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團 孫炳耀等
本書是北京農禾之家諮詢服務中心綜合農協研究組集體著作的第二本。收錄了研究組同仁自2013年10月以來以綜合農協爲主題的相關新作,以及一些較有價值、曾在學術刊物上發表過的舊稿。 如何解決“三農”問題,多年來的強勢意見是推崇資本的作用,對此我們持有不同看法。資本化的農業現代化,主要強調發展速度但較少考慮農民利益,忽視了農民的參與;甚至把“三農”問題簡單化爲農業問題,忽視農民的社會存在,忽視農村的價值。 以農戶爲基本生產單位組織起來的綜合性農民合作組織,爲農民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並圍繞農民的生活需求提供社會服務,在實現農業集約化經營的同時重構農村社會,是農業、農村、農民三者兼顧、協調發展的好路子,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突破口。 公法人是一種爲了達到特定公目標的制度與組織安排,可以考慮作爲我國綜合性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的方向。日本、韓國農協以及我國臺灣的農會均爲法定機構,公法社團,這是對“三農”領域公共事務進行組織和整合的有效的法律技術手段,同時也是一種系統化的組織體制設計。
爲了瞭解臺灣農會看到了《綜合農協》這本研究成果彙編,通讀下來,受益良多,是一本對合作經濟組織如何發展、三農出路在哪裏等問題有這深度思考的文集,值得有志於三農領域有所探索的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