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
过去虽然无法绝对决定未来,但却能相当地界定、限制未来行动的各种可能。自由主义面对的现代困境激发我们去了解其源与流。在本书中,沃特金斯梳理了自由主义的生发过程,把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从近代延伸到了古代,进而全面展示了这一政治传统两千年来的发展历程。本书写于二战时期,自由社会面临深重危机,如何捍卫自由传统成为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沃特金斯通过他的研究最终得出结论,自由主义是从西方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和实践中生长起来的,西方的政治传统已深深地和现代自由主义嵌合在一起,自由主义如果无法生存下去,实不啻是说西方的政治传统也宣告结束。
在当下这个全球政治光谱右转、民粹主义与强人政治回潮的时代,去读一本谈自由的书未免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我读这本书的原因就在于我想看看我从小到大听到的“自由”到底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常把自由主义当成一种不切实际的乐观主义,或者简单地将其等同于口号式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然书中揭示的“自由”,与流行语境中的“自由”有很大的不同: 1.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法治下的限制”。沃特金斯从古希腊、古罗马追溯到中世纪基督教,再到现代立宪政体,他强调的核心线索是:自由主义的精髓不是放任,而是“以法治限制权力”。自由从来不是无拘无束的真空状态,而是建立在一种精密制度设计之上的产物。如果权力不受制约,弱者的自由就会瞬间被强者的自由吞噬。因此,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一种“防御性”的学问:防范君主专制、防范寡头垄断,甚至防范大众自身的非理性(多数人暴政)。 2. 自由主义天生就处于“脆弱与张力”之中。当下很多人觉得自由主义在衰落,甚至觉得它“软弱无力”,是因为自由主义必须承担一种内在的悖论:它需要国家拥有足够的权威来维持秩序、保护公民权利;但它又必须警惕国家权力过大反噬社会与个体。 自由主义的运行需要极高的社会信任、法治传统与妥协精神,这让它在面对极具煽动性、提供简单非黑即白答案的民粹主义或极端右翼叙事时,往往显得被动而笨拙。 3.在很多现代叙事中,“自由”常被抽离为一个抽象的道德符号、消费主义语境下的“选择自由”,或是对抗权威时的一种情绪宣泄。但读完沃特金斯会明白:自由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普世抽象物,它是一套伴随着数百年冲突、妥协、妥协再妥协而长出来的制度传统(宪政、代议制、正当法律程序、公民社会)。抽离了制度容器与责任伦理的“自由”,极易退化为虚无主义,或者在面对危机时瞬间倒向对强权的渴望。 4. 关于“天启式”(Apocalyptic)或“启示录式”思维。 在沃特金斯看来,一旦政治被赋予了“天启”的狂热,立宪自由主义所珍视的一切程序就全都成了废纸:毁灭了妥协的可能性。宪政与代议制的前提是“政治是世俗利益的讨价还价”,今天你让一步,明天我退一步。但如果对方被定义为“阻碍历史进入天堂的绝对罪恶”,你绝不可能去和一个恶魔谈判与妥协,你唯一的任务是肉体消灭它。也为无限暴力提供了道德豁免:既然最终目标是建立人间的至善天堂,那么为了这个终极目标,当下使用任何手段:暂停法治、剥夺财产、建立集中营、肉体清洗,都获得了崇高的道德合理性。 自由主义承认人性是有缺陷的,社会冲突是永恒的,这世上根本不存在什么一劳永逸的人间天堂。政治的目的不是救赎灵魂,不是带领人类实现伟大复兴或终极解放,而仅仅是防止地狱在人间降临。它用繁琐、低效、充满妥协的法治程序,把那种试图在人间强行建立天国的狂热欲望,死死关进制度的铁笼。 沃特金斯全书对“天启式”的警惕,实际上是在向现代人敲警钟:凡是许诺带你进入绝对完美的政治天国的人,往往在通往那里的路上先为你铺满了尸骨。 那么在“右转”时代谈自由,真的天真吗?恰恰相反。自由主义从来都不是在顺境中被发明出来的,它诞生的每个节点:宗教改革的血腥屠杀、英国革命、法西斯主义与极权统治的肆虐,都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动荡的时期。当今世界动荡、极端情绪蔓延的时刻,明白为什么那些看似繁琐的程序、权力制衡和对个人基本权利的守护,依然是抵御文明滑向野蛮的最重要防线。
百家争鸣也不一定会削弱共识 整本书理解自由主义的基本框架前提是在“法律下的自由”,这种前提理解特别重要,有意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法律”,西方自由传统前提下的法律是在社会普遍意志的角度强调它的价值,当然,西方法律也并不是完整的,有时候也会只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但这不意味着要彻底否定法律法治,即便是马克思对于法律的批判也不是反对法治本身,反对的是不彻底的法治,是那种有法律而无法治,或者只有法治之名而没有法治之实的法治。 承认自由必须是法律之下的自由问题,才能去理解西方近代自由问题,因为作者首先将这种“法律下的自由”追溯到了古希腊罗马时期,希腊人城邦由公民组成,它的社群秩序和公民自由问题如何保障?古代政治家给出了一致的答案→法律,由此,希腊人“法律下的自由”为西方社会奠定下坚实的法治传统基础,但是,却因其公民权未延伸至疆域之外等原因而未竟全功,但其后的罗马通过殖民方式将法律精神传播出去,让更多人实现真正的有规范的自由,但却没能将法律限制权力,导致帝国因皇帝的暴虐以及内部的腐败最终走向覆灭 所以,希腊和罗马的败亡抛给人们一个问题,其实是期望通过法律有效调节公民行为,以及能够制约官僚权力,但还不知道应该创设怎样的机构去实践它,直到中世纪基督教会的崛起,教会可以监督控制世俗机关对法律的执行,这样,教会国家组成的二元社会结构提供了一种平衡,使得政府在法律框架下施行统治,而随着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到来,当社会普遍开始追求世俗进步,教会便失去了与国家组织抗衡的实力,此后西方文明面临的主要问题便是重建二元制衡基础社会,由此中世纪教会组织发展来的近代议会日益重要,渐渐代替教会成为了新的监督机构,当然这种进程并不是在每个西方国家一样,但这一过程是西方追逐其政治自由传统的过程,也是宪政民主传统一步步建立的过程,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制要求社会中大部分人有能力且有意愿参加议会政府,百家争鸣并不会导致共识缺乏,但必须认识到,这个过程里中产阶级的崛起是重要的,因为宪政民主的主要商议群体就是他们,当然随着马克思主义传播,与自由主义不相容的社会主义也通过唤醒无产阶级的政治觉悟扩大了社会基础,这间接使得农民阶级,工人阶级有了与中产阶级抗衡的能力与意愿,为更宽泛的宪政民主制创造了条件。 当然,这过程也并不一帆风顺,极左极右的政权跌宕都对自由主义的目标形成了恒久的威胁,这威胁从未彻底解除,现在民粹式的选举也会导致对于政治选举形式的迷恋,社会传统的政治精神也遭到考验,而大政府利用法律进行排他性的资产占有也会有,权力得不到遏制,但是,与政府制衡,赢得社会自由的空间,拥有制衡权力的筹码,这是西方近代自由的共识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密尔的功利自由主义,按照密尔的观点,民主并不是人类政治生活的终极目的,它还是是实现自由的必要的制度安排,它的重要性取决于它的目的:即维护自由,所以必须清楚民意的协商是为了维护自由,这个需要国家机构来实现,在一个国家里,政治权力也不是一种恶,而是一种积极价值的工具,从而扩大个人自由的机会,增强个人自由的实现能力,在此看到国家和个人自由的对立并不一定是主要的,也可以非常和谐 从实然看,西方宪政自由确实问题不断,但这也是社会深刻变迁的结果,也确实社会变迁导致了西方宪政一次次作出调整改变,以容纳更多群体身份的意见。而如何保持一定的开放和反思性,去调整制度机构去适应现在的大众政治,这种努力思考精神至少是鼓励的
不了解世界,就很难更好地理解自己。 随着地缘政治危机的加剧,国内舆论逐渐意识形态化,政治正确大于一切,可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没有谁是完美的,不管是个人、集体,还是政党或者政治制度。我们必须摒弃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狂傲和蒙昧,不管其他国家怎么搞,我们首先自己不能封闭自己。 越是经济动荡的时候,政治上越容易走向极权和偏执,我们一定要警惕。 西方文化及其政治文明,如今已成为全球国家的共识,我们的宪法和政府组织模式,几乎都是舶来品。如果我们不去认真了解这种文化及其政治文明的演变历史,那么就很难理解它们为什么会那么强大,以至于是我们曾经沦为被压迫的国家,而不是反过来。 同时,近现代以来的技术革新也无疑是这种文化的副产品,我们又怎么能不去学习呢? 当下,我们在慢慢崛起,私以为更需要“睁眼看世界”,要想让他国人民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文化和理念,不仅仅是使自己更强大,而且要从文化和心理上让他们产生一种亲切的普世感,一如好莱坞大片,哪的人都能看懂;一如硅谷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全球人都能欣然使用。有时候,我们感觉是他国人不理解我们,或许其中也有部分原因是我们也不理解他们。
本书探讨了西方自由主义精神与自由主义政治传统的发展脉络,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西方自由主义政治传统面临的威胁,是一部立足于西方自由主义文化视角的政治文化发展史。 城邦制的古希腊孕育了一种规则协商的法治意识,古罗马通过公民权予以扩展,社会有了法治思想传统。基督教理论中今生与来世的紧张感,催生了对人今生精神进行评判的宗教组织,与世俗化社会形成二元结构。 文艺复兴以来,宗教式微,需要“普遍意志”取代其与世俗社会进行二元化互动,规范社会发展的方向。个人责任感和理性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信条,然而资产阶级所倡导的自由市场有利于在经济方面占有优势的他们,对于贵族、农民和无产阶级却并不友好。因此更关注传统的贵族与农民所代表的保守主义,以及希望均贫富的无产阶级所代表的社会主义都发展了自己的阵营。自由主义宪政精神便是立足于法治传统,如何折衷各方的需求,形成兼顾各方需求的政治协商制度。 然而这种愿景遭遇到了各种威胁,最主要的是民族主义和独裁制。 人对于关系比较密切的事物的关心程度总是要高于其它,因此民族主义的力量是难以消除的。民族主义与保守主义的结合更容易走向军事化与独裁化,像法西斯主义;也阻碍了无产阶级的国际性团结,使注重平等的社会主义更容易形成威压政权;而与自由主义结合,力量的不对等,也会削弱自由主义所期待的宪政基础。至于独裁制,这是自由主义的主要威胁,二者的博弈,也是世界长期以来的主旋律。 作者在探讨自由主义宪政制度发展方向时,认为除了对抗以上两种倾向外,要点在于如何让个人更深入地参与到政治协商当中。除了不能只依靠国、省议会制度,需要建立各种各样以协商为原则的小社群,充分培养个人的协商政治意识。有意思的是,作者从中国儒家的礼治得到灵感,认为这种形式化的方式巩固了儒家的精神传统,使其历经两千年而不衰,自由主义宪政精神的宣贯,可以参考这一方式。
《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 自由——西方文明的独特造诣。 自由主义是西方文明独有的产物。自希腊城邦与罗马共和国中兴起的西方文明,在古典时代便将“法律下的自由”推广到巅峰,并在之后的黑暗时代与专制时代中为人类保存了进步与自由的火种。 西方文明始终是独特的二元制社会,中世纪的教权与王权,启蒙时代的议会与政府,二元制社会意味着不存在一个掌握一切权威的独一权力,也因此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们的自由。在国家或教会中受迫害的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寻求另一权威的庇护。 世俗社会中自由主义的生存仰赖于议会民主制的完善,而各种社会力量的角力最终实现了民主制度的完善。中产阶级的启蒙运动,保守阶级的反动运动,无产阶级的社会运动,每一阶级都想掌握全部的权力以自己的想法实现专制,但每一阶级又缺乏足够的力量彻底消灭对手。在不断的对抗与妥协中,政治参与逐渐扩大,议会的代表性也趋于完善,终于形成了现代的民主自由主义。 自由不是免费的。18世纪的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同盟极大促进了民主自由主义的发展,但在20世纪初,民族主义走向了极端,并最终形成了自由主义最恐怖的威胁——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意图摧毁一切自由,将整个社会完全置于其控制之下,彻底消灭自由主义的土壤。极权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抗一直延续至今,并将在可见的未来不断对抗下去。 自由民主制固然有很多缺陷,但其他那些看似美好便捷的道路通向的是深不见底的深渊,那些想要把地上变成天堂的人造出的往往是地狱。自由主义的历史还远远没有结束,自由世界将继续与极权主义对抗,直到所有的罪恶都得到应有的审判。
本书是一本近代自由主义发展史,讲述了西方自由主义政治传统的产生、竞争和发展,涉及自由主义理论内部的各派论争,同时分析了西方政治思想与制度转型,指出法律下的自由,即法治宪政是自由主义的根本点。 以赛亚·伯林的《自由及其背叛》比较口语化,通俗易懂。本书学术专业性极强,本人根基浅薄,只能说泛泛而“看”,收获有限。
过去虽然无法绝对决定未来,但却能相当地界定、限制未来行动的各种可能。自由主义面对的现代困境激发我们去了解其源与流。在本书中,沃特金斯梳理了自由主义的生发过程,把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从近代延伸到了古代,进而全面展示了这一政治传统两千年来的发展历程。本书写于二战时期,自由社会面临深重危机,如何捍卫自由传统成为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沃特金斯通过他的研究最终得出结论,自由主义是从西方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和实践中生长起来的,西方的政治传统已深深地和现代自由主义嵌合在一起,自由主义如果无法生存下去,实不啻是说西方的政治传统也宣告结束。
这本书讲的是自由主义的前世今生,对于想了解自由主义的发展脉络的人,应该是值得一读的。 这本书类似于历史教科书,没掺杂作者太多的个人立场与情感,可以看出,作者是个纯粹的学者,而不是什么政治家、经济学家。 这本书也许什么时候我会重温,因为目前似乎对“自由主义”没有以往那么感兴趣了,可能以后会感兴趣。 少年时向往自由时对自由主义还是感兴趣的。参加工作后渐渐明白,自由主义更重要的是主义二字,所有主义都是为了把志同道合的人集结到一起。
自由主义是一种以理性、个人权利和法治为核心的价值体系。
被此书的标题“西方政治的传统”所吸引而加入书架,在这几日通读完成。 本书内容整体上算不上多么繁复,沃特金斯以西方政治思想史为脉络,以自由主义发展为主线,类似考据史的分析方法,试图通过政治思想史的发展来回答西方当前自由社会的制度是否还有足够的能力让源远流长的传统化为永久性的社会习惯。既然要回答当前的问题,那自然要回溯,因此作者将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延伸至古希腊时期,将自由主义视为西方政治传统的化身。 简要梳理本书的论述过程,即可归纳:古希腊人在由公民组成的社群之上发展出以伦理道德为精神纽带的政治文明,而维持这一秩序不至于走向利益冲突的制度基础便是法律,古希腊由此提供了一个关于公民自由的新的政治理想,而自由则是法律之下的自由。可惜随着城邦的扩大,虽然罗马将臣民视为负法律责任的个人将“法律下的自由”的概念推向巅峰,但为克服天然的地域限制而只得依赖官僚体系,这就带来了如何用法律对其有效限制即法治的重要性。最终,当无法用公意控制官员致使其陷入竞争性权力政治中时,公民也随之远离公共事务而走向灭亡。 基督教的兴起,奠定了有效法治的基础,确立了西方文明的风貌。也就是,基督教依赖起其他的精神与道德引导打破了一元社会结构,参与国家事务不再是人的最高责任,人们还有另一种选择。值此,形成“国家—社会”的二元观,个人与国家之间找到了一个独立的仲裁者,维护道德利益,以法约束政府行动。 在此之后,西方文明在历史进程中面临着世俗化危机而动摇着政治秩序的传统基础。重建秩序换取和平的观念甚嚣尘上,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的登场证明着这一时期所呼唤的,也带来了政治不必再受道德约束的颠覆性理论。此时,议会代替式微的教会成为表达社群意志也抗争绝对王权的工具。 移步近代,自由主义发展经历了“中产阶级的兴起”“农民阶级的兴起”和“都市无产阶级的觉醒”三个阶段,从而在理论的论战中、一番又一番的革命斗争中,建立起自由宪政主义,以建立适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以实现正义为目的,以议会为平台,在协商中让各社群间互相冲突的观念大致统一,上升为普遍意志,人们参与公共事务,政府权力得到规范,二元观再度出现,西方文明的法治传统延续不坠。 但民族主义伴随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大行其道,以一种倾向于不妥协的一元主义,削弱着自由主义效能,破坏着个人权利与责任观。最终演化为极权主义,导致世界大战。 梳理这两千年的演变历程,结合二战后的成书背景,可以见得,沃特金斯带有悲观色彩般的审慎着国家权力对个体的淹没、西方政治传统的存亡,其中也带有希望的期盼着这一传统的回归与延续。因此,在结尾,他望向大洋彼岸的东方—中国,在他看来,儒家就是中国的基督教,但儒家成功的通过礼法相合的手段让其坚持的道德理念从人们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内化为社会习惯,成为政治与社会的力量,从未断绝。 对此书更为系统的评述,导论中高全喜教授已然论述清楚,便不再多赘述。一些更为细致的观点,也难以过多展开。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本书无非这几大核心点:西方二元观传统,彰显的是多元社群组织或者说各阶级对自身利益的伸张或者说对政治的参与,体现的是最后落脚到个人身上的权利和责任。而最终若想保障个人权利,让个人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就需要有组织能够代表众人的道德利益,让多元观可以凝结为公意,让政府更好的服务,所以作者才会着重关心卢梭,从而论及康德、黑格尔在其之后的补足与修正。所以,简单来讲,无非就是在竞争性权力分配中,如何达成公共一致的问题。较为让人欣赏的点,似乎就是作者似乎脱离了中产阶级带来宪政民主的神话观点,最后对“如何使宪政民主适合非欧民族需要才是近代自由主义的关键问题”也能看到作者对西方民主制的普适性的质疑。 讲到最后,读此书,总能与最近备考所看联动,无论是唐士其老师对西方法治传统的延续性及其保守主义对西方理性主义主流反叛的观点,亦或是杨老师的西方是对抗性资源分配的政治、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着公正与平等的价值、早发国家政治发展历程同样依靠政治秩序的建立来维护先形成的社会权利等观点,显然再度思考,也是大有裨益的。说我想说,便是我多次谈及的:西方学者面临的关乎自身政治传统危机的问题,是回归,是看向东方以解决自身的困境,如今我们似乎也在经历,那么,还是那句话,莫要搞特殊的例外论,莫要继续盲目崇拜,还是在中西历史比较中,找到差异之上的同一,在观念之争中,寻求共识,或许,才能更好解决我们今天的诸多问题。故,好书当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