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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惡 封面

根本惡

理查德·J.伯恩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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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萬字總字數
¥44.99定價

內容簡介

當今,根本惡顯性地存在於我們四周,但我們智識資源的缺乏使得我們難以充分地把握住它。我們面對的信息充斥着集中營、恐怖襲擊和極端人類苦難的照片和影像,可當問及何爲根本惡時,我們卻失語了,無法找到合適的話語去描述它。伯恩斯坦試圖發掘根本惡與人類責任的意涵。他轉向康德、黑格爾、尼采、列維納斯、阿倫特等哲學家,依照他們各自對根本惡的不同體驗和思考,爲我們梳理出根本惡這一觀念在奧斯維辛前後的發展脈絡,闡明瞭我們面對根本惡時所肩負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讀者書評

★★★★★

精神是無限性領域,人能意識善惡之分,在精神方面是無限,且自由的,人內在思想都會因人做事,外在環境,或言語,諸多影響中,產生惡念或善念,此可自由的心理犯罪,人會有這個念頭,在後天時無法控制根本的源,無論是善,或是惡,但人會有意識的壓制住惡的念頭,慾望,控制自身,道德是有限領域,此根據人一個大的整體決定的,每個集體,個體不同,但有所謂的底線,當惡念慾望出現時,要控制在心理上,然後是情緒,言語,最後到行爲上。 根本惡,人除卻自身意志控制惡念之外,集體會設立法來嚴加控制,保證人一旦觸碰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以此對人形成約束,不可過惡。 可惡念既有外在環境的影響,也有內在心理的影響,仍然會有人一意孤行,此是有得利益的,如搶劫,或是性愉悅的,如強姦,到恃強凌弱,此點在普通人的行爲,常會如此,就是站在稍微高的位置,就會對下面位置的人頤指氣使,此會有尺度之分,嚴重也會造成惡,男對女也是如此,這種惡是本性,人簡單到毀滅一個物品也同樣如此,就是掌控權力,確無法掌控心理。 善可爲是精神,心靈上的所得,但惡所得有利益,精神等等的原因。當人面對惡意的嘲諷,怒罵,人會十分生氣,這種生氣高於抱有善意,讚揚時的心理,會很在意,內在心理承受惡的痛苦,而嘲諷者確爲怒罵而開心,一個造成心理的痛苦,一個造成心理的開心,所以人不喜歡被人說,確總喜歡說別人,人認識到自己錯誤,自己有意識的情況下會獨立改正,在他人言談下會反駁,不去改正,此在意的是言談的方式,較爲看重,高於錯誤的本身,善惡好壞,同樣如此,造成心理不同的反應變化,此對於人是一致性的,後天就是自身的知識,素質,品德能承受心理的痛苦,止步於內心,但心理也會與常人一樣發生變化,痛在心裏,人在苦中作樂,顯得苦比之樂多,值得開心事很多,但對於心理而言,沒有痛苦流入的更深。 人無絕對的善惡,此是共存在一個人之上的,此針對於精神,到個體上,根據人,事情,人會有意識去判斷,控制,什麼事可做,不可做,善事或是惡事。 人對惡念,若是沒有法的懲罰,難以控制自身慾望不去做惡,但人確不會在先天時去爲善,此善是無對善的認知,作爲前提,故有根本惡,當在後天性,有自己認知,人會對事物進行自己的判斷,決定。 人的善念在心靈上高於行爲,惡念在行爲上確高於心靈上,人會做好事,但要有做好事的能力爲前提,就是人想去做,但無能力,人會做壞事,此不是早有預謀,時刻存在內心的,而是當面對是人控制不住內心而產生的衝動,無論是物質方面,或生理方面,環境,家庭等等皆是如此。 人站在不同的視角上,所思考相同的事物,得到的各有不同,各有立場,看法,針對事物上的各種角度,則各有看法,看待事物,問題會更全面,但會在觀點不同上產生矛盾,理論並非是全面性,總會有不足的地方,但問題的答案,方法可以五花八門,但選擇可能只有一個,在選擇中會有利有弊,無法兼顧兩全,可集各種意見,統一出集體,合理的選擇進行,矛盾問題,在權衡利弊後,給出選擇,弊處避免不了,就思考如何妥善解決。 相同的問題,事物,人會在第一次思考出自己出答案,造成下一次相同的問題,不需要思考就知道答案,此可以在第二次中按照現在的頭腦,能力思考出不同的答案,也許比過去的方法更爲合適,角度,立場,都可以變化,設身處地的考慮,方能逐漸完善,此不僅是一件事情的完善,而是自身思考方式的完善,未來面對不同的問題也同樣可以運用。

★★★★★

這本書花了很多的篇幅介紹了各位哲學家關於善惡的一些研究成果,但是作者本身的結論並不是很多。可能最大的一個結論是,很多人嘗試爲人類的一個義務——行善,而非作惡找到一個堅實的理由,但是最終沒有人真正成功。 這件事很嚴重。因爲我們知道,歷史上的各個文明幾乎都對人民有過類似的善惡教育,儘管這些善的形式五花八門,但是,個人爲組織,爲共同體承擔一定的道德義務似乎不言自明。顯然,這些組織往往沒有經過仔細的哲學論證就直接給人灌輸了很多的道德義務,利用的是一個簡單但是有用的心理學常識——一個人小時候接受的教育,很可能影響其終生,不管這種教育是否邏輯完美無缺。而沒有這麼做的組織,據我們所知,並沒有維持太久的生命,可見這種“欺騙”,是人類社會存續的其中一個基石。 當然,這種做法並不能讓人完全滿意。首先,如果人的這種義務沒有一個解釋,那麼人在成年後畢竟會一定程度上質疑,這會削弱這種教育的效果。其次,這種模糊對於哲學家來說可能是難以忍受的。因此,歷代學者們在“不根本上改變勸人向善”的大前提下,儘量爲此尋找一個合理的解釋。首先是宗教性的,利用宗教直接向人民灌輸善的信仰,通過增加宗教體系的複雜性,讓其更加可信,這幾乎立刻獲得了巨大的成功,這種成功甚至一部分延續到今天。然而,隨着理性和生產力的發展,與歷史上積累的善無善報,惡無惡報的事情越來越多之後,無法修改經文的舊宗教們漸漸難以維持這種解釋力。人們對於是否要按照教義堅持道德義務越來越疑惑。一個沉重的責任落在哲學家們身上,如何尋找一個新的解釋? 這時候,本書的第一位哲學家康德登場了,他的解釋似乎源自這樣一個直覺:人類之所以和動物有所區別,理性是最爲重要的一個因素,相比於情緒這些自然傾向,理性可能是人們需要追求的一個更高層次的東西,因此作爲理性的存在,我們需要在實踐的時候,排除情緒,按照一定的原則,運用理性。那這樣的原則怎麼得來呢?當一個人排除了情緒之後,他就不會再關注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生死,更多的是關注理性本身。而人人都這樣做的話,那麼這個原則就需要是一個互相不產生矛盾的原則。顯然,這樣的出來的原則,基本上符合傳統的“善”定義,甚至比傳統的善還要善得多。當然,就像大家對康德的批評一樣,能排除情緒的人不多,這種解釋有其侷限性,其隱含的假設實在過於大膽。 黑格爾則有一個另外的定義:惡就是有限的人想要保持獨特性,與普遍性斷裂開來。這個定義很有意思,它繞開了人必須要爲社會盡義務的問題,否定了人保持獨特性的努力。確實,獨特性相比與普遍性看起來是那麼渺小,而人只有與社會更好地結合在一起,才能靠近這種普遍性,這樣就理所應當地善了吧。但是,不得不說,這種定義,依然包含了一種許諾,即人可以真正貼近普遍性,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幻覺?普遍性就是普遍性,不管人做什麼,它都在那裏,人能不能貼近它,很難預測,即使貼近了,可能也是暫時的,因爲人終有一死,而獨特性纔是人更能掌握的,實在的東西,因此這種反直覺的定義效果依然不是很好。而從社會層面來說,黑格爾用辯證法來解釋善惡。辯證法有些時候是一個有用的方法論,但是我們不能過於指望它,就像股票有漲有跌,我們當然可以說漲跌也有辯證關係,但是這對於我們預測明天的漲跌毫無用處。 對謝林來說,把目光放到上帝本身,似乎更有價值。人需要上帝,那麼上帝是否需要人呢?他認爲是的。我覺得這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真的存在一個上帝,並且其創造人類至少有一個目的的話,那會是什麼目的?我覺得人類能提供的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行動的驅動力,包括了複雜的情感,信仰和社會互動,而善惡在這種圖景中居於核心位置。當然,這並不是說,善就具備比惡更高的價值,也許善惡共存,纔是一個更精彩的故事。當然,這一切都建立在上帝實存之上,鑑於我們無法證明這個前提,因此這種說法的說服力也有限。 怎麼辦?問題似乎解決不了了,“上帝已死”,尼采將這當成必須面對,但是似乎不無惋惜的局面。既然難以說明人爲什麼要向善,那不妨從問題的源頭開始分析,這是不是一開始就是一種謊言?教育可能是社會和人交易的一部分,社會教人向善,可能不是爲了人,而是爲了社會的存續。從這個進化心理學角度來說,社會可能不關心人活得有多精彩,因此它很多時候鼓勵的是犧牲自己,造福社會,滿足匱乏性需求的“英雄”,而不是“自己過得很精彩”的偶像,高貴的偶像。由此有了伊甸園的傳說——你要找的最大幸福,就在伊甸園裏,而不是你自己創造出來的,因此贖罪吧,找回你缺的東西,找回你本應該被賞賜的東西。尼采的質疑振聾發聵,人的幸福,人的存在的意義要靠自己創造,而不是想象中的彼岸世界,善惡的概念只是對高貴的人的束縛,只是末人嫉妒的發泄出口。 但是真能按照尼采說的做嗎?這裏面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真的全面推廣尼采的思想,更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是,很多人實際上連末人都不如,卻以爲自己是超人,社會互信崩塌,基礎結構都難以支撐。尼采的思想就像毒藥,如果自己準備好了解藥,那沒關係,如果沒有,那可能是一場災難,儘管納粹認知的尼采是伊麗莎白篡改之後的,但是不得不說,即使不篡改,人們對其有一些錯誤的理解方式也是理所當然的。 弗洛伊德是從另一個角度理解的,他提煉出來生本能和死本能的概念。生本能似乎對應了無機物開始獲得生命,死本能對應相反的過程。從定義上,我們似乎可以看出一種割裂:本能,意味着這是人內在的東西,無機物開始獲得生命開始生命變成無機物,這是一個結果,擁有這種本能意味着人非常關注這個結果。我覺得這兩種本能都是可能存在的,但是現在的社會化的人,不會讓這種本能佔據太多的權力,人會關注很多的東西,有機物無機物轉換隻是其中一個部分,可能有的人的兩個愛好從結果上看是生本能和死本能,但是實際心理結構幾乎沒差別,都是感到開心快樂。用這個模型來說人作惡幾乎是一種本能,可能過於簡單,惡也許某些時候確實是一種本能,但是它的來源很複雜,而且重要的是,其有可能被成功壓抑一部分,以教育的方式。這時候如果把它當成“被壓抑,早晚會爆發的炸彈”,似乎並不那麼準確。 海德格爾的三位學生,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阿倫特。我想,把人變成多餘的存在,確實是一種更爲極端的惡,它超脫了把別人工具化的這個範疇。似乎這是一種更爲徹底的征服。按照黑格爾的主奴辯證法,如果我只是奴役一個人,那麼他以後可能反過來奴役我;但是如果我殺死了他,他就沒有這個機會了。我征服了他,我就變成了更重要的那個人。 經過上面這些討論,我們似乎確認了人的行善義務難以被證明。既然如此,我們是否還是要堅持教育應該勸人行善呢?我的結論是,是的,這是社會必須做的一件事情,一定程度的善惡灌輸,利用人的心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這種灌輸非常有講究: 首先是,如果有人長大以後,或者思考以後對這種灌輸感到疑慮,需要尋找一個出口。其中一個出口就是,寫《根本惡》這樣的書,讓人意識到,不是你自己有這個問題,這是社會面臨的共同難題,然後會心一笑。 其次是,很多組織會利用同樣的路徑爲自己牟利,這對社會有很大害處。極端的場景下,我們會看到“被善包裝的惡”,這其實是非常值得警惕的,在今天,真正的完全的惡,以毀滅爲目標的惡很難大規模實施,真正恐怖的是這種善包裝下的惡,就連二戰的德國日本也會給自己包裝一下。這種包裝的恐怖之處在於,其兼具了“讓人感覺走在歷史正確道路上”的話術潛力和“毀滅比建設快得多”的社會影響效率。各類社會運動中,實質性的毀滅不知凡幾。因此,一個技術性的警惕原則是,當我們被鼓勵着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如果我們是向善的,那一定要看清其本質,究竟是建設,還是毀滅。 但是無論如何,這種善觀念的灌輸是一個基礎,獨立思考雖然可貴,但是必須要先留下善的地基,儘管這種灌輸也許是一個謊言。

★★★★★

140-30。伯恩斯坦試圖發掘根本惡與人類責任的意涵。他轉向康德、黑格爾、尼采、列維納斯、阿倫特等哲學家,依照他們各自對根本惡的不同體驗和思考,爲我們梳理出根本惡這一觀念在奧斯維辛前後的發展脈絡,闡明瞭我們面對根本惡時所肩負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

很精彩,全程無尿點,當然我尚未讀完,是從第二部分開始看的。魏寧格曾說猶太民族特性中有很大女性比例,意識到奧斯維辛無法消解後,猶太思想家的反應真正體現了什麼是猶太性:列維納斯「它把我係在對他者的無限責任上」,約納斯「我們必須幫助上帝拭去臉上的恥辱」,阿倫特「惡是極端的卻不是根本的,惡缺乏深度」。阿倫特在《極權主義的起源》第一版末尾回到尼采的「憎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用「平庸之惡」回應補充康德的「根本惡」時,她當然走得更遠,好像也是回應魏寧格,一個不信教的猶太女性思想家思考惡時走得更遠。 當談論奧斯維辛時所有死者都在場,所有被古拉格系統污損的,被他者化被平庸化的生者也應該在場,奧斯維辛和古拉格後,繼續沉溺宏大敘事是病,得治。

★★★★★

本書以惡爲探討,通過對康德、黑格爾、謝林、尼采、弗洛伊德、列維納斯、約納斯和阿倫特等哲學家的思想進行梳理,深入探討了根本惡這一概念在哲學中的發展與演變,揭示了惡與自由、道德責任之間的複雜關係,並分析了惡在道德心理學中的根源,且在根本惡與平庸之惡的爭辯中試圖還原奧斯維辛集中營這一人間慘劇的人性痛點。 惡僅僅是善的反題,而一旦它出現在主體的統一體之中,主體就被割裂了,這種分裂就是無限的痛苦。善與惡之間是一種辯證的關係:沒有惡就沒有善,沒有善就沒有惡。沒有善惡之間的辯證對立,就不會出現痛苦;沒有這種痛苦帶來的經驗、反思,精神亦不會誕生,人類不過是茹毛飲血的野獸。此時,惡是必要的,是自我意識統一的證明。 將他者化約爲同一,方式是在中間插入一箇中立的詞項以確保理解存在。這是一種扁平化、還原論的思想,將無限的他者所擁有的個性忽視,以一個高度凝練的組詞試圖概括他者,從而進行思維。此時他者的個性變得無足輕重,整體的同一性成爲至關重要。實則每個個體的獨一性,一種拒絕被縮減爲共同本質的獨一性。這是現代治理的常用思維,高效的背後是被個性的淹沒,亦是背棄對他人責任的惡。 當人作爲自我意識出現的時候,他認定自己是一個自我中心的存在者,作爲主體,他使其他一切實體都淪爲他自我確證的媒介,淪爲可以被挪用與利用的單純客體。

★★★★★

如果行爲規範本身是惡的,並把它奉爲道德規範來遵守。越是嚴格遵守這一“道德”規範,他就越惡。在康德看來,一個生活在“根本惡”中的人,在他身上也存在原始的求善心理。

★★★★★

讀伯恩斯坦的《根本惡》,是一段跟隨哲學家們追問關於惡的智性旅程。 作者以康德對根本惡的理解作爲本書的開端,全書引用了黑格爾,謝林,尼采,弗洛伊德有關惡的觀點,最後濃筆重彩論述的是阿倫特著名的“根本惡與平庸惡”。 首先來看看“根本惡”這一詞語的創造者康德的經典論述:康德認爲“惡的心靈”是人類先天固有的一種採取惡的準則的品性。在康德的理解中,向惡的品性是“意力的主觀決定性根據”,是“對自由的運用”。在《單純理性限度內的宗教》中,康德堅信惡同樣起源於自由。自然不會產生惡,只有自由的人類意志纔會產生惡。所以,康德認爲惡的根源既不是我們的自然傾向也不是我們的理性,而僅是我們的意力。 其次,謝林同樣認爲“惡只能起源於有限者自己,是由於有限者錯誤地利用自己的自由…”。謝林曾用隱喻這樣描述:一個人經歷惡的誘惑,就彷彿“頭暈目眩地站在崇山峻嶺之巔,隱約聽到一種神祕的聲音向他發出跳下的呼喚,或者就像在古代傳說中,塞壬女妖從海底唱出不可抗拒的歌聲,吸引經過她們的水手沉入漩渦之中”。伯恩斯坦在第三章中很好的詮釋了謝林“根本惡是一切禍害的根源”的著名論述。 此外,特別贊同弗洛伊德在《思索戰爭與死亡的時代》中指出的:“不可能根除惡”。弗洛伊德認爲人性的墮落是固有的、不可挽救的。弗洛伊德不僅強調“攻擊性傾向是人類的一種原始的、自我持存的本能屬性”,並且認爲“它構成了文明的最大障礙”。因爲無法消除“惡的衝動”,所以“實際上,不可能根除惡”。 弗洛伊德還教導人們: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的基本衝動和本能的力量和能量,也不要低估精神矛盾的深度。永遠不要忘了所有不可預期的偶然狀況都可能釋放“野蠻的”攻擊性和毀滅性能量。不論是個體、集體還是社會,都是如此。而且國內外這樣觸目驚心的案例不勝枚舉。 最後,第八章論述阿倫特“平庸惡與根本惡”,是書中最爲深刻的部份。阿倫特認爲惡從來不是“根本的”,也就是說它僅僅是極端的,既沒有深度也沒有絲毫惡魔的維度。惡可以蔓衍生長並使整個世界一片荒蕪,因爲它就像細菌一樣在表面擴散。阿倫特說惡是極端的卻不是根本的,惡缺乏深度,她是在提請人們注意這個事實:惡存在於表面。“根本”含有挖掘潛藏着的根底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阿倫特不再認爲惡是根本的。惡“違抗思想”,因爲思想尋求的是具有深度的東西。阿倫特認爲:惡比我們想象的要根本得多。客觀地說,“十誡”並沒有寫到現代罪行;或者說:西方傳統一直有這種先入之見:人所能做的罪大惡極之事出自“自私”之惡。人所做的罪大惡極之事並不源自自私之惡。更一般地說,“根本惡與這種人性可理解的作惡動機沒有任何關係”。 結論: 一、對惡的探究是一個持續的、沒有終點的進程。因爲我們無法預料惡在將來會以何種新形式或變體出現。 二、不能低估惡的力量以及犯下罪行的人的品性。 三、我們無法不去了解、理解、把握自己遇到的惡。如果我們放棄這麼做,那我們將永遠不能決定如何應對這些惡的表現。 PS:一段深刻的智性之旅僅憑閱讀是不夠的,閱讀僅僅是開端,還需要有讀後解釋的藝術。

★★★★☆

對惡的探究是一個持續的、沒有終點的進程。存在多種類型的惡,它們沒有共同本質。惡是一種過度,它抵制總體性理解。惡拒斥一切證成企圖;它拒斥神義論。必須避免將惡物化的誘惑。不能低估惡的力量以及犯下罪行的人的品性。根本惡與平庸的惡並存。作惡者的個體責任無可逃避。肯定個體責任是不夠的:奧斯維辛之後,我們必須重新思考責任的根本意義。善惡之間的選擇的根基是不可理解的。

★★★★★

康德在《單純理性限度內的宗教》中創造了“根本惡”一詞,指出人有一種本性上的傾向,即把自愛的動機置於道德法則之上。康德一方面承認有一種無法根除的“根本惡”,另一方面又堅持人的自由與道德責任,認爲惡終究是可理解的。

★★★★★

在《根本惡》結語中,作者總結並討論了關於惡的十個論題,簡單談一下自己的看法,也是看完本書的總結: 一、對惡的探究是一個持續的、沒有終點的進程。 二、存在多種類型的惡,它們沒有共同本質。 三、惡是一種過度,它抵制總體性理解。 這裏主要是對康德“綜合”的概念,即經驗的本質是可以被綜合、概念化和歸類。 而惡不是可以綜合的,列維納斯認爲惡是超驗的但同時又是可以被經驗的(我們都能感受到惡。) 其實這一點和第二點是相似的,即惡沒有共同的本質,無法被綜合。 四、惡拒斥一切證成企圖;它拒斥神義論。 這裏主要針對神義論的兩個觀點:即惡的證成(給惡的存在尋找理由):惡的存在最終可以達成善。我們受苦,但是我們的未來(來世\天堂)是幸福的;以及惡是我們人類必須要經歷的過程。但實際上,這只是爲了讓受苦變得有意義。尼采說的,人類不是無法忍受苦難,而是無法忍受無意義的苦難。但實際上,苦難就是毫無意義的(雖然是這樣,但是如果苦難喪失了意義,真的很容易陷入虛無主義啊。) 五、必須避免將惡物化的誘惑。 物化的誘惑是指”惡是一種人類狀況固定的本體論特徵,對此人們毫無辦法而只能學會接受它,並對其野蠻的存在忍氣吞聲。”,雖然惡肯定且必然的永恆存在,但我們不能太悲觀,我們仍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惡進行揚棄,我們仍然能夠嘗試抵抗惡,並對未來懷抱希望。 六、不能低估惡的力量以及犯下罪行的人的品性。 看看奧斯維辛。 七、根本惡與平庸的惡並存。 阿倫特認爲,根本惡就是把其他人變成多餘的人,通過手段去殘殺法律人格,殘殺道德人格,最終試圖消除人的任何自發性、不可預期性、複數性、個體性。阿倫特認爲人的先驗的自發性,是可以被消除的(這裏我不贊同。) 平庸之惡,也就是關於惡的動機的,阿倫特否認了“偉大惡魔”的存在,認爲他們雖然罪大惡極,但是他們的動機可能是非常普通的,比如只是爲了取悅上級和提升職位。 “在我們通常道德話語中(以及在哲學傳統中),一個根深蒂固的信念是作惡者必有邪惡動機。犯下的惡越大,動機也就越是邪惡。這正是阿倫特所批判的。他們既不是野獸、墮落者、施虐狂,也不是意識形態狂熱分子,他們的動機不過是取悅上級和提升職位的渴望和抱負——這樣的個體在極權主義的環境下可以幹出最駭人的惡行。” 八、作惡者的個體責任無可逃避。 這個思想從康德那裏就開始了(或者更早),在康德看來,雖然我們有向惡的品性,但在善惡準則之間進行選擇始終是我們能夠做的。每一個哲學家都肯定:不管你是因爲什麼作惡,不管你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都需要爲自己行爲產生的後果負責。這也是爲什麼,自由\自發,這個屬性,在人類社會中這麼重要,因爲這是秩序和懲戒的基礎。只有當人具有自由和自發的屬性,他才能負責。也就是責任的基礎在於自由。如果一個人不自由的,那麼他也就不需要負責了。這麼看來,個體善惡之間具有自由選擇的權力,是個體責任不能逃避責任的基礎,而康德將這種選擇視爲人類先驗的自由,讓責任無可逃避。 九、肯定個體責任是不夠的:奧斯維辛之後,我們必須重新思考責任的根本意義。 所以責任的意義是什麼? 十、善惡之間的選擇的根基是不可理解的。 如果可以理解,就不會有惡的問題了。關於惡的討論並沒有結論,看似是沒有意義的,但是確實必要的,如果我們連反思的能力都失去了,我們能夠成爲怎樣的人呢?

書籍信息

作者理查德·J.伯恩斯坦
譯者王欽,朱康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5-09-01
ISBN9787544756440
分類哲學宗教-哲學著作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