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蒙·錢德勒
《漫長的告別》美國“硬漢派”偵探大師雷蒙·錢德勒代表作品,是作者的第六部長篇小說,榮獲愛倫·坡小說獎,入選美國推理協會“史上百部推理小說”。日本作家村上春樹曾經反覆閱讀並極爲推崇的作品。
當我看完全書再偶然翻到開頭部分馬洛第一次見到Terry及他妻子的時候,我已經對她感到陌生了,對她的印象只剩那張被砸得稀巴爛的臉和別人口中的妓女之稱。也許是閱讀的過程太漫長了,也許是我和馬洛一樣,不在乎她,所以遺忘了她。但這不重要。 這本小說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偵探小說,讀起來沒有解謎破案的爽感,反而字裏行間常瀰漫着感傷與寂寞。有人評論他“給偵探小說”注入了靈魂”,比起純粹的偵探小說來講,它包含了更加深沉的東西。稍微瞭解了錢德勒的生平,我才能夠勉強理解我從本書中體會到的怪誕感,也許作者寫這本書不僅批判了骯髒混亂的社會,還飽含了對自我的否定和批評,酗酒、迷亂的暢銷書作家身上不乏作者本人的影子。還記得Eileen自殺前寫的懺悔書裏面的一句話“the tragedy of life, is not that the beautiful things die young, but that they grow old and mean”,動人而傷感,愛情的真相或許不過如此,只不過有的人不願看清,選擇自欺欺人,有的人早早看清,卻選擇遊戲人間。但無論如何,最後的結局總是遺憾收場。原本看到馬洛親吻Eileen的時候,我內心隱祕地希望他們能在一起,即便只是完成一場牀事,彷彿這樣對我來說就算是一個圓滿,然而終究只是鏡花水月…其實結局早已註定。馬洛與Linda從見面到上牀,誘惑、不甘、虛假的溫情,而女人哭的時候,我還是心疼了。可是與其親眼見證新鮮的事物逐漸變質,逐漸變得令人難以忍受,不如早點告別,相見不如懷念即使告別同樣令人難以忍受。“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至於馬洛與重量級角色Terry Lennox之間浪漫的情義,我無法感同身受,只能從錢德勒優美感性的文字中稍稍窺探一二。讀完有種悵然若失之感,人生處處是遺憾。
This is the first novel I finished reading that made me want to write something down. It has been such an enjoyable experience. Marlowe, the narrator, slowly takes shape in my mind as someone who is cynical yet inherently kind. He is not swayed by money or power; instead, he lives by his own set of principles and values—a character quite rare in the real world. The plot is well laid out, with unexpected layers as it unfolds. Also, the vivid imagery and the story’s pacing are perfectly balanced. Overall, it’s a highly recommended read for anyone who enjoys thrillers.
有人說這本書就得讀英文版才能感受到作者的文字魅力,原來英文單詞可以如此的排列組合。一點點讀下去我幾乎忘了這是懸疑小說,而是沉浸在作者勾勒的真實故事裏,讀着讀着好似又可以讀出來烈酒,雪茄,咖啡還有濃烈的香水味道,難怪是村上春樹嚴選。
“被村上春樹讀上十幾遍的硬漢文學”,光是這個標籤就勾得我一定要讀完整本,倒要看看迷倒村上的硬漢形象到底如何。 書中的主人公真是俠義與柔情的化身了。不苟言笑,不計代價,不求回報。 我喜歡看書裏的人物仔細泡一杯咖啡時的對話,以及在酒吧裏點上一杯酒時的開場白。他們談論這個城市,明確地表達好惡,迅速地發現彼此是志同道合的人。 “A city no worse than others, a city rich and vigorous and full of pride, a city lost and beaten and full of emptiness. It all depends on where you sit and what your own private score is. I didn’t have one. I didn’t care. I finished the drink and went to bed.”
不少人把這本書排到了推理小說的榜首,慕名而來。但我想說如果真的奔着推理來拜讀,大概率是會失望的。它不太值得推理愛好者花費十幾個小時沉浸其中生怕漏過每一個伏筆。但如果讀者沒有這個意向,沉浸這個充滿生活氣息的故事也算是不虛此行。 先說結論:本書更注重表現主角的魅力和作者那種悵然若失的複雜情感,這些比情節安排要用心得多,但離真正的文學作品又有些差距。這本書的類型很難有個合適的定位。 首先是幾乎每個人物的動機都很牽強,無法支撐他們的所作所爲。第一,我不理解主角爲什麼要對一個自己一知半解的人如此掏心掏肺,僅僅幫了他幾次,一起喝過幾次酒,就深信不疑對方有美好的品質,值得自己賣命。這份友誼來的太突然,幾乎可以說是一見鍾情。我們通常認爲日久見人心,細水長流的交情才能稱之爲友誼。猜測可能是他的騎士病和個人英雄主義在作祟吧,或者是對自己的個人魅力和眼光非常自信,抑或是心底裏的正義感不允許自己對看起來走投無路的人袖手旁觀。第二,行兇動機離不開情和錢,但是光憑藉這個劇情,很難看出角色爲何以及如何深陷愛情無法自拔,在貪婪財富上也同理…塑造是有,但還不夠自然,更像是事先就強行灌輸的一種設定,這種設定反而是爲了作者想表達的主旨而服務的。對於推理小說而言有些本末倒置了。 其次,它的節奏非常拖拉,一個在別的地方習慣了縝密、連貫劇情發展的讀者難以適應,甚至get不到作者的良苦用心。小說花了大量時間寫偵探本人的生活情調以及配角的生活習慣。比如把他煮咖啡的過程寫的非常非常細緻…前半部分我深陷一種糾結的狀態:好想看劇情推進…爲什麼一直在不痛不癢地寫着看起來個主線無關的事情…萬一是藏了很深的伏筆呢,不行我得更關注裏面的細節。後半部分迴歸了正軌,主角開始直指矛盾不再兜圈子。這時候文中不少地方瘋狂明示謎底,你也差不多能拼湊出真相了,於是體驗就變成了你看着情節逐漸朝你心裏的答案發展。但依舊不緊不慢沒有任何提速,作者真是花了很多心思努力呈現一個有頭有尾的完整故事。這也是下文要提到的本書的特點。 如果不把本書當作推理作品,它在不少方面是很有個性的。第一,主角的語言很幽默犀利,陰陽怪氣、冷嘲熱諷和一針見血都有了,是敵是友哪怕是自己,他都毫不吝嗇。如果喜歡俏皮話和幽默感,它完全值得。如果喜歡看諷刺社會弊端的內容,本書也花了不少心思去展現執法隨意暴力、司法草率以及大人物一手遮天等灰暗維度…在這點上的說服力遠超上文提到的配角的犯罪動機。第二,生活細節繁雜,畫面感強烈。角色的一系列動作連貫得像在看連環畫。比如拉開抽屜,拿出菸斗/酒,如何拿起玻璃杯,如何品酒…別的小說可能爲了緊湊的劇情和邏輯編排,會放棄這些細枝末節,那麼角色的生活習慣也就相應地被弱化。第三,偵探的形象非常鮮明,設定豐富。作者確實做到了他所期待的那樣,塑造了一個性格特點十分突出的主角——看似我行我素但有自己的一套原則,自始至終從沒有違背內心的底線。 但是這些個性特點真的值得花費十幾個小時去啃原著嗎,見仁見智吧,個人而言它不屬於是必讀的作品
"The Long Goodbye" is a poignant journey through the intricacies of farewell. The narrative weaves emotions seamlessly, leaving a lasting impact. The exploration of goodbyes, both bitter and sweet, resonates universally. It's a beautiful reminder of the impermanence of moments and the inevitable passage of time. The language is evocative, capturing the essence of the human experience when facing farewells. In its brevity, the story manages to encapsulate the profound depth of parting, making it a compelling and thought-provoking read.
之所以是漫長的告別就是因爲人生就是一個漫長的篩選過程,認識人,認清人,留下,離開,總希望找到那個永遠不說再見的人。
A unique style of detective fiction... Marlowe's quest is driven as much by his personal sense of justice as by his friendship with Terry Lennox. This isn’t just another case for Marlowe; it’s a path he chooses for his own reasons, seeking to right wrongs and honor a complicated though brief friendship. The story is rich with plot twists and each character is rendered with such vividness that they leap off the page. The ending delivers a powerful emotional punch. Marlowe’s farewell—both the extended/long, symbolic one and the brief, poignant one—is a masterstroke, encapsulating the novel’s themes of loyalty, loss, and the elusive nature of truth.
《漫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是美國偵探小說作家雷蒙德·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的代表作,這部作品不僅是其個人創作生涯的里程碑,也深刻影響了現代文學與大衆文化。 一、主要信息概括 (一)作者貢獻 1. 文學風格革新:開創"硬漢派"偵探小說風格,將現實主義與文學性結合。 2. 人物塑造:塑造了菲利普·馬洛——"骯髒大街上的騎士",成爲後世模仿的模板。 3. 突破類型限制:使偵探小說從通俗讀物躋身經典文學殿堂。 (二)核心要義 1. 友誼與背叛:描述馬洛與特里之間從相知到決裂的過程。 2. 孤獨的堅守:馬洛在腐敗社會中堅持個人準則與尊嚴。 3. 告別主題:"說一聲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既是友情消逝,也是理想主義的幻滅。 (三)現實意義 1. 道德堅守:在複雜社會中,個體對原則的堅持仍有其價值。 2. 人性洞察:揭示人性在利益與慾望下的複雜性。 3. 都市批判:對錶面繁榮內裏道德缺失的現代社會的警示。 二、 作品核心解析 (一) 複雜的敘事與深刻的人性刻畫 錢德勒在《漫長的告別》中突破了傳統偵探小說注重邏輯推理和離奇情節的模式。故事圍繞着私家偵探菲利普·馬洛與優雅而神祕的酒友特里·萊諾克斯的友誼展開。馬洛爲了幫助捲入謀殺案的特里,不惜身陷險境,最終卻發現自己在某種程度上被利用。這部作品通過馬洛的視角,深入地探討了友誼、背叛、尊嚴以及在腐敗社會中的孤獨堅守。書中那句"每次告別,都向死亡更近一步"(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既指友情的消逝,也暗示着理想主義在現實面前的逐漸幻滅。 (二)硬漢外殼下的柔情與原則 主人公菲利普·馬洛是"硬漢派"偵探的典範,他外表冷漠犬儒,但內心卻堅守着正義和良知,如同"骯髒大街上的騎士"。在調查過程中,他面對警察的壓迫、黑幫的威脅以及上流社會的虛僞,始終拒絕同流合污,堅持自己的調查和正義。他的"硬"並非體現在戰無不勝,而在於其精神的純淨和對原則的恪守,正如有評論指出,他"天生一副硬骨頭","你可以凌辱、打罵,甚至直接了結他,但是,你就是沒辦法讓他屈服"。這種在困境中展現的人性尊嚴和堅韌,具有強烈的感染力。 三、 現實意義與啓示 《漫長的告別》揭示的人性與社會問題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一)個體尊嚴與道德堅守:在一個容易被利益和權力扭曲的世界裏,馬洛的孤獨堅守啓示我們,個體的尊嚴和道德準則具有不可忽視的價值。他的行爲表明,即使無法改變整個世界的腐敗,個人仍然可以選擇不隨波逐流,守護內心的正義與誠實。這種精神在當今社會依然值得珍視。 (二)對現代社會的批判:錢德勒筆下的洛杉磯,是一個"表面上文化——電影——和經濟——石油工業繁榮,內裏卻道德缺失,金錢與權力共謀"的世界。這種對物質繁榮下精神墮落和社會不公的批判,對於反思當代都市的類似問題,依然具有警示作用。
透着romantic的茫然顏色的感傷… you think you are cute while you're stupid… 或可演一箇中國版的: Marlowe= 龔俊,留起薄薄一層鬍鬚,着微皺細格呢暗色西服,二分滄桑三分落魄,五分涼颼颼的孤單,如耽留陌生城市的過客。 Lennox= 張哲瀚,白衣白髮蒼白麪孔,二分紈絝三分悲憫,五分通透的寂寞,如深空行星之間的光年。 Wade= 李岱昆,時醉時醒的黑眸,二分孤傲三分茫然,五分無處安放的厭世,如凝視着不拘章法地難看地緩緩融逝的冰川 …… 或能演,必能演出宿命的蕭索: 未知前世結緣何處, 忍不住窺探,總是如影子般若有若無, 雨過留痕,風過留聲, 你如彩虹,燦爛片刻,只憑記憶拼湊你的樣子…… —- Marlowe的咖啡 加一個場景: 或某次Marlowe和Lennox一起流連酒吧時,張哲瀚一時興起,上臺笑盈盈地看着龔俊唱:想把我唱給你聽…… BE:雨,酒吧裏傳出的歌聲,龔俊就着酒痛哭失聲…… 一衆看客,虐倒一個算一個! HE:多年以後,陽光慵懶的午後,龔俊平靜地去那個墨西哥小鎮墓地祭奠Lennox,他身後不遠處有一雙眼睛溫暖地注視着他,Lennox的面容,卻是黑髮…… 給虐倒的看客輸點氧,活過來就是。 好書。但不必讀第二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