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國土資源規劃設計集團
礦產資源是自然賦予的重要寶藏,也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必須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規範礦業權交易行爲。由於廣西一直未制定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在相關研究方面處於空白,根據國家文件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廣西境內所有礦業權均無法出讓,礦產資源無法進行配置。礦業是廣西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其健康發展是廣西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石,礦業權無法出讓、礦產資源無法配置,將導致礦產品及原料供需嚴重失衡,直接影響各行各業的發展。因此,制定廣西礦業權市場基準價是切實推進廣西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解決廣西礦產資源配置問題、保障廣西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手段。在此背景之下,本書研究制定了廣西主要礦產的採礦權及全部礦產的探礦權的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爲廣西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文件的出臺提供科學建議,爲廣西礦業權出讓底價提供法律依據,爲廣西礦業權市場基準價的政策出臺提供科學依據,爲保障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者權益和廣西地方礦業經濟健康持續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和基礎性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