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覺
《觀察與發現》從攝影觀察的理論分析和實戰要領入手,細緻講解了攝影師作爲觀察主體所要培養的經驗、習慣、意識,分析了拍攝對象的光影、形狀、結構、質感、色彩、抽象感等攝影師應注意觀察的元素,介紹了決定性的看、聯繫性的看、整體性的看、局部性的看、第一感、取捨等觀察方法。
《觀察與發現(攝影必修課)》這本書,讀完之後我最直接的感覺還是那句話:書名是它最有價值的地方。 這話聽起來有點刻薄,但也基本準確。作爲“攝影必修課”的第一課,“觀察與發現”這個切入點當然是對的。攝影不是先從參數開始,也不是先從器材開始,而是從看見開始。看到,纔可能拍到;沒看到,手裏拿着再好的相機也只是路過。但是這本書的問題也很明顯:它講了很多正確的話,卻缺少真正讓人信服的現場經驗。尤其是一本講攝影觀察的書,作者自己的作品和拍攝經歷很少,更多是拿別人的照片來分析,讀起來就容易變成一種乾巴巴的理論說明。 所以我給它六十分左右,及格,但不高。它有方向感,沒什麼溫度。 這本書真正提醒我的東西如果總結一下,這本書的核心其實不是“觀察理論 + 六大要素 + 方法路線”這麼整齊。它更像是在反覆提醒一件事:攝影眼不是天生的,是訓練出來的。 觀察不是單純睜眼看。它至少包含幾個動作:走動,換角度;等待,等時機;取捨,把不重要的東西刪掉;聯想,把眼前的形狀、光影、色彩和某種情緒連起來。書裏確實講了光影、形狀、結構、質感、色彩、抽象這些維度,但讀下來,我不覺得它真的給出了一套特別紮實的“技術路線”。它更像一張觀察清單,而不是一本能手把手教你拍出好作品的教材。 這張清單有沒有用?有。 比如我在書裏寫到,觀察在於嘗試不同角度,仰拍、俯拍、平視,哪怕只是把機位低一點,畫面都會變。觀察也在於取捨,不一定要拍大而全,截取其中一部分,可能反而更精彩。這個理解其實已經接近構圖的本質了:構圖就是最佳的觀察方式。你怎麼構圖,背後就是你怎麼觀看世界。 我現在越來越覺得,攝影不是把客觀世界原樣搬進畫面,而是對客觀世界的主觀表達。世界是客觀的,作品是主觀的。人眼本來就會篩選和加工,我們按下快門時,只是把這種篩選固定下來而已。 觀察要走,也要等這本書讓我自然想起李少白和範朝亮。 李少白講攝影,會講自己怎麼掛着相機出門,怎麼在車上看到畫面,怎麼突然讓司機停車,自己衝出去拍。他的“好照片是走出來的”,很有身體感。攝影者不是站在原地等世界自動變好,而是要走,要找,要繞到另一個角度去看。 範朝亮講風光攝影,則更強調“預見與等待”。等不是傻等,而是心裏先有一個畫面,然後等一道光、等一片雲、等一個人進入畫面。 《觀察與發現》夾在這兩者之間,講的是更前置的一步:你得先有發現的能力。只是它講得不如李少白鮮活,也不如範朝亮有深度。李少白讓我感覺一個攝影師真的在路上奔跑,範朝亮讓我感覺一個攝影師真的在自然裏等待;這本書則像有人站在黑板前說:同學們,攝影要觀察。 道理對,但不夠動人。 不過我自己的拍攝經驗,反而能把它補起來。去年冬天回家,在路邊看到一盞路燈下,一地落葉,旁邊停着一輛白色的車,有種冬天蕭瑟的感覺。可惜後來手機格式化,那張照片丟了。這個畫面本身不是什麼名山大川,也不是網紅機位,就是日常生活裏很普通的一瞬間。但正因爲普通,才更能說明觀察的重要性。你能不能從熟悉的地方重新看見東西,決定了你能不能持續拍下去。 這也和我在《審美與表現》裏寫過的想法接上了:發現新的美,比追逐新的美更重要。普通人不可能永遠在路上,不可能天天去雪山、海邊、沙漠。真正能長期訓練攝影眼的,還是小區門口的樹、公司窗邊的光、路燈下的影子、下班路上的一場雨。 決定性瞬間不是口號書裏講“決定性的看”,很容易讓人想到佈列松的“決定性瞬間”。我以前也容易把它理解成“動作最激烈的那一秒”,但後來越拍越覺得,它更像是內容、形式、情緒剛好合在一起的那一秒。它可能是街頭人物的動作,也可能是風光裏一道光剛好落在山脊上。 我拍荷花時錯過的“同心蓮”,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一對情侶牽着手,從他們手臂形成的弧線裏,剛好能看到一枝待放的荷花。我剛意識到這個關係,準備拍,他們就走開了。那個畫面後來當然沒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這件事比書裏的理論更有教育意義。決定性瞬間不是背概念背出來的,它要求你平時就訓練眼睛,看到關係,看到結構,看到隱喻,還要手足夠快。攝影眼不是“看見美”這麼文藝的說法,它其實很殘酷:你看到慢了,就沒有了。 攝影是減法,抽象也是減法這本書裏我比較認同的一部分,是關於局部、抽象和取捨。 攝影和繪畫不一樣。繪畫是加法藝術,可以把沒有的東西畫進去;攝影更多是減法藝術,要從客觀世界裏刪掉多餘的東西。所謂抽象,也不是憑空抽象,而是在真實事物的基礎上提煉點、線、面、色塊和質感。 我在書裏看到那張牆面局部時很有感覺:如果把整面牆拍下來,大概率平平無奇;但只截取其中一塊,讓它變成形狀、色彩和紋理的組合,就有了美感。這就是觀察與發現真正成立的地方。不是世界本身變高級了,而是觀看方式變了。 Edward Weston 的《Pepper No. 30》也是這個意思。中文裏常有人叫它《青椒30號》或直接說《椒》,它拍的是一隻青椒,不是隨手碰到一個好看的甜椒就按下快門那麼簡單。Weston 那幾年反覆拍蔬果和靜物,最後厲害的地方也不在於“這是一隻椒”,而在於他用光線和形體把一隻椒拍出了近乎人體雕塑的感覺。普通物被觀看方式重新塑形,這纔是攝影的魔法。 還有那個“牛背像山巒”的獲獎作品,我一開始記成了 iPhone 攝影大賽,後來發現更接近 2026 Hasselblad Masters 藝術類作品《Waste Colonialism (Sapi-Sapi Piyungan)》。至於 2026 年 iPhone Photography Awards 的總冠軍,是一張危地馬拉火山噴發的低光照片。這個記憶誤差本身倒也挺有意思:不管是牛背像山,還是火山夜景,真正打動人的地方都不是器材,而是觀察方式。把牛的背看成山巒,是聯繫性的看;在火山噴發裏處理亮部、黑暗和星空,是取捨與表達。 這套書的問題,也在這本書裏暴露得最明顯我在《構圖與取捨》裏也寫過類似批評:這套書最大的問題,是作者自己似乎沒有足夠強的攝影作品出來說話。講攝影,光講道理是不夠的。作品本身要能壓住文字,否則文字越多,越像說明書。 這本《觀察與發現》尤其喫這個虧。因爲“觀察”本來就不是一個適合空講的主題。你說要突破慣性思維,要關注身邊,要尋找光線,要訓練攝影眼,這些都對。但讀者真正想看的,是你怎麼在現場發現一個畫面,怎麼移動,怎麼猶豫,怎麼取捨,怎麼失敗,最後怎麼按下快門。 李少白的書爲什麼更有感染力?因爲他會把自己的身體放進攝影裏。範朝亮爲什麼更有後勁?因爲他的文字背後有一整套風光攝影實踐。相比之下,這本書的很多案例像是從素材庫裏挑出來的,圖和文字能對上,但人不在場。 這就是我說“沒有溫度”的原因。 但它仍然是第一課雖然我對這本書評價不高,但“觀察與發現”這五個字,我會留下來。 攝影必修課的第一課,確實應該是觀察。光圈快門 ISO 可以慢慢練,後期也可以慢慢學,器材以後有錢再升級。但如果看不見,再好的技術都沒有入口。拍風景,要看到不同角度、不同光線、不同天氣裏藏着的變化;拍人像,要看到人物最好看的角度和最鮮活的姿態;拍人文,要看到關係、衝突、表情和時機;拍靜物,也要看到形體、質感和隱喻。 說到底,攝影不是把完整的客觀世界塞進取景框,而是從世界裏選出一小塊,說:我看見了這個。 這本書沒有讓我特別激動,也沒有留下多少能反覆咀嚼的句子。但它提醒我一件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事:出門拍照時,先別急着舉相機,先看。多走幾步,低一點,高一點,等一等,刪掉一點,靠近一點。也許好照片不在遠方,就在我平時以爲“沒什麼可拍”的地方。 快門之前,是眼睛。眼睛之前,是心裏願不願意重新看一遍這個世界。
題目是觀察與發現。讀完全書。並沒有發現作者 講怎樣觀察 。沒有觀察,也就沒有發現。文不對題。
樣照選得靠譜,老饕也能解饞。 長長的鳴謝,所列居然都是老外,是玩不過人家,還是人家容易玩?
“ 這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平等的美,都值得我們去發現和探索。” 舉一反三,觀察和審美一樣都是需要耐心培養的!
生活並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尋找身邊那些值得定格與記錄的瞬間,是一件很有意義很有收穫的事情。藝術,源於生活。
能拍出好照片很難 能把如何拍出好照片,從小小的“觀察”娓娓道來,更不容易! 很棒的一本書。
好書,作者是我見過少有的能夠把觀察用華麗詞藻描述清晰準確的一位攝影愛好者。這點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