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特曼
《草叶集》是一部奇书,从内容到形式都颠覆了在它之前美国诗人们遵循的欧洲诗歌的创作模式,而且是有意识的颠覆。尽管它从问世至今饱受争议褒贬,但却被尊崇为地道的美国诗歌的诞生标志,是19世纪世界文学史中最重要的诗集之一。此译本由译者邹仲之根据英国华兹华斯诗文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沃尔特·惠特曼诗全集》译出,在“临终版”草叶集的基础上还增添了十余首作者去世后附编的《老年的回声》,以及数十首之前未收入诗集的作品。因此,这部新版的《草叶集》可谓迄今为止国内收录最完整、最全面的惠特曼诗集。
读惠特曼的《草叶集》,第一感觉就是美,且美滋滋,如甘草越嚼越有滋味。🌹(不管懂还是不懂。) 译后记中记载: 惠特曼出生在纽约长岛的一个农夫和木匠家庭。由于家里子女多,他11岁就辍学做工。然而命运惠顾了他,他主要在印刷厂当学徒,对文字的敏感使他很快掌握了阅读,写作的欲望随之而生。他17岁开始在学校教书,然后办报、发表诗歌、散文、小说(详见《沃尔特·惠特曼年表》)。在1855年,他年富力强时代的巅峰之作《草叶集》问世,它由12首没有标题的诗或12片“草叶”组成。此后,惠特曼把不断新写的诗增添到新版的《草叶集》,这样,在1892年的临终版就含有了约四百首诗。 在世界文学史上,没有哪位诗人穷毕生心血只著一部诗集。 一部奇书,金句频出,摘录一些金句分享: >> 我窗口的一朵牵牛花比书中的哲理更让我心旷神怡。 >> 我不认为事物有伟大和渺小之分,占有时间和空间的事物全都平等。 >> 我们俩幸福满足地在一起,说得很少,也许没说一句话。 >> 我敢说我开始明白,悸动的爱比对爱作出的反应更加甜美,它克制自己,从不邀请,从不拒绝。 >> 青年,白天,老年和夜 青年,健壮、朝气蓬勃、多情——青年,充满优雅、力量和魅力, 你知道在你以后到来的老年,也有着同样的优雅、力量和魅力吗? >> 第一朵蒲公英 简单、清新、美丽,冬天结束,它出现了, 好像这世界从没有过上流社会、生意、政治的伎俩, 从草丛中阳光照到的角落里钻出来——天真、灿烂、恬静得像黎明, 春天的第一朵蒲公英亮出了它信任的脸。 推荐
惠特曼《草叶集》十分有名,读过纸质书,只是记不得是谁译的了。今天读的邹仲之译本以临终版为底本,增补佚作,收录完备。它以自由体颠覆欧洲诗传统,是美国诗歌诞生标志,影响聂鲁达、佩索阿等后世诗人,堪称世界文学瑰宝。必须推荐!
《草叶集》是美国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代表作,充满自由奔放的诗风和丰富的意象,虽然我不懂诗歌,但是伴随着一篇篇和谐的韵律的歌词篇章,满满体会到惠特曼对生命、自然、社会、人类精神至高无上的颂扬。
《草叶集》被誉为美国现代诗歌的诞生标志。书中,惠特曼高声宣告:“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他摒弃传统格律,用近乎散文的自由节奏,讴歌生命、自然与民主。这本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的邹仲之译本,依据2006年版全集翻译,增补了《老年的回声》等遗作,是国内收录最完整的版本。译者用“粗粝平易”的语调再现了惠特曼的平民气质。全书28.5万字,配以详尽注释,一部书能让不同读者找到多重解读的可能。
草叶集 惠特曼 无可争议的爱国者 从中能读到该国在开拓阶段的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界。 其中的sex描写也不少,但是很有东方庄子清新自然的,恰如雨露自然滋润萌发,而不是刻意的色Q。 他的诗歌算是平易近人的(翻译加鸡腿),相比于有些文言文或者古诗词装逼的翻译好得多。 毕竟信达雅,信是第一位。
把手边的波德莱尔和惠特曼放在一起看,成为了一个非常敏锐的组合。这两本几乎同时出版,在现代诗歌板块里具有相当地位的作品,有截然相反的叙事眼光。推荐阅读英文原版。 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是在城市的alley里醉醺醺的衣不蔽体的toasting了人工、异化、和向内的挖掘;惠特曼的《草叶集》则是手举火把站在南部小镇的广袤的田野里宣扬民主、包容、和向外的扩张的平民运动家。波德莱尔恶里看花,惠特曼在灵与肉中发掘神迹的伟大事工。 惠特曼撕毁了英语诗歌格律meter和韵脚rhyme统治,开创了Free Verse。就像他打破新英格兰的清规戒律,美国将是民主和华盛顿麾下的士兵们的战场一样,诗中的言谈透露出像呼吸,海浪,无垠的草场一样广袤的自然并将身体和自我神圣化。这种清教徒背景下对压抑肉体,欲望的割裂的解构,使得尽管他本人并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但绝对可以称做美国的个人主义发动机和践行者。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写:我是白痴、无知者、卑贱者、酒鬼、纵欲者的诗人……我与妓女同席,与盗贼共餐,我不存丝毫的怀疑,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 他用标志性的惠特曼式长清单来制造一种宏大、雄辩的音乐感,使用排比Anaphora和意象的堆叠Cataloging而不靠韵脚来演说,这一点永久的改变了诗歌的定义,不再是国王、英雄和神的诵曲,是契合美国民主理想一样的包容和平等的每一个人。 他在Song of Myself里说:“我赞美我自己,我歌唱我自己,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同样也属于你。”他说,I contain multitudes所有的职业,不分贵贱的被平等拥抱。草叶是无处不在、平凡的。又是神圣的、平等的,连接着所有人的,他说,草叶也许它是死者的头发。他写:I sing the body electric,他不认为柏拉图说身体是灵魂的牢笼,身体就是灵魂的显现。他歌颂触摸、性、气味,所有感官体验,同志之爱 Comradeship。他远远超出了那个时代的想象。 惠特曼将诗歌从贵族沙龙带到了街头,平民小酒馆和barber shop里。他笔下的诗有无与伦比的民主的崇高感,普通人的工作、行走、爱,尘世喧嚣里的pay check to pay check是具有与神话同等的价值的。 《草叶集》从1855年初版只有12首诗到他1892年去世前近400首诗,他不断地增修改补,试图把他自己的一生和美国的史诗缝合在一起。至于被批评松散、冗长、过于自我膨胀但这又何尝不是原始生命力、粗犷,包容,和无法被撼动的美国之声。
一言难尽!万千想法如鲠在喉!因为: 一、《草叶集》不是一本诗集,它是惠特曼对美国人民吹响的前进号角。为战斗、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拘一格创新发展吹响的时代号角。感觉和我们国家建国初期创作的《东方红》、《我们走在大路上》、《翻身农奴把歌唱》等等一样鼓舞人心! 二、《草叶集》是美国的《呐喊》,当然惠特曼就是美国的鲁迅了。他歌颂人民、歌颂劳动、歌颂民主、歌颂自由、歌颂开拓、歌颂引进.....也针砭安逸、警告危机、嘲笑懦弱、讽刺清规戒律! 三、《草叶集》是一座自然、历史博物馆,内容包含了固体、液体,动物、植物,生的、死的,精神的、肉体的,历史的、现代的,过去的、未来的,天上的、地下的、海里的,国内的、国外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含。四、《草叶集》是一本《大百科全书》,内容涉及大到山川河海,日月星辰,小到虫鱼鸟兽、沙粒鸟蛋,远到中国皇帝和孔子,近到身边一花一草,耳边鸟啼虫鸣。 五、《草叶集》是一副美国版《清明上河图》,从上帝、总统、屠夫车夫,水手枪手,矿工画工,诗人猎人,演员消防员,哲学家化学家,教师面包师,囚徒信徒,淘金者告密者,医生学生,娼妓会计,戏子瞎子,移民选民......没有不包括的职业。 六、《草叶集》是一副世界地图。几乎涉及了所有古国和国家文明。作者像一个高居太空的神灵,俯瞰整个地球乃至宇宙空间,万物和所有运动、甚至一切现象后面的精神运动都逃不出他的视野。 《草叶集》是我看后最难说出感受的一本书,是最难以总结和概括的书,是为美国有这样激情和鼓舞国民士气、讴歌自由民主平等信仰的诗人而嫉妒,难道中国真的是“鲁迅之后再无鲁迅”吗?难道除了软绵绵、唯唯诺诺、文过饰非以外,除了娱乐至死、趣味卑俗、精神沉沦、心灵扭曲、人伦丧失、人际冷漠、内心荒芜以外,没有强有力的呼喊?没有增强意志、鼓舞人心的号角了吗? 《诗大序》云: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莫近于诗。呼唤新时代有此类大师!
“我悠哉游哉邀请我的灵魂, 弯腰闲看一片夏天的草叶。” 惠特曼极其爱草叶这个意象,所以把它当做书名。我最喜欢《草叶集》中的《自己之歌》。 惠特曼的诗最让我感动的,是他的积极昂扬的精神。“谁在那里?那饥渴、粗野、神秘、裸体的人是谁?我是怎样从我吃的牛肉中汲取到了力量。人究竟是什么?我是什么?你是什么?......我不像有些人那样故作悲伤,认为岁月空虚,大地是堕落污秽的泥塘。” 他能发觉发现自然之美,生物之美,觉得万物可喜可爱。“牛时而把轭和链子摇得嘎拉拉响,时而静立在树荫里,你们的眼神要传达什么?似乎胜过我一辈子读过的书。” 他也发现社会之美,比如在自然之歌的第十五部分,他列举出无数种人的行为,有丑恶,有痛苦,有希望,也有平常。人生百态,惠特曼爱这全部。 他爱人类,爱灵魂,爱肉体,爱生命,也爱死亡。 在肉体精神这方面,惠特曼的想法和尼采的生命意志、劳伦斯的性爱说一脉相承。 此外,不同于一般积极型的诗人,他们只歌颂美、自然、生命,惠特曼也歌颂死亡,歌颂尸体,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本身。 艾略特《荒原》里的写,埋着尸体花园的土壤上发了新的芽。波德莱尔更是写女尸,写上面的蛆虫。(不过波和艾的气质比较阴沉)这都是在写死,现代许多作品都有这种倾向,惠特曼在其中真算是一种清流。
起初以为《自我之歌》只是小我的书写,是某个诗人自恋的产物,看完却久久回不过神来。不同我所料,纵然惠特曼的确有描绘自己的成分,他歌颂灵与肉,“灵魂不比肉体高级,肉体同样不比灵魂高级”,他细细地观察自己的肉体,包括胡子、五官、胯下的器官,不避私处与欲望;他退开一步,审视自己在社会中的身份,直言: “ 沃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的儿子, 躁动,肥壮,好色,吃着,喝着,生殖着, 和伤感不沾边,不凌驾于男人和女人之上或远离他们, 不谦虚也不狂妄。 ” 这般坦诚而张扬,将自我完完整整地在诗中剖开。而除去这些,他又将视点落在士兵、牛羊、妓女、失败的死者身上,他歌颂自然: “ 我相信那些长翅膀的生灵有其目标, 承认红、黄、白的颜色使我激动, 我以为绿色、紫色和球状的花冠各有深意, 不因为乌龟只是乌龟就说它没有价值, 林中的松鸦从没学过音乐,它的叫声我听起来却很美, 那栗色母马的一瞥让我为自己的笨拙羞愧。 ” 认为自然与人的价值等同,万物生灵都有其思想,自然只作为自然本身而存在。 他又赞颂失败的死者: “ 我为死者擂鼓, 我的号角为他们吹出最嘹亮最欢乐的乐曲。 失败的人们万岁! 那些战船沉海的人们万岁! 那些葬身大海的人们万岁! 所有失败的将领和被战胜的英雄万岁! 那与最伟大的英雄并驾齐驱的无数无名英雄万岁! ” 在欧洲19世纪以前,不仅历史是胜利者的书写,甚至文学与诗歌都是胜利者的书写。我们看了太多意气风发的伊利亚特,即便深陷延宕却依然成功报仇的哈姆雷特,发出满足的声音却依旧能升入天堂而免遭恶魔之手的浮士德……尽管这些人物最终都走向死亡,但他们也都无一例外地获得了各种意义上的成功。而在惠特曼这里,失败与成功占有同等地位,在他人为胜利者书写立言时,他却歌颂死者,为他们的失败扬起一杆旗帜,高喊着“失败的人们万岁!” 因而《自我之歌》并非一篇仅限于自我感动的长诗,惠特曼将“自我”幻化成“大我”,诗中的“我”早已变成了略大于宇宙的存在,他将人从宗教的神谕中解放出来,肯定人自身的价值与神谕同等高度。因而《圣经》中的启示录也只可与人的一根汗毛相比,他说: “ 我不反对特殊的启示,我以为一缕轻烟或我手背的一根汗毛和任何启示同样奇妙。 ” 诗篇的后半段,他的笔触重返温和,诗意而平静地将诗篇的情感缓和下来: “ 今天天亮前我爬上小山,看着满天繁星, 我对我的灵魂说:等我们把这些星星都揽进怀里,拥有了它们的一切乐趣和知识,那时我们会觉得充实和满足吗? 我的灵魂说:不,我们只是达到了那个高度,然后要超越它继续前进。 ” 这般永不满足,积极进取的浮士德精神某种程度上也是他对所有人类的概括,他知道即便历经苦痛,折磨万钧,但人类对美好的向往、对前进的渴望都永远不会磨灭。最后,他以宏观的大我肆意地抒发着博爱的精神,他对天下男女说: “ 让你的灵魂冷静镇定地站在一百万个宇宙之前。 ” 站在一百万个宇宙之前吧,在“世界”这个词还未诞生,宇宙还处于混沌状态之时,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生命比宇宙的兴衰还要恒久,如若死亡是普罗大众共同的恐惧,在永不消亡的生命当中,你本该无所畏惧,我们本该无所畏惧。
如果说《荷马史诗》是一曲神的礼赞,那么,惠特曼的《草叶集》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的颂歌! 惠特曼以他特有的、雄性的、高亢的、率真的、明亮的、质朴的、元气淋漓的歌声,赞扬了美国的秀丽山川和广袤土地,以及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许许多多的普普通通的劳动人民。在惠特曼的眼里,无事不可入诗,无人不可入诗,无物不可入诗,无情不可入诗。也许,只有美国才能产生如惠特曼一样的诗人,也许只有惠特曼才能写出那样的诗!他是一个时代的宠儿,他唱出了美国历史上的最强音。 惠特曼的诗简单明快,有些形同牙牙学语或日常口语;但是,浸淫在惠特曼诗中的那个精神气和旺盛的生命力,却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这股生命之力如一条暗自涌动的洪流,最终汇成波澜壮阔的大江大河,一泻千里! 《草叶集》,美国现代诗歌的开山之作,亦是一座无法跨越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