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本书是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录了六篇作者以自己生活中的人物为原型创作而成的小说。《贞洁》是作者间接参与的一个意外的爱情故事,涉及出轨以及死亡。《整整一打》讲述一个把娶整整一打老婆当作人生追求的男人的故事。《人性难测》描写了一个痴情汉的单恋的爱情。《简》刻画了一个人到中年却突然魅力四射的女人简。《异国他乡》讲述一个移民英国的犹太家庭的生活,以及一个青年的人生悲剧。《灵机一动》,一个女作家经历丈夫离走的打击之后重获灵感的故事。
喜欢毛姆对人性的描写,情节离谱却又真实合理,给无穷无尽机器般的理性生活增加了活人感。 几个故事都是“我”作为旁观者来讲述,像标题写的那样,不过能感受到作者本人对角色的评判。 读有的故事时觉得在读悬疑小说,总感觉一些地方是伏笔,或者马上要出命案了
毛姆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作家。 基本读过他所有的作品,过年期间有点浮躁,重读一下他的短篇小说集们。 他很会写故事,故事很符合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描述,而且非常喜欢他的刻薄。 这本短篇小说是英国中上阶级的浮世绘。
毛姆的长篇短篇都读,很喜欢他的幽默调皮又洞察世事的圆滑。 文字很一针见血但是又适可而止,讽刺现实又不至于太悲观主义 虽然书中描写的80%都是男男女女之间的情爱故事,说不上有多喜欢这种故事。但是总能从各种事情里面看到现实生活的影子,就让人觉得毛姆特别有智慧 厌女的倾向吗?不评价,虽然说她是同性恋,书友也会说他厌女倾向,但是受制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还有社会观念,感觉是难免的吧…(一种对人类的宽容属于)也会有很多美好的女性象征,比如说《简》里面的女性就很超凡脱俗让人钦佩啊 总之,书是很值得一读的!(σ′▽‵)′▽‵)σ喜欢他的幽默风趣 放点书摘 伦敦对他们而言是一个陌生而混乱的城市,没有敌意,但充满了冷漠,而他们就要迷失于其中了。他们在这里没有朋友,他们与这里的熟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他们在这里比在丛林中更感孤独。 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生活对他们而言就像是永远没有尽头的野餐。 我喜欢查理·毕肖普这个人,因为我与他相识三十年了;但我也喜欢他妻子马热丽,因为她人非常好。当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出乎意料。当时他四十出头,且用情不专。因此我当时断定,他恐怕要打一辈子光棍了。他非常喜欢女人,但一点儿也不投入感情。他也并不特别在意要哪一类型的女人。他对女性的评价在理想主义盛行的当今会被认为是粗俗的。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要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就行。如果哪个女人想要从他这里得到爱情或金钱,他就会耸耸肩膀,转身走人。简言之,他并不需要女人来满足自己精神上的理想,只要能跟他私通就行。尽管他又瘦又小,长相平平,但奇怪的是,有许多女人居然甘愿让他遂意。至于自己精神上的需求,他能够从单细胞体中得到满足。他是一个说话总是直奔主题的人。当他告诉我要与一个叫马热丽·霍布森的年轻女人结婚时,我当即问他为什么。他咧嘴一笑。“有三方面原因,”他说,“首先,我不跟她结婚,她就不跟我上床;其次,她能让我开心,能让我笑得肚子痛;第三,她无依无靠,没有一个亲人,必须有人来照顾她。”“第一个理由你是在炫耀,第二个理由是空话,第三个才是真正的原因。看来你已经完全听凭她的摆布了。”他的双眼在一副大眼镜下闪闪发光,但很温柔。“你这家伙,什么事都能一眼看穿。”“你现在不仅对她百依百顺,而且还为此扬扬得意。” 我很挺喜欢珍妮特。但我知道一旦她的哪个朋友遇到了不幸的事,她是最感兴奋了。她是真为这些朋友着急,真心实意地想要帮助他们。但她总要深深地卷入这些事情里面。她是一个人在逆境中的朋友。她愿意卷入别人遇上的麻烦事,乐此不疲。只要有谁的伴侣出了一桩风流韵事,她就肯定会来对你表示同情,并成为你的知己;谁家要是闹离婚,她肯定也会在里面插一手。而她同时又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第二天中午,珍妮特将我让进客厅。看着她急不可耐的样子,我禁不住偷偷乐了。她对毕肖普的不幸极为不安,但这件事很刺激,如果能遇上一个人,她能把这件事的前前后后都告许他,她会乐死了。珍妮特期待这场谈话,就像一个母亲期待与家庭医生讨论她已婚女儿的第一次月子一样。珍妮特知道这件事很严重,她也不可能轻看这件事。她打定主意要从这件事中挖掘出所有的快乐。 就几句话就使得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恕我冒昧,”我说,“请不要认为我的问题贬低了你的个人魅力,但,她们为什么会嫁给你?”“因为我向她们求婚了。”他回答道,显然对我的问题感到很突然。“从来就没有人拒绝过你吗?”“很少。在我的一生中,拒绝我求婚的女人不超过四五个吧。当然,我都是感到自己比较有把握时才求婚的,有时也会有人拒绝我的求婚。我当然不能指望每次都会有女人对我一见钟情了。一般情况下我对一个女人最多投入七周的时间,如果还没有效果就不再与她往来了。” “你三个前妻都曾在法庭上为你求情,其中一个还愿意接纳你,这肯定能大大增加你的自信。”“您不知道,我在监狱中对此一直都非常焦虑。当我刑满释放的时候,我真担心她们会在监狱的大门外等我。我当时对典狱长说,看在上帝的面上,先生,把我偷偷送出去吧,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我。”他又把手套套回手上,又盯上了食指上的破洞。“住在寄宿公寓就有这样的好处,先生。您可能要问了,一个男人没有妻子服侍怎么能保持整洁和干净呢?但我已经结过多次婚了,我能一个人过得好好的。有些男人不喜欢结婚,这让我难以理解。实际上,你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到一件事上才能把这件事做好。我喜欢做一个已婚的男人。对我而言,想要讨女人喜欢一点儿都不难。而有些男人却不屑去做这样的事。正如我刚才所言,女人们需要的是殷勤。我出门前肯定要给我的妻子一个吻,我回家后也肯定要先给她一个吻。我很少回家不给她们带上点儿鲜花或巧克力。我从来不抱怨这方面的花销。”“但你花的都是她们的钱。”我插嘴道。“那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不是你买这件礼物花了钱,而是这件礼物所表达的意义。女人们重视的正是这一点。我不是一个喜欢自吹自擂的人,但我可以这样评价自己:我是一个好丈夫。”我随意地翻看着手上登有那次审判报道的剪报。“我发现了一件使我感到惊奇的现象,”我说道,“所有这些女人都有值得尊敬的身份,都是些有一定阅历、安分守己的正派人。然而她们在认识你这么短的时间内又不经过调查,就嫁给了你。”他拍拍我的胳膊。“这一点您就无法理解了,先生。女人都渴望嫁个男人。无论她们的岁数是年幼还是年长,个头是高还是矮,皮肤是黑还是白,她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她们想要嫁人。请您注意,我都是在教堂举行婚礼。一个女人只有在教堂举行了婚礼才会真正感到安全。您说我不够英俊,而我从来也是这样看自己的。但即使我只有一条腿而且还驼背,女人们照样会争先恐后地嫁给我,我想娶几个就能娶几个。她们在意的不是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而是能否嫁出去。这是女人们患上的一种狂躁症,是一种病态。她们之所以没有一个在见到我的第二面后就嫁给我,那是因为我只在确信有把握后才向她们求婚。 啊,对世人的洞察力哇! 爸爸说我天生就是个懒鬼。但我可不是这样的人。实际情况是,让我去做那些我不感兴趣的事,我觉得毫无用处,因此就不愿去做。
读毛姆的书, 永远不会感到乏味, 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有些夸张, 总之, 目前为止, 他还没有让我失望过。 书友们, 看毛姆的书吧, 会有很大的乐趣。
六分吧。 因为村上的新小说集借用了本书的名字,所以我早早地将这本放在了书架上。实际上,这里面的几本小说的内容都比较雷同,叙事依旧是毛姆那种极为流畅的笔法,但是故事性都不怎么强,属于那种看罢之后,不吃一个月便难以再度忆起的故事。
毛姆小说的命名总是那么深奥难懂,这部短篇小说集为何被命名为《第一人称单数》同样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它一共包含了六部短篇,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引人入胜耐人寻味。 《贞洁》:毛姆讲故事和刻画人物的本领真的是无人能比,而且他常常把生活中一个个无解的难题抛给读者,不仅让你为人物的命运担忧,同时也会情不自禁的和他一起剖析人性思考人生。 《整整一打》:一个同时与十一位老婆保持婚姻关系的重婚罪犯人,出狱后又成功的娶到了第十二位妻子,而其中的秘诀仅仅依靠的是对女人真心的“殷勤”和给她一个冠冕堂皇的“教堂婚礼”。这个骗财骗色的超级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之所以频频得手,只是因为这些剩女寡妇们孤独寂寞,渴望被爱,虚荣攀比,自私贪婪,便在他不断抛出的讨好、示爱、殷勤、周到的诱饵之后,她们就争先恐后的投入网中。听上去似乎匪夷所思,却也不是毫无道理,正像骗子所言,只要全身心地投入到一件事上,就能把这件事做好。毕竟骗财骗色周旋于十几个老婆之间,也是一件既费脑力又费体力的事情,正是他的苦心经营,才让这些女人有了一个“家”。唉!女人啊!有时就是这么贱! 《人性难测》:聪明绝顶放荡不羁的贝蒂为了灵魂的自由,不惜以自己的婚姻为代价,并利用她的丈夫和仆人,尽情享受着游戏人生的堕落生活,这让深爱着她的外交官卡罗瑟斯痛苦不堪。贝蒂是否需要拯救?而谁又能拯救她? 《简》:在一个谎话连篇的虚伪社会里,那个不苟言笑特立独行的“老古董”简活的是那样的真实,她冲破世俗的藩篱,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让生命从晦暗到精彩,展示出卓尔不群的气质,最终脱颖而出成为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人生赢家。 《异国他乡》:“艺术是一壶烈酒,酒性不好的人是喝不了的。“喝了可能会神魂颠倒,弄不好还会喝出人命。正像犹太裔青年乔治,违背父母的意志,梦想成为一个一流的钢琴演奏家,当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和家庭环境施压的双重打击下,最终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灵机一动》: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有些时间久了可能如温水煮青蛙,危机来了还意识不到依然自得其乐。做葡萄干生意的小商人阿伯特·福雷斯特先生,一直活在他的夫人,一位享有盛名的作家的阴影下,由于厌倦了整日浸淫在充满文学艺术气息的生活,在经过三十五年的漫长煎熬后,毅然决然的跟家里的厨娘私奔了。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试图努力挽回无果后,终于被迫卸下面具,放弃了那种自欺欺人的所谓幸福美满的婚姻。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场变故竟让福雷斯特夫人重新认识了自己,并打算改变以往坚守的写作风格,积极酝酿准备涉足自己曾十分不屑的侦探小说领域。小说的结局虽然有些出乎意料但并没有突兀的感觉,这也正是毛姆了不起的地方吧。
毛姆总是借他人之口,用如匕首的语言,刻出每一个女人皮袍下的“小”来,这是世事洞察,还是偏见藐视,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考量! 《贞洁》中漂亮开朗的马热丽,两次爱情都让人瞠目结舌:爱上身材矮小年近四十的情场老手查理,16年如胶似漆,常常有说走就走的旅游!却在44岁时沦陷了,疯狂爱上29岁热衷修路的英顿!年轻男人远赴外地来缓和他们夫妻矛盾,即使有丈夫意外身亡机会,也没有换来英顿回头!真爱是什么,志同道合吗?马热丽、查理从不分床睡,像一对连体婴儿,不惧贫穷,志趣相投!却不抵年轻帅气男人的甜言蜜语,马热丽没能迎来梅开二度,因为英顿需要的是欲望的发泄,在偏远之地修路几乎过着禁欲生活,让她扑进马热丽的温柔乡里,马热丽却认为是生死相随的爱情!最终换来夫死情人离开,马热丽可怜吗,还是情人可恨? 《一打》中那12位女人,都甘心和重婚犯保持婚姻关系,不更让人大跌眼镜吗?剩女寡妇孤独寂寞,闭塞无趣生活,让她们沉溺在骗子的讨好、示爱中,小小的矜持就让女人魂不守舍,义无反顾的扎入骗子怀抱!是男人的狡诈,还是女人的无知? 《人性难测》中聪明绝顶的贝蒂,成为众多女人追逐效仿的对象,闪光灯下曼妙无比,为了灵魂的自由,在丈夫和仆人之间,尽情享受着游戏人生的堕落生活,断然拒绝多年来深爱她的外交官卡罗瑟斯!正如毛姆所说“她这种人的精神世界非常奇特,她不将自己的身体在暗沟中浸泡上一段时间,她的灵魂就不能展翅翱翔。”贝蒂是幸福的,还是龌龊的? 《简》印象中毫无吸引力的寡妇简,竟然和小27岁吉尔伯特结婚了,双方约定某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简甩掉吉尔伯特,转头嫁给同龄人雷金纳德·弗罗比歇爵士。当简重提约定时,爵士说他不会爱错人,并且用大炮和对方谈谈!是简魅力超群,还是爵士多情无比? 《异国他乡》家人把乔治打造成上层社会名流,而他却喜欢弹钢琴----家人不认可的下等职业,他以为勤奋能弥补自己天赋不足!两年后,他不甘接收被安排的命运,却又无力接受一事无成的自己,最终走上绝路!是直面平凡?还是奋斗不止? 《灵机一动》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18岁就出书,57岁名满天下,家中名流云集,每周六的全都邀请男宾客的午宴,她偶尔让丈夫露次脸,她总是很感激丈夫让她认识“普通人”,甚至她的那群狐朋狗友也戏称他“集邮家”,最终丈夫和厨娘私奔了!她却在厨娘和丈夫启发下,决定从此改变小说创作风格!是作家大气,还是无力回天的无奈,还是改弦更张?
记得毛姆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就是以一个短篇小说家的身份。从决定要读毛姆到现在,已经几乎读完了他的所有长篇作品,而再回头来看他的短篇,竟也别有一番滋味。 “第一人称单数”即意为“我”的意思,这是我喜欢毛姆的风格一个比较重要的一点,他除了前期的一些作品喜欢用上帝视角来写,中后期几乎大多数作品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我”来写,这本短篇小说集里收录了几篇也都是以“我”的视角来写的,记得毛姆曾鼓励过青年作者,要他们写真实的东西,写最贴近生活的东西,因为这样更容易打动读者,我想这是他写作多年来总结出的一个经验,虽然毛姆或许只能作为一个二流作家留名文学史,但是抛开文学来说,追寻他的读者太多。他是看着莫泊桑“长大”的,他认为莫泊桑是最会讲故事的短篇小说家,在本书的《人心难测》《异国他乡》《灵光一现》包括前面读到的《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红毛》等等作品,都让我看到了他如何讲故事的能力。我一直认为一个作家把最贴近生活的身边的小事通过理智客观冷静的文字写出来是一件很酷的事,让作者本人的睿智得以体现,像极了第一人称的上帝视角,读毛姆就是给我这种感觉,像一个智者,一个别人生活里的称,一个喜欢给孩子讲故事的长者,一个冷静的客观的脱离世俗的人,他还会经常教给他的读者很多写作的建议和方法,像一个生意火爆的餐厅厨师毫无保留的把食品配方打印在了宣传单上!
毛姆的小说,篇篇精彩。流畅的语言,精炼的故事,足够讽刺的文笔,扣人心弦的反转,读之不忍释卷。 想要讨论一下《异国他乡》这篇。 介意剧透勿看。 感觉这个故事有很多古怪的地方。费迪有疑点,乔治之死有疑点。 一,费迪想见乔治,弗雷迪和穆里尔不允许,因为费迪是德国犹太人,而弗雷迪和穆里尔认为自己已经是英国人,耻于与自己的犹太舅舅来往。 二,费迪通过布兰德老夫人,见到乔治。 三,费迪一反一贯的高情商,一直给乔治讲犹太人的笑话,谈话并不愉快。 四,费迪给乔治弹琴,大失水准,古怪。(鉴于前文的铺垫,费迪琴棋书画人际鉴宝等等样样精通,也许费迪是要给乔治一个误导,这样一个平庸的人都能名声在外,我当然也能当钢琴家。) 五,乔治突然要去慕尼黑。 六,乔治标榜自己的犹太人出身,要当钢琴家。 七,乔治与家人的两年之约。 八,两年之约到期前,作者受穆里尔之托去慕尼黑见乔治,发现乔治没有弹琴的天赋。乔治提及若不能当钢琴家就要自杀。 九,评判人是费迪的老朋友李•玛尔特。 十,李•玛尔特直言乔治没有天赋。 十一,乔治自杀。 乔治是弗雷迪家最像英国人的一个,无论从外表还是喜好。可在见到费迪之后,乔治却标榜自己的犹太人血统,讨厌英国人,不做英国绅士,要当艺术家,最终更是自杀结局。不得不怀疑这一切都是费迪的报复:你们不是看不起我吗,那我就毁了你们最大的希望。
这本书里有6个短篇小说——“贞洁”,“整整一打”,“人性难测”,“简”,“异国他乡”,“灵机一动”。毛姆的文笔犀利流畅,人物刻画生动,故事引人入胜,不拖泥带水,几乎每个故事的结局都出人意料,好久没读到这样生动的文字和有趣的故事了。虽然毛姆有时以轻快而幽默的方式在讲一个故事,但是突然出现的喜剧或者悲剧结尾依然会让读者感到意外或深深遗憾。很明显毛姆不喜欢平淡无奇,他作品里的主人公总能做出与众不同、石破天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