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漢]王充
本篇王充列舉十六個事例,指責了“儒書”中浮誇不實之辭,“言衆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故稱篇名曰“儒增”。 像“儒書”宣揚堯、舜及周初“一人不刑”,“刑錯(措)不用”。王充就舉出堯、舜和周初使用暴力的例子,駁斥了這種有意誇大“堯舜之德”、“文武之隆”的做法。對“儒書”讚揚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三年不窺園菜”,他則認爲,人的精力有限,需要一弛一張,董仲舒“安能用精三年不休”?其他諸如弘演的“忠”,高子羔的“孝”,荊軻的“勇”,王充指出,不過是些“好增巧美”,“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的誇張,並不是事實。文中雖有誤批和可商榷之處,但可看出王充對待問題的態度是嚴肅而認真的,是求實的,這對當時“以爲載於竹帛上者,皆賢聖所傳,無不然之事”,無疑是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