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根廷]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演讲集,一九八〇年出版,收录博尔赫斯在一九七七年夏天所做的七场讲座内容,分别以《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犹太教神秘主义以及失明为题,讲述博尔赫斯与《神曲》的交往、镜子与迷宫混杂的梦魇、东方意识、佛教的本质、诗的审美、圣书的观念以及艺术的工具等等。
这是博尔赫斯晚年七场讲座的讲稿,内容涉及哲学、宗教学、文学、诗歌…看得出来,博尔赫斯这七场讲座既有深度又有广度。 可惜,我在读《诗艺》时就已发现,我的思维压根跟不上博尔赫斯的讲座,可以说是在聚精会神地走神了~
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的文字,近在眼前却又无限延伸到很远,耳边时有模糊的海浪声,是的,我在想它是一片海,浩瀚包容…… 七夜,七个话题,不好说自己Get到了博的美,因为每个短篇里都提到了不少的作家、著作、理论…他们大多比较陌生,博的信手拈来对我有着类似多米诺骨牌的效应,即见未必所得,即见后的铺陈推开,也许存在着无限所得的可能性 但也总会有些阅读的瞬间,闪耀着小小花火的跳跃,这种美好的兴奋感,不亚于一见倾心的怦然心动,一场负重徒步后的酣畅淋漓: 对于梦,他觉得它是美学作品,也许是最古老的美学表现。它有一种奇怪的戏剧形态,因为正如艾迪生所说,我们是剧场、观众、演员和故事;至于梦魇的恐怖,那是种不好言说的恐惧; 博说自己有镜子梦魇,他说自己害怕镜子,我也是,害怕长时间的凝视镜子里的自己,恐惧和不安无处可逃,有种赤裸裸的感觉,如果在四周都是镜子的房间里,感觉就想看到了不同维度的自己,这种感觉,是真不好说… 文学?文学是表达,文学是由词汇构成的,所以语言也是美学现象,美在等候着我们,如果我们敏感,就能在各种语言的诗(散文、小说、戏剧)中感受到它,当我们打开这本书,当书本找到它的读者,便发生了审美行为。 看书时常常会因为一句话、一个词汇,就觉得“真好”,怎么可以有如此恰如其分的美丽,而通过文字传递出来的思想或者说某种信息,也时常会有“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原来是这样,嗯,我也深以为然。 这些就是我们很私人的审美情趣,一千个人看《神曲》,也就有一千个但丁 “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 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我这样形容他的精心杰作, 且莫当成是抱怨或者指斥。” 谈到失明,他眼睛是逐渐失明(家族的疾病),博自嘲自己遗传了眼疾,却没有遗传家族的勇敢,在他担任国家图书馆馆长时,他眼睛已经几乎完全失明了,拥有很多的夜晚和90万册书籍,却无法阅读这些书,可以想象他内心的煎熬。 总有些人,遇到困境时,会给自己寻找到另一条出路。他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把失明当成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全然不幸。同一件事,换一种角度,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只是可以切换角度的人,并不是大多数,大多数常常会走入一个死角,要不就在原地转圈,不太容易能走出来。so,博也是勇敢的,他之后通过口述创作了不少的作品,坦言自己看到了以前未曾看到的一片新的风景。 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其实每天都觉得自己一部分在死去,一部分在重生,能在此时读到博尔赫斯,是一种荣幸。
博尔赫斯于1977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贝尔格拉诺大学的七场讲座,引用七个哲学主题诠释了这位老者的智慧一生,文学课、哲学诗、世界梦、宗教涅、永恒间、思想的遗嘱。
这是一本好书。 《神曲》 我欣赏博尔赫斯,但对他的开口“机制”闭口“永恒”,我不屑,这些概念老套、俗气且过时。我们现在还能用“机制”来思考问题吗?还会去追求“永恒”吗?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永恒的东西或许有,但与人无关,就像春秋与蟪蛄无关一样。一种思想,一个艺术作品,能与“永恒”挂钩吗?那是极为可笑的问题,“长久”就不错了。 我们并不永恒,但确实有一双永恒的眼睛看着我们。敬畏就可以了。 我们之所以喜欢哈姆雷特,就在于愿意相信舞台上是真正的哈姆雷特,尽管知道是演员扮演的哈姆雷特。无论谁来演,舞台上的都是真正的哈姆雷特。 这种真,不是1+1=2的真,也不是我的同学张三就是张三的真,而是我们审美中的真。 有真正的哈姆雷特吗?没有。即使有,即使就是我们的邻居,我们也很难去轻松地审美。是演员扮演了哈姆雷特。那我们是去看演员还是去看哈姆雷特?当然是去看哈姆雷特。但是哈姆雷特是虚的,演员是实的。我们知道,当哈姆雷特的演员,是被编剧、导演、化妆、服装、道具塑造成那个样子的,但我们还是相信他是真的哈姆雷特。演员演得越不像演员自己,越接近于真。 我们看世界也是如此。我们看到的是“演员”表演的世界,我们也只对这表演的世界感兴趣。只有哲学家和科学家,才对演员,而不是其扮演的角色,更感兴趣。不好说哪个是本质,只能说你看到了什么。 上帝。上帝不仅是编剧,还是演员的创造者、作为观众的我的创造者。我们只能看到演员扮演的角色,最多一层看到演员,我们看不到上帝。 《梦魇》 《梦魇》重点谈论的是“做梦的惊人之处,做梦的古怪之处。” 细思梦醒时分,确实令人惊讶:每次都是从那迷蒙的河道中,重新爬上这清晰的世界的岸。 博尔赫斯说:“梦乃是最古老的美学活动。”依此而说,美学的一大使命,就是释梦。 《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行程轨迹:15世纪,亚历山大城—印度—波斯—小亚细亚—开罗。 故事必须讲得精彩,而且要活一天讲一天,没有无穷尽,否则就被杀掉;讲故事的人的身份,又必须是听者的婢妾——这是否暗示讲故事人(搞文学的人)的命运和身份? 国王用权力掌控了讲故事者,对他可以生杀予夺;讲故事者用故事控制了国王,剥夺了他生杀予夺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文学的力量和文学的反抗? 文学要少讲道理,多讲故事。让老狼跟小羊羔,牛跟驴或者狮子跟小夜莺对上话,比讲道义重要的多。 《佛教》 “一团火焰熄灭时,并不消失,而是认为火焰将继续存在下去,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存在下去,所以涅槃并不一定意味着湮灭,而是意味着我们在以另一种方式继续着,这是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方式。” 意思就是,佛教徒通过修炼和参悟,认识到“无我”和“虚无”,从而达到涅槃的境界。“涅槃”之前,是一个“小我”,作茧自缚的我,“涅槃”后的我,是脱胎了“小我”的大我,即“无我”。总而言之,修行的目的,就是把一个动物的“我”,变成植物的“我”。 怀疑佛祖的存在,最后得出结论是没有佛祖,恰恰完全接受了佛祖的理论,从更高层次承认了佛祖。 以“我”,去思考“无我”,直至实现“无我”。到“无我”时,甚至连思维本身都没有了。我一直在想,佛学的精义就在于,把动物的人变成植物。植物没有“思”,也没有“我”。说“活死人”,不太好听。 对苹果感兴趣,和对生产这苹果的树感兴趣,不是一回事。纠结于哪棵树生产了这只苹果,影响了对苹果的品尝。而世人常常弄混。 凯尔特诗人塔利埃辛说,宇宙中没有哪种形式不曾是他的:“我做过战役统帅,做过手中的宝剑,做过跨越六十条河的大桥,我曾在水沫间被施过魔法,我做过一颗星星,做过一道光,做过一棵树,做过书中的一个词语,开始时还做过一本书。” 他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这也太棒了。 《诗歌》 读翻译的文学作品,如同读戏曲的剧本,失去了看(表演)和听(唱腔、对白)的享受,固然逊色不少。但是,如果作品具备了强劲的骨架(思想)和灼目的光彩(想象力和艺术穿透力),即使坏翻译也遮蔽不住她的魅力。就像一些古代精美的雕像,没有因为失去胳膊或头颅而失去风采;《一千零一夜》和莎士比亚,没有因为翻译问题在哪一个语种中失去光彩和分量。 再比如书中引用的这几个诗句: “宇宙之怪”扭动着它镶嵌着鳞片般星星的身躯。(雨果,原为法文。) “我翱翔,我的灰烬将是现在的我。”(哈菲兹,原为波斯语。) “玫瑰开放了,它没有理由地开放了。”(安杰勒斯,原为德语。) 能直接读原著,是再享受不过的事情了,特别是对语言要求极高的读者,如博尔赫斯。那种阅读,如同品茶,一半是解渴,一半是品味。读译文是没有这种细微美好的享受的。如果译者与被译者的水平差距太大,那倒霉的就是读者了。 《诗歌》 柏拉图关于诗的定义:“那轻盈而带翅膀的神圣之物。” 其中讲了诗的三要素:必须轻盈,必须能飞,必须神圣。 柏拉图讲得比较浅、比较偏。可当引玉之砖,但不可全信。 其实,好多诗不仅不轻盈,还带着道义。向大地(人的灵魂)的深处钻探,承担起社会的某种使命,(比如启蒙)是很沉重的,即使飞,你是轰炸机般的,在低空飞行,绝不轻盈。 神圣性是应该具备的。 若改为“那智慧而带翅膀的神圣之物”就更贴切。 “诗的试金石:诗句的存在常常超出其含义。” 诗句是容量最大的语言,诗句是最不易参透的句子;诗句是导火索,是露出海水的冰山,是黎明东方第一缕曙光。这才是诗歌区别于小说、散文之处。 《喀巴拉》 知识曾是特权,不可示人。愚民思想,不止中国古代有。在这方面,印刷术和商业贡献太伟大了。当知识——书也成为商品时,蒙昧的时代也就被利润的洪流卷走了。 孔子、释迦牟尼均没有留下文字。但是他们读了好多文字。“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个“学”应该主要指读书。自己的思想为什么不写下来呢?一定是认为写下没有什么好处。 《圣经.旧约》《古兰经》是谁写的呢?是谜。 上帝用语言创造世界,不用设计师、工程师和工人。只有上帝的语言才是他造物的工具。其他帝王的语言都是用来发号施令的,工作要由别人通过辛苦劳动来完成。 这里泄露了一个秘密,即,世界是由语言创造的。当然,这语言是上帝的语言。但不管谁的语言,本质上还是语言。仔细想一想,人间所有的工程、机器,难道不是人的语言创造的吗?专业书籍、图纸、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都是语言吗?巴别塔之所以成为烂尾楼,就是因为上帝打乱了人们的语言。 另外,我们可以以我们科学的头脑,否定客观世界的星辰大海、山川树木是上帝的语言造的,但我们不能否定,我们对客观世界的所有的看法,都是语言创造的。维特根斯坦说:“语言的界限即是世界的界限。”至于我们的看法和客观世界中间的鸿沟,不能用客观世界去填平,还是需要用我们的看法(语言)去填平。问题在于客观世界是客观世界、语言是语言,不同质的东西,是无法真正统一的。 维度的不同。我们说“存在”,是“在那里”的意思。除此,我们不仅不能感知,而且不能想象有物存在。我们的思维,总离不开物,离开了物我们就不会思索。但物之外、存在之外有什么没有?以“有”“无”去思考,得不到我们想得到的。 思维和词语工具在这里就用不上了,说明它已超越了思维语言的范畴。 老子讲的道,是生万物、支配万物又在万物中存在的潜在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但“道”是不会屈尊写书给人看的,人只是他负责的一个小小的局部。但是好在人还是可以谈论道的,道还在存在的序列之中,虽然位居老大。现在讨论不下去的是,“道”是如何“空降”的?为什么会有“道”? 古人最多能想象出创世之神,但创世之神从哪里来,就没有力量去思考了。 爬上了“存在”的大山,存在之外,一片茫然。 在神的成分几乎为零的分支,人们找到了上帝。 ——这个观点非常重要,他要说的是:在我们的上帝身上,神性的元素已经极其微弱了。所以,这个世界是极度缺乏神性的世界。 耶和华创造这个世界时,神的能量近乎于零,即神已经几乎不为神了。所以,才创造了这个充满着错误、恐惧和罪孽,充满着肉体痛苦、内疚感和犯罪的世界。 “萧伯纳说,'上帝在形成之中。'上帝不是属于昨天的东西,也许也不属于现在:它是永恒。上帝可以是将来的东西;如果我们宽宏大量的话,甚至如果我们聪明明智的话,我们就在帮助构筑上帝。” 与我们共时的上帝已经谈够了。想想上帝之前,上帝的上面,上帝的未来,以及上帝与永恒的关系。 “《不灭之火》的主人公在麻醉状态下,梦见自己走进一个实验室,设施很可怜,那里有一个老人在干活。这个老人就是上帝,它显得很生气。'我在尽我所能,'它说,'但是说真的,我不得不对付一种很困难的材料。'恶就是上帝难以对付的材料,善则是可造之材。” 真难为他老人家了。 但是恶是哪来的?是另一个上帝设置的,还是先天固有的?他老人家都对付不了恶,谁能对付得了? 尽管我们搞不清楚关于上帝家族的模样,但是,“很显然,这个世界不可能是万能的、正义的上帝所创造,但是它有赖于我们。”所有的灵魂的实体最终是否与创造他的神合而为一,也是不确定的,能够确定而且有用的,是承认我们身上的神性。 《失明》 “—个作家,或者说所有人,应该这样想,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工具。所有给他的东西都有一个目的。这一点在艺术家身上尤其应该更加强烈。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包括屈辱、烦闷、不幸等等,都像是为他的艺术所提供的黏土、材料,必须接受它们。所以我在一首诗中讲到古代英雄们的食粮:屈辱、不幸、倾轧等。给我们这些东西是让我们去改变它们,让我们把生活中的悲惨变成或力求变成永恒的东西。” 对于艺术家来讲,生活只有肥料,没有废料。
2026年第121本 ★★★★★ 第一夜《神曲》:一些读起来好文字都应该是迷人的,正是迷人,才有书籍中的一切 第二夜梦魇:让我看到博尔赫斯作品中大量梦境所代表的美学表现; 第三夜《一千零一夜》:我找到了读晕晕乎乎的来源,原来是他一直用最精准的语言带来最精准的晕乎; 第四夜佛教:是我从来没听过的角度,不拒人千里的的角度; 第五夜诗歌:快速略过,中文作为图形文字和表音文字相隔的岂止是宇宙。韵律美丧失后诗歌也被抽干了灵魂。但我依然高兴看到“强迫读书的想法是很荒唐的”; 第六夜喀巴拉:我看到那个骨子里积极的,并不虚无,甚至在用思考与虚无抗争的博尔赫斯; 第七夜失明:我知道了有些盲人是看不到黑色的,这一夜终于看到那句“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谢谢你带着晕乎的我见了见天堂,又回望了没那么糟糕的人间。
#博尔赫斯之16《七夜》 本书是博尔赫斯演讲集,1980年出版,收录博尔赫斯在1977年年夏天所做的七场讲座内容,分别以《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犹太教神秘主义以及失明为题,讲述博尔赫斯与《神曲》的交往、镜子与迷宫混杂的梦魇、东方意识、佛教的本质、诗的审美、圣书的观念以及艺术的工具等等。 本书偏重哲学,有很多发人深思之处,但也有一些不太准确的地方,比如他在《佛教》这一篇中对佛陀去世时的描述,与鸠摩罗什的说法不一致,而鸠摩罗什的文件是我国佛教的正统。博尔赫斯对《一千零一夜》的研究也很有意思,我也是读了本书才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英国版、法国版、德国版内容都不太一样,后人还在源源不断往里加东西。
给自己设了小小的仪式感:每晚读一章,仿佛和博尔赫斯度过了七个美好的夜晚。 这本书读得我惊喜连连。最大的惊喜莫过于发现了“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是出自这本书。就像一位素未谋面但相知许久的老友,在书中发现自己喜爱的话总是分外愉悦。 第二个惊喜是读这本书的“诗歌”章节,颇有早前读《诗艺》时的震颤。博尔赫斯谈起诗歌来可谓字字珠玑。新的体会是:与其说诗歌是发现新感受、创造新事物,不如说它是经历和阅历的汇总,是回忆已知、发现已知、感受已知,让我们在某一刻——也许是途经美景、观察生活、陷入沉思时,蓦然想起过往经历中近乎遗忘的片段。那种朦朦胧胧的触感,和影影绰绰的心事一起,像置身遥远隔雾看楼,打碎镜花搅翻水月,在流动的时间中,涌出一种湿润眼眶的诗性。这种对回忆涌泉的渴、打湿的泪,兴许就叫做诗歌。 第三个惊喜是知晓了博尔赫斯如此爱写迷宫,原来是因为这是他的梦魇。不禁感叹伟大的头脑做的梦都如此绮丽诡谲,不像我,梦到的都是超现实主义,常以某条无厘头线索把白天所见所闻串一遍。 惊喜之四,也就是奠定这本书观感乃绝佳的是最后一章,他恳切地聊了聊自己的失明。博尔赫斯真的太厉害,把失明当作幸运的写作财富。他说:“所有人,应该这样想,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工具。所有给他的东西都有一个目的。这一点在艺术家身上尤其应该更加强烈。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包括屈辱、烦闷、不幸等等,都像是为他的艺术所提供的黏土、材料,必须接受它们。所以我在一首诗中讲到古代英雄们的食粮:屈辱、不幸、倾轧等。给我们这些东西是让我们去改变它们,让我们把生活中的悲惨变成或力求变成永恒的东西。”不敢置信这得多么强大坚定的人格力量才能说出这番话。相形之下,愧怍于自己因为某些疾病就陷在自卑里不可自拔,也决心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去帮助改变人们对某些疾病的认知。虽然以我个人的能力水平能做的实在有限,但希望有机会能为身边或遥远的“同病相怜”者带去更多的温暖与力量,希望我们能够继续相信一些名为理想的东西。
演讲集,一九八〇年出版,收录博尔赫斯在一九七七年夏天所做的七场讲座内容,分别以《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犹太教神秘主义以及失明为题,讲述博尔赫斯与《神曲》的交往、镜子与迷宫混杂的梦魇、东方意识、佛教的本质、诗的审美、圣书的观念以及艺术的工具等等。
这本书的写作背景出自1977年博尔赫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发表的七篇演讲。我觉得这本书更能理解博尔赫斯的内心入口,它差不多概括了博尔赫斯毕生追寻的母题。比如对于《神曲》的解读,完全是梅纳尔写《吉诃德》那一篇的翻版,本意是说读者可以塑造文字的意义,到达文本的“私有化”。 在《喀巴拉》那一篇又把这个主旨推演到极致。 阅读本身成了一种无限追求,且无止境的解密。 也正是因为他推崇这个观点吧,所以《佛教》和《一千零一夜》那两篇,他就不追求关于它们本身的含义,而是偏向于个人的解读。 尤其在《一千零一夜》里,他几乎重构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陈春成《夜晚的潜水艇》里写的一篇叫《红楼梦(弥撒)》,两者的共通点就是对于现有文本的重构,用书承载一种“无限”,而阅读本身就有惊人的生产力。 在《梦魇》和《失明》两篇里,博尔赫斯又转向对自我的剖析,但我想提一下,博尔赫斯在整本书里都大量提到很多前辈,感觉有把那些前辈当做一种指路明灯,认为自己并不孤单。 所以《失明》才能写的这么平静和富有“好奇心”的接受,并且拥有了另一种思考世界的角度,延伸出新的精神体验。 整本书看下来都更像是博尔赫斯强调“阅读”和“对文本私有化”观念的详解和拆构。 《失明》那一篇几乎算是总结,因为博尔赫斯没有其他概念和书来当表面的引子。 所以这一篇可以证明博尔赫斯与其说是要读书,不如说是从阅读中找到自己。 我还记得博尔赫斯说,自己是个享乐主义阅读者。
在《一千零一夜》的书名中有一点很重要,它让人感到这是一本无穷尽的书。也确实是这样。阿拉伯人说谁也读不到《一千零一夜》的最后。并不是因为厌烦,而是感到这本书没有穷尽。……我家里就有伯顿翻译的十七卷本。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读完全部,但是我知道有那些夜晚在等待着我。我的生活会有不幸,但是十七卷书却在那里;东方的《一千零一夜》的那种永恒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