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爾·蓋曼
一部風靡全球的奇幻小說!《美國衆神》作者尼爾·蓋曼無比浪漫的奇幻經典!這是一部瀰漫着淡淡憂傷的成人童話,奇幻、詩意、美好而溫暖。從前有個年輕人,他想追尋心之所向……爲了一個吻,一個牽手一生的約定,特里斯坦穿越禁忌的城牆,尋找一顆墜落的星星。因無知而無懼,因年輕而無畏,特里斯坦走進精靈仙境,開始了一段驚險的奇幻之旅。那裏有危機四伏的食人森林、風起雲湧的風暴堡、神祕邪惡的女巫、光怪陸離的魔法……他能否安然越過險境,找到心之所向?
已購實體書,閱讀時間2022.5.29-2022.5.31 剛開始的時候,覺得特里斯坦有點“二”,喜歡上一個姑娘就去表白,也不管人家姑娘喜不喜歡她,只是想把自己的一切交於對方。執拗的以爲只有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才能證明自己愛得“深沉”。也正因爲這樣,他穿越禁忌的圍牆,開啓了他的尋星之旅。 我當時就在想,什麼樣的愛才是比較妥帖的,是你所給予的剛好是她想要的,美其名曰:投其所好。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管她要不要,把自己有的一股腦送到對方面前。 找到星星後,我從他倆的相處中逐漸明白。不管是什麼感情,以心換心,付出需要心甘,接受需要欣喜。當他用鎖鏈將星星帶在身邊時,她恨他,並想盡一切辦法逃離。星星逃離後,他找到並救出星星,這之後,她給了星星自由與關懷。用星星的話來說,用良心上的責任感束縛比任何一種鎖鏈都要牢固。在看這篇的時候,我的腦回路還奇蹟般的轉到了夫妻離婚上面。文章開頭,能看出來那個時候的特里斯坦是很愛維多利亞的,包括他在找星星的路上,想的也是維多利亞。只是隨着和星星(伊凡娜)的相處,他漸漸改變了要把星星送給維多利亞的想法。在他看來,星星不再只是一個禮物,而是一個獨立自由的存在。當他與星星在一起有了很多經歷,再回到石牆村時。他發覺對維多利亞的感情已經沒有對星星那麼深了。就如作者自己一樣,在《星塵》1998年出版的時候,他感謝的是當時的妻子。當2012年再次出版時,他感謝的是現任的妻子。看到他說現任的妻子就是一顆星星時,我還蠻有觸動的。這或許就是現實的感情本身,我愛你的時候是真心的。無論是哪一段感情,在愛的時候是沒有摻假的。但是隨着時間推移,這份愛能走多遠,未知。只當珍惜眼前。
說是科幻小說,更像是一本寫給大人的童話。男主特里斯坦因爲一個承諾踏上了一段尋找墜落人間的星星的冒險,期間捲入到城堡繼承人的陰謀與女巫的謀劃中,輕快的描寫閱讀起來很輕鬆也很吸引人,有一種在炎炎夏日喫到一碗新鮮蔬果沙拉的清爽。
八分。這是一本很浪漫的書,讓我內心裏的那些隱藏的東西有點蠢蠢欲動的感覺。哈哈哈。一個少年爲了愛情隻身一人前往仙界尋找一顆墜落凡間的星星,期間捲入到城堡繼承人的陰謀與女巫的軌跡中去,這樣的童話一下子就能吸引人的眼球。當然,或許故事不免有些落了窠臼,但是情節輕盈連貫不會羅裏吧嗦,伏筆也埋設得恰到好處,讓人忍不住一下子便讀完了(我還記得在書店等車的時候一口氣讀完了綠野仙蹤)。可以在一個人心情好的時候讀一讀,冒險讓人心生遐往。
故事整體有趣,尤其是在仙國探險的時候。但結束太倉促了,尤其是巫後,血條我感覺還可以再堅挺一下。男主莫名其妙和星星在一塊了,星星強行被安排做備胎哈哈哈哈。我不接受這個結局,因爲在結束前我都沒有看到這兩人的浪漫愛傾向。豆包推薦我看的,看完感覺和國內一些二流網文差不多水平。
我沒看懂來着……知乎潭北北。寫的真不錯“高二時看了原著,大一時看的電影。書跟電影我都很喜歡。不得不說,電影的奇幻場景完全符合我在看書時的心理預期。 相較於原著,電影中加入了幾個舅舅的鬼魂這一設定,這一改變簡直是神來之筆,加重了作品的黑色幽默成分,但又沒有喧賓奪主。 唯一不滿意的改編點,就是男主最初喜歡的那位女孩的人設。 電影中男主爲了履行承諾,把星星的頭髮帶回去給了最初喜歡的女孩,女孩開始很開心激動,但打開手帕看到一堆隕石粉末後立馬變臉。女孩婚後參加男主婚禮時,面對身爲王子的男主和自己的鄉紳丈夫,又悔又氣。這完全就是一個拜金女的形象嘛。 或許這樣的改編會讓很多觀衆覺得很爽:屌絲翻身做主人,娶了漂亮妻子,悔死當初對自己愛理不理的人。 可是你真的希望自己最初喜歡上的人是這樣一個貨色嗎? 原著中,那個女孩從來沒有喜歡過男主,而且明確地拒絕了他。男主一廂情願去牆的另一邊爲她找星星,對她來說是一種苦惱,並不是炫耀的資本。她並沒有因爲男主帶回了星星而愛上他,自然也不會因爲“星星”只是粉末而生氣。男主在她心中始終只是一個幼稚的大男孩,而她愛的是成熟的鄉紳。 有的人永遠不會愛上你,他們的絕情纔是對你的溫情。也只有這樣的人,纔會讓你覺得青春沒有錯付。更何況,在日後的冒險中,還有一個真正愛你的人在等着你呢。 另外,或許是爲了大團圓的結局,電影中男主的父親二十多年來都沒結婚,在結尾時與男主的母親有了複合的傾向。而在原著中,男主的父親早已結婚,並且與妻子有了一個女兒。男主婚後,父親也一直與妻女生活在小鎮裏。 有缺憾,纔是完美吧。 不過這些白璧微瑕,並不影響我大肆安利這部電影,看過的人都說好。 另外,當年看電影時我對男主父母信物雪蓮花的銀幕形象很不滿:“那是雪蓮花嗎?根本不像啊?那麼小?”多年以後我重讀原著,才發現是我的閱讀障礙又發病了:人家不是雪蓮花,特麼是雪花蓮啊!”
作者是出生於英格蘭的猶太裔作家,是近十年來歐美文壇崛起的最耀眼的明星,被視爲新一代幻想文學的代表。《文學傳記辭典》將他列爲十大後現代作家之一。他的寫作領域跨及奇幻長短篇小說、視覺文學、漫畫及劇本編寫等,其作品不但部部暢銷,更獲獎無數。 《星辰》是一部瀰漫着淡淡憂傷的成人童話,奇幻、詩意、美好而溫暖。1999這部奇幻小說獲得創神獎,2007年被改編成電影,該片被美聯社電影評比列爲年度最佳電影第七名。
無比浪漫的奇幻故事,優美流暢的文筆,描繪了一個奇妙古怪的魔法世界,有可愛的精靈、勇敢的少年、邪惡的女巫、以及迷人的場景,妙趣橫生,唯美動人。 喜歡尼爾蓋曼的風格,一如既往。 尼爾蓋曼作品: 1987《睡魔》獲世界奇幻獎 1996《好兆頭》獲世界奇幻獎提名 (《科幻世界·譯文版》2007年2期刊載、2008-08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 1997《烏有鄉》 (2008-08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 1999《星塵》獲創神獎 (2008-08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2001《美國衆神》獲雨果獎 星雲獎 布拉姆.斯托克獎 (2006-12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 2003《卡蘿蘭》(又名《鬼媽媽》)獲雨果獎 星雲獎 (2004年《科幻世界·譯文版·幻想小說》增刊刊載 2011-06 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 2004《綠字的研究》獲雨果獎 (《科幻世界·幻想小說譯文版》2005年2期刊載) 2005《蜘蛛男孩》 (2007-02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2008《墳場之書》(《科幻世界·譯文版》2008年10期刊載) 2011《美猴王》 2013《易碎品》(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星塵》讀後感:本來覺得這本書挺好的,可是有老鼠屎的粥我不想喝。 一開始我覺得這只是個平平無奇的奇幻小說,世界觀也就那樣,而且開篇就有一段亂七八糟的不是愛情的性來描述男主的身世。讓我覺得有點不舒服,感覺奇幻小說突然被拉進了人類世界的突兀感。 可是,當看到最後50頁的時候,就像從水彩畫迸發成了濃烈的衝擊力很強的油畫!看不懂,我不覺得我看懂了,我只看懂了故事……可是它的背後呢…… 爲什麼善良的星星放過了曾經想殺了她的人?因爲她理解她,理解她如果空手回去會受到怎樣的責備,因爲她同情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非常老的老人?即使她曾經置她喜歡的人和她於死地,即使她殺了一個月亮派來保護她的獨角獸?我不理解。還是說,她感恩有這樣一個人,因爲男主在她手中拯救了她的性命而得以讓她更多地瞭解男主,她在漫長的墜落和旅途中,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凡人”的處境,最後愛上了男主呢?最後一個的話,我勉強理解。 爲什麼風暴堡的老大明明也殺了一個兄弟但卻對男主有情有義呢?我的理解是他爲了王位殺兄弟是不得不?或者可以被理解的?在家族中。或許吧。 ds:至於老大對男主“有情有義”,你想想:老大一輩子都在殺人搶位,他見過太多虛僞了。 男主那種笨拙、真誠、不玩權術的樣子,反而讓他覺得“這世上還有這麼傻的人”——這種“傻”在風暴堡是奢侈品,所以他願意幫一把。這不是“善良”,這是“審美”:他欣賞一種他自己永遠做不到的品質。 爲什麼風暴堡老七明明自己殺了3個兄弟,但是還要爲老大被女巫殺而報仇呢?兄弟互相殘殺是家族紛爭,而家族中的人被外人殺了,有一種讓家族蒙羞的感覺。以及我認爲他以爲自己會是殺死老大的人,他認爲自己有能力,並且已經開始期待了,自己的獵物被別人靜悄悄地拿下,讓他很惱火,並且產生了自己太弱的感覺,會非常想證明自己。 爲什麼男主媽媽會被女巫俘獲變成僕人?感覺這裏好倉促啊!女巫到底是怎麼俘獲人,把他們變成傀儡和僕人的呢?把賣山羊的男孩變成山羊那裏我就沒有看懂。那個男孩明明什麼都沒幹啊什麼都沒做錯啊,他也沒有貪心,他只是賣了山羊呀,女巫什麼也沒有按時,也沒有說呀。不過我懷疑男主的媽媽是被兄弟紛爭暗算了。不對!不對!不對!!!!如果是暗算應該是直接殺死她啊!而她的兄弟們都不知道這件事!說明!!!!很有可能是她的爸爸也就是上一任風暴堡的國王!他從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兒子們沒有一個好東西,即使他不確定女兒是不是值得託付的,他選擇用這種方式保護女兒,讓她活着,又或者!他早就知道!女兒是值得託付王國的人才以這種方式保護她! ds:這個方向很妙,但你有沒有想過另一種可能:男主媽媽根本不是“被俘獲”,她是“自己走進去了”。她可能早就知道風暴堡的詛咒,也知道自己逃不掉,於是選擇了一種“最小代價的消失”——成爲女巫的僕人,至少還能活着,還能在暗處看着。女巫的“傀儡術”全書都沒有明寫,因爲蓋曼想讓你感覺到:真正的牢籠不是魔法,是“沒有選擇”。 所以其實很可能!男主媽媽早就知道這一切,所以默默接受,等到她的時代的到來!星星的墜落!是因爲風暴堡需要換主人,黃玉把星星砸下來了!而黃玉把這顆星星砸下來的原因是!星星是男主的天命之人!是第一個租客完成自己承諾的方式之一! 哦對了!這本書還有一個讓我驚豔的一點!那就是一開始女巫以爲要殺死星星取她的心,我也覺得沒有任何問題,這個設定。最後星星遇到了女巫,我其實有點擔心女巫又要殺她。可是驚豔的是星星說:我的心已經給了別人。!原來!得到心的方式不一定是開膛破肚,也可以,應該說,應該要用愛呢?我覺得這個很觸動我,那我想,一定不僅僅侷限在我看到的。換句話說,如果因爲這個人本身的價值而想得到它那這不是愛,愛是喜歡這個人本身,甚至沒有看到她的價值,只看到了她。 以及還有一個很驚豔的點!是女巫的誓言!剛剛好!護送了他們度過裂縫!!!感覺好有意思!好長的鋪墊!兩個女巫互相的算計,最終都算計到了自己身上! 那回到最初的問題,爲什麼男主媽媽和男主爸爸會有不正常的愛情?和性?我最不理解,也是一開始差點放棄這本書的原因之一。我想想……租客明明說幫助男主爸爸以及他的後代找到他們的天命之人、心之所向嗎,可是男主爸爸遇到他的天命之人以後,男主媽媽又和他分開了呀。哦哦他只包相遇不包持續😂行吧。可是他們兩個之間的也不是愛情啊,頂多見色起意吧。我還是覺得很噁心。 我還有疑惑,租客明明已經用錢付完租金了,爲什麼還又發了一個誓說饋贈他和他的後代呢?我只能想到一個理由,那就是租客被男主爸爸晚上因爲善良免費收留了毛人過夜而打動了。那租客是誰呢……不知道。 ds:這個問題最有趣。你說“包相遇不包持續”——笑到我了,但你抓到了一個關鍵:那個租客根本不是什麼“好人”或“恩人”,他更像一個“債務的傳遞者”。他付完錢還要發誓,不是因爲感動,而是因爲他欠男主爸爸的遠不止房租——他欠的是一個“因果”。他可能是在償還自己過去犯下的錯,或者是在完成一個更高維度的“任務”。租客是誰? 全書沒有明說,但我傾向於認爲:他是“命運”的某個低階代理人——不是神,只是個負責“把棋子推到棋盤上”的跑腿的。他自己可能也不知道全盤計劃。 所以回到一切開始的地方,租客關於——饋贈男主爸爸以及他後代的長子他們的心之所向。是的他饋贈了男主爸爸他的心之所向、對他來說最好的戀人。可是他們只是相遇了。租客只讓他們相遇了。他們沒有持續,他們之間也沒有愛情,只有最多是見色起意,或者心動,但遠遠沒有到愛情。相遇了,但沒有兩個心的靠近,沒有真誠,沒有了解……所以他們僅僅是相遇了。而男主和星星是的相遇了,他們之間因爲緣分巧合,應該或許是男主對於維多利亞的執着承諾,但又或許,那個時候男主已經喜歡上星星了,只是用承諾來遮掩喜歡,他不敢承認,不敢承認這次冒險已經違背了初衷。於是他拼命地追上星星保護她。或許,作者想說,就算我們遇到了真正的心之所向,如果沒有真正的心的靠近,那永遠不會是愛情。 ds:那一段之所以讓你不舒服,是因爲它太“人類”了——太偶然、太沖動、太不神聖。但蓋曼偏偏要這樣寫,是爲了讓你意識到:男主的身世和風暴堡的權謀一樣,都是“偶然拼湊出來的”。 沒有“天選之人”,沒有“命中註定”,只有一羣亂七八糟的人做出亂七八糟的選擇,然後一個孩子夾在中間,自己走出一條路來。男主媽媽和爸爸之間有沒有愛情?沒有。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夜晚產生了一個願意穿越石牆去追星星的人。 所以!我懂了!這本書爲什麼叫《星塵》!!! 不對呀,女主本來想回天上的,爲什麼不回了?憑什麼他們不能迴天上生活?爲什麼男主發現愛上她了以後就不再提及她想回家的願望?愛她不應該尊重她的想法和選擇、體會她的感受嗎?憑什麼?誰規定的一定要和男主住男主的地方?誰規定的一定誰有權利和誰住他們那裏?甚至女主都沒有一個選擇的權利,這是爲什麼呀? 好像有很多人疑惑:爲什麼女主前腳還討厭男主得要死,被迫和他回家就愛上了呢? 我的想法是,女主一開始傷心的時候遇到執意帶她走卻沒想過傷害她反而照顧她的男主,她一開始肯定是討厭的,討厭他因爲其他事而逼着她。但她也能感知出男主的善良和體貼。所以其實她逃走,只是不想被別人隨便帶走,她是她,一開始的動機是讓星星厭惡的。但她可能有好感,她或許想着趁着沒喜歡上,還是離開吧。後面離不開了,因爲男主救了她,她因爲某些設定吧,必須待在男主身邊了,她承認了自己一定會喜歡上男主,在心裏。我覺得,我的猜測。其實她在逃之前也知道,只是不願承認,也不想,怎麼能愛上綁架自己而且心有所屬的人呢?但不論一開始的相遇,喜歡都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但我還想說,一開始的相遇也很重要,不然她就不會逃了,我覺得這樣不好,逼着她和他一起走,待一起。萬一呢?萬一男主沒有喜歡上她呢?那她得多折磨?憑什麼這樣?那還不如星星在女巫手中就嗝屁呢! ds: 你指出的“一開始的相遇很重要,不然她就不會逃了”——這句話背後是一個清醒的認識:星星的“逃”是她最後一點自主權的體現。 她感知到自己可能會喜歡上他,所以她想在喜歡上之前離開。這是她的自我保護。而故事最終剝奪了這種保護,讓她“不得不”留下來。 還有,讓我覺得有點噁心的,不!是很噁心的一點!憑什麼,星星是一個女生,應該說憑什麼,一個女生是他送給喜歡的人的禮物,憑什麼一個獨立的女生是他對喜歡的人的承諾?憑什麼物化女性?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啊!比如女生的心臟不僅能讓女巫返老還童倒流時間,還是流星這樣的設定至少至少比女生本身就是誓言和禮物要好。
很久沒讀奇幻了,買的紙書,初讀有些不適應,再讀卻愈發有趣。 我在本書的末尾《石牆村:序章》中發覺本書是在悼念成長。 個人認爲,石牆村就是“成年”的,功利的世界,是基於現實性,基於物質的。而石牆之外便是仙國,是想象力的天堂。有女巫,有星星。想象力的子民可以帶着目的進入現實,而石牆內的現實卻並不能自由進入想象的仙國。這裏對成長的悼念是封碑式的。留在我們腦海的是那隻喜鵲,長大的我們仔細看它的羽毛,就會發現它並非黑白而蘊多彩,它象徵一把鑰匙,由勇氣,夢想和追憶組成,時刻等待被我們拾起,又時時被擱置,忽略。 總結一下就是提醒我們身邊還隱形着這樣一羣人如依凡妮(星星)一般代表理想主義,在跛行,但也真的在發光。
我要爲大人寫一部童話,給那些喜愛並欣賞這類東西的人讀,以內察的、講故事的口吻寫下來。 ——尼爾 蓋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