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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构建 封面

国家构建

弗朗西斯·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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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万字总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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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国家构建这一命题,在国家治理和世界秩序两个层面上进行了讨论。本书的主要观点:国家构建是最重要的命题之一,因为软弱无能国家或失败国家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许多严重问题的根源;应当精简国家功能的范围,但是应同时加强国家功能范围内的能力;如何把强有力的制度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国际社会在对他国进行干预时应当重视事后国家构建的艺术。简而言之,建设小而强的国家不仅是民族国家自身的目标,也是国际社会援助或干预的目标。从国家概念的辨析,到组织理论的介绍,再到政治现实的反思,福山完成了关于国家构建的完整论述。

读者书评

★★★★★

国家构建,一切构建皆以国为目的,国是以人组成,但若以人为主,将会造成自由主义,其本国构建将无意义,且会根据个人为目的,而为集体目的进行,若无集体目的,以个人目的为主,将会分散,无法达到共行目的的标准,最终结果为乌合之众罢了。 法律则是人创造,不断完善,束缚人性之恶,树立人的底线,即使掌控权力的人,也不可以超脱法律之上,做法律不准之事,但法以人为主,需人性,在不干涉法律底线为标准,法外开恩,则需合理而为,为非个人可为。 若人犯法过多,则说明非人问题,而是上方问题,导致人为生存而犯法,此将人往恶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多人而为。 人的权力,可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或在相同权力上,但不同位置上而为,但无论是何位置,其本身位置的利益,则是相同或相近,但不可差距过于悬殊,针对于位置权力相同的情况。 假若出现上方位置存在的利益,低于下方位置的利益,将会使下方不会继续前进,达到更高的位置,而是希望达到更高利益的位置,上位位置不满足自己利益,将会以权力,来谋取利益。 以国为主,不以个人为主,则是说人的所作所为,以国为方向的价值利益,可以达到更高的利益,而人的价值对个人的存在,将低于对国的价值,所以个人的利益将低于国的利益,否就是以个人为主,不利于国的未来。

★★★★★

创建制度需求的另一外部来源是由国家或国家集团作为占领者,或通过与当地政府达成强势的直接关系直接行使政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构建”(nation-building)。 本书围绕国家构建这一命题,在国家治理和世界秩序两个层面上进行了讨论。本书的主要观点:国家构建是最重要的命题之一,因为软弱无能国家或失败国家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许多严重问题的根源;应当精简国家功能的范围,但是应同时加强国家功能范围内的能力;如何把强有力的制度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国际社会在对他国进行干预时应当重视事后国家构建的艺术。简而言之,建设小而强的国家不仅是民族国家自身的目标,也是国际社会援助或干预的目标。从国家概念的辨析,到组织理论的介绍,再到政治现实的反思,福山完成了关于国家构建的完整论述。

★★★★★

坦率地说,面对这类专业且高屋建瓴在该领域专家眼里又略带瑕疵的作品,我作为一般的业余读者在选择“推荐”,“一般”还是“不行”时都显得有一丝心虚。不管选哪个感觉自己都不够格,全程都是抱着学习心态去读。 可以肯定地说,这本书对我这样的业余读者获益良多。当然,也有一些困惑,后面细说。 如果大家对本书有点兴趣但又不是特别大,那就只看前面的导读足够了。李强老师用非常专业的素养与相对通俗易懂的语言概要性地呈现了福山这本《国家构建》的主要内容与相关不足。 我只想说点自己感兴趣且可能不太成熟的观点与大家分享交流。 福山“国家构建”的理想模型:称职的国家、强有力的法治和民主的负责制,且这三点达到最佳平衡。 作者关于这个理想模型前世今生的具体阐述大家有兴趣直接看文中内容或至少前面“导读”,转述失去原汁原味也怕词不达意。毕竟,苹果什么味道还得吃了才知道,鞋适不适脚穿了才行。 关于本书,我对如下2个问题比较有兴趣。 ★福山写《国家构建》这本书的机缘是什么? 本书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他对一战成名的《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之后现实世界冲击的“修正”或“补丁”。更精确地说,它是他在冷战后、尤其是911事件后重新反思“自由民主终局论”局限性的产物。 1992年的《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写于冷战刚结束,福山认为自由民主与市场经济代表了人类制度演进的“终点形态”。但进入21世纪初,出现了三个让他震惊的现实: 1,巴尔干战争、卢旺达大屠杀:冷战后的国际体系并非和平,而是“国家能力崩塌”导致暴力。 2,著名的9·11事件(2001):基地组织从阿富汗这样的“失败国家”发动袭击,暴露出“没有国家能力的国家”对全球秩序构成直接威胁。 3,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的重建失败:美国以为只要推翻独裁、举行选举,自由民主就能落地生根,但事实证明国家治理结构的重建远比制度输入复杂。 这些事件促使他意识到,“自由民主”固然重要,但国家能力可能才是秩序的前提,没有强国家能力的民主是危险的。于是,他在2004年出版《国家构建》回应这一议题。 另外,福山在《国家构建》与后续著作(如《政治秩序的起源》《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不断面对中国这个“理论异类”,中国的存在也确实某种程度上促成他逐步修正过往的理论框架。 90年代的自由主义视野中,中国被看作“尚未自由化的现代化国家”,似乎迟早会走向民主。但2000年以后,中国以强国家、弱民主的体制实现了持续增长与社会稳定,这对“自由民主终点论”构成重大挑战。 看看福山对中国态度的变化路径: 1,《历史的终结》(1992),理论要点是自由民主的普世终局,对中国的暗示——中国迟早走向民主。 2,《国家构建》(2004),理论要点是强国家的重要性,对中国的暗示——中国模式的某种解释。 3,《政治秩序的起源》(2011),理论要点是国家、法治、问责三要素互动,对中国的暗示——承认中国“国家建设”的成就。 4,《政治秩序的衰败》(2014),理论要点是官僚体制腐蚀与利益集团化,对中国的暗示——警惕强国家也可能自我腐败。 可以说,《国家构建》是福山对“自由民主终点论”的一次现实主义修正,他从意识形态的高峰走向了制度与治理能力的理性分析。 福山这次转向,使他从“自由主义哲学家”转变为“政治制度比较学者”,影响了后来西方政界对“国家能力”与“治理现代化”的重视。 他提出的“三角模型”:国家能力 + 法治 + 民主问责,成为后续《政治秩序的起源》两卷书的核心分析框架。 这也促成他在后期多次公开承认:“中国证明了一个强国家可以在没有民主的条件下有效治理,但其长期可持续性仍有待观察。”法治与民主这两块版图真的可以长期缺失吗?我也表示怀疑。 只是如导读里李强老师所言,他对中国的“国家构建”问题虽够广但不够深,不够透彻。尤其是改革开放前后的国家体制与决策机制的变化,福山没有阐述。 ★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 书中还有一个广受诟病的问题:福山书中表述时自始至终没有明确区分“国家权力”和“国家能力”。导读里李强老师也提到这点,并有相关更好理解的表述,但我依然觉得不够通俗易懂,这里尝试“翻译”一下。 国家权力——指“国家能管多宽”。 国家能力——指“国家能管多好”。 福山的不足在于——他看见了“国家要强”,但没说明白“强的是什么”。一个国家“强”究竟是因为它权力集中、可以干预一切,还是因为它能力高、执行有效率? 权力涉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边界问题”(国家该不该干预)。 能力涉及国家内部的“执行问题”(干预了能否有效)。 权力过大,需要法治与制衡;能力不足 ,需要专业化、行政现代化。 理想状态——权力有限但能力强(有力的有限政府)。提一嘴,美国那批开国元勋的立国初衷。 福山的国家理论在讨论“国家强弱”时,混淆了国家干预的范围(权力)与国家行政执行能力(能力)。两者如同一颜色的毛线编织着衣服,交错与穿插中容易让读者困惑与迷失。 结果是,他的“强国家”概念在理论上带有模糊性:既可指中央集权的权力,也可指高效治理的能力。虽然他对两者(权力与能力)的差异有阐述,但他实际的论述(尤其是对中国等案例)逻辑上依然不够精确,甚至稍显混乱。越仔细读越像木糖醇口香糖粘着泡泡糖,臣妾理不清。 以上,是个人对这本专著的一些小想法。似蜻蜓点水,也像摄影中的微距镜头——聚焦某个局部成像。 作为一个业余读者也只有这种能力,没办法高屋建瓴般俯瞰。总体而言,推荐这本书。

★★★★★

《**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State-Building: Governance and World Order in the 21st Century*)是弗朗西斯·福山于2004年出版的一部聚焦“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的专著。该书写作背景是冷战结束后大量“失败国家”(failed states)涌现,以及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等国推行政权更迭却遭遇治理真空的现实困境。 福山在此书中明确提出一个核心观点: > **21世纪国际政治的核心挑战,不再是意识形态竞争或民主推广,而是“如何建设有效的现代国家”**(state-building) > **没有强大的国家能力,民主、法治、人权都无从谈起**。 以下为你系统梳理该书的**核心观念**与**结构化思维导图**(文字版)。 --- ### 一、全书核心命题 > **“国家”**(state) > 而当前全球治理的最大短板,正是**国家能力的缺失**——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和战后重建地区。 > 国际社会过度关注“民主选举”,却忽视了**专业、非人格化、有效执行政策的官僚体系**才是现代治理的基石。 --- ### 二、关键概念辨析 #### 1. **“国家” vs “政府” vs “政权”** | 概念 | 定义 | 福山强调 | |------|------|--------| | **国家**(State) | 一套持久的、制度化的公共权力机构(如军队、法院、税务、教育系统) | **核心对象**:需长期建设 | | **政府**(Government) | 执政的党派或领导人(可更替) | 易变,不应与国家混淆 | | **政权**(Regime) | 政治体制类型(民主/威权等) | 是上层建筑,依赖国家基础 | > **福山警告**:推翻萨达姆容易,但重建伊拉克的国家机器极难——因为“国家”不是靠选举产生的,而是靠制度积累。 #### 2. **国家能力的两个维度** | 维度 | 内容 | 重要性 | |------|------|--------| | **范围**(Scope) | 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广度(如是否办国企、管教育) | 可大可小,依国情而定 | | **强度**(Strength / Capacity) | 国家制定并有效执行政策的能力(如征税、执法、提供服务) | **必须强大**,否则寸步难行 | > **关键区分**: > - 北欧国家:**范围广 + 强度高**(高福利+高效官僚); > - 新加坡:**范围窄 + 强度高**(小政府+强执行力); > - 海地、刚果:**范围可能不小,但强度极低**(有部委,无执行)。 > **福山主张**:先追求“强度”,再讨论“范围”。 #### 3. **“国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 - 指国家能超越特定阶级、族群或利益集团,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行动**的能力; - 过度被俘获的国家(如被军阀、寡头控制)即使有机构,也无真正治理能力。 --- ### 三、为什么国家构建如此困难? #### 1. **知识困境**(Knowledge Problem) - 国家治理需要大量本地化知识(如土地权属、部落关系、语言习惯); - 外部援助者(如联合国、NGO、美军)往往缺乏这些知识,导致政策脱离实际。 #### 2. **激励困境**(Incentive Problem) - 在腐败环境中,公务员薪资低、晋升靠关系,缺乏服务公众的动力; - 国际援助常绕过政府直接发钱给NGO,进一步削弱国家 legitimacy。 #### 3. **路径依赖与文化阻力** - 部落社会、家族主义文化天然抵制非人格化官僚制; - 殖民遗产留下“掠夺型国家”传统(只为征税镇压,不提供服务)。 > **福山直言**:“我们不知道如何可靠地建设国家——这是政治科学的最大失败。” --- ### 四、对国际干预的批判与建议 #### ❌ 批判主流做法: - **“快速民主化”**:在无国家基础上搞选举,结果选出民粹或军阀; - **“私有化万能论”**:以为市场能替代政府,实则公共服务崩溃; - **“去国家化援助”**:国际组织绕过政府,导致国家能力持续萎缩。 #### ✅ 福山建议: - **优先投资国家核心职能**:治安、税收、司法、基础教育; - **支持本土官僚体系建设**:培训公务员,保障薪酬,建立职业伦理; - **接受渐进改革**:允许威权过渡阶段(如卢旺达、埃塞俄比亚),只要其提升治理效能; - **大国承担“善意霸权”责任**:如美国应在战后派驻长期文官团队,而非只派军队。 > “国家构建是枯燥、漫长、不性感的工作——但它是自由与繁荣的前提。” --- ### 五、思维导图(文字结构) ``` 《国家构建》——弗朗西斯·福山 ├─ 一、核心问题 │ └─ 21世纪最大挑战:如何建设有效的现代国家? ├─ 二、关键概念 │ ├─ 国家(State)≠ 政府 ≠ 政权 │ ├─ 国家能力 = 范围(Scope) + 强度(Capacity) │ └─ 国家自主性:超越特殊利益,服务公共利益 ├─ 三、国家构建为何困难? │ ├─ 知识困境:外部者不懂本地社会 │ ├─ 激励困境:公务员无动力服务公众 │ └─ 文化阻力:家族主义 vs 非人格化官僚 ├─ 四、对国际实践的批判 │ ├─ 过度强调选举,忽视制度建设 │ ├─ 援助绕过政府,削弱国家能力 │ └─ 低估国家构建的复杂性与长期性 └─ 五、出路建议 ├─ 聚焦核心职能(治安、税收、司法) ├─ 培养专业、廉洁的官僚队伍 ├─ 接受渐进式、非理想化的治理改进 └─ 大国应承担长期国家构建责任 ``` --- ### 六、对中国经验的隐含对话 虽然福山未重点分析中国,但其框架高度契合中国模式: - **中国是“高强度国家”的典范**: 从秦汉郡县制到当代扶贫、抗疫、基建,展现超强政策执行能力; - **“先国家,后民主”路径**: 改革开放未搞激进政治变革,而是先强化国家治理能力; - **对“国际标准”的审慎态度**: 拒绝外部强加的制度模板,坚持本土化制度演进。 > 福山后期承认:**中国证明了“有效国家”可以先于民主存在,且是发展的必要条件**。

★★★★☆

本书前半段论述了政府中行政机构功能和建构的复杂性,并通过象限将事务,政府机构进行了分类,还是很有学术价值的。 本书的后半段相当于为美国的单边主义和孤立主义做背书,提现了美国式民主的蛮横和霸权本质。相当的鸡肋并具有毒害性,需要批判和谨慎阅读。20200726

★★★★★

福山于1992写下了《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断言历史在自由主义民主中达到顶峰,自由主义民主将会是“人类意识形态演化的终点”和“人类政体的最后形式”。然而现实却将其打的鼻青脸肿。于是福山于2004年写下了这本《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又在2006年编写了《民族构建:超越阿富汗与伊拉克》和《美国处在十字路口:民主、权力与新保守主义遗产》。最后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英文版2011,中文版2012)和《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英文版2014,中文版2015)中完成了其对国家理论的系统性阐述。 福山将国家构建、法治和责任政府作为评价政治秩序的三个基本维度。并以此三者的完美结合(称职的国家、强有力的法治和民主的负责制。)以到达“丹麦”:富强、民主、安全、治理良好,只有较低水平的腐败。 亚当·斯密认为:如果说市场经济的特征在于鼓励经济活动自发性的话,市场经济本身却不是自发形成的。市场经济的形成有赖于一套特定的政治与法律制度,有赖于现代国家的建立。 此后,埃利亚斯、查尔斯·蒂利、迈克尔·曼、贾恩佛朗哥·波齐等学者均把现代国家构建视作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产生的重要前提。福山沿袭了这个观点,他认为:“国家是集约型经济增长的基本条件。” 福山认为国家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享有集中的权力;第二,对合法强制权力的垄断;第三,以领土性而非亲缘关系为基础;第四,超越部落的等级制;第五,更为精心雕琢的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合法性。 斯密在《国富论》中专门论述了国家必须履行的若干职能:第一,国防的职能,“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第二,司法的职能,“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第三,“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这类机关和工程,对于一个大社会当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说,设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所得利润决不能偿其所费。所以这种事业,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出来创办或维持”。 查尔斯·蒂利在《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中给出过国家的定义:“一个控制了特定地域人口的组织如果具备下列特征的话,便是国家:(1)它与在该领域的其他组织产生了分工合作(differentiated);(2)它是自主的(autonomous);(3)它是集权的(centralized);(4)它的各个分支机构以制度化的方式彼此协调。 蒂利强调国家是一个“组织”,马克斯·韦伯更有句经典名言:国家是合法垄断暴力的组织。迈克尔·曼根据韦伯的概念发展出了一个更详细的定义: 1.国家是一组分工合作的制度和人员; 2.具有向心性,即与中心有双向交流的政治关系; 3.具有明确的地域; 4.借助某种有组织的暴力,行使某种程度的权威,确保令行禁止。 更简单地说,曼认为现代国家是具有明确地域的一种强制性组织。这跟韦伯的定义非常接近。通过对国家定义的理解,可以总结出现代国家的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国家要有特定疆域。 第二,国家包含特定人口。 第三,国家的主要特征是垄断暴力。 第四,国家需要一整套官僚系统。 第五,国家依赖于税收系统。 第六,国家主权需要得到国际承认。 贾恩弗朗哥·波齐认为近代国家的演变经历了封建主义、等级制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和立宪国家几个阶段。在当代世界,国家演变为西方的自由主义民主国家和苏联的政党国家两种类型。波齐断言苏联单元组织的社会无法建立一个更为发达的经济秩序,并最终会导致经济上的失败。他同时也认为西方由于国家权力过分扩张,国家已经不再是蒂利所定义的那种“组织”,而成为“一种庞大的、多样的、复杂的组织环境”。 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在技术复杂的情况下无法运行:任何计划者都不可能会吸收并处理在现代经济中产生的全部本地知识。在市场中互动的分散决策者可以做得更好。这一思路同样适用于微观组织:发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人很可能是把螺栓安装到底盘上的车间工人,而不是坐在公司总部的副总裁。 可以看出,与其他学者相比,福山对国家的定义忽略了国家与社会分工合作(分殊)! 马克斯·韦伯的“合法秩序”(legitimate order),是由道德、宗教、习惯(custom)、惯例(convention)、法律等构成的。韦伯将其分为法理型(rational)、传统型(traditional)和卡里斯玛型(charismatic,又称“个人魅力型”或“超凡魅力型”)。法理型,即“合法性”来自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统治者的指令权力;传统型,即“合法性”来自悠久传统的(“历来就存在的”)神圣性和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魅力型,即“合法性”来自英雄化的非凡个人的罕见神性、英雄品质或英雄气概以及他所默示或创建的制度的神圣性。韦伯认为,以上三种类型都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或“纯粹类型”;而历史上的“合法性”形式,都是这三种类型不同程度的混合。 韦伯指出,“只有在法理型的国家(rational state)中,资本主义才能发达起来。它的基础是有专长的官吏阶级和合理的法律”。 市场经济运行至少需要以下外部条件:第一,现代国家,提供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条件,保护产权,制定规范。第二,宗教、文化所提供的“信任”。第三,市民社会,尤其是规范各种群体行为的行会、中介机构。在这三方面中,最重要的是国家。而且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为:一些重要的制度,特别是法治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自由市场经济学掌门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2001年说,十年前,他对社会主义转型国家再三强调的一个词是:“私有化,私有化,私有化……可是我错了,事实证明,法治大概比私有化更基础。” 福山也认为,一个社会必须首先有制度存在,然后才可能从“对自由的模糊渴望走向一个运转良好的、巩固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一个现代经济”。福山甚至接受这样的观点:“如果可能的话,自由主义的法治最初对经济的发展比民主政治参与更为关键。在某些情况下,现代化的权威主义比不负责任的民主更值得拥有。” 所以福山发展出了这样的观点:“在你能够有民主之前,你必须先有国家:国家建设的行动只是部分地与促进民主相重叠。” “拥有民主制这一事实,并不表明其政绩优劣。民主制面临的重大挑战是无法兑现其承诺的好处。” “如果没有漫长、昂贵、艰苦、困难的过程来建设相关的制度,民主制是无法成功的”。 西方主流的观点似乎是,民主本身就可以起到国家构建的作用。实际上无论从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历史经验的角度,现代国家构建既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也是民主化的前提。在西方主要国家的发展历程中,先有现代国家的构建,然后才有现代经济的腾飞,然后才有逐步民主化的进程。 亨廷顿认为,国家运行无需合法性的基础。福山则认为,民主制度是现代政治唯一可能的正当性源泉。约翰·格雷对此提出批评,格雷认为,国家的正当性根据最终并不在于它是否民主制或者是否认同自由主义价值,而在于国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提供了人民所需要的东西。 西方一般认为,只有民主制(具体形式待定)才是现代政治正当性的根据。如哈贝马斯认为,这并不是说其他类型的体制的正当性基础已被证伪,而是说在现代化、全球化日益成为现实的今天,其他类型的正当性正在发生“贬值”,不再被人们普遍信奉。 关于中国,福山认为,西周就已经进入了封建时代,中国在公元前3世纪就已经完成了现代国家的建立。这大致是顾立雅(Herrlee Creel)的观点。林来梵则认为,中国古代实际上没有典型意义上的国家观,而只有天下观。天下观引出“江山、社稷”的观念,而“江山、社稷”是皇帝个人的,与老百姓无关。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至少到清末才出现。以特定疆域和人口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喊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说:“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所以秦国怎么也不能算是第一个真正的现代国家。 彭华指出:周人关于“政权合法性”与“王朝正统论”的言说,集中体现在天(天命)、地(地理)、人(血统)三端,是为“三才”之道。 周人以道德观念来解释政权的更迭,正所谓:“天命无常,唯德是亲”。到了战国时期,邹衍所创立的“五德终始”说,是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的生克原理来解释王朝兴废与更替。 邹衍认为,往古之王朝(虞夏商周)都有自己所对应、所符合的“德”(五行之德),它决定着该王朝的“运”(命运);“五德”(五行之德运)“终始”处于“转移”不居之中,“五德”是按照“五行相胜”的序列运行的,故又称“五德转移”说。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其实也是一种“天命转移”论。“五德终始”说在历史上影响深远,“自秦汉直至宋辽金时代,五德终始说一直是历代王朝阐释其政权合法性的基本理论框架”。 福山认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有意回避了合法性问题,但是如今,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已不再是一个合适的国际关系框架。国家主权在索马里或阿富汗这样的国家犹如虚构或者成了笑话,因为这些国家已经沦为军阀统治。在这些情况下,主权原则本身不足以保护收容这种威胁的国家。解决这个问题必然导致和人道主义干预完全相同的结果:需要进入这些国家并接管其治理,消除这种威胁并阻止它们在未来再次发生。外部势力以人权和民主合法性的名义行事,它们不仅有干预的权利,还有干预的义务。 针对对“大政府”的批判,福山认为“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软弱、无能或根本缺失的政府是各种严重问题的根源所在”。所以,如何提升软弱国家的治理,提高他们的民主合法性,以及巩固自我维系的制度——成为当代国际政治的核心议题。 福山认为欧洲人更了解国家(state)和民族(nation)之间的区别:民族建设是创造由共同的历史和文化连接的共同体意识,这是任何外部力量无法达成的。民族崛起更多是运气的问题,国家崛起可以刻意构建和设计。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中的趋势一直是削弱国家。但如今全球政治的主要问题不应再是如何削弱国家,而是如何构建它。 福山估计没有读过米格代尔的《强社会与弱国家:第三世界的国家社会关系及国家能力》,所以未能从理论上清晰区分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的区别,他的整个论述在逻辑上颇为混乱。比如福山提出“美国制度设计之目的就是削弱或限制行使国家权力”,但对美国国家强弱与否却感到疑惑。而迈可尔·曼则区分了两个层面的国家权力。其一是国家的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即国家精英可以在不必与市民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范围(range)。其二是国家的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即国家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在其统治的领域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capacity)。根据这两种权力强弱的状况,迈可尔·曼对历史上以及现实中的国家作了分类,归纳出四种理想类型:一、两种权力均弱型,如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二、强专制权力弱基础性权力型,如中华帝国、罗马帝国等传统帝国;三、弱专制权力强基础性权力型,如西方近代以来的官僚制国家;四、两种权力均强型,当代的极权主义国家即属于此类。 福山在批评新自由主义时混淆了多种不同的概念,以一种专业学者难以接受的混乱逻辑对新自由主义提出批评。他的批评并不构成对新自由主义的学理批评,充其量只能说是对以新自由主义名义出现的某些具体政策的批评。 福山对不同概念的混淆展示了作者虽然具有极其敏锐的观察力,但却无法将这种观察力上升为逻辑缜密的理论思考。在福山那里,美国所谓的民族构建实际上就是国家构建。著名政治学者艾伯特注意到,以最近几十年的美国为例,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原来由国家履行的职责转移到市场,另一方面,国家在军事、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力量大大增强。按照福山的逻辑,艾伯特问道:“这种转变意味着美国在走向强国家还是弱国家?” 福山说:“国家构建是指建立新的政府制度以及加强现有政府。”福山全然没有意识到,如果“加强现有政府”超过一定限度,他所关注的“国家能力”便会受到削弱。 卡尔·施密特把从文艺复兴以来的国家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是17世纪的绝对主义国家。第二是自由主义的中立国家,国家在社会传统中保持中立地位,任凭社会各种团体之间在竞争与冲突中寻求平衡。第三种国家是随着福利国家的发展,逐步形成所谓全能国家(total state)。前两类国家都以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殊为基础,全能国家的特征则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界限的消失。 施密特认为,国家存活的基本条件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维持明确的区分。一旦这一区分不复存在,一旦国家干预的范围超出“政治”领域,不再处理纯粹的政治问题,而是侵入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国家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就会消失,这将最终导致一种弱国家。施密特坚信,国家涉足的领域愈广,国家本身的有效性便愈差。施密特甚至认为,如果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对立由于全能主义国家的出现而打破,其最终结果必然导致国家的消亡。 我认为福山特别擅长建立理论框架,对过去的解读有其出彩的地方,常常能给人很大的启迪。比如福山认为自基督教传入欧洲后,欧洲社会便开始摆脱在传统中国、印度、奥斯曼帝国所通行的以血统为基础构建社会组织的状况,“个人”构成社会组织的基础。但是其建立的框架太过复杂且变量和函数之间的关系是存在疑问的,所以对未来的预测也是荒诞不经的,比如在本书中,他认为(2004年)阿富汗的长远前景看起来比起伊拉克更乐观,如今看起来真是让人贻笑大方。 这本书最精彩的我认为要属北京大学李强教授的“导读”,不仅仅把正文的核心内容给提炼了出来,还几乎将福山所有主要著作给梳理了一篇,很见功力。这篇书评也摘抄了不少导读中的内容,此外在中国部分还大量借鉴了四川大学彭华教授的《王朝正统论与政权合法性——以商周鼎革为例》以及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的《宪法学讲义》,特此说明。

★★★☆☆

显然该书的内容完全支撑不了宏大的题目,中间莫名执着于管理学的过于细致解读,完全毁坏了内容的整本书的架构,呈现出的是口号宏观磅礴,而落到具体反而冗长细碎的介绍着可能都够不上强相关的组织结构及管理的论据,一度让我以为掉回了大断裂的相似桥段,福山部分论点反复在多部著作里来回反刍也让人略感疲惫。 李强冗长导读,与其是本书导读,不如为福山两本大作“政治起源及衰败”的导读或是推介。不是到是作者无心之举,还是理想国译丛的卖书手笔? 不过最后关于伊拉克战争问题,却是一个眼前一亮的内容,作者以美国干涉伊拉克问题引申出欧洲及美国各自问题,即欧洲推崇的多边主义所推崇的程序与法律是否是一种天真的空中楼阁,它的安全秩序基于美国的保护。以前发生的和将来再次发生的特朗普索要“保护费”表明了欧洲虚荣“软肋”。书中直言对于地区的重大问题,联合国的各种政令的“虚弱”。也在最近的以色列与哈马斯战争中显露无疑。而依靠所谓民族国家的采取的军事手段,如美国入侵阿富汗,以及案例的伊拉克战争,又无疑是另一种失败,前者阿塔卷土重来,后者什叶派当权者显然更倾向于伊朗而非美国。 所以本书与其在解答国家构建问题,不如抛出一个问题,传统暴力治理和理想中政策援助都无法轻易让一个“失败”的国家真正得到新建抑或着复兴。那这一条国家构建难题是否真的靠有形和无形的外力所解答吗?

★★★★★

首先,这本书还是没有脱离美国中心论,虽然福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他提到了普世性和平等性。并且将欧洲和弱国纳入了规训范畴。 其次,依然没有像样的弱国的例子,让我很费解,大段大段的费口舌在欧美这些发达国家的构建上,弱国懂吗,不去带入弱国的例子,永远无法得到理论的普世性。 再次,读懂这本书,了解欧美两个国家对合法性的态度就够了。如下: 可以用两个比喻来理解 欧洲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医生,认为病人(民众)可能不懂自己的健康需求(公共利益),需要由专业人士(官僚体系)制定治疗方案(政策)。比如法国疫情期间强制推行健康通行证时,尽管有民众抗议,但政府认为这是保护全民健康的必要措施。 美国更像一个餐厅服务员,顾客(公民)点菜(利益诉求)后,服务员(政府)负责汇总订单(个人利益总和)交给厨房执行。比如美国各州对堕胎权、大麻合法化的不同政策,正是地方民意直接体现的结果。 差异根源的三大维度: 1. 历史基因不同: 欧洲经历过宗教战争(三十年战争)、法国大革命后的社会撕裂,形成"国家必须高于派系争斗"的集体记忆。比如德国宪法法院的角色就体现了这种对专业官僚的信任。 美国建国时13个殖民地就像13家公司,注重通过《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说的"以野心对抗野心",防止政府权力过大。2021年国会山事件后,美国政府权力边界争议再起正是这种传统的延续。 2. 决策机制对比: 欧盟制定环保政策时,常由技术官僚提出碳排放交易体系等方案,即使民众短期不适应也要推行。这类似疫情中意大利政府顶着"侵犯自由"批评实施封锁。 美国各州最低工资标准差异巨大(加州16美元vs联邦7.25美元),联邦政府无法强制统一,体现"公共利益=地方民意相加"的逻辑。奥巴马医改在部分州被抵制也是典型案例。 3. 危机应对差异: 欧债危机时,德国财政部主导的紧缩政策虽引发希腊民众抗议,但欧盟认为这是维护欧元区整体利益的必要之举。 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救助方案(TARP)在国会经历数月拉锯战,最终7000亿美元救市计划实为华尔街、制造业、普通选民多方利益妥协的结果。 现实中的混合趋势: 随着民粹主义兴起,欧洲技术官僚决策模式遭遇挑战(法国黄马甲运动),而美国也出现加强联邦权力的尝试(拜登基建计划)。但深层的理念差异仍然存在,就像同样面对科技巨头,欧盟通过《数字市场法案》直接规范企业行为,而美国更多依靠反垄断诉讼这种个案解决方式。 这种差异本质上反映了集体主义传统与个人自由传统的持久张力,就像中医强调整体调理,西医侧重对症治疗,各有其历史形成的逻辑体系。理解这点,就能明白为什么欧美在国际气候谈判、数字税等问题上常有根本性分歧。

★★★☆☆

非常一般的一本书,实际上导读要比正文更有收益。 福山站在美国的角度为美国的强权和单边主义做了不少的辩护,看得我想吐。 当然国家构建本身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论题,只不过福山这本答案我觉得写得非常差,不论是理论上还是联系实际,都不行。 在新冠疫情面前,美国的国家构建能力最终体现在何处?无限制QE?低效的CDC?分裂的社会?无法压制的阶级矛盾? 有这些表现,再看福山这本为美国辩护的国家构建,没打一星已经算我给导读面子了,哈哈。

★★★☆☆

·软弱无能国家|失败国家——带来现代诸多治理问题 ·建设小而强的国家:精简国家功能,同时加强国家功能内能力 ·作为民族国家自身目标和对外援助或干预的目标。 ·三阶段 ·冲突后重建:暴力冲突后的新兴国家 ·建立在外界敢于撤离后能自我维持的国家机构 ·使弱国家强大,使弱国家权力基本稳定(更广泛:产权保护、基础教育、央行和汇率)

书籍信息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译者郭华
出版社学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7-01
ISBN9787548612117
分类政治军事-政治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