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兰·德波顿
德波顿用一种非常特别的的方式去旅行,行程中不仅有巴巴多斯、西奈的沙漠、马德里等风格迥异的怡人风景,同时还有他为读者安排的众多的名作家、艺术家、思想家及深谙旅行滋味的行家作为导游。在他们的陪伴下,风景之旅成了更完美的文化之旅、心路之旅。这部书就像一场完美的旅程,教我们如何好奇、思考和观察,让我们重新对生命充满热情。在《布拉格之恋》结尾处的梦境上扎上一针,渗出的淡蓝色便可以为德波顿的路行程着色;任何行路的真实色彩都被这心路的蓝色、薄雾中的蓝色幻化了,成了一种无法拒绝的诱引;空间丧失了地理上的方位,时间懒散地化为了一缕幽香;串起行程和文字的只有华兹华斯、波德莱尔、凡·高们和德波顿这位才子在深处。
很喜欢的一本书。 选择这个时间阅读这本书也是有一些缘分在的。 首先,在今年3月底4月初说走就走第一次独自旅行到南京后,我突然觉得旅行也就那回事,大同小异的风景、奔波的行程(对于我这种在家每天几乎走不上一百步的人)、通过网购也可以随时吃到的食物、流动着吵闹着的人们以及呼出的热气……它们使我仿佛被裹在公园水上常有的那种充气的大球中间,有时使我精疲力尽、晕头转向。这种时候我总会想起不知何处听到的话,大意是指旅行只有最开始想去和决定要去的时候是快乐的。(这个观点在作者书中有所解释,后文再叙) 经过这样的经历,当回到学校后,我问自己为什么要去旅游,保证吃住行样样不错的旅行真的是很烧钱的。因此,其实心底早就想要了解“旅行”了,只是在这时遇见了这本书。 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在这时遇见,看到了puq里也喜欢读书的友友前几天的简单书评与书中部分内容截图,我很相信喜欢读书且有思想的朋友们的眼光,因此立刻加入书单。 第三个原因就是马上我又要开始一段不错的、已经计划好了的旅行,因此我希望在这段时间里对旅行有一些新思考,我想这也有助于提高我的旅行质量。 好的!原因讲述完毕,由此转入正题。 因为想要记录下更多的想法,因此就按照文章各部分中我的思考与感悟的顺序来写吧。 开篇短文中的一句话就与我形成了共鸣: “最好的书能清楚地阐明你长久以来一直心有所感,却没办法明白表达出来的那些东西。” 赞同赞同,在我的阅读体系中,这是文学类、哲学类书籍胜过工具类书籍的重要一点,它们使你以更清明的眼光去看待世界、理解世界。 书的第一大部分为“出发”阶段。 这里就对于上面我所说的问题,即 旅行只有最开始想去和决定要去的时候是快乐的 给出了回答。 因为在我们的期待和回忆中,我们的思想聚焦于一些美好的视觉体验和身体感受或思维状态,这使我们部分地忽视了其他内容,因此感到美好。 文中这样说:“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 “我们专注于一个地方的图片和文字描述时,往往容易忘记自我。在家时,我的眼睛反复盯住巴巴多斯岛的每一张摄影图片,并没有想到眼睛其实是和身体,以及在旅行中相伴相随的我们的心智密不可分的;而且在很多情形下,由于它们的在场,我们眼之所见便部分、甚至全部地失去了意义。在家中,我可以专注于酒店房间、海滩或天空的图片而忽略跟它们密切相关的复杂环境,而这些图片所反映的只不过是更宽广、更繁杂的生活的一小部分。” 而在真正的旅行途中,那个家中的我与旅行中的我是“连续的、并无二致”。我们的情绪时时刻刻受到身边任何事的影响,甚至受到我们思维中的以前或以后的事的影响,我们无法做到置心一处,与我们在家中躺着浏览旅行地的照片时不同,我们无法全身心投入欣赏照片中的美景。 “人类情绪受制于一种僵硬和不宽容的逻辑,若我们想象眼前的美景可以带给我们快乐,而忽略这种逻辑,那我们就错了。无论是赏心悦目的事物,还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我们从中获取幸福的关键似乎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必须首先满足自己情感或心理上的一些更为重要的需求,诸如对理解、爱、宣泄和尊重的需求。” 而这时的旅行,则“在任何地方,实际的经历往往是,我们所想见到的总是在我们所能见到的现实场景中变得平庸和黯淡,因为我们焦虑将来而不能专注于现在,而且我们对美的欣赏还受制于复杂的物质需要和心理欲求。” 这部分的内容,已经基本使我与旅游中的我和解。我开始享受准备出发的期待,而不再因为担心失望而压抑自己的情感来为自己打上“预防针”;我开始接受旅行中的琐碎,开始抓住碎片时间去全身心享受风景,开始不再忙碌于完成什么计划或做成什么事。这使我能够接受突发事件,不计较得到的与失去的和即将得到或失去的。 第二个大部分题为“动机”。 这里作者与我的观点再次不谋而合:“评判我所学的任何东西,都应以它是否让我受益为准则,而不是考虑它是否满足他人的利益。我对事物的发现应该让我更具活力:它们必须以某种方式使我“生命升华”。” 接下来,作者谈论了旅行景点评分的问题。我想,当我们现在做旅行攻略时,常常率先考虑网络上的“必去地点”,去看网络上已经图片泛滥了的美景。 第一,这确实是一种选择旅游地的好方式,这确实能够使我们看到比较不错的景色,不至于“踩坑”;但同时,这也一定程度上使我们失去了发现景色、体会周围一切事物的能力;同时在浏览这些许多A的景点时,我们虚无地附在评分之上,我们的思想会时不时脱离景色到底美不美,转而去评估它到底配不配受到如此评价,而后,我们对贴合“标准”的景点打上好评,对“不达标”的说上一句“就那样吧”。 文中如此叙述:“当旅游指南对一个景点赞赏有加时,它无形中产生一股压力,迫使读者接受其权威性,缔造一股热忱,至于景点会使游客感受到沉默、幸福还是兴致勃勃,它则毫不关心。” 再接下来,作者强调 接受能力——包括知识与审美能力等因素在内——对于旅行观光的重要性。 我认同这样的观点,即如果我们想要真正体会到一个景点的美,那么就需要充分的了解它,包括了解它的历史与文化底蕴、它的价值,甚至最好要知道这一类事物的相关知识。简单解释一下,可以想象当我们拥有建筑知识与不拥有建筑知识时,我们对于建筑物的观察和体悟是不同的。 因此,在这里我理解到可以尝试用别人的视角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用知识去丰富体验,提高我的观察力与感悟力。 而想要对每个地方、每个景物都拥有强大的接受能力,是很难的。因为旅行地使这些东西并不分门别类地摆放,而使这些东西在地域上是跳跃的、分散的,我们一会儿看到植物、一会儿看到建筑,走过一个转角,我们又会看到别的。 而在这里“旅行的一个危险是,我们还没有积累和具备所需要的接受能力就迫不及待地去观光,而造成时机错误。正如缺乏一条链子将珠子串成项链一样,我们所接纳的新讯息会变得毫无价值,并且散乱无章。” 在这里插一段我自己的思考,前几天刷某书帖子,看到有家长说,带孩子去了好多地方,孩子却还是被说没见识。 或许我们对于带着儿童旅行的想法需要改变,不是走出门看别的地方的山水鱼虫和人就会“有见识”,在这些景物之间,孩子走马观花,只知道,哦,这里有这个,我见过。我们忘记了“欣赏”。 因此,我突然觉得,旅行应当是这样的。我们带着孩子(或者把我们自己当成孩子也行😆)去了解关于某地的知识,或某个事物的知识,当我们基本了解后,如果我们有了去实地看看的冲动,此时才真正应当是一次旅行的开始,在这次旅途中,我们不再走马观花,而是去体会它。 题外话就说到这里。 接下来是第三部分“风景”。这部分中,作者将艺术、美融入到旅行体验中。读至此,不仅能对旅行有更深的感受,还能丰富自己的美学知识,甚至深化个人的哲学体系。 首先谈了 壮阔景观 的雄伟和力量的意义,即“让我们无怨无悔地接受那些无法跨越的障碍,以及无法理解的事件。”这里运用了《圣经旧约》中约伯的故事,写的很精彩,太长了就不再转述到这里。 记录一段吧,“壮阔的景致以宏伟的方式,重复着日常生活经常施予我们的教训:“宇宙强而有力,而人类脆弱不堪;人的生命是脆弱和短暂的;我们除了接受加诸于意志之上的限制外,别无选择;许多的必然性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面对它们时,我们只能臣服。”” 在这里,我再次与自己和解。 接下来是对艺术的叙述。“艺术不可能完全凭借自身力量创造热情,也不可能是从凡人所缺乏的情感中产生,它只是推波助澜,诱发出更深刻的感受,使我们不至于因勿忙和随意而变得麻木。” 而后是对于绘画的讲述,这里是结合梵·高来讲的。使我了解了非常多的美术知识。绘画教我们观察,但也需要我们避免沉浸于发觉画作与景象的相似性中而忽视事物本身。(这里作者文中提到的《沉思录》查询了一下,中文翻译应该是《思想录》,翻译稍稍有误) 接下来阐述了 美 ,这里记录了罗斯金对美的五条结论,同样不再全文记录到这里,仅取最重要的两条:“第四,只有一种办法可以正确地拥有美,那就是通过理解美,并通过使我们敏感于那些促成美的因素(心理上的和视觉上的)而达到对美的拥有。最后,追求这种敏锐理解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尝试通过艺术,通过书写或绘画来描绘美丽的地方,而不考虑我们是否具有这样的才华。” 我想这也是我开始决定认真书写书评的原因之一,不论我的文字如何幼稚,只要记录和输出想法,我的思想就会变得不同。 正像文中所说:“我们从一种麻木的“我喜欢这个”转变为“我喜欢这个,因为……”,最后也能归结出自己喜欢的特点。” 最后一部分啦,是结合文中的一些论述引发的我对于特种兵旅行的思考,以及我对整个人生的思考。 在“特种兵旅行”开始流行之时,我就感到不适,但难以清楚表达出来,感谢作者让我的思想释放出来。 “我们在旅行时,如果我们放弃每小时走100英里,从从容容地行进,我们或许会变得健康些、快乐些或明智些。世界之大,远超过我们的眼界可以容纳的范围,不管人们走得多慢;走得快,他们也不会看到更多。真正珍贵的东西是所思和所见,不是速度。子弹飞得太快并不是好事;一个人,如果他的确是个人,走慢点也并无害处;因为他的辉煌根本不在于行走,而在于亲身体验。” 是这样的,走的快,也不会看到更多。我们活着的印记,就是我们度过的时间,和我们的记忆。 而不是拍摄下来就像看到了一切的一张张照片。 “罗斯金逐渐察觉到摄影给它的大多数使用者带来了严峻的问题,他的热情慢慢消失。使用者们不是把摄影作为积极而有意识的观察的一种补充,相反,他们将它作为一种替代物,以为只要有一张照片,自己就把握了世界的一部分。” 有人很艺术地说,摄影是人类得以窥探神明世界、掌握神明能力的一种方式,因为暂停时间是神明的能力。 但是,摄影绝不只是一张张图片,想要摄影变得有意义,就需要更深刻的观察,记录是为了观察,而非一些来过的证明。 朋友们,人生是一条广阔无垠的星空长河,我们在一个个时间和空间的节点上牵丝捻线,用体会和感受点亮一颗星。没什么能够证明除了这个瞬间之外的时空存在,除了记忆,我们用思想、爱与缤纷的情感为自己烙上活着的烙印。
《旅行的艺术》,作者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这是一位学识渊博且富有逻辑思辨能力的学者,其文字优美浪漫而富哲思,思想和语言都具高水准又通俗风趣,用词洗练而感性,很容易打动人引起共鸣,因此作品读者众多。 德波顿在这本书中探讨的旅程,也并非是如普通游记或旅行攻略这种实用性很强的指南一样,而类似于记录旅行途中的哲思,以及目之所及的景物与他心中美好的文学艺术记忆所重合而形成的独有解读。他既关注外在景物的美妙,也关心旅行者内心的世界。真正的旅行,应是哲理和文化层面上旅者的心灵与旅行地之间的共通和默契。 他认为旅行能催人思索,行进中的飞机、轮船和火车上更容易让人倾听到内心的声音(我觉得还要加上,在不刷短视频的情况下)。眼前的景物同大脑中的想法可能回产生奇妙的关联:宏观的思考常常需要壮阔的景物来激发,而新的观点也经常产生于陌生的所在。实实在在的陌生场景或孤僻之处可以让人摆脱循环不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琐事中思维的僵化。 首先,他从旅行的期待和出发开始谈起,以自身经历总结,无论是赏心悦目的事物,还是平凡之物,人们从旅行中获取幸福的关键是自己首先满足情感或心理上更为重要的要求,诸如对理解、爱、尊重和宣泄的需求,在此之上,美景才美,乐事才乐。这里他谈到了酷爱旅行的诗人波德莱尔,大量引用他的诗篇,让我这个偶尔在读《恶之花》的懒惰读者,从另一角度了解和体会了这位诗人与诗,“带我走,到远方。此地,土俱是泪!” 。旅行中的孤独心境也会使人想起爱德华.霍珀的画,虽景物苍凉,画面却不苍凉,只让观者感受到画中人物的内心忧伤,并引发共鸣,减轻内心苦闷。 德波顿喜欢飞行,认为飞机是尘世的象征,带着自己飞越所有地方的风与尘,飞机永不停歇的飞行给予人们以想象的力量,借以消解心中的沉滞和幽闭感,它呈现的力量仿若攀登。是啊,飞机是让人们最像鸟类的一种载体,不管有无天堂和仙境,这都是让人们最容易脱离平庸本能忘却尘世的一种象征与体验。我曾无数次心怀喜悦的观察舷窗外的云朵与星空,夕阳与皓月,感叹造物的神奇与伟大,“人们至今还在困惑,为什么不可以坐在一团云上”。 超越于地面的高度,几小时就可行千里,眼光一转,就是地面上要走上好多小时才能完成的路途。阡陌交错,湖泊闪亮,我们在俯瞰中,仿佛走过时间隧道,落地之后,置身于陌生之地。 其次,是旅行的动机。异地或异域,吸引我们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异地的景物是我们在本地苦求不得的,比如建筑风格,比如气候,比如水土等等。福楼拜就是这样,因其本身丰富的美感而对埃及建筑偏爱有加,就这位讨厌法国的作家而言,对东方的凝视就能帮助他从自己的生活环境中解脱出来,将关于生活和世俗的思维定势抛于脑后。埃及的美景和那位与他露水情缘的美人,他终其一生,都未忘却那神秘妩媚的容颜。 我们旅行的另一动机,也许是好奇心。对于任何旅人来说,一个为求真知而进行的旅程,远比四处观光之旅更有益处。也许达尔文当年的旅途就如此。所以当我们没有积累和具备所需要的的接受能力就去观光,收获很可能会很小。洪堡这位德国近代科学家,丰富而蓬勃的好奇心驱使他踏上南美洲的旅行,探索气候、动植物和地形地貌,以及风土人情,他“发掘事实,验以证之”,其旅行记录和研究成果为当时的人们吸取与探讨,他本人也被各国领袖奉为座上宾,并成为近代地理学主要创建人之一。为求知而进行的旅行,可以使人“生命升华”。 然后,是风景。这一部分,华兹华斯的诗歌贯穿始终。这位桂冠诗人的作品曾引起我无限共鸣。他虽身体病弱,却从不曾被他人冷嘲所影响,只把自己的全部才华和思绪,都用来观察自然和写下诗篇。他引导人们关注动物和自然,他觉得大自然中的各种现象,都能矫正和治疗城市人倍感困顿的心灵。大自然对他施惠良多,自己虽身处城市,却不被城市生活所助长的卑劣情感所污染,全凭自然之力。诗人本以为要很久之后,人们才能从他的诗中领略自然的治愈之力,但这一刻要来得早很多,“湖区”因他的诗歌而成为热门旅地,他辞世之时,许多严肃评论都已认同他的观点。他鼓励人们各地旅游,以体验真情,滋润灵魂。 他还认为大自然的杰作应受到尊重,自然会指引我们从生命和彼此身上寻找一切美好和善良的东西,自然是“美好意念的景象”,可以矫正扭曲的生活。自然景物具有提示我们某些价值的能力。松树象征坚毅、流水象征欢快,雄伟的悬崖鼓励我们要稳重宽宏,巨大的山峦和壮阔的沙漠让我们用谦卑和善意尊重永恒。自然界景物能够含蓄地唤醒德性。“壮阔”一词,作者加以详细解读,与壮阔的景致交会,令人欣喜陶醉,也让人在面对宇宙的力量、更迭和浩瀚时,深感人类脆弱与渺小。“一种景致只有让人感受到力量,一种大过人类、甚至是威胁到人类的力量,才能称之为壮阔。壮阔之地具体表现了人类意志所不能左右的力量。”为何呢?有一种解释是,当那些强大的力量不使人感到憎恨时,就可让人心生敬畏。强大却卑劣之物让人有被羞辱之感,会让人心生厌恶甚至暗自憎恨,但强大但尊贵的无言之物则使人敬畏和膜拜。大自然,当然是不傲慢却有尊贵风度的。人们拒绝被奴役,人们敬畏永恒,这是天性。 所以,当你灰心时,可以偶尔想一想地球生命的多姿多彩,“记得这个世界除了大人物的事业,还有在窗外欢跳的雀儿,以及荒野鸣叫的鸟儿。”这就是自然之旅的魔力,赋予日常事物以新意,激发超自然的感觉:唤醒人们的意识,使之从惯性的冷漠中解放出来。自然界中广阔的空间充满善意和敬意地提示了那些超越我们的事物。虽然接触自然难免短暂而思索匆匆,但其实那景象,还是会留在记忆中,有时入梦,有时闪现。这一点我强烈认同,因为这“凝固的时间点”经常入我梦来,往日旅途美景,或色或形或音,白云海浪,森林流水,岩石青苔,全在眼前耳畔,一夜,仿佛就是一程。那是我独享的梦境与快乐,给予我纯净生机,洗眼洗心,不沾俗世尔虞我诈,阴谋阳谋。 再次,是途中的艺术。“我们从哪里开始艺术之旅,艺术就从哪里开始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们”。 梵高向往南方,因为他想画南方。艺术家能够画出世界的一部分,并且最终使其他人的眼界因之而开。梵高画普罗旺斯,摒弃了传统明暗对比的方法,用原色作画,将颜色的对比表现得淋漓尽致。梵高的观察,包含以往画家的印象与观察,也有他自己关于普罗旺斯本质的思考,所以他的色彩对比,他的有力笔触,都独特而令人难忘。他选择自己感觉最重要的东西来表达。有时,只有那些角落被艺术家描画或描写之后,人们才有兴趣探索它们。艺术推波助澜,诱发出深刻的感受,使我们少一点麻木。 而约翰.罗斯金,这位爱好广泛的作家和艺术家,大多数作品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如何拥有美景,简而言之,他认为,尝试通过艺术,书写或绘画来描绘美丽的地方,才能拥有美。绘画,会无情揭示出我们先前对事物真实面目的无知。绘画使人“定住即将消逝的云彩、颤抖的叶子及变幻的阴影。”与其他人相比,素描家的眼睛非常善于观察,他会习惯去探求美的原因,那些光与影的变幻,映射与折射,所有细微的差异和变化。写作也是一样,试图写的时候,令人陶醉的景致就会让我们意识到语言的贫乏(我本人深有感触),那自然而然的,就会努力思考,把它写好。绘画与描写,都是讲美从视觉观察再到大脑理解继而投注于笔端表达,这理性又感性的过程,让审美提高。 终章,通过论述几位学者的著作,德波顿总结,我们从旅行中获取的乐趣更取决于心境,而非目的地本身。感受力应该是旅行心境的最主要特征,我们怀着谦卑的态度接近新的地方,不带任何成见。学会被非人类的景色打动,这就是学习旅行艺术的关键。而日常生活也如此,有些人知道如何利用平淡的日常使自己心灵有收获,而其他人则只会随波逐流。所以前者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而后者相反。 实际上,本书是一本教人学会审美的书籍,一种审美工具,一种审美方法。并非个人观点的输出,也不是鸡汤一样的滤镜。德波顿文笔太好,明明知道这是一本授之以渔的方法论,但却总被他优美的文字所打动,内心澎湃而温柔。
先声明:天才作家阿兰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打满分! 本书是一本最不像旅游随笔的旅游随笔,既像本艺术批评,又像本个人小传。作者沿着自己的足迹,发散性地书写了自己对旅游的种种体验和思考。且写到某处某景,一定会事无巨细地调动起一些重要的人文信息,作家,作品,历史,地理、政治、文化,……这是没有广博的知识储备的人所难以企及的。 可能是受众多文人尤其是旅行家的影响,德波顿忽略去自己的主要行迹,把视点聚焦于加油站,机场,饭店,电视荧屏,山水,花草,云月等细枝末节上,读来像波德莱尔一样,文字里充满了想象的空间,且总能和现实世界无缝对接,让人有时竟搞不清自己是在书里,在现世还是活在想象里! 与作者自身独特的见解并置的,还有福楼拜与埃及的一世情缘,洪堡的南美之旅,尼采的意大利的观瞻,德·梅伊斯特的室内旅行,尤其是第五章里对华兹华斯自然观等的详尽阐释。籍此,旅游在这里既不是为了娱乐,也不是为了休闲,而是为了看到美,认识美,体验美,描述美,分享美的美差!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华兹华斯“凝固的时间点”的重点推送。毕竟,谁的生命里没有让人“牵肠挂肚”的“凝固的时间点”呢?!——我们在大自然中所见到的景象,可能永远留在我们一生的记忆中,每当它们进入我们的意识中,便能与我们眼前困境形成对比,给予我们慰藉,也即“凝固的时间点”。 读完此书,至少短时期内,不会忘记一个被作者实践过检验过的真理:身边的每件东西都可能是有趣的,眼前的事物都有它潜在的价值。于是,书还是这本书,你还是你,但这个世界,变得更为活跃,更为立体! PS 摘几句精妙的句子: 一路上迎面来的,亮着车灯的车辆,像是在逃离其身后夜的黑暗。 很少地方比在行进中的飞机、轮船和火车上更容易让人倾听到内心的声音。我们眼前的景观同我们脑子里可能产生的想法之间存在着某种奇妙的关联。 让我们记住,这个世界除了大人物的事业,还有在原野鸣叫的草地鹨。 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 ………… PPS,最后的原版英文text,也为本书增色不少! 强烈推荐!
周末飞去云南,书店偶然遇到这本不舍得一口气读完的好书,强推给每一位喜欢旅行喜欢绘画的朋友~!! 其实这个世界究竟有多美,限于且仅限于我自己五感能够捕捉到的范围,如果我无法感梵高所感,普罗旺斯最多只是一剂加强唤醒,如果有自己的眼睛,那不用去到任何地方就已经可以看到好看的风景跟好看的人了~艺术🎨存在的根本意义可能不在于画框本身尝试封存的美好瞬间,而是要一路沿着画面摸索到画它的那支笔,观察握着那支笔的手,那只手的主人,此刻眼睛里所看到的令之沉醉不能自拔以至于一定要废寝忘食记录下来的世界~ 一开始单纯被书名吸引,想看下别人是怎么在旅途中以艺术的方式感受旅途之美的,翻开来看惊喜连连,作者本身拥有非常深厚的历史地理人文背景知识,也有他自己对艺术比较豁达宏观的理解,而且可能因为他在多个领域积淀足够多,所以可以驾驭文字随心所欲的切换表达,总之读到很多相似的感悟,也读到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新视野,书里作者引用的绘画微信读书没有呈现彩色原图,不过我感觉黑白灰呈现也另有一番意境~ 哈哈既希望自己可以出世之初就遇到这本书,也担心那个时候灵智未开牛嚼牡丹般草草掠过错过书里很多智理灵言~
作为一个旅行爱好者,这本书真是如获至宝!写出了很多心里想的,但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感受。 比如:我每次都觉得出发去旅行前做攻略和旅行回来后写游记,往往比旅行本身带给我更多快乐。 作者对此给出了绝妙的答案: 期待和艺术的想象省略、压缩,甚至切割掉生活中无聊的时段,把我们的注意力直接导向生活中的精彩时分而毋须润饰或造假,结果是,它们所展现的生活气韵生动、井然有序。这种气韵和秩序是我们纷扰错乱的现实生活所不能呈现的。 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现时的生活正像是缠绕在一起的长长的胶卷,我们的回忆和期待只不过是选择其中的精彩图片。 又比如:我经常在旅行时“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冒着酷暑、暴雨,住在满是蚊蝇、不能洗澡、食物难吃的地方?而且躺在酒店的床上也忍不住想到还没完成的工作、前途未知的生活。 作者仿佛会读心术一般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的身体和心灵是难缠的旅伴,难以欣赏这趟旅行之美。身体觉得在岛上难以入眠,抱怨天气太热、抱怨这里的苍蝇以及酒店里难以下咽的饭菜;心智呢,则感到焦虑、厌倦,还有无名的伤感,以及经济上的恐慌。 我们所想见到的总是在我们所能见到的现实场景中变得平庸和黯淡,因为我们焦虑将来而不能专注于现在,而且我们对美的欣赏还受制于复杂的物质需要和心理欲求。 再比如:当我每次站在大海、高山面前,总有一种“洗涤心灵”的感觉。 作者说,那是因为: 大海(不论平静还是波涛汹涌)、落日、悬崖、洞窟和高山,与这般壮丽景致的交会,令人欣喜、陶醉,也让人在面对宇宙的力量、更迭和浩瀚时,深感人类的脆弱与渺小。 壮阔景观的雄伟和力量有其象征意义。那就是:让我们无怨无悔地接受那些无法跨越的障碍,以及无法理解的事件。 有一阵子,我沉迷于“特种兵旅行”,恨不得一天一个城市打卡8个景点。但作者说:“一个人的辉煌根本不在于行走,而在于亲身体验。” 旅行其实和绘画很像,重点不是“走马观花的看”,而是关注,“是否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世界的某些部分。” 莫奈是落日的导览人,伦勃朗让人了解了晨光,葛饰北斋让人联想起大雨过后的天空,维米尔则让人了解了阿尔勒镇的少女。 最后,我很喜欢这句总结: 我们从旅行中获取的乐趣或许更多地取决于我们旅行时的心境,而不是我们旅行的目的地本身。
本书评大量引用作者的原话,是因为我无论如何写都呈现不出这本书的风味 我们因为什么去旅行,可能是因为好奇,那好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好奇心像是由一连串向外拓展、并且有时延伸到深远处的小问题所引起,好奇的轴心就是几个没什么来由的大问题。” 那好奇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旅行的一个危险是,我们还没有积累和具备所需要的接受能力就迫不及待地去观光,而造成时机错误。正如缺乏一条链子将珠子串成项链一样,我们所接纳的新讯息会变得毫无价值,并且散乱无章。” 旅行中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特定的场合 比如乘坐飞机作者这样说道“飞机的起飞为我们的心灵带来愉悦,因为飞机迅疾的上升是实现人生转机的极佳象征。飞机展呈的力量能激励我们联想到人生中类似的、决定性的转机;它让我们想象自己终有一天能奋力攀升,摆脱现实中赫然迫近的人生困厄。” 再比如说偶尔在火车站的餐馆、加油站…等停留,我们又是什么感觉“这是一种常见的隔阂感,对任何独处者,这种感觉有助于减轻他们在孤独状态中的压抑感。在公路旁的小餐馆、午夜时分的自助餐厅、旅店的大堂和火车站的咖啡馆,我们可能不太能感觉到那种在偏僻的公共场所油然而生的孤独和疏离感,反倒重新发现一种同周围人群的强烈认同。” 以什么样的心态去旅行:“尼采提供了一些建议。他想象有这么一个人,对德国文化的现状和任何尝试改善它的办法皆感到沮丧。这个人到了意大利的一座城市,比如锡耶纳或佛罗伦萨,竟发现广为人知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只不过肇因于几个意大利人之努力。他们凭着运气、毅力和恰当的赞助人,使整个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得以变更。这位德国旅客学会从他人的文化中寻找“曾经在过去充实‘人’的概念并使它更完善的东西”。尼采还说道:“历史中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一些对过往的伟大事物进行反思的人,他们从中获取力量,深深感受到人类生命的辉煌灿烂。” 尼采提供了第二种旅行方式的建议:通过历史了解我们的社会和身份认同如何形成,从而得到一份延续性和归属感。进行此类旅行的人“超越了个人的短暂生命并感觉到自己是他寓所、种族和城市的灵魂”。他能够凝视着古老的建筑并体验到“一份快乐,即他知道自己的存在并非完全偶然或任意的,而是过去的继承者和成果。因此,一个人的存在是合理的,且确有其存在的意义”。” 为壮阔震撼或发现美 壮阔:“一种景致只有让人感受到力量,一种大过人类、甚至是威胁到人类的力量,才能称之为壮阔。壮阔之地具体表现了人类意志所不能左右的力量。”那从壮阔中又能得到什么样的治愈呢?“宇宙 强而有力,而人类脆弱不堪;人的生命是脆弱和短暂的;我们除了接受加诸于意志之上的限制外,别无选择;许多的必然性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面对它们时,我们只能臣服。”“壮阔景观的雄伟和力量有其象征意义。那就是:让我们无怨无悔地接受那些无法跨越的障碍,以及无法理解的事件。”当我们臣服在壮阔当中,我们才会发现正是这种渺小激励着我们坚强。 美及对美的拥有:“首先,美是由许多复杂因素组合而成,对人的心理和视觉产生冲击;第二,人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倾向,就是对美作出反应并且渴望拥有它;第三,这种渴望拥有的欲望有比较低级的表现形式,包括买纪念品和地毯的渴望,将一个人的名字刻在柱子上的渴望和拍照的渴望;第四,只有一种办法可以正确地拥有美,那就是通过理解美,并通过使我们敏感于那些促成美的因素(心理上的和视觉上的)而达到对美的拥有。最后,追求这种敏锐理解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尝试通过艺术,通过书写或绘画来描绘美丽的地方,而不考虑我们是否具有这样的才华。” 何谓审美能力:“实质是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注意到各种元素并且了解它们的结构。”“我们可能从绘画中获得的另一个好处是:我们可以对某些风景和建筑吸引我们的深层原因有一种清醒了解。我们为自己的品位找到了解释,我们培养了一种“审美能力”,一种对美和丑进行判断的能力。” 艺术:“这里的色彩非常精美,”他告诉他的妹妹,“叶子新鲜时是一种丰润的绿,是那种我们在北方很少看到的绿。当它枯萎时,蒙上了灰尘,它仍没有失去它的美,因为那个时候整片景色已经染上了各种色调的金色,绿色的金,黄色的金,粉色的金……这种金色色调与蓝色相结合,有水的宝蓝,勿忘我的靛蓝,特别是亮丽明艳的钴蓝。” 什么是艺术?艺术家要忠诚于什么?“对于凡·高来说,衡量每一个杰出画家的标志就是他们是否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世界的某些部分。”“我们倾向于将那些充分表达出周遭世界核心要素的图画称为现实主义的作品。”“那么什么是他喜欢的?他喜欢他所能画出的!如果我们喜欢某个画家的作品,那可能是因为,我们认为他或她选择了我们认为对于一片景色来说最有价值的特征。有些选择是如此敏锐,以至于它们逐渐成了一个地方的定义,只要我们到那个地方去旅行,就必然会想起某位伟大艺术家所描绘的特征。” 异国情调:“异国情调一词包含有一些更细微、更让人捉摸不定的意义,异域的魅力源发于新奇与变化,譬如在异域你看到的是骆驼,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马匹;在异域你看到的是不加粉饰的公寓房,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带有装饰性石柱的公寓房。但除此之外,这一切还可能为我们带来更深层次的快乐,因为我们看重这些域外特质,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新奇,而且还因为它们更符合我们的个性,更能满足我们的心愿,相反,我们的故土并不能做到这一切。” 最后,你也可以不去跑那么远去旅行,只做一场室内旅行也许也可以。因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就像是用这种方式讲故事,用一些重复、不着边际的强调和没有条理的情节惹我们厌烦。”“现时的生活正像是缠绕在一起的长长的胶卷,我们的回忆和期待只不过是选择其中的精彩图片”“我们曾期望持久的满足感,但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处在一个地方所得的幸福感和同一个地方联系在一起的幸福感似乎一定只能是短暂的。”总得来说矛盾在于想象和现实之间,在于焦虑将来不能享受当下。还有一点是我们对美的欣赏还受制于复杂的物质需求和心理欲求,因此就如张爱玲在《道路以目》中所写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从家里上办公室,上学校,上小菜场,每天走上一里路,走个一二十年,也有几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过那条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认路似的,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希罕,就不至于“视而不见”了,那也就跟“行万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飘洋过海呢?”就未尝不好。 结语:读完你会发现,这本书不仅是在讲旅行的艺术,而是在说生活的艺术。
拥抱终将逝去的青春,回味不舍失去的情愫——阿兰·德波顿《旅行的艺术》 刚刚读完这本《旅行的艺术》就踏上了征程,飞奔到达车厢离发车只剩下四分钟,一切都只是刚刚好。 阿兰说,实地的旅行同我们对它的期待是有差异的。 我说,我们会对前往的目的地期望过高,希望获取前所未有的视觉享受。可是,每次出发前做攻略,出发时乘车的期盼,到达之后调整好的心态,脑海里一遍遍飘过的感受都会让我很是欣喜。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想换个地方放空自己,想象着自己站在那块陌生的土地上,内心就会有一份不可名状的悸动。雨或晴,都有它别具一格的魅力,我们不是先知,我们有的只是坦然接受变幻无穷的不合心意。 旅行能催人思索。喜欢在卧铺车厢里看着人来人往,看尽一路的风景。听着歌,看着书,喝着茶,偶尔假寐,去想一想过往,想一想目的地。没有飞机的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没有汽车的颠簸烦闷,想一想想想的人,忆一忆想忆的事情,旅行有其独特的不可思议。 阿兰说,技术也许让人们更加容易接触到美,但是它并没有使拥有或欣赏美的过程变得简单。 确实,每次用手机或者相机记住的美景,带回来已然激不起我内心的汹涌澎湃。可是,习惯于运用手机或相机来记录的现代人(包括手机控的我)已经放不下这些现代的器物了。只能等一等、慢一慢,让美摄入眼睛,让美多在心底滞留片刻。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塞维尔·德·梅伊斯特的旅行,他栖居在自己房子那块小天地里,27岁的那年的春天,他进行了一次环绕他的卧室的旅行,后来将描写他的所见的文章命名为《我的卧室之旅》。这次的经历让他感到非常满足。八年后,他进行了第二次旅行。这一次他彻夜在房间里游荡,并且冒险地走到了远至窗台的位置,后来将他的描述命名为《卧室夜游》。听起来可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这也能叫做旅行,这也能写成书?这就是旅行的艺术。我们从旅行中获取的乐趣或许更多地取决于我们旅行时的心境,而不是我们旅行的目的地本身。如果我们可以将一种游山玩水的心境带入我们自己的居所,那么我们或许会发现,这些地方的有趣程度不亚于洪堡的南美之旅中所经过的高山和蝴蝶漫舞的丛林。 所以,有的人喜欢宅在家里看遍千山万水,有的人喜欢用自己的脚去丈量世界。我们应该去留心小细节,我们不能为旅行而旅行。 “时常走访大自然是解除城市生活中罪恶的必要良方。”心灵的休憩才让人不至于跌入谷底。居住在喧嚣的城市里,不得不关紧门窗,许诺自己一片安宁。 如果决定走出去,请慢慢走,慢慢思索,慢慢孤独。行走的意义,需要用心灵去挖掘。走在这条人生路上,我们转个弯去旅行,是去拥抱逝去的青春,去回味失去的情愫。 ——珏儿2018.7.27
“真正珍贵的东西是所思和所见,不是速度。子弹飞得太快并不是好事;一个人,如果他的确是个人,走慢点也并无害处;因为他的辉煌根本不在于行走,而在于亲身经历。” 看的很慢,终于读完完了本书中文翻译,阿兰哲学、美学和心理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了人们对旅行的看法,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借助与其相关的人,或是作家,或是画家,或是著名旅行者,或是教育家,如伦敦的德埃桑迪斯,斯劳的波德莱尔,阿尔勒小镇的梵高,用第三视角通过他们的角度思考并阐述自己的思考与理解,值得反复阅读。最后借鉴作者的好奇心,为什么此书会印上英文原版呢,是怕翻译不好所以才留下原版让读者体会更原味的文字吗?
#2025 No.3 《旅行的艺术》🎵Stay a little longer —Rose “旅行也会经常感觉无聊。”这是留在上本书评中的问题。 这种无聊经常十分具体。 7岁时,你说:“长大我要周游世界,去北京、上海、南京!我要看天安门,去外滩,看长隆动物园!”(你甚至不知道世界还有哪些地方)后来,你陆陆续续去了很多城市,爬了很多山,在很多个沙滩上晒太阳,吃了很多地方菜肴,在很多条有名的公路上放大音乐晃着脑袋。直到一个相似的日落时分,你又一次站在一个向往很久的山头俯瞰大地。你习惯地拿出手机,快速检索“登山的诗句”。无意识地复制了“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粘贴在某个社交平台的编辑栏。接着熟悉地勾选照片,再添加定位,点击发送。山里的信号不那么好,你刷新了好几遍,终于完成。你关了屏幕,抬头想看看太阳降落。正是日暮时分,万物模糊,远山、山间穿过的河流、风的味道,最重要的是周遭爬山人的哄哄扰扰,每一个局部你都见过、感受过。“好像啊,这些东西都看起来好像。”“想回酒店了。””不然提前几天结束行程吧!”“唉,为什么好无聊?” 很无聊,这个念头明晃晃地站在你的面前。曾经很多次,你可能也在旅行中感觉一点点没趣,但无聊还是个矮小的孩子,你轻松地忽视它,眼睛看向其他地方。可现在,站在你眼前的无聊已经如此高大,他离你那么近,挡住了所有的视野和去路。“必须要和无聊沟通了。”你很清楚。 ————————————— 阿兰·德波顿的这本书核心是讲旅行如何影响我们对世界的理解,章节和旅行发生的时间顺序对应,比如出发前的期待+好奇;行程中的风景+艺术,回到原点时的失望等等。我非常喜欢作者的叙述风格,在序言中他对自己的风格描述地很贴切: 后来,我终于发现了自己正好适合自己的定位:随笔作家。据我个人的理解,所谓随笔作家,就是既能抓住人类生存的各种重大主题,又能以如话家常的亲切方式对这些主题进行讨论的作家......我希望我的书读起来就像跟朋友谈心,不想拿大学问的帽子来充门面、唬人。 内容上,我最喜欢“On the sublime”“On possessing beauty”2个章节。在这里,作者和我们一起讨论“旅行中我们经常无精打采”、“山河星辰如何让我们平静”、“照相为什么无法让景色真正为我们所拥有”等等问题。 ———————————— “我们一起走吧!”你对无聊说。Ta盯住你很久,点头,走向你的身后。 写于<佛山> 2/28
如果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便于他发现如果没有这本书的帮助他就发现不了的东西。跟我想象中这本书的内容不同,徳波顿在这本书中不仅限于描述旅行中的发现,还用极为细腻真挚、深刻的文字具象化了旅行中的心境。对作者的文字功底实在是心折首肯。 更重要的是,徳波顿如数家珍般地用历史中旅行家们的事迹和动机阐明旅行带给我们的心态的改变,有如宏伟的景观带给我们心灵上的波澜与震撼,进而感悟到自己的渺小与敬畏。我们究竟应该以一种怎样的心境开始一段旅行?如果说开始一段旅行是我们内心对美的追求的话,那么通过一种怎样的手段才能将美更持久地存于内心? 旅行的进程中,我们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琐事,让人扫兴,或许所到之处的景色并不如经过精心筛选和修饰的宣传画中那样靓丽。在平时千篇一律的生活中,我们或许已经对周遭环境已经习惯,认为这个世界本来就很无趣。然而作者践行了一点,即我们从旅行中获得的乐趣或许更多地取决于我们旅行时的心境,而不是我们旅行的目的地本身。在开始旅行前,我们或许想要得到的是从令人厌倦的日常生活到一个奇妙的世界的转变,但是与其划分出两个不同的世界,探索不如先从自己已经能看到的地方开始。 就像作者说的独自旅行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们不需要调和自己的求知欲去满足别人的期待,可以无拘无束地做出一些别人看来奇怪的举动。我曾经手持大光圈镜头拍过雪地上的一片银杏叶。这是一本授人以渔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