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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生存:阿拉斯加之死(2013珍藏版) 封面

荒野生存:阿拉斯加之死(2013珍藏版)

喬恩·克拉考爾

1.9萬人在讀
12.8萬字總字數
¥39.9定價

有聲書與視頻解讀 YouTube有聲書 17 · 視頻解讀 13

內容簡介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紐約時報》等一線媒體爭相報道,在美國主流社會颳起閱讀、討論旋風。1990年5月12日,一個出身於美國東海岸富裕家庭的年輕人大學畢業了,他對父母說:“我要消失一段時間。”1990年10月,有人在米德湖國家度假區發現了一輛黃色達特桑,車主卻不見蹤影。1992年4月28,一位司機遇到一個搭便車的年輕人,說他要去阿拉斯加。1992年9月6日,幾名獵人在阿拉斯加荒野中一輛廢棄的公交車內發現一具屍體,沒人知道他是誰,來自何處,爲什麼在那兒。是什麼讓一個名牌大學畢業生放棄大好前途、離開愛他的家人,孤身一人走進荒野?如果金錢、名譽和安穩的生活都不能給我們幸福,究竟什麼纔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讀者書評

★★★★★

本書記錄了一個真實的事件。 1990年7月6日,22歲的克里斯·麥坎德利斯,一個家境富裕、剛從名校畢業的青年,在德特里塔幹河牀遺棄了他的汽車,點燃了所有的現金,孑然一身地踏上了流浪之旅。 1992年4月28日,克里斯帶着9斤大米和10本書,沒帶指南針、詳細地圖和大口徑獵槍,獨自走進了阿拉斯加的荒野。 1992年9月6日,在荒野邊緣一輛被遺棄的巴士中,人們發現了克里斯早已腐爛的屍體,死因是飢餓。 單看這些描述,公衆似乎很容易會認爲這不過是一個魯莽無知的年輕人的作死行徑。正如當年報道登載後,許多人譴責克里斯,認爲「他是一個魯莽的傻瓜、一個怪胎和一個死於傲慢和愚蠢的自戀狂」。也正如我在微信讀書閱讀本書時,也有不少讀者爲克里斯的做法感到氣憤,認爲他對父母、對家庭、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甚至有人猜測他是不是因爲心理障礙而刻意求死。 但本書作者喬恩·克拉考爾並不這樣認爲,相反,他被克里斯短暫但傳奇的一生深深吸引,欲探究克里斯身上一系列看似費解的行爲背後的原因。 於是,克拉考爾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拜訪克里斯的朋友和家人,檢閱克里斯留下的日記、書摘和照片,重走克里斯曾走過的路,儘可能地還原出克里斯兩年多的流浪生涯和精神歷程。 儘管由於克里斯已死,他真正的想法已無從求證,但從他留下的文字、照片以及親友與他交往的經歷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出,克里斯絕非愚蠢莽撞自大之徒,也並非對荒野生存抱有伊甸園式浪漫幻想的公子哥,他溫和、謙遜、勤奮、真誠,他對阿拉斯加的荒野懷抱憧憬,卻也清楚地知道在那裏等待着他的是冒險、苦難和托爾斯泰式的自我放逐,他希望在這放逐中找到自我,看清前路。 他在阿拉斯加獨自生存了四個月,便是他對荒野有着清晰認知的最好證明。而他的死,亦非源於魯莽無知,而是一個不幸的意外——誤食了發黴的野生土豆籽導致苦馬豆素中毒,身體無法吸收營養,只能飢餓而死。 書的結尾尤其令我動容。 事實上,在十多個星期的荒野生存後,克里斯已經走過了他人生的漆黑隧道,站在出口看見了曙光。 他寫道:「我重生了。這是我的黎明。真正的生活正在我面前展開。 認真地生活:關注生活的本質,關注身邊的環境和相關的事務,比如,一份工作、一項任務、一本書或任何需要保持專注的東西(環境本身沒有價值,只有建立了關係的環境纔有價值。所有的意義都存在於人和現象的關係裏,存在於它對你的意義裏)。」 他已做好了迴歸的準備,只待夏季暴漲的河流退去,便可走出荒野,去認真地生活。只不過一個微小的失誤,讓他永遠失去了機會。 克里斯之死,固然令人扼腕,但讀完全書後,我卻並不認爲這是個悲劇。 儘管只有24歲,但我認爲克里斯活得比幾乎所有人都更通透,在人生的最後幾個星期裏,他已然掌握了生命的真諦,擁有了超越死亡的智慧。 當半個多月的努力自救無果,當意識到死亡無可避免,他沒有憂鬱沉淪,沒有崩潰發狂,沒有選擇用獵槍自殺,在彌留之際,他留下了一張對着鏡頭快樂招手的自拍照,寫下了簡短的遺言,「感謝上帝,讓我度過了快樂的一生,再見了,願老天保佑所有的人」,然後鑽進了母親親手縫製的睡袋中迎接死亡。 「生命的意義不在於它的長度,而在於它的寬度。」 這句話我們從小到大不知聽過多少回,我們在應試作文中一遍遍地書寫它,卻沒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它。 怎樣的人生是有寬度的人生?我們往往將寬度侷限於爲家國大義、爲全人類的進步而犧牲奉獻,這固然是一種偉大,但在“上帝已死”後,對人生意義的決定權已被交還於每個個體之手,因此如何衡量人生的寬度,是沒有、也不該有統一標準的,唯一能定義其人生寬度的,只有度過了這一場人生的當事人。 有多少人能夠做到真誠地面對自己? 有多少人能夠認真而勇敢地去面對人生中的矛盾、衝突和迷惑? 有多少人能夠撐過艱苦卓絕的追尋不放棄,而找到自洽的出路? 有多少人能夠在死亡面前坦然地說出“我度過了快樂的一生”? 做到了這一切的人,難道還不算是擁有了人生的寬度嗎? 我絕不認爲克里斯應當成爲所有人的榜樣,人人都該像他這般行事,相反,我認爲克里斯的精神正在於承認個體的獨特性,反對媚俗,反對從衆,反對未經思索的跟隨。 克里斯說,他在這兩年的流浪中「享受着徹徹底底的自由」,正是這自由讓他得以拓展生命的寬度。 在我看來,所謂自由,並非放縱,更非無法無天,恰恰相反,自由是有思考和篩選自己認同的秩序和規則的時間,並有建立和執行這些秩序和規則的空間。 我極喜歡keep開屏的那句slogan「自律給我自由」。 我們出生在一個“他律”的社會。我們在既定規範的約束之下生活,我們在主流價值觀的規訓之下長大,我們尚未來得及檢視和反思這些規則,便已接受了它們。 我們甚至已經要相信這些“他律”就是“自律”,只不過在某些瞬間,還是會突然產生“我爲什麼要這樣做”、“我真的希望這樣嗎”、“這就是我的人生了嗎”的疑問。 我想,每個人應該都或早或晚地像這樣迷惘過吧? 克里斯也不外如是。只不過,他比我們中的大多數都更加勇敢,也更加激烈。他選擇首先脫離能夠以“他律”影響他的家庭,脫離以健全的法制規訓他的城市,乃至於脫離以所謂偉大文明餵養他的整個人類社會,然後再從無到有地篩選或建立屬於他的“自律”。 我所理解的克里斯的流浪旅程,無非是讓自己暫時抽離於社會規則,留出必要的審視空間罷了。他並非堅定於自然主義或原始主義的生活方式,他只是想看清自己的內心,找到屬於自己的“主義”。 在一番激烈掙扎後最終獲得的自我認同的規則,與這社會上原本就運行着的規則,或許會有很大程度的重合,正如看似斬斷了所有關係、叛逃出人類社會的克里斯,最後卻認同於「環境本身沒有價值,只有建立了關係的環境纔有價值」,認同於「所有的意義都存在於人和現象的關係裏」,認同於「快樂只在分享時」。 但這並不意味着痛苦的反思和重建是多餘的。 心明澄澈地遵從“自律”,與渾渾噩噩地服從“他律”,有着本質的不同。 從心所欲不逾矩,或許並非是因爲道德修養的高超,並非是因爲堅忍和剋制,而是因爲這裏的規矩,是自己真心認同的規矩,是能讓自己感到幸福的規矩,是在回望人生時也絲毫不懊悔的規矩。

★★★★★

如果要挑選一部適合在雨夜躺靠在沙發上看的電影,最先浮現在我腦海裏的大概率是這部《荒野生存》,由於片名與探險家貝爾·格里爾斯的《荒野求生》系列相似,且後者名氣更大,導致許多人在聽到這個名字會下意識把內容往探險紀錄片去想;但對我而言,這是人生的另一種可能性。 單從內容來講,本書有點注水,但作爲電影內容的補足還是值得看一下的,填補了相當充實的現場內容與麥坎德利斯的家庭背景;同時作者攀登山野的經歷也略微喚醒了我內心早早埋下了一顆種子,讓我想起一位友人的話:“身體健康的時候不去挑戰險峻山嶺,難道還要等巔峯期過了再去嗎,那你還能看到頂峯嗎?”,也許人生目標中加上一項:“征服幾座山嶺”,也是個不錯的成就。 我很理解麥坎德利斯的執念,那是一種尋找故鄉的執念,那是自己唯一的庇護所;麥坎德利斯的家庭並不美滿,父親腳踏兩隻船,經常與母親在家爭吵,兩人互不相讓,而且從來不顧忌孩子是否在場,但是他有妹妹卡琳相互扶持支撐,而我只能在心中默唸着:好想回家,好想回家,我家在哪,對了,這個風景美好的地方是我的家,那裏纔是我的故鄉。 所以當麥坎德利斯不顧一切、執意前往阿拉斯加的時候,我彷彿看到了自己的內心:那裏是受傷的人們自己挑選的心靈之家,在到達那裏之前,所有的成長都不是我們自己選擇的;那只是一種社會慣性,哪怕已經畢業,已經開始工作,甚至已經成了家,都可以立即拋棄;我們只有回家後才能意識到自己可以從創傷中逃離,才能意識到自己是可以繼續活着的。 麥坎德利斯的遺憾在於他已經到達了心靈之鄉,已經從囚禁他的創傷牢籠中走了出來,做好了和解的準備;可是他被真實的心靈之鄉困住了,被自己一路走來的傲慢困住了,最終沉眠於荒野。 人生是旅程,但總有人的路是斷裂的,至少他不會後悔回家吧。

★★★★★

麥坎德利斯就像《在路上》成爲“垮掉的一代”的精神圖騰,實則是關於渴望掙脫束縛、自由平等的哲學宣言。 “當你沉入他的世界,你會發現,也許,麥坎德利斯不過是另一個你,在另一個時空,代你進行了一次期待已久的遠行……”

★★★★★

Chris生於1968年2月12日。 他不是一個厭世者。正好相反,出於對大自然的熱愛與敬畏,他走入了阿拉斯加的荒野。 如果不是誤食了發黴的種子而中毒,他會走出那片荒野,重回家人的身旁。 真希望他能走出那片荒野…… 麥坎德利斯的簡短遺言:"感謝上帝,讓我度過了快樂的一生,再見了,願老天保佑所有的人。" "生命彌留之際,他爲自己拍了一張照片。他站在巴士旁邊,站在阿拉斯加的晴空下,面對着鏡頭,一手舉着自己最後的筆記,一手對着鏡頭勇敢快樂地招手,面容十分憔悴,只剩下皮包骨頭。他如此年輕,如此孤獨,他的身體垮了,意志也碎了,但是從照片裏,我們看不到半點後悔和自憐的模樣。他微笑着用眼神告訴我們:克里斯•麥坎德利斯的內心十分平靜。就這樣,他平靜地走了。"

★★★☆☆

因爲最近在阿拉斯加玩,郵輪上閒着無聊就讀了這本書,篇幅不長,大概六七小時就能讀完。此書不難看,但回味時總覺得差了點意思,個人覺得無法給出“推薦”分。 首先書名就不太對,Into the Wild應該是走進荒野,怎麼能叫荒野生存?主人公明明是餓死在阿拉斯加的,何談生存呢?阿拉斯加之死也不通,阿拉斯加又不是個人,怎麼會死? 看得出作者對主人公克里斯的遭遇很有共鳴,但我覺得對於人物個性和心路歷程的把握還是不夠透徹,僅僅因爲獲悉父親在他出生前的出軌就從此斬斷親情?這不合常理,大概率還有其他原因,作者沒有深挖出來。至於克里斯走入荒野的心態,我認爲他也不是現代悉達多,他對金錢和中產階級生活的排斥更像是叛逆期的一個延伸,同時也是受到當時社會風氣和思潮的影響,如果他最後能走出阿拉斯加,應該是會重新迴歸人羣並過上在我們普通人看來正常的生活的。走入荒野是他人生一個插曲,只可惜克里斯運氣不好,這也是讓我不禁惋惜的地方。 作者在行文中有點喧賓奪主,爲了證明克里斯野外生活的心態,用了整整一章寫自己23歲在阿拉斯加攀巖的過程。雖然文字描寫生動,但我不明白意義所在,如果是證明克里斯行動的合理性,似乎不用贅述那麼多,畢竟這不是你的小傳啊,這是我認爲敘事結構上的一個毛病。 最後我要批評本書的翻譯,武器口徑全部寫錯,單位長度換算也有很多問題,更不用提的一些文藝類表達的翻譯了。譯者的基本功是非常差的,總之這本書旅行時湊合看看可以,但不值得回味。

★★★★★

這是我最愛的書和電影!!! 毫無疑問,這本書是適合滿腔熱血的年輕人看的,他們揣懷着懵懵懂懂以及尚未被世俗腐化的心,還未被生活磨平棱角。 每個理想主義者心中都有一位Alex Super Tramp。慶幸自己在18歲那年遇到了這本書和電影,觀看了無數次這部電影后,開始了自己寒暑假從洗碗工到酒店中層管理者的工作兼職生涯,一點一點攢夠了錢,瞞着父母,開啓了一段19歲一個人兩個月跨越西南部的旅途。這是我目前非常難以忘懷的一段經歷,也是最不後悔的一次決策。儘管心大險些在羊湖和香格里拉以及深夜四點的大研深山小徑丟掉性命,但其間的民謠和酥油茶以及五彩經幡伴隨着很多路上遇到的陌生人留下的美好印象深刻烙印在我腦海中。現在的我一個人走了更多的地方,但那次仍然是心中最美好的回憶。 Alex給了我很強大的信念支撐,他樂觀豁達的態度,堅韌的性格還有對名利的淡泊,很大影響了當時的我。的確,他也是原生家庭的受害者,但隨着對Alfred Adler的心理學研究深入,我們沒必要做的像Alex那麼極端,信息獲取非常便利的當代,我們有的是途徑去解決這個問題。 這本書唯一不足之處,就是翻譯的問題。有了貝爺先入爲主的《荒野求生》,很多人都會對這部看似抄襲的片名避退三舍。Into the Wild絕不應該翻譯成荒野生存,這本書並沒有大施筆墨描寫野外求生,而更多的是對人性的探索。這又是一部被譯者耽誤的masterpiece,比如《兩杆大煙槍》,《三傻大鬧寶萊塢》等,糟糕的譯名有時候又是對一種優秀文學的埋沒。現在看來,這又契合上了很多書蟲系列的片頭語:學一門語言的目的絕不僅僅是爲了應試,而更多的,是可以獲得一個更好的瞭解世界的途徑。曾推薦給過很多人,但很多人看到這名字,又下意識以爲是枯燥的紀實類文學,便不了了之,實在是可惜。

★★★★★

按照生命的長度,他還不夠。 按照靈魂的豐盈,遠超常人。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當麥坎德利斯父親問“爲什麼?爲什麼一個如此善良的孩子會給他的父母帶來這麼多的痛苦?” 這裏充斥着不理解,本該最親近的人無法理解自己。這種孤獨,纔是無法填平的溝壑。 一個會惦記路上結識的緣分之人,卻與父母疏離,那不是不理解,是早已被巨大的孤獨包裹。 荒野有未知,有危險,有孤寂。但荒野有包容,只要你來就行。 所以他去了,最後留在了那裏,雖然結局不是他想要的。他也有求救,只是沒有被命運之神眷顧。他走的時候是平靜的。我想這就夠了。 10/2026

☆☆☆☆☆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青春, 我敬畏Alex 他的決定  儘管有人會評論道這種做法很激進 很憤青 很愚蠢  導致了自己的死亡   作爲一個一點兒野外生存的技能都沒有 但是我明白內心沒有一絲純淨 , 沒有對大自然的敬畏 ,沒有對如何處理孤獨的心理 我覺得我連一週都活不過來  有時候在想 自己究竟想要什麼 在想自己的一生的目標在哪裏  想活到什麼樣子我纔是最開心的 我想了很多 。給旁人說起 他們總是說我想的太多 漸漸的 我不再談論及自己的內心的想法 畢竟 在公知的情況下, 大家還是需要一頭扎進生活 。 在異國他鄉這幾年, 我努力的生活着 ,管理好自己的生活方式 堅持健身鍛鍊4年 挑戰自己的極限   邊唸書 邊打工 , 再苦的生活我都覺得自己這幾年過的很開心 從來沒有這麼認真的努力的活着 也前所未有的一種開心 幸福 。還是對自己的那句話 不着急 不害怕 不要臉的前進吧。 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啓迪 無意間的闖進這本書的世界, 讓我也對世界有了另一個維度的理解

★★★☆☆

他聰明,在很多事上有天賦。他爭強好勝,凡事追求完美,是個理想主義者。 他自私,且不懂得自愛。他偏執,自負,以自我爲中心,聽不進別人的任何建議,沒有責任心。他衝動,沒有耐心,容易激動,思想不成熟,不考慮做事後果,是個激進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和憤青。 他選擇遠離社會,到美國西部,毫無目的地隨處流浪,他勇氣可嘉,但這只是一種表象,真實原因很可能只是一種對現實的逃避。 他憤世嫉俗,和自己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關係也不好,除了他的妹妹卡琳,而這種看起來的關係好,也不是真正的好。他不喜歡社會中的生活,他把別人留給他的錢捐給慈善機構,燒掉剩下的現金,在沒有告訴任何人的情況下,開始了流浪生活。 這就是本書的主人公,克里斯•麥坎德利斯,一個學習成績很好,剛剛畢業的大學生。 和他相比,他的妹妹卡琳卻與他截然不同,至少卡琳懂得最重要的東西,愛和包容。 “他深深癡迷於傑克•倫敦關於阿拉斯加和育空地區的誇張描寫,一遍又一遍地閱讀《野性的呼喚》《白牙》《生火》等作品。沉浸在這些故事中不能自拔,卻忘了這些故事都是虛構的產物,它們更多是傑克•倫敦浪漫的想象,而非北部極地荒原的真實描寫。 麥坎德利斯忽視了一個事實:傑克•倫敦本人只在北方過了一個冬天,40歲那年,他在加利福尼亞的家中自殺,他酗酒成性,肥胖而可憐,成天宅在家裏,和書裏那個爲信仰而吶喊的形象完全不同。” 從這本書裏也可以瞭解到美國的另一面。再發達的國家,也不像我們想象中的那樣生活富足、無憂無慮。歸根結底,想要快樂和幸福,還得靠自己。自力更生,艱苦奮鬥,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那裏也有很多窮人,也有成千上萬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僅僅尼蘭城外5公里的沙漠裏,一個被稱作“水泥板”的地方(一個被廢棄和拆除的海軍基地),每到11月份,當全國的天氣都開始轉涼時,5000多個打工仔、流浪漢和形形色色的地痞流氓就會聚集在這片“世外桃源”,窩在還算和煦的太陽下勉強度日。 1990年7月至1993年8月,他到過很多地方,有段時間划着一個皮划艇偷渡到墨西哥,差點淹死在海里。後來,他幾乎在所有人的反對下,固執地前往阿拉斯加荒野和冰原,最後於1993年8月18日死在了那裏(很可能是喫過馬鈴薯種子中毒之後,慢慢餓死的),再也沒有走出來。被人發現的時候,已經去世19天了。 弗朗茲,一位81歲的老人(老人想認他做自己的孫子,未成),在一次麥坎德利斯搭便車的時候,兩人成爲了好朋友。自從麥坎德利斯去阿拉斯加之後,老人就在麥坎德利斯曾經在沙漠裏的一個宿營地裏,每天默默的等他歸來。直到八個多月之後,老人等來的卻是他遇難的噩耗。 對於他的死,我一點也不感到惋惜,這種結果,似乎是早已註定的。唯一讓人痛心的是,因爲他的死而痛徹心扉的愛他的家人們,他的母親比莉和妹妹卡琳。他雖然不懂愛,但她們懂得。 通讀全書,可以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克里斯•麥坎德利斯的心理是不健全的,是脆弱的,是有很多致命弱點的,甚至已經有一定程度的心理疾病了。就算他不在阿拉斯加的荒原出事,照他一貫的做法發展下去,早晚有一天也會在另一個地方出事。造成類似這種悲劇發生的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原生家庭環境。 他只能接受成功,不能接受失敗,但是現實是,現實生活中怎麼可能只有成功,而沒有失敗呢?這個事件可以當成一個反面事例來解讀,給懂得的人一些警示和啓發。 不論古今中外,其實這樣的人都不少,只是極個別被偶然記錄了下來,大部分被淹沒在了歷史長河中而已。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個世界什麼樣的人和事都有可能出現,只是許多我們不知道而已。 每個人來世上走一遭,都有多種生活方式。但歸根結底,只有兩種:一種是逃避,一種是面對。怎麼選,自己定。 (全書完)

★★★★★

一個令人遺憾又難忘的故事。 相比之下,肖恩潘執導的那部著名的同名電影,還是把這個執意前往阿拉斯加,最終長眠於荒野裏的年輕人的故事拍得太詩意了。 電影鏡頭裏的Chris,揹着包穿過曠野、公路和河流,浪漫又孤獨,決絕而又恣意。那些遼闊的風景、Eddie Vedder 的配樂,還有他一路不斷“逃離世界”的堅定姿態,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他活得如此鮮活”的敬佩之情。 但書裏的感覺要更現實,也更冷峻一點。 作者沒有刻意粉飾 Chris,把他寫成一個掙脫社會牢籠的自由英雄。這本書裏既寫了他的優秀、真誠、敏感,也寫了他的偏執、對父母近乎冷酷的決絕,以及那種看待世界時非黑即白的極端。 作者也沒有站在高處去批評他的幼稚和魯莽,沒有輕易否定他。 作者對 Chris 是帶着理解和尊重的。他們有相似的家庭背景,也同樣曾經對荒野和“另一種人生”懷有強烈的嚮往。所以作者其實很明白,Chris 真正想逃離的是什麼。 我甚至會想,如果 Chris 運氣再好一點,最終能夠活下來,他後來的生活軌跡,也許會和作者有些相似。他可能會成爲作家、旅行者,或者探險記者,用自己真正熱愛的事情與社會保持距離,同時又維繫一點必要的聯繫。 某種意義上,也是作者通過文字延續了 Chris 的生命。沒有他後來的執着記錄、調查和挖掘,Chris 也許只是無數荒野故事裏那個“準備不足最終死去的年輕人”之一,很快就會被人遺忘。 不同年齡階段的人來看這本書,大概都會有不同的感受。現在的我讀它,心情很複雜。一方面會覺得他太年輕、太固執,也太可惜了,作爲他的父母也很難;但另一方面,又很難真的從心底去嘲笑他。現代社會里其實並不缺少理想主義者,只是大多數人更多停留在想象和表達裏而已。 Chris 的故事之所以這麼多年仍然被人記住、討論甚至是爭論,並不是因爲他真的找到了“人爲什麼而活”的終極答案,而是因爲他活出了人生難得的廣度和深度,雖然短暫了些,但是他曾經那麼奮不顧身地想要尋找答案。 即使過程中燃盡了自己,結局不那麼盡如人意,但是他也仍舊能夠坦然的接受結局。 我來過燃燒過也曾經幸福過,足矣。

書籍信息

作者喬恩·克拉考爾
譯者陳宇欣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3-04-01
ISBN9787213048425
分類精品小說-紀實小說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