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沐熙
“攝影必修課”叢書旨在撥開攝影看似簡單的外表,將其內核呈現在讀者面前,幫助讀者獲得對攝影的清晰理解,並掌握攝影這門語言。《審美與表現》從攝影師作爲審美主體和拍攝對象作爲審美客體入手,細緻講解了攝影師應具備的素養,如學習、自省、圖像分析、審美認知、攝影意識、創意積累、靈感捕獲等,以及對常見攝影題材的認識和處理手法。無論是攝影初學者還是想在攝影上更進一步的人,都能在書中找到具有參考性和啓發性的內容。
讀《審美與表現》 劃重點:1、多拍,2、尋找自由,3、積累靈感。作者選取樣片均來自於國外攝影家,怪不得越看越喜歡,分明能感受到不同的藝術氣息。受教李沐熙老師的點評,細緻、耐心、精到、深入。對我理解和攝影實踐,閱讀攝影作品有很大指導價值。感謝李老師開悟般的指教。 李老師書裏有個觀點,即多拍。支持並同意。一直踐行着,無論郊遊還是逛街無論聚餐還是聊天,無論散步還是有目的性攝拍,都帶相機或用手機,想拍什麼拍什麼,想怎麼拍就怎麼拍。試着比較,取捨,即便多半廢片也積攢拍攝熱情,小景緻,小玩意兒。比如街道樓房大馬路,美女招牌店鋪名,人工燈飾和汽車,河流城市樹木草,家庭花卉人遛狗,工作地挨茶坊,建築吊塔打樁機,門面小喫早點攤,霧中行人和車流,交通警橋樑隧道人行道,車站醫院水果攤,烤紅薯生意人特色美食,送外賣小的哥,摩登女郎小嬰兒,鳥鳴枝間,魚殘花,排隊購物喧鬧市場等等等等,便有目光所到既有拍攝對象,一番斟酌,靈機一動留下一個畫面,只顧拍出自己的心情來,興趣來,快樂來。呵護拍攝熱情是提高拍攝能力的基礎,老是醞釀熱情,老是等待良機,老是想好了再拍,老是等待,等待光線機會對象,那會錯過很多畫面。堅持着光線,背景,元素,構圖一直在思考中,一直在做着嘗試,這是我保護我拍攝熱情的方式。 閱讀這樣的必修課很有必要。尤其業餘愛好者。爲李老師點贊。值得推薦。
讀完《審美與表現(攝影必修課)》,我還是得回到對這個系列一開始的評價:標題起得真好,內容就差點意思。 “觀察與發現”“審美與表現”“光線與色彩”“構圖與取捨”,這幾個題目幾乎就是攝影學習的四根柱子。尤其“審美與表現”這個題目,非常準確。攝影入門時看技術,往後一定看審美。曝光、對焦、構圖、後期這些東西,是劍招;審美才是內功。拿《笑傲江湖》來說,只會招式,最多是花架子;內功上來了,哪怕招式樸素,也能打出味道。 問題是,這本書真的講到“審美”了嗎?我覺得講到了一部分,但沒有講透。 它說攝影師要向內看,要提升內在修養,要有攝影意識,要學習、反思、分析圖像,要培養創意和靈感。這些話都對。微信讀書上這本書評分大概 58 分左右,不到及格線,我也能理解。它最大的問題不是觀點錯,而是很多地方太空。審美這麼大的題目,如果只在攝影作品裏打轉,就有點小了。審美不是“這張照片構圖好”“這個色彩有衝擊力”這麼簡單,它背後是一個人怎麼讀書,怎麼生活,怎麼理解歷史,怎麼處理情緒,怎麼在世界裏找到自己願意注視的東西。 這本書最有價值的,還是標題。 審美是內在經驗的外化書裏有一句話我很認同:我們的情緒、狀態、成長經驗,以及我們對美的理解、對世界的看法,會決定我們關注什麼,進而通過攝影表現出來。 這句話如果展開,其實比書本身講得更大。攝影當然是在拍外部世界,但照片裏一定有拍攝者自己。人眼本來就會篩選和加工看到的東西,鏡頭只是把這種篩選固定下來。爲什麼同樣一輪海上明月,有人拍成旅遊打卡照,有人拍成冷清孤絕,有人拍成團圓與鄉愁?因爲大家腦子裏帶着的東西不一樣。 我前幾年在秦皇島,夜裏看到一輪圓月升在海上,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那時我還不太會攝影,技術和設備都不足以把當時的感覺拍出來,但那一刻我很清楚:我覺得美,不只是因爲月亮圓,也不是因爲海面亮,而是因爲這句詩早就住在腦子裏了。文化記憶替我完成了第一層審美。 這也是我覺得書裏講“審美”講得不夠開闊的地方。真正講審美,應該講文化。講中國人看山,繞不開詩詞、山水畫、遊記、歷史。去年去西北,看祁連山,我會想到霍去病出擊祁連山;遠遠看到崑崙山,會覺得它神祕、遼闊,像神話和歷史疊在一起。換一個完全沒有這套文化背景的人,他當然也能覺得山漂亮,但他不一定會看到同一層東西。 所以審美不是簡單的“好看”。審美是一整套聯想系統。 中式審美不是貼幾個符號我最近刷到李學亮老師的一些新疆冬季作品,尤其是那些雪地、村落、樹木和遠山組合在一起的畫面,很有水墨氣。那應該叫《水墨禾木》雪把複雜的細節壓掉,樹和房子變成線條,遠山像淡墨,整個畫面不是西方式的壯闊,而是中國山水畫裏那種留白、寒意和氣息。 這種照片,一個外國攝影師也可以拍得好,但未必會朝這個方向拍。不是能力問題,而是審美路徑不同。中國攝影師看雪村,可能會下意識往水墨、留白、虛實、寒林這些東西上靠;西方攝影師可能更關注光比、空間、色彩衝突或紀實場景。沒有高下,只是背後的文化訓練不一樣。 這也是我爲什麼覺得《尋美:攝影中的東方美學》這類書很有意義。它至少意識到攝影不只是攝影內部的事情。你看過什麼畫,讀過什麼詩,熟悉什麼歷史,都會改變你怎麼拍。 但這裏也要警惕一個陷阱:中式審美不是在照片裏塞古建築、漢服、紅牆、梅花、摺扇。那只是符號。真正的東方美學可能在節制裏,在留白裏,在不把話說滿裏,在“可望不可即”的距離裏。就像一張雪地村莊照片,如果拍得太滿、太豔、太像旅遊宣傳圖,水墨味就沒了。 技術是劍招,審美是內功我很喜歡自己在點評裏寫的那個比喻:攝影技法是劍招,攝影審美是內功。內外雙修,才能劍氣合一。 這本書講了很多“內在修養”,但我讀到“審美能力的提高要靠攝影師內心的感悟來完成”時,還是忍不住寫:這講得太虛了。什麼叫感悟?怎麼感悟?總不能坐在家裏等靈感天降。 我覺得審美提升至少有三件具體事。 第一,多讀。讀美學,比如朱光潛的《談美》;讀詩,比如《詩經》、唐詩宋詞;讀歷史,比如《史記》。攝影當然是視覺藝術,但人不是隻靠眼睛活着。你讀過的東西,會在某一天突然變成你按快門的理由。秦皇島的海上明月,祁連山和霍去病,崑崙山的神祕感,都是這樣來的。 第二,多看。看照片,也看畫。看攝影大師的作品,看攝影比賽獲獎作品,看時尚大片,看肖像,看紀實。也要看繪畫。現在很多公園都喜歡叫“莫奈花園”,但如果沒看過莫奈,就很難理解它爲什麼不是普通花園,而是光、色彩和空氣感的關係。看多了,眼睛會變得更挑剔,也會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 第三,多拍。佈列松那句“前一萬張照片都是爛片”不管原話怎麼流傳,意思是對的:審美不是光靠想出來的,它要通過大量失敗來校準。拍得多,才知道自己喜歡冷一點的色調,還是暖一點的色調;喜歡規整,還是喜歡鬆弛;喜歡形式感,還是喜歡生活氣。 我自己就偏愛冷一點的色調。拍森林時,我會想把顏色往藍綠方向靠一點,不一定真實,但更接近我心裏對森林的感覺。有人喜歡溫暖、金黃、膠片感,有人喜歡高飽和、高對比,有人喜歡暗調。這些都不是簡單的參數選擇,而是個人趣味在照片裏的外化。 人像最能暴露審美風光審美已經很主觀,人像更主觀。 有人喜歡標準的三庭五眼,五官端正,皮膚乾淨,臉上沒有一絲瑕疵;有人喜歡帶一點鋒利感的長相,眉眼有攻擊性,站在那裏就有氣場;也有人喜歡清淡、自然、鬆弛,最好像是不經意間被拍到。我自己更喜歡後者。我喜歡自然、生動,喜歡捕捉某個瞬間動人的表情,而不是把人修成一張完美但沒有呼吸的臉。 這本書講普通人像時,說讓模特在鏡頭前隨意變換姿勢,攝影師伺機抓拍,我覺得很實用。職業模特會擺,普通人不會。你讓普通人“自然一點”,他只會更僵。真正有效的方法,是讓他動起來、笑起來、忘掉鏡頭,然後從一堆失敗照片裏挑出一兩張有神的。 我關注的一些人像博主,也能說明攝影師審美的差異。按我的觀看印象,高源、陳小K那類更偏文藝、自然、情緒感;芒果小明更清新活潑,畫面輕快;明鏡的作品則更強調張力和人物氣場。這個判斷不一定完整,但大方向上能看出:攝影師不是在“記錄一個人長什麼樣”,而是在按自己的審美把這個人重新組織一遍。 陳小K作品: 高源作品: 芒果小明作品: 明鏡作品: 再看肖全,就更明顯了。 肖全的《我們這一代》裏,有些照片按攝影教程看並不完美。構圖歪,背景亂,人物變形,有時甚至像隨手拍。但他拍出了很多人的人生照片。竇唯、餘華、三毛、姜文、崔健、蘇童,那些照片不一定是他們最好看的瞬間,卻是最像他們某一面精神氣質的瞬間。 肖全作品: 餘華那張尤其有意思。風雪、站牌、似笑非笑的男人,很容易讓人以爲餘華是冷硬、嚴肅的人。後來在節目裏看到他講段子,才知道照片只截取了一個側面。照片很真實,也很片面。這恰恰是人像攝影迷人的地方。它不是完整的人,它是一個人在某個瞬間泄露出來的一點東西。 所以我越來越覺得,人像攝影最重要的不是把人拍漂亮,而是把人拍“活”。漂亮可以靠妝造、燈光、後期堆出來;活很難。活需要攝影師和被拍者之間有關係,有情緒,有瞬間。 形式美不等於內容書裏有些案例,我會覺得“這張很有形式美,但是內容有點空”。這也是我讀攝影書時越來越在意的地方。 形式當然重要。光線、色彩、結構、線條、空間層次,這些都是照片成立的基礎。像書裏“雪地上的小屋”,我會覺得有結構之美;“岩石像人的手掌,把雲朵捧在手裏”,這是聯想帶來的美;“流光溢彩”那種照片有流動感,也確實能打動眼睛。 但形式美不是終點。有些照片第一眼很好看,第二眼就沒東西了。它像一個精緻的包裝盒,打開裏面是空的。不是所有照片都必須有深刻主題,小品也可以美,糖水片也可以讓人開心;但如果一本書講“審美與表現”,就不能只停留在“這個色彩有語言內涵”“這個構圖有形式意味”。 我更在意的是:這張照片有沒有讓我看到拍攝者的心?有沒有讓我感覺到某種生活經驗?有沒有讓我願意多停留兩秒? 拍人文尤其如此。人文攝影不是把人塞進畫面裏就完事了。拍的時候,我們的觀察、同情、立場都會被帶進去。你是俯視、平視,還是靠近;你是獵奇,還是理解;你是把別人當素材,還是把別人當人,這些都會寫在照片裏。所謂審美,也包括倫理。照片不是無辜的。 發現新的美,比追逐新的美更重要這一點是這套書裏我最願意留下來的觀點。 《審美與表現》裏說,相對於遠在別處的美麗風景,更應該關注眼前的景色。在平凡而熟悉的景物中發現美,也是一種值得尊敬的能力。這和《觀察與發現》接得上:攝影眼不是天生的,要靠刻意練習。 普通人不可能永遠在遠方。我們大多數時候都在公司、小區、地鐵、街邊、飯桌、回家路上。難道這些地方就沒有美嗎?當然有。雨後的水池,路燈下的落葉,鄰家女孩忽然一笑,辦公室窗外一束斜光,甚至桌上一杯水的影子,都有可能成爲照片。 《看見情緒價值》裏提到過一個練習:每天拍一張自己滿意的照片。我覺得這對攝影審美很有用。它不是爲了每天出大片,而是逼自己每天重新看一遍生活。這個訓練比去網紅機位複製標準答案更重要。 說到底,審美不是追逐稀缺景觀的能力,而是在普通生活裏保持感受力的能力。 這本書沒講透,但這個題目值得繼續想回頭看這本《審美與表現》,我不會給它太高評價。它的框架是對的,題目也很準,但文字常常懸在半空,缺少真正紮實的經驗和作品支撐。講攝影,尤其講審美,如果作者自己沒有足夠強的作品出來說話,就很難有說服力。這也是我對這個系列一直不太滿意的地方:它像把攝影關鍵詞都列出來了,但沒有把人帶到現場。 不過,它至少把一個問題放到了我面前:我到底喜歡什麼樣的美? 我喜歡自然,不太喜歡過度精修;喜歡有溫度的人文,不太喜歡只有形式的空殼;喜歡冷一點、靜一點的色調,也喜歡雪、霧、山、月亮帶來的含蓄感;拍人時,我更想抓住某個鬆弛、生動、帶神情的瞬間,而不是把人拍成沒有瑕疵的樣板。 這些偏好可能會變。書裏說審美趣味有階段性,這點我認同。今天喜歡的東西,幾年後可能會覺得土;今天看不懂的東西,過幾年可能忽然懂了。尤其拍時尚人像,如果審美不迭代,真的很容易過時。攝影師得保護自己的趣味,也得警惕自己的趣味。 所以審美最後不是一張固定清單,而是一種持續更新的能力。 技術讓我能把照片拍清楚,審美決定我爲什麼按下快門。觀察讓我看到世界,審美讓我選擇世界,表現讓我把這個選擇變成一張照片。 這本書本身不算多好,但“審美與表現”這幾個字值得記住。攝影到最後,拍的不是相機前面的東西,而是鏡頭後面那個人怎樣理解世界。
小書不錯,配有大量照片,加上深入淺出的講解,增加對美的理解。
選取的照片很有代表性,也很有借鑑意義。不僅點評了照片,而且還會進行展開講解,並給出一些學習攝影的建議。總之是一本很有用的攝影書。
挺好看,下次發小圈子可以配圖。
表白這本書,它給的不僅是攝影知識,還點撥人生哲理,或許因爲較爲冷門而少有人讀,幸運的是我抱着試一試的心態把它放進了我的書架。
攝影不在遠方,就在身邊。開啓美的眼睛,尋找美的存在。
攝影是一種記錄手段。人的意識中,世界是由時空構成的一個四維結構,所以人能記錄的也就是時間和空間。空間是實的,由一系列的光影,距離等元素構成,能被人的感官感覺到。而時間是虛的,但它可以通過一些光影,結構造型的變化,讓人在意識上領悟到時間的存在。而靜止的照片能拍出動態變化的感覺是好作品的關鍵。所以攝影的關鍵是人文,懂得欣賞是基礎。
圖文並茂, 通過照片來講,如何拍攝,以及該注意什麼?有哪些優點與缺點。這是我最喜歡的地方。 對於新手小白真的很友好,對已經入門的朋友,也有一定的借鑑價值。
增加了我對攝影的審美瞭解,也填補了我爲什麼攝影,然而自己又說不清楚的原因;攝影就是投射生活,我看見的,我想表達的就在裏面,只是自己沒有弄清楚;這本書給了我一個概念;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