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根廷]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的第一部诗集,一九二三年博尔赫斯自费出版,是他步入文坛最初的尝试。诗集主要描绘作家的出生之地布宜诺斯艾利斯,这座城市的清晨和黄昏、低矮建筑组成的市区和荒郊、它的宁静和忧伤,家乡情结之下是对于家族史、对历史文化的追溯,各种具体事物、各个人物在时间的冲刷之下仿佛有了永恒的面貌。
泛灰的玻璃外面,黑夜已经终结。 在黯淡的桌面上, 投下参差影子的那堆书籍中间 必定有一本我们永远不会翻阅。 ——博尔赫斯《另一个,同一个》 · 读博尔赫斯的诗歌会让我有一种这样的感受:诗歌的确来自旧时光! 一些人看过大海,另一些人坐过小船,我想这对我都不稀罕。 这是我首先想到要说的。 · 稀罕的是玫瑰中玫瑰的玫瑰,作家笔下可望而不可及的玫瑰。 更可以说是博尔赫斯书中的素馨与忍冬的芳菲, 令我心生向往无限—— 我曾见一方院落的清欢是年少的无知,并不觉惊奇; 回过头来感叹诗情的庭院,画面如初之余竟觉惘然…… 此刻的我恬静而安详,木然呆坐,幻想着甜美的梦。 阳光消散,夜幕来临,这场梦还未离场;静待星子的斑斓。 · 你写过、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及破败郊区的月亮。 你的悲哀揉进了肉铺、城郊,还有对死者的愧疚中…… 你在《晨曦》中说“世界不过是/思维的运作、/心灵的梦境,/没有根基、没有目的、没有形体。” 我很喜欢这一篇诗歌。 也喜欢博尔赫斯文字间独一无二的魔法,让我对自己的欲念感到不‘稀罕’。 雨停了一会儿,大地苏醒,你的墓志铭会是什么呢? 此刻再次下起了雨,起身迎接的,首先是伞。 · 一点补充: “玫瑰”一词的字母里就有玫瑰花, “尼罗”这个词就有滔滔的尼罗河。 · 而我始终没能抓住的是我紧握的事物。 昨天的你只是美的化身,今天却又成了神.谕的传递者, 让我写下这些不成文的“究竟”, 像被诗集砸住了心门。
24岁的时候,后来被尊称为“作家中的作家”的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自费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这部诗集是他步入文坛的最初尝试,奠定了他后来在文坛尊崇的地位。 整本诗集仅有9409个字,33首小诗。在整本诗集里,博尔赫斯的目光和诗情画意都聚焦在了自己的出生地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城市的黄昏和清晨,这里的郊区和广场,街道和花园,远郊和墓地。 这本诗集没有当时流行的华丽辞藻,博尔赫斯的文字简洁、克制,却又充满了他对这座城市的满满深情。 我们在博尔赫斯的诗里仿佛看到,一个24岁的青年满怀诗情,踯躅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每一条街道,他的目光游离,时而望着云朵发呆,时而看着流水出神,时而为晚霞心神激荡,时而在墓地无端慨叹…… 总有一些地名忽然之间就生动起来,就有了诗情画意,就像最近喜欢的一首歌《乌兰巴托的夜》,因为它的旋律和故事,乌兰巴托这个地方仿佛在一瞬间被注入了灵魂和诗意,令人对它充满了无限向往。 正是由于看了一本诗集,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阿根廷的陌生城市,忽然就在我心底变得生动起来,亲切起来,文艺起来。(2025年10月25日)
旧事与故我 旧事就像旧鞋,在出门拐角的垃圾箱里恍然瞥见一眼,然后,忍不住思绪如雪,纷纷飘落。最爱的那双鞋,也逃不掉作旧过时,满面尘土。是否该去忆及,在重逢的时刻?那些荣耀,已然遁隐凡俗。 玫瑰色的黄昏,谜样的花园,颓败层叠的城市建筑,沉寂的陵墓,光影明灭的晨昏厅堂,隐匿掉生命消息的祖父和英雄贼首,烙印在心间永不淡去的青春爱情,像一幅幅自书页间跌落的旧照,只在注视的时刻重新活来。那是博尔赫斯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也是阅读者在字里行间得以溯洄的生命河流。 一首好诗是不需要技巧的。灵与悟,是诗神的赏赐,在经验之上,在慧心觉识的感召之上,“石上莲花火里泉”般飞越至体验峰巅。然而,这样的诗又无比平易,极速穿透心与心的隔膜。“大巧天成”的浑圆,毫无刀斧味,也没有教训与炫耀,哀凄与怜取,只如清泉淌出山涧那般,重在传达生命真诚的感触。 沉浸在诗中,不必如沉潜在人堆,心的窗扉,可以任意开敞。真正进入诗境,也许更胜过两情相悦的遇合,因为诗心与诗真可以反复读取,情爱却未必存在这样的可能。 泯灭,悄寂,轮转,重拾——生命是故乡,可尝尽甜蜜,也得承受背转身时迷惘不已的别离。纷纷若若的故我,折折叠叠的旧事,如水波上的船帆,飘飘荡荡。或许,认识到无意义后,再满怀奋起勇猛前行,也不失为意义本身。 逝去的就让它逝去吧,实在沉痛缅怀,就任它们一一铺垫成诗,在潮水袭来的暗夜,细细品读。 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景,如坐标般的灯塔,星火齐明,煞是耀眼。它标注着你我共有的生命历程。
我并没有将这本书重新写过,只是淡化了其中过分的夸饰,打磨了棱角,删除了矫情和胡话。在这项有时痛快有时烦人的工作过程中,我发觉一九二三年写下这些东西的那位青年本质上(“本质上”是什么意思?)已经就是今天或认可或修改这些东西的先生。我们是同一个人。我们俩全都不相信失败与成功、不相信文学的流派及其教条,我们俩全都崇拜叔本华、斯蒂文森和惠特曼。对我来说,《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包容了我后来所写的一切。这本诗集以其朦朦胧胧地表现了的和通过某种形式预示着的内容而得到恩里克·迪埃斯—卡内多[插图]和阿方索·雷耶斯[插图]的慨然称许。 同一九六九年的年轻人一样,一九二三年的青年也是怯懦的。他们害怕显露出内心的贫乏,于是也像今天的人们似的想用天真的豪言壮语来进行掩饰。拿我来说吧,当时的追求就有些过分:效法米格尔·德·乌纳穆诺的某些(我所喜爱的)疮痍,做一个十七世纪的西班牙作家,成为马塞多尼奥·费尔南德斯,发现卢贡内斯已经发现了的隐喻,歌颂一个满是低矮建筑、西部或南部散布着装有铁栅的别墅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我那时候喜欢的是黄昏、荒郊和忧伤,而如今则向往清晨、市区和宁静。 豪·路·博尔赫斯 一九六九年八月十八日,布宜诺斯艾利斯
这是博尔赫斯的首部诗集,满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晨昏与荒郊。字里行间萦绕故土眷恋,在城市风物之中回望家族过往与历史流转,将寻常人事赋予时间沉淀后的永恒诗意。
那时我喜欢雪莱、拜伦、济慈和叶芝,读着华兹华斯和惠特曼,对自然的热爱和诗意的想象远胜过一切,如你一般喜欢黄昏、荒郊和忧伤,始终在想象里步入密林、远渡重洋; 读起少年时代的诗,我只能惊叹,那时的自己宛如一只萤火的精灵,太过唯美,太过梦幻,我一度自称爱尔兰的驯鹿,想来那丝毫不为过。 如今我已经老了,我再也寻不回从前那些青涩的记忆,仅仅在读起以前的日记时,才会涌现心痛和莫名的忧伤,可我没有故乡可以朝圣,现实的故乡是我终生想要逃离的地方; 是啊!十年来的孤独的日子里,书籍影响了我、改变了我、也重生了我,我也终将活成一本书的模样:如今我仅能从过去的、阅读的痕迹中再找回那业已遗失的——零星的、残缺的自己。 “我那时候喜欢的是黄昏、荒郊和忧伤,而如今则向往清晨、市区和宁静。” 那是你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你的梦乡、你的天堂…也是我的
《睫毛》 睫毛修饰眼睛 动人的眼睛 积蓄历年风情 宛若优雅水晶 秋水滋润蜻蜓 战栗的蜻蜓 俯瞰玄秘美景 轻舞飞扬精灵 妩媚之于你 就好似利剑上的冷锋 甜梦邀约繁星 五月的繁星 照亮佳人姓名 沁心的薄冰 灵魂忽然共鸣 沉醉的共鸣 雄踞幽蓝安宁 英姿伴随倩影 傲娇之于你 就好似白云下的孤城
结合翻译读了原文,发现有不少漏译误译,还经常有强行押韵的地方。但就诗本身而言,是很好的,博尔赫斯的第一本诗集就体现出了他的风格和钟爱的意象:街道是私密温柔的,黄昏和黎明是静观冷峻甚至残忍的,黑夜是甜美迷人的,阳光几乎是一种魔法赋予这个世界使其变得真实(他用了dar“给”这个词,想起sonnet18里莎翁写阳光用的却是lease),而新月则是可爱轻盈的(他把它比喻成pájaro,小鸟,另一首诗里又是vocecita,小声音)。 可以看出,对博尔赫斯,诗应当具有鲜明的具身性。这让他的诗行(“líneas”, “trazo”)也像他爱的置身其中的街道一样,交叉存在在这本诗集中。以城市取名,布宜诺斯艾利斯对博尔赫斯无疑很重要,他爱这个地方,他爱这他不理解其奥秘但却愿意坐在这里感受它存在的地方,在这里,诗并非华丽的辞藻,而是感官的打开、体验、感受,如弥漫的潮湿般渗入我们的生活,一种饱满的临界感。 博尔赫斯钟爱“睡眠”这个意象(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他如此喜爱黑夜),七首诗里都出现了sueño(说起这个词,我第一次学到时它是作“睡意”出现并记在我脑海中的,以至于我后来每次见到它都感到一种印刻般的、朦胧的、令人眩晕的疲倦和甜美):我们以为自己渴望死亡实际上是渴望睡眠、睡眠和死亡一样“敞开”(“se abre”)、布宜诺斯艾利斯只不过是许多灵魂的睡眠、充满脚步声和睡意的清晨、街道像宽阔的睡眠一样敞开、孤独像睡眠一样笼罩城镇、在睡眠中重现的影像……让诗集好像总是笼罩在一层轻纱似的睡意之下,诗行好像也是悄悄话(vocecita!),时空、死亡、阴影、无限的悲哀和虚无似乎都因此而变得和人更加亲近。
【你纷纷的忧郁】 By: Angel. XJ 05/11/2018 深秋,你纷纷的忧郁, 载着落叶,缓急湍流 由远至近,漂洋过海, 悄无声息的坠落在 装有瓶塞的信封里。 一起念吧,’R-S-A’ 那是一组 只有你懂得解析的加密咒语, 再念一遍, ‘D-E-S’ 瞬间,你纷纷的忧郁 消失在3万里外, 从冰岛火山口, 舀出的那一湖温泉, 看见了,俩只五彩纸鹤, 在你纷纷的忧郁里, 牵手,对视,跳舞。
一部青春之书,充满鲜活的感官体验和未被理论驯化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