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毛姆不善言词,喜欢静静在旁观察人。他能看进一个人的眼睛里、心里,看穿你的不安、你的虚伪、你的小家子气、你的贪婪。惊人的是,你读着这些看似在写他人的故事时,内心却频频为之震惊……《红毛》,三十年后的岛上月亮,是否还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赴宴之前》,女儿从婆罗洲归来,背后隐藏着丈夫堕落、酗酒、自尽的秘密……《午餐》,穷作家与慕名而至的粉丝共进午餐,上演囊中羞涩的内心小剧场……《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我现在热爱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是不是一种堕落?……整个天堂的水几乎要被倒干,信仰会更坚强,还是干涸?
🌿以小见大,日常细节藏人性真相 整本小说集,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所有故事都源于普通人的日常:一场宴会、一场大雨、一段婚姻、一份工作、一场友谊…… 可就是这些平淡的小事,被毛姆写出了人生的真相。 无数角色都在印证一句话:“体面是世人的面具,自私是人性的底色。” 🌺 毛姆只是告诉我们:人性从来不是非黑即白,每个人都有软肋与阴暗,这才是最真实的人生。 他还告诉我们:人生没有绝对的对错和善恶,所有的体面背后,都藏着不为人知的无奈与真相。 读书大抵便是如此, 于他人的故事里行路, 在众生的悲欢中自省, 借一世风月, 寻自己的答案。
如果说《月亮和六便士》是现实与理想的艰难抉择,那么《赴宴之前》便是将生活残酷撕开。 《赴宴之前》是毛姆小说精选集《赴宴之前》的同名故事,在前言中,本书的翻译者说:毛姆的小说内核,其实是用棉布擦拭刀子。刀柄上华丽的巴洛克式的装饰是毛姆所喜的生活的喧嚣,而棉布擦过锋刃的温和与锋利,才是毛姆文字深处所求的慈悲与深刻。 有这样一句评价:“聪明的作家可以像毛姆一样毒舌,深刻的作家却无法和他一样有趣”。他像一个漫步走进剧场的观众,冷静地看台上演绎一幕幕荒诞闹剧。 ☞12个不可不读的故事,写尽纠葛在烟火男女间的凛冽人性。海洋和教堂,意大利和婆罗洲,羽饰帽子和珍珠项链——“故事圣手”毛姆在生活中信手采撷:一片树叶的震颤,却是惊心动魄、欲罢不能的阅读快感和心灵震撼。 ❶《红毛》,三十年后的岛上月亮,是否还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 ❷《赴宴之前》,女儿从婆罗洲归来,背后隐藏着丈夫堕落、酗酒、自尽的秘密。 ❸《午餐》,穷作家与慕名而至的粉丝共进午餐,上演囊中羞涩的内心小剧场。 ❹《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我现在热爱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是不是一种堕落? 整个天堂的水几乎要被倒干,信仰会更坚强,还是干涸? 毛姆擅长塑造人设,让人身临其境,仿佛就在现场旁观,看着事情的发生。他更擅长打破人设,人类的复杂与多样性在他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从不批判,只是将故事铺陈开来讲,轻描淡写的文字直戳人心。 尽管📚中没有狗血的情节和剧烈的争吵,却处处都矛盾和冲突。毛姆小说中深刻的讥讽和洞见的锋芒,给我们以快慰,以新知,读后犹如美妙的音乐余音绕耳,久久耐人寻味。
毛姆月!这是Tim送给我的词,我喜欢这个词。我想,我会选择随同与毛姆的相伴,送离这个令我好运连连的2017,迎接我崭新且充满期待的2018。 有点停不下来了。这是我读毛姆的阅读感受。《赴宴之前》是一本毛姆的短篇小说合集,但是,其收集的并不完全,所以,为了看全,我想我还得花点银子,不过,这值得。 精炼,精彩,经典。这三个词,毛姆当之无愧。他语言的干脆利落令人酣畅淋漓,痛快的就像站在旷野中呐喊。阅读中,你没有办法收住眼睛,屏幕上的字迫不及待的会冲进眼里,装进脑中,然后留在心里。他的短篇,没有是时代的痕迹,你不会感到岁月的距离,他可以永远时髦,因为,他故事中所表达的是本真的人性。 喜欢毛姆的故事,是因为,他虽然不拒绝美,他虽然给你梦,但是,他会用现世告诉你什么是理智与清醒。换句话说,就是他不会让你因深陷幻境而神魂颠倒,他会泼一盆凉水,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其实,这样的一个甜枣一个巴掌的诉述,让我充满着矛盾。到底,该如何呢?然后,我转念再想,便与毛姆的智慧碰撞了。也许,毛姆就是想让你开始拥有这思考的头脑,然后,进行自己生活的选择。不论走哪一条路,都有其正负两方面的效力,没有永恒的胜利,只有全心全意的属于。不论哪一条,选了,就走下去。生活,没有回头的机会,直面,才能看见前方。“如果”,是个最无力的词语,它只能令人栽入囹圄,对着曾经的辉煌无可奈何。不要祈求再无历劫,只能努力让今天更好。 除了生活的复杂与冰凉,毛姆在他故事的大篇幅中还是书写了爱与艺术。所以,他应该是一个可以在梦与现实中自由游走的人。爱的玄妙与美丽,在他的笔下,令人更加的相信。所以,从未与爱相遇过的人,未免真的有些可怜。去爱吧,去与艺术相融吧,即使,那爱毫无结果,即使,那艺术换不来面包,但是,也许精神的丰足能够赐予你神的力量,令你有信心去面对现世生活中的一切黑暗与寒冷。 今天的这个清晨,我忽然间很快乐,那是灵感与希望带给我的快乐。就这样与毛姆相伴一阵子吧,他还会给我带来怎样的美好呢?我翘首以待着。毛姆月,我正在享受中······
记得在《我们仨》中,杨绛先生也说过钱钟书是一个“没出息”的人。从世俗、功利和实用的角度看,打拼赚钱、养家糊口、功成名就、有出息有金钱有地位,这才是当今中国“十足实际的人生观”。精神和灵魂上的追求,仿佛变成了妓女在寂寞时的感叹“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或是“好看的皮囊很多,有趣的灵魂太少”。追求自我灵魂的救赎反而会带来不安,让人活的沉重不堪。因此,我们往往选择将灵魂放逐,将精神自我阉割,选择自杀,选择将自己出卖。 ——评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毛姆以现实主义创作手法,丰富的社会内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曲折多变的情节,首尾完整及娓娓动听的故事赢得了广大读者,成了20世纪最为流行的作家之一。读毛姆的作品完全被他的故事本身所吸引,他的故事保持了魔幻般的磁力,让读者心潮起伏,喜欢听故事是人的天性,正因如此,毛姆的短篇小说以故事性极强的内容征服了无数读者。如该短篇小说集《午餐》作者对男女主人公的刻画给人印象深刻。在小说中,作者冷嘲热讽,却不露声色,一个虚伪贪婪的中年女人,一个倒霉的年轻作家形象跃然纸上,令人久久难忘。 然而,我们在欣赏作者流畅精妙文笔的同时,会有这样的感受:这个中年女人真是太厚脸无耻了。用现在流行的话说,“见过厚脸无耻的,但没见过这么厚脸无耻的!”因为她的虚伪和贪婪到了连“神“都无法忍受的地步。文学准许虚构和夸张,同时它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我们不禁会问,现实中有这样的女性吗?理性的地说,有,应该很少。那么作者为什么这么“不厚道”地描写女性呢?同时,对于这样一位,一开始在长相和年龄上就让“我”有点失望、如此贪吃又虚伪、毫无品味的“老女人”,“我”为什么对她如此客气,一忍再忍,以至到到最后她“吃光”了自己?可能源自“我”的绅士风度。二十年后这个女人体壮如牛,上天替我报复了他。该短篇小说集还有珍珠项链……每一篇都耐人寻味,引人入胜,值得一读。
毛姆:雕功和素描功夫了得的作家 如刻刀般犀利,比写真还传神,毛姆的人物刻画和景致描绘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读着甚是享受,顿生无比钦佩。 毛姆专注于人性的挖掘,看似平铺直叙,其实一刀比一刀更接近真相,其雕琢之精准、打磨之纯熟,令人叹服。 毛姆关注独特的生活意识,但从不将自己的想法贸然道出,大都是在娓娓道来的故事中,领着读者默默感受着主人公,左一笔右一笔,主题渐渐清晰,读者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毛姆还喜欢制造悬念,不是悬而未决的故事结局,而是刻画完最后一笔后,读者还在猜想:大师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是赞同还是反对?是考验读者还是自我纠结? 毛姆大师的时代已过去很久了,但是他犀利的笔锋华美的彩绘却随着他的作品永传于世⋯ 能看毛姆的作品真是一种福气[咖啡]
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宗教和家庭等在人的意识和认知中慢慢变化,于是人生和社会关系也随之变化着。 毛姆生活在那个时代,个人的成长、生活和情感经历都无比丰富。或许也正是因为他经历得多了,他更加喜欢翻开很多现象表面去探讨一些看似简单基础实则决定一切的本质话题。 毛姆喜欢谈人性,比如在《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中,讨论人性和人生;毛姆也喜欢谈家庭和夫妻关系,比如《面纱》,比如这本中的很多短篇。 直到现在,毛姆的很多思考依然不过时,可以放之海内外,引发思考。 时至今日,男女关系依然是很多人挣扎的主题。最近没有时间写杂文书评,以下是我曾经写过的一篇极短篇的荒诞小说,将来有机会再完善细节和文字(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不可不爱 她认识他的时候,她刚刚分手。 她心中对前男友有着万千的不服气:"我面容姣好,我身材窈窕,我可以柔弱婀娜小鸟依人,我也可以温柔贤惠照顾家庭,我还可以独立自主无需费心。你凭什么跟我分手。" 她离开了前男友所在的城市,搬到了一个新的城市,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并认识了他。 他主动找她聊天,得知她家境殷实,有房有车。 他需要这个城市的户口,靠她。 于是,他百般谄媚调戏,终于,他得到了她,并火速向她求了婚。 而她,以为他就是她的真命天子,也为了摆脱心中对前男友的不服,她同意了与他结婚。 认识一个月后,他们一起回她的家乡举行婚礼宴请宾客。面对家人时,所有人脸上,包括她的父母,都满满地写着无奈,可谁都无法阻止正在办婚礼的进程。 她的父母只嘱咐了她一句话:"一定不可以生孩子!" 结婚后回到他们两个人的家里,她对他宠溺得如同对待自己的儿子。而他,再也不献殷勤,瞬间变得不冷不热。 他做生意,经常加班到很晚回家。她在家里等他回来,然后开始闹。俩人吵吵嚷嚷翻了天,经常引得四邻不安,鸡犬不宁。他对她说,你早点睡不用等我。 他继续很晚回家,她继续大吵大闹。 他对她说,为了你的睡眠,你搬到小卧室去睡吧。大卧室潮湿不安静,不利于你的睡眠,我住大卧室就好了。 她给他买了名牌的手表做生日礼物,他送给她一个加菲猫的抱枕。她觉得自己无比幸福。 后来,他更加晚回家。她问加班的都有谁,有没有女的。他说加班的都是男的。 有一天,她半夜十二点找到了他的单位,看到他和两男一女在办公室。于是,她大闹一场。 他再也不理会她的情绪。她开始张牙舞爪地闹,他时而威胁,时而哄骗,时而反击,时而道歉。 不久之后,在他公司见到的那个女的给她发信息说,他们是真爱。她跟他说要离婚,他不同意。 她继续闹,闹到了他的工作单位。大家开始谈论这个终得一见的、曾经他口中的胸大腰细面容姣好、活好且粘人的老女人。 老板把他开除了。他离职之后,打扫卫生的时候,有人在办公桌的后面缝隙里发现了一盒用过的保险套。 他依然不同意与她离婚,依然对她威逼利诱坑蒙拐骗。 她去找她的闺蜜军师,这位闺蜜让她找律师打官司。为防止他一直拖着,闺蜜让她搬离那个家,出去租房子住,凑分居时间。 她搬出了他们的家。她痛不欲生,她浑浑噩噩,她醉生梦死。 两个月后,她和一个刚刚失恋的男生朋友一起喝酒,互相倾诉彼此的心伤。当天晚上,他们睡在了一起。 一个月后,他们住到了一起...... 一年后,他们回他的老家办了婚宴。 回来的时候,她左手的无名指上带了一枚戒指。 又一个月后,他们搬到了一个新的城市。
2018年11月16日读完《赴宴之前(毛姆小说精选集)》。也只有在读毛姆的文字时,才能最大化的激发我创作的冲动,并让我去思考如何构思。直面现实与人性,当真称得上一个勇士吗,毕竟接受一桩真相该花费多大的精力和胆魄,让你浑身发颤。毛姆如尖刀的笔锋下的人性刻画得毫不加以掩饰,犹如一尊赤裸裸的人像,不再被华丽的服饰遮挡的瑕疵与破碎,甚至透过皮毛直面血淋淋的伤口。你折服于他对人性与心理的把控,穿插在生动的故事情节里,他揪住你的注意力免于被除他的文字之外的东西吸引过去。这个冷静的作家有点残酷,他才不管你是否有庞大的内在接受冷酷的事实,他只负责向你呈现,你被故事一次次伤害了更向往美好的心灵,却感激他把你拽回到与你有关的周身。这种情绪,难道不是又爱又恨吗。
不去可怜任何人,因为世上没有可怜人。不去施舍同情心,因为可能会伤害到TA。 为什么,就因为,你不是TA。 为什么,就因为,TA挺好的。 他说:你好辛苦,不要去做了。 她说:你太累了。 他们说:你应该这样。 她们说:你这样不好吧? 你看,我们生活在他她他们她们的世界里了,我们自己呢?才发现,我已不是我,现在存在的这具肉体开始出现麻木的感觉,渐渐地,失去了知觉,任由踢打践踏,没有丝毫被触碰的感觉。 之前的这些想法,碰撞了毛姆哥的《赴宴之前》,原谅我不是故意要与我毛姆哥摩擦出火花,但心生的感觉强大到让我无法忽视,原谅我没经过允许闯入,好像走着走着就到了这里,不过话说,我并非唯一,我们结伴而行。 看完这本书,我好像只记得爱德华,米莉森特和威尔逊。被伊莎贝尔称为可怜人的爱德华,被全家人嫌弃独自坚强的米莉森特,和不被理解的像扔出的没有落地却停留在半空的石头一样的威尔逊的眼神。 TA心不在焉,黑白在前而不见,擂鼓在侧而不闻,可我觉得未尝不好,至少游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总想分个一二三四五,争个你对或他错,到最后赢了结果输了情意得不偿失。 漫无目的的游荡,自在也舒坦,那是因为没有碰到雷雨海啸,问问自己,你爱这雷雨天么,你接受海啸的到来么,你愿意为这个决定付出你可以想象的到或者想象不到的包括生死的任何代价么?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不是先知,没有神的洞察,看不到路的尽头,预知不到未来世界,以至于感受不到心脏的跳动,那我们该何去何从? 我懂爱德华,我理解米莉森特,可柳暗花明又暗了。威尔逊式的梦魇,好想遇见他,问问他,问问他是否从做出决定那一刻起一直激动,不需要一直,只要在人生尽头的那几年依旧洒脱的对世人说,我做了今生最正确的决定,这样我就心安了。 你还记得吗? 还记得尼采和布雷尔吗? 做别人一样的影子 犹如走向相反方向 没有答案的结局注定一路的前行。
“毛姆的小说内核,其实是用棉布擦拭刀子。刀柄上华丽的巴洛克式的装饰是毛姆所喜的生活的喧嚣,而棉布擦过锋刃的温和与锐利,才是毛姆文字深处所求的慈悲与深刻”--喜欢这本书,有些许智慧的句子如同火花闪现,例如爱情的悲剧并不在于生死离别,爱情的悲剧就在于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