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洛伊德
一只颐指气使的小黄澳洲鹦鹉名唤蜜糖弗兰克林,一个女人因为它而接触到了鹦鹉的世界,讲述了他们之间的有爱故事。
《澳洲鹦鹉的那些事儿》一书由玛格丽特·弗洛伊德撰写,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她与四只鹦鹉相伴的真实经历,她(他)们分别是:蜜糖弗兰克(黄花玄凤鹦鹉)、查莉(费氏牡丹鹦鹉)、闪电(灰色玄凤鹦鹉)、尼古拉斯(灰色玄凤鹦鹉)。书中内容贴近生活,情节真挚感人,读罢令人深思。 宠物鸟和宠物狗类似,大多是人类出于自身需求而培育出来的动物,已基本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放生往往意味着死亡。若缺乏爱心、责任感及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最好不要盲目饲养。 通过作者的生动描述和细腻刻画,可以感受到,20、30年前,美国在宠物鸟贸易、养育和医疗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规范和人性化的体系,人们对动物们的认知很nice。有这样一句名言流传甚广:“从对待动物的态度上,就可以判断出一个民族是否伟大,精神是否高尚”。作为地球的一族,我们离当代文明还任重道远。 蜜糖弗兰克的离世令人痛心。据我有限的观察和鹦鹉照护经验来看,她的病逝可能与作者对其饲养方式的过于精细化有关,例如:过度喂食高蛋白和油脂类食物,频繁药物干预(尤其是为了好心阻止她下蛋而多次注射药物)。实际上,母性十足的玄凤鹦鹉下蛋,是可以通过食物调理进行自然干预的。另外,与人类一样,鹦鹉免疫力的提升,最根本的是提高身体素质,例如多接触自然环境、保持良好的作息规律、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等等。
女儿养了一只绿颊锥尾鹦鹉,因为上学留在家里,照顾这个“小霸王”成了我的业余工作。 “小霸王”有着深绿色的羽毛和长长的红色尾巴,黑黑的圆眼睛外面一圈白色,上面还长着细密的睫毛,歪着头盯着你时亮晶晶的。她会跟着学叫自己的名字,听到开门回家就会大声唱歌,然后摇头摆尾走来走去。但是不开心的时候就像一个斗士,嘴里叽叽咕咕叫个不停,还会把手嘴巴和脸咬到出血。 养了三年内心还经常会纠结,一会儿担心陪伴不够太过孤单要不要再买一只,一会儿生气于收拾打扫只有我一个人做,一会儿又困惑于她的咬人劣迹,偶尔还会萌生送人的想法。 看了作者的书,发现养宠都会拟人代入,即便是一只小鸟,也难免在情感上产生内耗,作者细腻的内心描写很有代入感。除了麻烦,鸟宝也真的会给人感情的慰籍,还会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思考。尤其在最终离开时,好像也审视了自己对待死亡的态度。 看完这本书,我这一段都不会再想着把她送人的事了,这个小霸王可能已经习惯了和我们生活,我怕她很难融入别人家。我不知道她想什么,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咬人,那就好好站在她的视角观察吧。
请不要把这本书当做鹦鹉饲养指南,也不用参考作者的一些措施。 书中有写到作者会给鹦鹉喂食人类食物,比如披萨🍕比如法式吐司。❌❌❌❌❌❌这是绝对的应该禁止的行为(哪怕养其他宠物都应该注意这方面),鸟类的肾脏根本不能够代谢人类食物里的高油盐糖,最后蜜糖最后死于肾衰竭以及长期用药导致的肝损伤,这一切在最初都可能避免。。。。。 简单易懂的家庭饲养教程可以看这两本《第一次养鹦鹉就恋爱了:鹦鹉饲养图鉴》 《第一次养鹦鹉就懂它:鹦鹉行为图鉴》 平常家里得备一些常用药和肝精,小病参考医生的医嘱少量喂食(宁愿少点也不能多)。
因为最近刚刚被迫营业,接了虎皮和黄化玄凤在养,所以微信读书搜出了这本书 看开头,感觉自己接鹦鹉,以及自家鹦鹉也是值得写一本书,至少值得记录的,自家的小绿虎皮太nice了,虽然活泼不亲人,但对后来的鹦鹉眼见的关心体贴,玄凤胆小,他看到或听到玄凤紧张,都会飞到玄凤身边陪伴,既使玄凤在地上,太喜欢他了,突然又想念他们了。 能感受到作者社区对养鹦鹉成熟的体系,但跟自己的价值观上还是有不同的,虽然也时刻紧张着小生命,但明显做不到像作者那么精细 比较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养了那么多年的鹦鹉,最后还成了鹦鹉养育专家,能以帮助别人为业,这点很是佩服 作者名字弗洛伊德很容易让人和心理学家联系起来,而且看来作者还是个医生,不过最后发现她跟两位弗洛伊德都没有什么关系 不长,刚养鹦鹉会想多了解些跟这个小生物有关的事,可以听一听这本书。
有爱好还是非常奢侈的事情,除了花费时间之外,还是需要更多的金钱,所以有说法爱摄影穷三代,但也有宠物似乎也是这样,除了前面之外还有感情,因为伴随着时间变久了,就会产生这样的状态,但是各种宠物的生命与人类之间存在差异,所以就会产生各种分离,好在不是动物主义者,把动物的生命看作高于人类的,本来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宠物也从常见的猫狗变成了若干可以不常见的,甚至产生了恐怖的,有一个朋友还是白金王老五的状态,喜欢养花与养鸟,因为自己喜欢拍鸟,所以在一起话题总是离不开鸟,她从网上买了一个鸟蛋,孵出来,养大了,好像是一个不大的鸟,俗名小太阳,据说每天最高兴的时间从实验室回家,小太阳飞到他的肩膀上,啾啾的叫着,说话的兴奋劲远远大于自己拍鸟的乐子。在澳洲存在着鹦鹉,自己去过哪里野生的还是非常之多的。在自己去过的地方差不多都看到了鹦鹉,在悉尼自己非常喜欢住在 coogee 海滩附近,一方面哪里向东可以看到日出,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可以看到白色巨大的鹦鹉,好像据说叫作金刚鹦鹉,如贩卖到国内值一百万,也不知道真真假假,每次在海边沙滩旁边的岩石上可以看到数十只,感觉千万钞票停留自己眼前。凯恩斯算是热带的地方,好像更多的斑斓彩色的鹦鹉,自己关注的对象到是不常见的鹈鹕,在海边走着,看到了一群老人带着长焦和望远镜,对着海边,自己啥也没有看到,就停下来看着他们所看,其中一位老人看见了自己木耐,指着不远处说了一个名字,没有听懂,但是看到了一只麻雀大小小鸟海边啄食,当然鹦鹉在这里还是很难吸引当地人。墨尔本是在植物园中看到了,本来在那里开会,其实距离会场不远就有一个植物,平常日子,人还是非常少,自己在院子里溜达,看到了不大常见的植物,也看到了不少鹦鹉。走了大洋路,这里风真是强劲,据说是从南极二三千公里的路程,非常硬非常凉,所以即使夏日也是稍微有点凉,在这里休息的地方放起了无人机,被吹的不受控制了,也顾不得看到了那些鹦鹉,好在有惊无险,收了无人机,走到了十二圣徒的景点,鹦鹉似乎还是很多的,大部分印象之中还是那些斑斓的,而且在这里看到了十二圣徒已经消失了若干个,不知道什么时间还会消失。珀斯算是最为孤独的城市,据说距离哪里最近的城市也有三四千公里,哪里闻名可能时候马航 370,搜索南大洋的基地。当然自己去的时候,可能感受的就是 downtown 公交系统免费,我们找了一个海边的类似民居的酒店,每天最为惬意的事情就是看着日落喝着啤酒,神仙一般的日子,在哪里海边还是可以看到鹦鹉,但是看到很多的是坐船到了一个岛子上面,感觉到了人们似乎对于鹦鹉熟视无睹的状态。最近到了塔斯马尼亚岛子的首府霍巴特,游玩不多,在偶尔时间看到了鹦鹉。卧龙岗看到鹦鹉最稀疏平常,记得去了一位前辈家里,一个有院子的四层楼,到了楼顶看到院子树上的白色鹦鹉,而且叫声也算是比较怪异,并且非常不怕人的状态,也不时到处调来调去,灵活程度似乎与巨大的身躯不大协调,大鹦鹉飞行不多,但斑斓色彩的鹦鹉还是飞行速度很快的。
我亲爱的松毛 第一天去接你 是我怎样都不会忘记的 仿佛就暗示了我会有多么爱你一样 你一开始那么怕我 无论如何也要躲开我 又不由得在角落 颤抖着拿一只眼睛观察我 到后来你歪着疑惑的小脑袋 发出你稚嫩的声音 一步步走向我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我一直认为 你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我的 完完全全的信任我 十全十的依赖我 是你把我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变成了只对你感兴趣 是你把我从不想笑变成了就看你就笑 想到你就笑 你让我有了牵挂 情绪 你会飞那天 不管你被谁接过去 都要向我飞来 妈妈叫我起床 把你带来 说 “快 你的什么来喊你起床了,松毛是你的什么?”我笑着说“我的爱人” 是我的爱人 我不灭的灵魂
蜜糖走了[流泪] 你是否养过宠物? 你是否如此纯真的爱过她们? 很不错的一本书!
翻开这本书时,我想要的是玄凤鹦鹉的饲养知识科普:该买哪种尺寸的笼子?营养谷物球怎么配比?看到最后却是作者对着空鸟笼发呆,空荡荡的站架,还没吃完的谷物棒……这本书最残忍也最珍贵之处,在于它早早告诉我,与宠物的时光,是倒置的沙漏,与人类的寿命相比,它是那么短暂。好啦,希望我的小鸡健康、快乐过完每一天。
本书主要记录了一只名叫蜜糖弗兰克林的玄凤的一生,平淡而动人。虽完成度不高,但深有共鸣,看完把肩头的两只鸟宝接到面前贴了许久。 存疑之处:“我读过的好几本书和很多文章都提到,营养不良仍然是大多数宠物鹦鹉死亡的原因,因为很多人还是觉得,鸟类只吃种子就够了。人们一不留神就买到了一袋袋陈年的种子,有些甚至是变质的。一般而言,鸟类是喜欢吃种子,但是单靠种子为食,和人除了巧克力什么都不吃一样。美味是美味,却是致命的。” 个人观点:文中存在偏颇,种子可以是多样、新鲜的。综合多方可靠信源及个人研究所得的推荐喂食方案——种类丰富且配比合理的种子粮为主,新鲜果蔬、滋养丸为辅(宠物用品市场较乱,谨慎甄别)。另外,书中提及的“披萨”等物不建议喂食,油盐易超合理摄入量,最多偶尔浅尝碎末。 与动物的美好并非人人都能体验到,但拥有这份珍贵感受力的人,也会承担其所带来的额外痛苦。序言的“洞”,既在院里,也在心里。
这本书的读者也许大部分也都是鸟宝的父母亲吧,我就是一个,我总是想更多地了解我家玄凤,想了解她的心里想法,想了解要如何照顾她,如何与她相处……宠物一开始是宠物,后来就是家人了~看到结尾我心里五味杂陈,我无法去想象没有鸟宝的日子,只能在现在的日子里,每一天都好好爱她珍惜她,让她知道我真的很爱很爱她,希望她能陪我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