也不配同情他,因为同情是强者对弱者的悲悯,但我置身事外,以旁观者的角度看福斯塔夫这个人,其中不自觉地就带有一定俯视心理,很难不同情他。人们提到福斯塔夫,都会说这是公认的、英国文学中最伟大的喜剧人物,喜剧人物的定义,类似于小丑,滑稽可笑。但他未尝不有一个英雄的样子。“真正的英雄,是在看透了生命的悲壮之后,仍然能够乐观地活着。”福斯塔夫活得很乐观,这是毋庸置疑的,甚至于过于乐观以成为一个令人发笑的小丑。但是他真正看透了“生命的悲壮”吗?在战场上对于生命和荣耀的思考,说明了这一点。原文翻译过来的台词,远远没有电影中精心刻画过后的让人震撼、感到壮美,但是更贴近于福斯塔夫这个非贵族的市井人士的人物语言。原文是这样说的:“荣誉在后头督促着我。督促倒不要紧,我要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荣誉把我给一笔勾销了怎么办?腿折了,荣誉能安得上吗?不能。胳臂折了呢?不能。......那么荣誉到底是什么呢?一句话。荣誉这句话有什么内容呢?这荣誉是什么东西呢?空气。......荣誉是感受不到的了?不错,对死人说是如此;可是对活人说,能够活着享受荣誉吗?......荣誉不过是一副挽幛:这就是我自己考问的结论.”乍一看这似乎是这个贪生怕死之辈,给自己的怯懦和逃避装死找的借口,可是我们仔细一想呢?确实也是这样。但我们不能不承认福斯塔夫说的有道理,活人享受不到荣誉,荣誉是贵族给平民下的催命符。在此之前,福斯塔夫拉着他的老弱残兵参战时,也说过类似的话:“......充充炮灰,用他们来填万人坑也还将就。”这些话虽然是为表现福斯塔夫的贪生、贪财的托词,背后还是反映了一些严肃的、让人默哀的东西。这是一幕历史剧啊,福斯塔夫比谁都清醒地认识到,在当时战争中,上层贵族和下层平民截然不同的生死结局。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也是一个英雄人物,不过是悲剧的英雄,被驱逐下狱的英雄。在每一段历史的某一个时候,你只能在监狱里才能找到智者、勇者,愚人坐在高堂上接受万人朝拜、接受跟风复制式的夸耀。敢于和制度、权威对抗的人,被制度和权威下狱,人们以温驯的眼光鄙弃监狱中的人、鄙弃被大众否定的人,很少敢去批判制度、质疑权威。福斯塔夫身上固然有很多负面的、让人恶心的东西,但是滑稽的背后,正是对立阶级的大胆批判,对当时历史的严肃思考。福斯塔夫把他改变现状的理想寄托在哈尔身上,最后却被哈尔当作自己如罪的过往,抛弃驱逐,理想破灭,醉死酒馆。
我厌恶耍嘴皮子的人,不能脚踏实地用实力说话,拿着情商不用到实在地方,自以为三寸不烂之舌可搅动天下风云顺他之势——福斯塔夫在结局中遭新王背弃,下狱流放。对应旧王亨利四世背弃的朋友(先王),伴君如伴虎,机智油滑如他,怎会想不明白这件事呢?实际上,连莎翁自己都“伴君如伴虎”,“福斯塔夫”的名字也是“涉嫌冒犯奥尔德卡斯尔“后改的,历史剧脱胎于历史,却又不能是真的历史,任人如何英明伟大也终被束缚手脚。 莎翁塑造人物仍旧厉害,开场时亨利四世妒忌诺桑伯兰伯爵,他养的儿子真争气——飞将军隆重登场,剧中大肆褒奖其英勇,最后败在亨利四世的太子手中,他用了一半剧本来欲扬先抑,可见太子之能亦不可小觑。 我还是不明白为何人们喜爱对福斯塔夫,他钻“征兵法令”的空子,讹诈钱财,太子和魏爵却只嘲笑“福之军”一副“穷相”。有钱人可以买通“福斯塔夫”这种人逃过征兵免于一死,那么贫穷和死亡简直是划上了等号。我只能想到有钱人才回去剧场看戏,何况是名作?他们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妥。那也可以说伟大的作品在针砭时弊。
气魄 大手笔 历史的磅礴与浩瀚 人性的刻画 人与人的攻讦 立场 杰作 有些时候深思会喘不过气来 最爱看福斯塔夫的台词了 亨利五世和大法官和解颇打动我 想起鹿鼎记康熙和韦小宝的相爱相杀了 真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写出这么大气深刻的作品 活着真好 实力很重要 运气时机也依然 在时代的纷繁中 给自己多一些定力和主见 想看书的劲上来 常常觉得时间不够
谈一谈福斯塔夫和哈利亲王 我想谁都不会否认,《亨利四世》由于塑造了福斯塔夫这一戏剧史上最成功的喜剧形象而得以不朽。《西方正典》的作者,那位对莎士比亚顶礼膜拜的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这样说:“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充满了创新和感人力量,莎士比亚在他身上改变了创造文学人物的全部意义。” 任何有福斯塔夫的场景都会即刻变为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喜剧,即使是哀鸿遍野的悲壮的战场也不例外,他那充沛的精力和表演才能叫人钦佩。他冷嘲热讽、赌咒詈骂的威风,即便是最凶悍的恶妇也要礼让三分;他信口雌黄、颠倒黑白的口才,即便是最杰出的诡辩家也要甘拜下风;他假戏真做、自导自演的本领,即便是最出色的演员也要自惭形秽;而他见风使舵、厚颜无耻的程度,最卑鄙的人面对他恐怕也要自愧弗如。 福斯塔夫粗鲁放纵,精明狡猾,毫无原则,张狂地展现他的无赖而惫懒的泼皮本色,插科打诨,嬉笑怒骂,都全无节制。他本身即体现出一种闹剧性。道德家在他面前将感到最大的挫败,因为他不接受任何道德说教的束缚。他显然信奉着那种抛弃了道德准绳的犬儒主义,成为了一个彻底丧失信仰和原则的虚无主义者。他是封建关系解体时期丧失了一切精神理想和道德价值观念的雇佣兵和冒险家的典型,虽自命骑士,实际上与骑士的荣誉感和高尚品质都毫不相干,其骑士的身份只能化约为一个巨大的反讽。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另一位大名鼎鼎的骑士。福斯塔夫身上有那位疯癫骑士堂吉诃德的影子,但他比堂吉诃德更加知情明理,也更加无耻狂妄,在这一点上他似乎是陀氏笔下那位怪诞恶劣的老卡拉马佐夫的先驱者。谁都不会否认福斯塔夫炉火纯青的表演才能,往往即情发挥,活力四射。他不惮扮演丑角,亦甘于扮演丑角,并将所有的生命和热情都奉献给了舞台,张致着滑稽逗乐的喜感,永远精力充沛,斗志激昂。 福斯塔夫是一位有自知之明和自我意识的人物,他显然知道自己身在剧本当中,因而使尽浑身解数地卖力演出,以求取悦观众,“各式各样的人都把嘲笑我当作一件得意的事情;这一个愚蠢的泥块——人类——虽然长着一颗脑袋,除了我所制造的笑料和在我身上制造的笑料以外,却再也想不出什么别的笑话来;我不但自己聪明,并且还把我的聪明借给别人。” 在福斯塔夫身上集中体现了莎翁非功利、去道德的创作原则。对于这样一个恶行累累的人物,莎氏非但没有对其进行道德审判,反而无所顾忌、极尽能事地呈现他笑闹喜人的一面,经由书中其他人物之口说出的对福斯塔夫的斥责唾骂之语,却惊人地近乎褒奖。福斯塔夫摆脱了超我的束缚,正如莎士比亚摆脱了一切意识形态的约束。莎氏戏剧所具有的无限魅力的原因之一即在于此,它不进行任何道德和伦理的说教,也不奉行任何宗教的神学教义。 而莎士比亚无可避免地为此承担了责任和后世不绝于耳的诟病,萧伯纳称福斯塔夫为“昏庸可恶的老怪物”,托尔斯泰则义愤填膺地指出:“从莎士比亚崇拜者所显示的来看,他的作品主题充斥着最低劣和最鄙俗的生活观念,这种观念视世上富贵之人的外在显要为真正的荣耀,却蔑视劳工大众。他不仅抛弃了一切宗教,也抛弃了改善现存秩序的人道努力。莎士比亚声誉的基本内因过去和现在都在于,他的戏剧迎合当时和今日上层阶级的非宗教和不道德的心智架构。”托尔斯泰准确地看出作为戏剧家的莎士比亚既非基督徒也不是道德家,而这恰好指出了莎士比亚的力量所在和冒犯之处:不受过多的道德与宗教约束。 除了语言遣用上的丰沛完美和人物塑造上的丰满独到,《亨利四世》也同时展现了莎士比亚在情节叙事上的杰出才能。在剧本的开头,亲王哈利即与伧俗的福斯塔夫同台亮相,策划并参与了一场抢劫活动。这不能不引起读者的疑窦,一个身份尊贵的王室贵族为何会自降身份,与贼伙匪类为伍,行鼠窃狗盗之事? 我并不认同于教科书上所说的,哈利原本只是个只知玩乐、冥顽不化的公子哥,他此后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立下赫赫功绩,是因为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而痛改前非之举。相反,我认为在哈利身上,一开始就体现出一种放浪形骸、玩世不恭的气质,一种大智若愚、深藏不露的黠慧。 在第一幕第一场中,他厌倦了与那些地痞恶贼做偷盗勾当的生活,自承道:“现在虽然和你们在一起无聊鬼混,可是我正在效法着太阳,它容忍污浊的浮云遮蔽它的庄严的宝相,然而当它一旦穿破丑恶的雾障,大放光明的时候,人们因为仰望已久,将要格外对它惊奇赞叹。……所以当我抛弃这种放荡的行为,偿付我所从来不曾允许偿还的欠债的时候,我将要推翻人们错误的成见,证明我自身的价值远在平日的言行之上;正像明晃晃的金银放在阴暗的底面上一样,我的改变因为被我往日的过失所衬托,将要格外耀人眼目,格外容易博取国人的好感。我要利用我的放荡的行为,作为一种手段,在人们意料不及的时候一反我的旧辙。” 哈利显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才能和抱负,也深谙世故和谋略,而他所显示的放荡落拓,不过是借由游戏人间、逢场作戏的姿态,静待时机,韬光养晦。他虽与福斯塔夫等人混迹一处,却深自警醒这群恶徒的鄙俗本质,毫不避讳地对下属说其是“下流的伙伴”,一再言明对他们的厌弃和蔑视。可以看到,他虽身在淤泥之中,实际上从未流俗过,一直都清醒自持、孤芳自赏;而他自甘堕落的表象,不过是迷惑世人的烟瘴罢了。 哈利初上战场,就将敌方头领,那威名赫赫、纵横无敌的霍茨波斩于马下。再次回顾哈利战前在亨利王面前的自谦和对潘西的毫不保留的称赞,“凭着我的希望起誓,如果这一场叛乱不算在他(亨利·潘西)头上,我想在这世上再没有一个比他更勇敢、更矫健、更大胆而豪放的少年壮士,用高贵的行为装点这衰微的末世。讲到我自己,我必须惭愧地承认,我在骑士之中曾经是一个不长进的败类;我听说他也认为我是这样一个人,可是当着我的父王陛下的面前,我要这样告诉他:为了他的伟大的声名,我甘愿自居下风,和他举行一次单独的决战,一试我们的命运,同时也替彼此双方保全一些人力。”我们将不得不怀疑他这番恳切的说辞是否只是遮掩实力、乱敌耳目的机诈虚言。 在下部中哈利的形象急转直下,如其所谋划的那样得以大展宏图,昭彰功业。他前去看望那卧病在床的亨利四世时,不能自已地将王冠戴在头上的举动,似乎就是他勃勃野心初露头角的地方:“它戴在我的头上,(以冠戴于头上)上天将要呵护它;即使把全世界所有的力量集合在一只雄伟的巨臂之上,它也不能从我头上夺去这一件世袭的荣誉。”在受封大典上,他对福斯塔夫之众弃如敝履,以此维护自己庄严的宝相:“不要以为我还跟从前一样,因为上帝知道,世人也将要明白,我已经丢弃了过去的我,我也要同样丢弃过去跟我在一起的那些伴侣。”哈利最终如愿以偿地实现了蜕变,脱下了曾经用来掩人耳目的伧俗外壳,以其贤明大义令对他抱持疑惕的人刮目相看、拳拳服膺,俨然一出浪子回头、弃恶从善的感人戏码。如果说福斯塔夫是一个虚无主义者,那么哈利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这正是所谓但问目的,不择手段”(下,第二幕,第二场)。但哈利将这一马基雅维利角色提升到新的崇高地位,而这最终证明了莎士比亚的宽宏。 我们仍然喜爱他,就像喜爱福斯塔夫一样。哈利的可爱体现在他对福斯塔夫的贬损上。他们的关系类似于堂吉诃德和桑丘之间的关系,通过相互间的龃龉而维系友好。“有一次亲王把一盘干苹果放在他(福斯塔夫)面前,对他说又添了五位约翰爵士”,这样的场景总是令人忍俊不禁的。哈利显然将调笑和揶揄福斯塔夫当作乐趣,且乐此不疲。他曾几次算计福斯塔夫要让他出丑,他们见面时或不见面时都免不了对对方的冷嘲热讽(这些场景和对话都十分精彩)。哈利骂道“你这下流无耻、痴肥臃肿的恶棍”,在他人面前讽刺说“这一块大肉瘤跟我亲热得就像他是我的狗儿一般”,称福斯塔夫为“老野猪”“下流的烛油矿”……在这些时刻他不复往日的骄矜和持重,浑然变为与福斯塔夫分庭抗礼的对手和同侪。 在别人眼中,福斯塔夫之徒是阻碍、败坏哈利的莠草和魔鬼,但我们深知哈利的清醒自重,他与福斯塔夫之间的关系,绝非引诱和被引诱那样主客分明。而唯有惺惺相惜的情感,才能解释为什么自负聪慧如哈利,却甘于认福斯塔夫为自己的教师、向导,在前半生中互为密不可分的伴侣。 也许读者记得福斯塔夫在对葡萄酒的功用大发议论时曾说:“哈利亲王是勇敢的;因为他从父亲身上遗传来的天生的冷血,像一块瘦瘠不毛的土地一般,已经被他用极大的努力,喝下很好很多的白葡萄酒,作为灌溉的肥料,把它耕垦过了,所以他才会变得热烈而勇敢。”我想之于哈利,福斯塔夫应当就是那杯白葡萄酒吧。
《亨利四世》是莎翁历史剧中阅读的第一本。读完后却很喜欢亨利四世的儿子哈利太子,后来的亨利五世。书中的哈利太子即位前,和福斯塔夫等人干了不少荒唐事,比方说策划自偷自抢的戏码,殴打大法官,扮酒保等等。可是谁之上了战场后,一举就击杀了赫赫有名的飞将军波西。即位前混迹于市井,行为或言语有时庸俗不堪,实则上是扮猪吃老虎。即位后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颇有王者风范和明君之相。对兄弟如父如子,对大法官既往不咎其先前关他入狱的行为,继续委以重任。绝交即位前的狐朋狗友,甚者对福斯塔夫加以流放。 福斯塔夫剧中形象,又胖又老。谎话信手拈来,而且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信誓旦旦。到处赊吃骗喝,说话有时粗俗不堪,但不得不说他的话语有时也会给读者带来一些笑声。听说很多人喜欢这个角色。但我好像不是特别喜欢。一是他太喜欢说谎,对太子也是如此;二是剧中虽然没有写到他的大奸大恶之举,但也没有看到他对普通老百姓的善良之举。 飞将军波西,勇猛无畏。亨利四世国王对其很是欣赏。他曾直言自己的儿子哈利太子要是如波西一般就好了。可惜的是波西不喜欢亨利四世且举兵反叛。剧中疑惑的是临阵之前,波西的父亲因病而未出征,不知真实历史的事件是如何,就剧中情节,不免让人设想如果波西的父亲没有得病又或者带病出征,波西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的结局。所以剧中波西夫人对其父的怨言是不无道理的。 译者吴兴华先生(1921-1966),著名诗人,学者,翻译家。少时即有神童之誉。年仅16岁考入燕京大学西语系。夏至清先生曾有言,20世纪中国人文知识分子就学养而论,有三位代表人物,第一代是陈寅恪,第二代是钱钟书,第三代就是吴兴华。可见其学贯中西之大才。此外他还为现在流行的朱生豪先生《莎士比亚全集》译本作了大量校译工作。 《亨利四世》译文流畅。此外可以读到不少格律诗般的语句。话说将莎翁的作品翻译成诗体比散文体要难很多。而且此文让我第一次读到了一些原汁原味的淫秽之词(就个人感受,不伤大雅)。能读到此译本,幸甚至哉! 书中佳句摘抄: 1、与其说祈祷,还不如说“骑倒”,因为他们专会骑在人民头上,用他们的地位当靴子踩着人民。 2、我们的时间就都用在这种愚蠢的把戏上,让智慧的天使坐在云端嘲笑我们。 2023/12/17读毕!
第一次看的是外研社的翻译 第二次看吴兴华的版本 也很精彩
诗歌与散文的融合,真实与虚拟的历史参半。此书让人们见证了莎士比亚文采过人之处,语言精彩绝伦的妙趣,嘲笑讽刺的趣味横生。都让人对伟大作家的著作经典爱不释手。 我有时候会想,为什么一个中国人却对外国的历史感兴趣?究极原因是对于作者的喜爱,对于经久不衰的经典著作钟情! 最是喜欢诗歌部分的影射和比喻,恰到好处的语言表达。以此作为借鉴与学习。
【吴兴华全集】这版《亨利四世》,注释更详却疏于校对,人名统一性不够、用词略有事实性错误(如爬下来→趴下来,开他们→剋他们),但方平那版又校对过头,出现很多无关紧要甚至平庸的负面调整,哈尔→亨尔的改动也不对。 以上篇我逐句观察记录的短词为证,(我上篇第一幕的后期开始,直到上篇结束,记录了) 功 (淹死→溺海,要→归,没脑筋→没头脑,跑→逃命,本事→才华,不久→随即,取得→博得,搭拉→耷拉,软弱→怯弱,泥土→尘土,死去→丧命...) >过 (与→和,以→用,卧→躺,追究→解释,召→招,玩艺儿→玩意儿,企图→想要,窄道→窄路,抖落→抖搂,如此→这么,整整→足足,诡计→花招,巡捕→巡丁,遭殃→糟糕,早归→早进,响→出声,炽热的→火辣辣的,服罪→认错,厄运→恶运,老鸹→乌鸦...); 从上篇的第一幕的后期开始直到上篇结束,我单纯记录了大部分(除短动词和人名地名以外的、这里不便提及的)细节上的,方平版与本文相比做出的所谓“校订”;供其他人参考。 方平有些帮倒忙的校对,把原已流畅的文本在已有语气词的情况下还在句尾不必要地加个“了、吧、啊、呀、啦”或把“哩!/哪!”都换成“呢!”,这是在害作品的气势,而且莎剧的文字恰恰不能太循规蹈矩。对于缩词的建议,能就译文案例给的最简单的建议也绝对不少了(永远不→永不,既然是→既是,听见过→听过,揪下来→揪下,就像是→就像,适宜于→适宜/适于,不能够→不能,要不然→不然,正在等着→正等着/在等着),对诗体而言,精炼一点总是会更好;至于更高级的替代词我就无能为力了。 说回译者的译案。散体部分仍需要缩词再打磨文采,但吴兴华给《亨利四世》贡献的唯一诗体译案既畅快又标致,请认准这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