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克·伦敦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作者藉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白獠牙》则与《野性的呼唤》构成了有意味的对比,细致展现的是一只充满野性的小灰狼历尽艰辛最终走向对人性的认同的“心路历程”。作者在揭示野性的力量、残酷的生存法则的同时,最终肯定和礼赞的是人性的力量。
私人书单:杰克·伦敦非常善于描写动物,特别是狗。在他的作品中,《野性的呼唤》与《白牙》互为姐妹篇,前者的主角狗是巴克,以在内心世界野性的觉醒为核心,从人类世界走向荒野为主线;后者的主角狼(狗)是白牙,以野性被人类感化为核心,从荒野进入人类世界为主线。作者善于描写动物的这个特点在前者中尤为显著。 刚开始看《野性的呼唤》时,我误以为是这一本像《动物庄园》似的——以动物的生存表现来寓言各式各样的人和人性,再通过刻画某类人的特性,表达自己对社会制度、经济、人文的看法。但当我看到一半时,才发现除了故事的前段有部分巴克与配角狗相处时的一些拟人描写外,往后几乎都是胃围绕着巴克内心野性觉醒来叙述后续的发展,至于书中的人类角色,不过是这部小说中的背景板和产生外部刺激的工具。 开始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时,我隐约想起有一个这样的恐怖故事:一群人被困在了一个封闭的地方,食物耗尽了就只剩吃人维持救援,当死人吃光后,所有人都开始死死的盯着别人,也强挺着身体站着,生怕倒下或者一旦睡着,就会被其他人吃掉。这样的情景不仅出现在电影里,其实在人类历史上也一定发生过。到了动物世界则更是屡见不鲜。 正如我上面说的那样,当巴克的主人不断的开始变换时,从法官、训狗师、邮递员到淘金者,作者并没有把精力放在人的身上,而把他们作为道具,不断制造出封闭式的厮杀环境,这样的环境还随着主人的内心好坏和发展变化而不断缩小整个面积。显然,文明法则在这样的环境愈发行不通了,于是弱肉强食开始成了这里的通行证。巴克内心世界的变化正是由这样的环境所导致的,随着封闭式的厮杀环境不断缩小,不但食物变得匮乏,就连性命都难以得到保障时,它不得不开始变得狡猾和威猛,这也最终使它走向荒野。 巴克的变化是文明人向野蛮人的变化,作者揭示了一个道理——当文明行不通时,武力将会是必然结果。在故事的最后一幕时,巴克不断从丛林和人类主人身边来回,也象征着其内心两股念头抗争的过程,故事的结局是人类主人惨遭土著人杀害,愤怒的巴克复仇袭击了这帮土著人,在复仇时,巴克内心的野性彻底释放,土著人的死象征着巴克推翻了“人”在其心中的神圣地位,结束了内心深处、从小到大一直恪守的认识——狗是不可以攻击人类的。最终,野性主宰了巴克,它带着巴克彻底从文明世界里离开了。 总体来说,巴克的变化虽然是人造成的,却也是内心想法斗争的必然结果——终归有一方会主宰内心世界。当我们心里弥漫着各种想法时,当我们想追逐自己的梦想却迟迟不能动身时,当我们左右纠结,犹豫不决时,这都是因为内心世界的斗争并未决出胜负。 它(巴克)彻底明白自己根本无法反抗一个手持棍棒的人。它吸取了这个教训,今后永远也不会忘记。棍棒可是一个新发现。它把巴克引入了原始法则的统治天地,而巴克是半路才被引进去的。生活中的事实又呈现出更残酷的一面;虽然它无所畏惧地正视这一面,但本性中所有潜在的狡猾也在醒来。 巴克以庄严的姿态默默地让绳子系上。诚然,这一举动是不同寻常的;但它正学会了相信自己认识的人,给他们信任,就因为他们比自己聪明。 他深深地懂得,一旦倒下就会彻底玩蛋,这可谓一个血的教训。 人旧有的本能在一定时期会骚动起来,把他们从喧闹的城市赶到森林和旷野,用化学方法推动的铅弹去杀生,这是杀戮欲,杀生的快乐一一这一切巴克都具备,只是要隐秘得多。它冲在一大群狗的前面,要捉住野物,一块活生生的肉,立即把它咬死,让自己口、鼻眼都溅上热乎乎的血。
极致的人性、兽性生存哲学。 不读不足以成就完整人、兽的生命原动力, 读过,却需要成就走出人生虚无的荒诞期。 自古以来,任何事物都不是单一面相, 人性的爱,即是羁绊的软肋,又是绝缘的铠甲。 野性,即是生存的利器,又是护体的金钟罩。却又是背离文明走向野蛮的退行路。 何以为人?何以为兽? 两难,两不难!
yyds! “巴克吃惊的是这两只狗对它毫无嫉妒的表现。它们似乎都具有桑顿的那种仁慈善良、宽宏大量的性格。随着巴克越来越强壮,它们逗它做各种各样滑稽的游戏,连桑顿自己也止不住参加进去;这样,巴克迅速恢复了健康,再次获得新生。它第一次得到了爱,纯真热烈的爱。这种爱,它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山谷米勒大法官的那片开阔高地上也从没得到。和大法官的儿子们去打猎、跋涉,也只是一个劳动的伙伴;和大法官的孙子们在一起也只是一个自负的保镖;和大法官本人在一起也只是一个高贵荣耀的朋友。但这种强烈炽热的爱,怀着敬慕的爱,疯狂的爱,只有约翰·桑顿才带给了它。”
都说由奢入俭难。习惯了温文尔雅的文明气质,遇到了残忍人类的虐待后,有几样选择:逆来顺受被折磨至死;反抗被打死;狡邪的应付苟且偷生至死。巴克则被唤起了野性,当与人类彻底分离后回到始祖的状态,生命恣意飞扬。文明让人类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如果能够飞跃太空俯视整个时空,是不是感觉人类走着走着失去了太多?野性的呼唤也许就是一种隐喻。
野性的呼唤,也是对自由与浪漫的呼唤,酒神狄奥尼索斯一般的情怀是我所渴望的,但也许我早已成了被驯服的“文明”的社会性动物,而白獠牙才是真正的高贵的动物象征,因此,人生而不自由,心生而不自由,生命当何去何从?难道,束缚我们自己的并非这个“文明”的社会,而是我们都太缺少一颗白獠牙式的动物的心。
《野性的呼唤》(2025.2.14-2.17)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中短篇合集,其中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是著名的中篇,小说集的主题都是生存,人和动物的相处,困境与欲望在人和动物身上的不同体现,野性与人性的关系都令人深思。 野性的呼唤作为首篇,也是我喜欢的一篇。讲了巴克从一只温顺的宠物狗逐渐成长为雪橇犬中的领袖,唤醒了沉睡的野性,回归自然,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在恶劣的环境下,在人棍棒暴力的打击下巴克被驯服,遵从人类的要求而工作,但巴克并没有被驯化,在野性和本心的呼唤下最终回归自然成为狼的首领。 人类与动物的相处总有区别,人对狗的需求和狗对人的需求是不对等的,所以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和反应,信任和爱是二者平衡和谐的因素。作为狗,巴克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是顽强英勇的,它的智慧和勇气仿佛比人类更强大,突出了野性的力量。无论人和动物都要遵守自然和文明的准则,文明和进化真的并存吗?人类遵守礼仪,逐渐文明,从另一方面讲在面对险恶环境时人类的力量显得无能为力,反而这些野性的动物更能适应,至少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都在传递这点。社会日益进步,仿佛动物越来越温顺,人类并不能控制所有,超过自然界平衡法则时定会被野性吞噬。 读完整本书,对生命格外珍视,人类、动物、植物,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值得尊重,自然世界的秩序是所有生命的发展与和谐。人类往往站在顶端盲目自大,发现真理,找寻意义就要抛弃我们根深蒂固的东西。不论人类还是动物,都要以自己的方式诠释生存的真谛和履行生命的意义。敬畏自然,坚韧不屈,平衡野性与理性,探索属于自己的生命之旅。
动物外衣下的人性寓言:我们都在各自的荒野中被重塑 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常被归入动物小说的类别,读者也习惯将它当作一个关于狗的故事来阅读。但正如你所敏锐察觉的,这部作品真正讲述的,从来不是狗。巴克从一只养尊处优的法官爱犬,到雪橇犬,再到荒野狼王的蜕变历程,本质上是一面映照人类处境的镜子。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小说通篇以第三人称叙述巴克的经历,却让读者感到更像是一个人在困境中苦苦挣扎。当一只狗拥有了名字、尊严、愤怒和渴望,物种的边界就已经被悄然消解了。 从“文明”到“荒野”,这个旅程的起点本身就充满讽刺意味。 巴克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阳光温暖,衣食无忧,它身上披着文明教化的外衣,却也因此丧失了最基本的生存本能。被拐卖到阿拉斯加之后,等待它的是棍棒与利齿的法则。驯狗人手中的大棒彻底击碎了它对文明的幻想,开启了从“狗性”到“狼性”的蜕变。这个转折意味深长——“文明”并没有保护巴克,反而让它变得脆弱;而恰恰是“野蛮”的环境,逼迫它重新发现自己体内沉睡的力量。 杰克·伦敦通过巴克从家犬一步步退化为狼的过程,表达了人通过改变征服环境得以生存发展,却又不得不遵循残酷的生存竞争法则、为环境所征服的矛盾。 巴克的蜕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被环境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小说中最具象征意味的细节之一,是巴克生平第一次行窃。它偷了一块培根,这个行为在文明世界的道德标准下是可耻的,但在北方的冰雪中,它证明巴克能够适应这个怀有敌意的环境。正如小说所揭示的,这第一次偷窃表明了巴克随遇而安的能力,缺乏这一点便意味着快速、可怕的毁灭。杰克·伦敦在此写下了一个残酷的真理:适应环境的过程,往往伴随着对既有道德准则的抛弃。 这不是堕落,而是生存的代价。巴克没有想明白这个道理,只知道自己适于生存,并且无意识地去适应新的生活方式。 与斯匹茨争夺领头犬位置的搏斗,则是巴克“人性化蜕变”的另一个关键节点。斯匹茨代表的是狗群中既有的权力秩序,而巴克的挑战既源于生存本能,也来自某种更深的、被唤醒了的东西。巴克体内的野性终于迸发了,它径直往斯匹茨身上扑去,冲天的怒气把斯匹茨和它自己都吓了一跳。这一扑所蕴含的,远远超出了动物争夺交配权或食物权的范畴,它让人想起人类社会中一切关于权力、尊严和生存空间的争斗。杰克·伦敦以狗群的等级制度为缩影,映射出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巴克所在的狗队几易其主,每一次更换主人都意味着新的规则、新的压迫和新的适应。这种不断被迫适应的处境,何尝不是现代社会中无数人在不同环境、不同雇主、不同规则之间辗转求生的写照? 值得注意的是,杰克·伦敦并没有把巴克的蜕变写成一条纯粹的“退化”之路。 有学者指出,巴克身上集中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理论与尼采“超人”理论的双重影响。如果说“适者生存”解释了巴克为何必须改变,那么“超人”哲学则赋予了这种改变一种超越性的意义——巴克不仅仅是被动地适应环境,它在抗争中逐渐成为环境的主宰者。巴克最终响应荒野的呼唤、回归狼群,与其说是“野性的胜利”,不如说是个体在经历了一切磨难之后,终于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位置。在小说结尾,巴克成为狼群的首领,它所“回归”的,并不是某种原始的蒙昧状态,而是它在残酷磨砺中锻造出的那个更强大、更完整的自我。 约翰·桑顿的出现,是巴克旅程中一段短暂的温暖插曲。桑顿是唯一以善意对待巴克的主人,巴克对他的爱一度成为阻止它彻底回归荒野的力量。但桑顿最终遇害,巴克失去了在人类世界中最后的羁绊,也由此获得了彻底的自由。这个情节暗示着:人在抗争中寻求生存之道,有时必须以失去某些珍贵的东西为代价。 而巴克在失去桑顿之后的回归,并非冷酷的遗忘,而是一种更深刻的觉醒——它终于明白,它不属于任何人的火堆旁,它属于更广阔、更原始、也更真实的世界。 或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想要通过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巴克。 我们都曾以为自己生活在稳固的秩序之中,直到某一天被抛入一片陌生的荒野,被迫重新审视自己、重新定义自己。有些人像斯匹茨一样,固守旧的规则,最终被淘汰;有些人像巴克一样,在痛苦中学会了新的生存法则,并在抗争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向。恶劣的环境不会优待任何人,但它可以成为淬炼意志的熔炉。重要的是,在适应的过程中,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究竟想成为什么——是甘于被驯服的宠物,还是在风雪中昂首前行的狼。
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也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撬,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全了偷食以慰饥肠,破冰取水解渴。而且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绝不愿久居人下。它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一面拉拢犬党,充实自己的实力和政治资本,一面养精蓄锐,伺机而动。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史必兹,成为新的领队。它似乎很能发挥管理长才,恩威并使,把狗队治理得井然有序,使得每天的行程因而大增。巴克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巴克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桑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桑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桑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把之前做的笔记整理一下吧! 《野性的呼唤》 巴克是一只具有领导能力的狗,无论是对爱斯基摩狗的领导还是对狼群的领导都可以说明这一点,或者说这种领导能力来源于它强大的武力,而这种武力则来源于它强壮高大的体型,在理解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之后,一步一步的受到野性的呼唤,当它独自杀死一头雄性领头麋鹿时,这种呼唤到达高潮,而当给它带来爱的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它为了报仇杀了几个印第安人之后这种野性到达顶峰,然后通过与狼群的搏斗,成为“头狼”,正式回归野性。 《白獠牙》 白獠牙出生于荒野,荒野的残酷,使它不得不为了生存学会更多的生存法则,同时赋予它强大的学习能力,使它即使处于在“神”生活的环境中也能很快适应,它经历过饥荒,受过“霸凌”,遭过虐待,直至被斯考特驯服,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一点,白獠牙被驯服绝不是因为武力。 它曾忠于格雷·比弗,但是在美人史密斯的“阴谋”之下,格雷·比弗为了能够继续喝酒把它“背叛了”,于是它被卖到了美人史密斯手里,那时它虽然屈服于武力,帮他“斗狗”,被人围观,但是从未被美人史密斯驯服,直到斯考特的到来,同时给它带来仁爱与温暖,慢慢的它离不开他,甚至他的“失踪”曾使它废寝忘食差点儿丢了“狼命”,于是在斯考特想要再次离它而去的时候,它挣脱“束缚”随他而去,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在这里野性必须受到压制,而正因为这它曾一度犯错,幸好它有很好的学习能力,而它的“神”愿意给它改错的机会,最终它被驯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失去了野性,在与逃犯吉姆·霍尔的搏斗中,它杀了逃犯,但也身受重伤,奄奄一息,最后凭借“野性”重获新生…… 从白獠牙的故事里你要明白: 武力能够获得短暂的屈服, 仁爱才能获得死心塌地的顺服。 当然,如果你问哪种方法更简单的话,无疑是武力,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武力并不会伴随你终生!而仁爱可以。 《墨西哥人》 里韦拉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驱使下,即使面对再不公平的比赛,再强大的敌人也终将倒在我们的脚下,仿佛看到了革命先烈的影子,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人民英雄的信念万古长存~ 《热爱生命》 意志力的比拼,为了活下去~ 《圆脸人》 所以,是嫉妒让人变得可憎?嫉妒人家的狗,就把它毒死,嫉妒人家的粮食,就把它烧了,还嫉妒人家的欢乐,因此讨厌人家,用计谋把人杀了。 总结,小人一个! (其余几个故事,没能有所收获,惭愧惭愧) 比较推荐《野性的呼唤》《白獠牙》以及《热爱生命》
本故事开头的一些场面,也给人留下极深印象。两个男人赶着雪橇行进在白茫茫的荒野中,一群狼紧追不舍,随时准备把人和狗吃掉。他们停下狼也停下,想想黑暗中周围那一圈时刻缩小的露出凶恶之光的眼睛,多么可怕!人和狗与狼群展开着生命的竞赛,生命的抗争,谁一旦软弱下去谁就必然成为对手的猎物被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