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唐代道宣律師
謂犯四重戒已舍梵行。聖果涅槃退沒墮落 永無分也。不可悔除亦名波羅夷。是故說 言。若受戒不還戒。戒羸不出行婬欲法犯重 罪。不應共事。舍戒有十九事。是舍戒餘非舍 戒。向內五衆及一切在家出家人說。是名舍 戒。言義舍佛法僧辟支佛。舍學說。舍共住共 利。舍經論。舍和上。舍比丘沙門釋子。非我比 丘沙門釋子。我是沙彌外道。是俗人。增上戒 定慧名爲學。一切布薩名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