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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森英語簡史 封面

布萊森英語簡史

[英]比爾·布萊森

6107人在讀
21.7萬字總字數
¥39.99定價

有聲書與視頻解讀 YouTube有聲書 5 · 視頻解讀 2

內容簡介

全球有近10億人使用英語或學習英語,每天我們都在努力學英語,說英語,但有多少人真的瞭解英語?歷史上的首句英語說了什麼?英語爲什麼有那麼多沒有道理的規則,爲什麼“四”是four,“四十”就不是fourty?同樣說英語的英國人和美國人,爲什麼也會雞同鴨講?這一切,《布萊森英語簡史》都可以回答你!聞名世界的文化觀察大師比爾·布萊森扒完《萬物簡史》再揭英語老底!在《布萊森英語簡史》一書中,比爾·布萊森搖身一變,化身語言歷史學家,談古道今、旁徵博引,對世界上頭一個成功的營銷案例——英語——空前大起底。《布萊森英語簡史》不僅是一本另類的英語學習讀物,它更是一部歐洲文化發展史和一部信息豐富的英語百科全書,當然你也可以把它當作一本英式經典笑話大合集來閱讀。總之,閱讀《布萊森英語簡史》,掌握另類英語學習法,真的會讓你從10億英語學習者中脫穎而出。

讀者書評

★★★★★

瞭解一下英語語言的特點,原來如此這般: 1.英語與其他語言的區別還在於它的靈活性。英語的語序尤其靈活,而且英語中的主動和被動語態也可以隨意轉換。 2.巨大的詞彙量幾十萬的詞彙量,英美國內的文盲真不少,人人倒是能聽會說日常生活用語(三四千單詞量,低詞彙量、一詞多義+豐富的詞組習慣用法+俚語);但能閱讀會寫作(八千單詞起步)的比例低得超乎你的想像。 3.學聽說英語要擺脫中文的字正腔圓的理工科的思維:英美人士能聽懂彼此帶連讀、弱讀、吞音的英語,核心是他們靠“意羣與節奏”抓骨架、“重音與關鍵詞”辨語義、“語法與語境”補細節,還能靈活適應口音差異,而非逐音節聽辨(我們習慣的逐個單詞記憶發音);這一特點有專門書籍論述,初學者也有可落地的聽讀訓練方法。多聽多模仿,應該是語言入門的大道。…… Bill Bryson(1951.12.8-),美英雙國籍作家、記者,以旅行文學、英語語言、科普寫作聞名,文風幽默通俗,推動大衆閱讀與科學傳播。

★★★★☆

英語學了20多年了,一直知道詞根的重要性,小白小綠一本沒落都買了,可都沒好好看。終於受毛姆《Of human bondage》影響---裏面不少高頻生詞,在閱讀過程中老是一次次查詞典實在太影響閱讀體驗,於是翻開了已經在書架躺了兩年多的小白《Word power made easy》 ,居然一下子就停不下來了。小白看完後,不知怎的看到了這本,翻開便愛不釋手,和小白一樣有趣。 這本書對我而言,直接鞏固了我對小白的閱讀效果,同時算是第一次比較系統地瞭解到了英語的起源和變遷,側面瞭解到了世界強國由弱小到穩定穩固到強大的曲折過程,以及所謂文化的發展和變遷、衝突融合滲透的戲劇化過程。 從本書涵括的內容看,作者的知識必定淵博無比,更難得的是從頭到尾的輕鬆幽默,相比起馬拉松在看着的難啃的生物知識讀本,真心忍不住想大誇這本的作者和譯者。

★★★★★

作者是美國人,著名的遊記作家,英美多個頂級報刊的撰稿人。他本人說自己沒上過大學(網上查有說畢業於德雷克大學,也有說畢業於猶他大學),還經常輟學。21 歲揹包遊歷歐洲,在英國娶了媳婦,定居倫敦幾十年,後來還擔任了杜倫大學校長。 讀本書我誤以爲他是專門從事語言研究的學者,全書條理清晰、內容全面,各種鮮爲人知的軼事趣聞亦貫穿其中。但他顯然不按套路出牌,沒寫成嚴肅的語言學著作,讀起來非常輕鬆。適合專業的英語從業者,也適合英語愛好者,不僅包括詞彙、語法、詞源學等語言知識,還講了許多不爲人知的典故。 一、英語起源 梵語是最早的印歐語,通過僧侶誦讀梵文經典《吠陀經》一代代傳承下來。幾個世紀後,印歐語分裂成:凱爾特語、日耳曼語、希臘語、印度伊朗語、斯拉夫語、色雷斯–伊利里亞語等。後又進一步細分,如:瑞典語、法羅語、波斯語、亞美尼亞語、印地語和葡萄牙語等。 隨着凱爾特人、羅馬人、丹麥人、維京人、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朱特人、諾曼人相繼入侵不列顛島,不斷改變着當地語言,最終形成了英語。 450年,隨着羅馬軍隊撤離不列顛,盎格魯人、弗裏西人、撒克遜人、朱特人,開始向不列顛進發。 1066年,諾曼人入侵(200年前定居在法國北部的維京人)。導致社會分成:講英語的農民階層,與講法語的貴族階層。沒想到曾被認爲只有販夫走卒才使用的低賤語言,卻隨着時間發展而成爲世界上最重要的語言。 1204年,國王約翰被法國打敗,反而激發了國王的身份認同,開始推廣英語。加之法語雖還是上層社會的主流語言,卻因怪異腔調讓人笑話諾曼貴族轉而說英語,就這樣英語漸漸佔上風,成爲官方語言。 二、英文命名 在英格蘭,人們直到諾曼征服之後才普遍有了姓氏和名字。兩大歷史事件的發生,促成了姓氏在英格蘭的盛行。1413年《增補法》的實施,這個法令要求所有的法律文書中必須包含被記錄者的名字、職業和住所。1739年人頭稅的徵收,政府因此必須記錄英格蘭所有16歲以上人口的姓名; 絕大部分的姓氏主要有以下四種起源: 1、 地名 Lincoln(林肯)、Worthington(沃辛頓) 2、 別名 Whitehead(白頭髮)、Armstrong(粗胳膊)、Russell(法語roussel,紅頭髮)、Kennedy(蓋爾語,醜陋的頭)、Boyd(黃臉、病懨懨),Campbell(歪嘴) 3、職業 Smith(鐵匠)、Carpenter(木匠)、Bowman(弓箭手)、Shepherd(牧羊人)、Forrester(守林人)、Farmer(農夫)、Miller(磨坊主) 4、家庭關係 Johnson(約翰的兒子)、Robertson(羅伯特的兒子) 三、詞彙知識 1、諷刺他國的俚語 Dutch courage(酒後之勇) French letters(避孕套) take French leave(不告而別) Mexican carwash(讓車在外面淋雨) Irish promotion(降職) an Irish beauty(黑眼睛的姑娘) 2、sp前綴與溼有關 spray(噴濺)、splash(潑濺)、spit(吐口水)、sprinkle(噴灑)、splatter(飛濺)、spatter(濺、灑)、spill(溢出)、spigot(水龍頭) 3、fl前綴與運動有關 flail(敲擊)、flap(拍打)、flicker(顫動)、flounce(掙扎)和flee(逃走) 4、ash後綴表示突如其來的行動 flash(閃現)、dash(猛衝)、crash(撞擊)、bash(怒毆)、thrash(抽打)、smash(擊碎)、slash(砍) 5、星期單詞由來 Sunday(太陽the sun) Monday(月亮the moon) Tuesday(戰神Tiw) Wednesday(主神Woden) Thursday(雷神Thor) Friday(肥沃女神Frig) Saturday(土星Saturn)

★★★☆☆

《布萊森英語簡史》給中評並不是說這本書是平庸之作,恰恰相反,它屬於那種優點和缺點同樣明顯的不凡之作。 首先聲明,我認爲的缺點可能不是書籍本身的問題,而因爲作者的目標受衆不是我,並且翻譯沒有處理好。 作者的受衆應該是,對於語言學一無所知但是感興趣,以英語爲第一母語,最好是英國人或者美國人。 之所以這麼說,因爲它其中有好幾篇,注音沒有采用音標,而是採用了英國人或者美國人常用的一種注音方式,用他們知道的某種英語單詞書寫所代表的發音,就比如說,用oo代表/u:/的音。作者會說budder卻被髮成了buddah這樣我一箇中國人看不懂的注音方式。這個問題最嚴重出現在第六章和第七章,在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談論地名人名發音與拼寫脫離的問題與髒話中,也是同樣的處理。唯一的例外是第六章的第一篇,這一篇裏面作者例外使用了國際音標。 之所以會這麼處理,因爲對於語言學一無所知但是感興趣,以英語爲第一母語,最好是英國人或者美國人,他們往往不像是中國人,通過音標學習英語,他們給沒見過的單詞注音的方式,就是用已經學過的單詞的音的部分標記。所以,作者既然主張這是一本並不嚴肅的書籍,它當然不能像是《語言學綱要》之類的書籍一樣,上來先講授一下國際音標這種東西,再展開之後的敘述吧。 我只能說,很遺憾,我並沒有看懂這幾篇,看得混亂,看得草率。不過,我認爲,翻譯過程中明明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的,它不需要對照翻譯,而是提供一種給中國人的特殊版本。怎麼定義這裏中國人的概念,很難說,大部分中國人不會音標,這些人自然更不懂語言學,不過拼音絕不是合理的做法,而會音標的,所使用的也並不是國際音標,而是DJ音標,在B站英語兔的視頻說明了它們的區別。所以,一種可以接受的做法是,將這裏的單詞在作者給英美人士使用的注音法後面附上DJ音標的注音法。 其他的問題還包括,作者並不是語言學專業出身的,所以他在談論相關問題的時候,總是會說出一些很讓我惱火的說法。其中包括技術性錯誤,不必要簡化,強行關聯,和一些並不有趣的笑話,在一個明明需要嚴肅處理的地方。我並不熟悉歐洲的語言,但是我至少對於漢語和日語有着相當的認識,所以作者在討論這兩種語言包括相應文字的時候,出現了太多錯誤,或者說類似於白種人比其他人種智商高的偏見的言論。可以看出來,作者並沒有深入瞭解這些東西,他僅僅是爲了讓這本英語簡史看上去內容更加豐富,甚至他不惜犧牲嚴謹性。不過,我們也不應該對於一本商業性的科普書籍有着太高的要求。真正語言學領域的人往往不會看這種書,而看這種書的人多半此生都不會深入瞭解語言學。所以,那些錯誤,他們當成一種怪談接受,也問題不大。僅僅加深了一點偏見罷了。雖然我並不喜歡類似於“沒有一種語言比英語更……”之類的說法,即使只是作者的引用,只能說作者引用的人恐怕自己並沒有深入瞭解幾門語言,作者恐怕瞭解的語言也僅僅侷限於歐洲,對於其他的語言,他應該也只是在一些同樣輕率的科普書中聽到那些“有趣”的說法。 總之,我挑剔的話,我會說,作者在一本英語簡史的書籍不應該涉及太多語言的比較,他應該着重論述英語的特點,即使出現比較,他也應該意識到,自己最好只是陳述事例,而不是附加觀點,即使以玩笑的口吻。同樣的,關於語言學基礎的部分,寫在一本名爲英語簡史的書籍也是不必要的,何況作者寫得並不算太好。以及,作者討論了一些有趣的但是不夠系統的問題,比如說,英語方言問題,比如說,英語髒話問題,比如說英語人名地名問題,比如說,英語詞典的編寫,有些他基於上面提到的原因,寫得不好,有些,他處理得不錯。實際上,學院派的人在寫作一本名爲英語簡史的東西恐怕並不會涉及這些細節的問題。這些細節的選擇,只不過從英語這門龐雜的語言中挑選出來幾個有代表性的例子,並不全面。一本簡史當然不能夠顧及方方面面,但是如果不要求顧及方方面面,那麼爲什麼不乾脆全部省略,而只是論述枝幹問題。恐怕那樣,這本書就不會有趣到吸引來並非語言學專業的讀者了。 同時,作者也討論了一些嚴肅的問題,比如說,英語的未來,比如說,英語純淨化運動,在這些問題上,作者不僅僅是論述,而且是給出來了自己的觀點。對於一本標明爲簡史的書籍,這樣做是不是過頭了。不過,考慮到這本書的定位,我也不能繼續挑剔。總之,我認爲作者對於很多問題的討論秉持着一種輕率的態度,不輕率不足以標新立異,而實際上情況總是更加溫和。 說了這麼多,其實優點也很明顯,這樣題材的書籍,而且定位是給外行人看的科普書籍,確確實實很少見。而且它很適合給中國的小學生或者中學生看,前提是,它儘可能提高自己在中國人面前的可讀性,這樣在英語教學中,很多糾結的問題,老師也不必要給出來模棱兩可的答案了。是的,英語是一門活着的語言,而我們的英語教學很多時候疏忽了這一點,因爲活着的東西不方便談論。倘若能夠知道英語的歷史,那麼就可以破除很多迷思,實際上,我認爲即使是英語老師,大多數恐怕也並不瞭解英語的歷史。不瞭解他們揣摩並且定義的這門語言,到底何以呈現這個樣子。如果英語老師能夠有足夠的素養,破除掉書中偏頗的觀點,給學生傳遞正確的語言觀,那就更加理想了。雖然,很難。 之所以會讀這本書,因爲看到一個給了我喜歡的書“差評”的人給了這本書好評。他好奇是否有類似的但是主題是漢語的書籍。我竟然忘記了,我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實際上,這類書籍,汗牛充棟。中國是有着悠久小學歷史的國家,近代也出現了很多傑出的語言學家。我個人非常喜歡王力,他寫過一本定位類似的書籍,《漢語史稿》。首先闡明,這本書並沒有上述類型的問題。不過,它的缺點在於,它並不是輕鬆的講着笑話的商業書籍。但是,它的內容更加充沛,更加詳盡,更加單純。簡單說,漢語言可以分爲音韻,詞彙,語法,可以讀各自的史,漢字,作爲漢語言的書寫方式,它的歷史與漢語言息息相關,也有對應的書籍。由於漢語言的悠久歷史,所以每一類書籍都可以寫得厚重,這是中國所有在歷史上存在過的學問同樣令人痛苦的地方。 想到了一件事情,《布萊森英語簡史》沒有討論英語書寫體系的變化,這其實也是很有趣的問題,包括現代書寫體系是如何確定的,爲什麼書寫體的a和印刷體的a並不相同。另外,作者也需要強調一點,作者所引用的那些語言往往有着自己的書寫方式,即使是拼音文字,使用的字母和英文字母也不同。不過,爲了便於英美讀者閱讀,作者一律都改寫成了英文字母,這一點當然無可厚非,但是至少應該說明一下。作者另外的偏頗還在於,作者以一種英語中心論的態度來觀察語言,這不是一個語言學家合理的態度,就好像一個人類學家不應該秉持着西方中心論一點,不過,怎麼說呢,也不是太大的問題了。只要讀者稍微注意就行了。 如果旨在學習語言學,俆通鏘的《語言學綱要》是不錯的入門書籍,我只能說,以這本書對比《布萊森英語簡史》的開篇幾章,就明白什麼叫做專業,什麼叫做戲說。另外,徐時儀的《語言文字》也非常基礎,不過對於瞭解漢語的發展方式有着一定的幫助,至少,完全可以勝任啓蒙的要求。 以及關於英語詞典的編寫,可以對比閱讀《信息簡史》中相關的篇章。 總之,很難評,我讀得草率,也不知道之後肯不肯越過作者設下的障礙再細讀一遍。不過,也還是感謝作者,既然沒有同樣題材的書籍,所以這是我讀過的第一本英語史,我從中確認了我的英語史觀。

★★★★★

打通認知壁壘😊, 談古道今旁徵博引☺️。 作者將英語的奇聞軼事與 Anglo-Saxon歷史文化融合,一些冷門奇怪又有意思的知識增加了,可以說是一部提升英語興趣的利器。😄 比如, ·1066年諾曼人征服了英格蘭,在之後的300年間,諾曼人的社會分成兩個等級,連喫的東西也難逃等級烙印,被飼養的動物都用英語來命名(sheep綿羊,cow奶牛,ox公牛),等它們被煮熟端上餐桌後,就換上了法語的名字(beef牛肉,mutton羊肉,bacon燻肉)。 ·德國人則把蟑螂稱爲“Frenchmen”(法國人);而法國人把蝨子稱爲“Spaniards”(西班牙人)。英語中有“take French leave”(不告而別)一說,意大利人和挪威人則說“departing like an Englishman”(像英國人那樣分手),德國人則說“running like a Dutchman”(像荷蘭人一樣跑掉)。意大利人把梅毒稱爲“the French disease”(法國人的疾病),而法國人和意大利人都把欺詐行爲說成“American swindle”(美國式欺詐)。比利時的出租車司機把小費給得少的人稱爲“un Anglais”(英國佬)。法語中“etre de Birmingham”(直譯爲“來自伯明翰”),表示“悶得要死”。 ·幾百年來,英語中狗這個單詞都是hound或者hund,但是到了中世紀末期,突然就有了dog這個詞。從詞源學上找不到dog與任何詞的關聯性,但它還是代替了hound。這其中的原因無從考究,而這種橫空出世的詞可能比我們認爲的還要多。 · goodbye是God-be-with-you的縮寫,而hello是古英語hal beo thu或whole be thou的縮寫。

★★★★★

這是一本關於英語語言學的書籍,書中涉及英語的發展簡史、英語在當今世界的地位以及英語這門語言的使用特點等方方面面的內容。看過比爾·布萊森的其他作品一定會對他風趣詼諧不失諷刺的風格感到親切。如果是期待這本書是一本正經嚴格按照時間脈絡描述英語發展史並深究詞根詞源之類的教科書的人大概會大失所望。作爲一個長年爲英國報紙寫專欄的美國遊記作家,比爾對於英美文化研究和英語相關知識甚至是野史有着極豐富的積累。如果你期待了解英語在相當長時間的發展過程中演變成的各類方言對比,英美方言俚語的由來,這本書完全可以帶給你無盡的樂趣。just have fun m8!

★★★★★

無意中發現這本書可謂撿到了寶,作爲一個語言控我對單詞的由來與發展變遷有濃厚興趣,這本書極大滿足了我的需求。英語這種語言起源於日耳曼族,隨着日耳曼族對英格蘭的遷移(亦或說是入侵)傳播至不列顛,在不列顛與當地土著語言以及撒克遜語進行了一波融合,接着隨着北歐海盜的入侵在詞庫中添加了北歐語言,然後諾曼征服又使得法語加入了進來……可以說英語的發展史就是一波歐洲民族文化的融合史,英語本身就是一盤大雜燴。雖然曾被看做是底層人民的粗俗的語言,隨着大英帝國與美國的崛起使得這種相比較其他語言更加古怪(音形不一致且無規律,一詞多義風馬不相及,甚至有些詞純粹就是抄寫錯誤傳承下來)的語言成爲了世界最重要的交流語言。這本書除了英語發展史之外還可以瞭解不少其他語言冷門小知識,能找到這本書着實幸運!

★★★★★

本來以爲英語沒有方言,但是現在英語以國家區分就是有了不少差異,儘管不影響交流,但是掏心窩子和表達一些觀點還是容易產生誤解的。布萊森說了在英國似乎也存在着類似於我們江南隔了一條河就很難形成交流的方言是不存在的,但是發音差異還是非常巨大,這裏面也考察了若干詞語和發音的差異和由來,看起來語言演化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很多了。當然其中也包括了歷史和政治的發展,如同英語與法語之間爭鬥,再者就是拉丁語儘管是羅馬時代的遺留,類似於我們的文言文對於英語本身影響還是巨大的,瞭解這些自己讀了很多英格蘭的故事,似乎是在諾曼征服之後,才逐漸形成了古英語。隨着全球化的發展,英語變得更加強勢,隨着網絡以及編程都採用英語的模式,使得其他語言的演化也發生了改變,同樣也產生相互的影響,在小圈子裏面比較流行的獨創詞語也會逐漸進入主流,其中比較典型的 niubility,中文的含義。

★★★★★

一直想找本談論英語方面語言學的書,但又怕太學術深奧。作者用簡單、詼諧的方式,真的很有幫助。英語在很多方面都是沒有規律可言的,所以也打消了自己要找規律的念頭。個人認爲這是一本非常通俗易懂又很有必要讀的比較語言學的書。實用價值💯

★★★★★

“我是個很糟糕的學生,沒上過大學,還經常輟學,搭車去歐洲,娶了個英國女孩……我不是一個典範,所以我花了更多時間學習探索……”喜歡這種掏心窩子的真誠。

書籍信息

作者[英]比爾·布萊森
譯者曾琳,趙菁
出版社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出版時間2019-03-01
ISBN9787559629104
分類教育學習-外語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