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e Austen
小說描寫了小鄉紳班納特五個待字閨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兒伊麗莎白。她在舞會上認識了達西,但是耳聞他爲人傲慢,一直對他心生排斥,經歷一番周折,伊麗莎白解除了對達西的偏見,兩人終成眷屬。
兩個月來閱讀英文原著隨想錄(上) 這一切的機緣從一次書展開始。 某日,在逛一大型書展時,忽然電閃雷鳴,狂風大作,雨下如注,熙攘的觀展人羣四散奔走,慌亂地尋找避雨處。我只好閃身鑽進一個鄰近的藍色帳篷——外文書店展區,裏面滿桌滿架全是英文原著,舉目幾乎見不到幾個漢字。 就這樣,自己不自覺地被置身全英文環境,處於“英文屋”之中。避雨期間,百無聊賴,只好隨手抽出一本厚厚的英文書,就着帳篷門縫透出的微弱的光開始讀起來。身邊是幾名家長正帶孩子挑英文讀物,小孩的注意力則全在繪本圖畫上。 我所讀之書正是Jane Austen的Pride and Prejudice。儘管帳篷內空間狹小,只能站着閱讀。等到雨停時,我發現自己竟不知不覺間已看完了前兩章,期間,除極個別生僻單詞稍感費力外,並沒有什麼語言障礙。 我這才發現,原來,經過多年的英文教育,至少經過大學的教育,多數國人其實早已具備了閱讀英文原著的能力。甚至,現在有很多賣菜、賣服裝的大媽,也都能流利地講一口倫敦腔。只是由於懼怕,多數人遲遲不敢走出讀原著這一步,至於開口說,那更是不敢想的事了。 老實說,這種擔憂大可不必。據說,英文單詞總數現已突破50多萬,常用的也有10萬之多。一些專業領域詞彙,不要說中國人不認識,就連英美本土的人也不懂。 我們對讀英文原著要有這樣的自信:你不怕英文,英文自然就怕你了。這是馬克思精通多國語言的不二法門,就連安徒生有時也不得不硬着頭皮才能將莎士比亞的劇作讀下去。看到外國人自身在語言上尚且要搔腦門費思量,這多少可以給人們一點安慰。 想來真是可惜!既然世界上80%以上的知識由英文構成,不能精通英文就會喪失思維的一大樂趣。更何況一個復興的大國,暫時還需要汲取人類一切優秀文明的成果,這是一種更加開放包容和自信的心態。 趁着順利讀完前兩章激發的興趣和勇氣,雨停離開書展後,我花了二十多天把剩下的章節也啃完了。英文的障礙一旦被克服,英文原著閱讀也就此一發不可收拾。爲此,我暫停了對《船山遺書》中古代經典詮釋的研究,以使自己在一個時期內完全置身於英文語境,直到熟悉其表達方式和句法結構。 這種讀書方式我稱之爲“絕境讀書法”。當你置身於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比如“英文屋”、“英文島”時,或者像魯濱遜漂流到一座孤島上那樣,除了弄清所處境況並掌握其運行法則和生存方式外別無良策,反倒能起到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效果。 多年以前,我就是用在幾個月內只接觸古文(不帶任何註釋)的方式,讀完《資治通鑑》、《續資治通鑑》、曾國藩和王陽明的全集以及四書五經的。如今,古文對我而言,完全就是白話文般的存在,當然個別詰屈聱牙的文字除外。 由此,我想到小孩的英語教育。也許採用“英文屋”的方法,讓小孩一個時期內置身於全英文環境,一年的英文自學大概能抵上至少五年的學校英文教育。於我而言,目前這兩個多月的英文原著閱讀,至少抵得上過去十多年的英文學習。 說到語言,就不能不提到哲學這門以純概念爲思維對象的學問。 一直以來,人們傾向於用語言抽象地研究世界:一方面把世界抽象成語言(概念、判斷、推理)的邏輯,總結爲一些規則公理,維特根斯坦前期的《邏輯哲學論》便是這種思路,黑格爾的邏輯學、精神現象學也是這種路徑。 另一方面,又發現邏輯的方式難以準確描述世界,開始反思語言邏輯化或世界邏輯化的侷限性,維特根斯坦後期的著作《哲學研究》便是這種嘗試,現實的具體的人的生活比哲學、比語言、比邏輯更豐富更包羅萬象。 兩個月來閱讀英文原著隨想錄(中) 如果看不到語言的實踐性、生活性,只對語言作純理論的研究——這是過往一切哲學的特點,他們看到的語言就始終是一團迷霧。以至於維特根斯坦的著作一出,古往今來的所有哲學命題就被整個擊潰了,到現在還沒有恢復元氣。 英語說到底也是一門語言,是一門實踐的生活的語言。正如德國語言學家赫爾德在Treatise on the Origin of Language所言,“當人還是動物的時候,就已經有了語言”,“語言的發明對人來說是極其自然的,就像他是人一樣自然”。如此說來,語言並不神祕,它只是一種服務人的工具,是人的對象化,而非相反。 語言自誕生起,除了族羣認同和種羣交流的功能外,逐漸演變爲由一定的對象、環境和法則構成,貌似更復雜高級了。實則不然,對於實踐,對於生活,語言仍然是蒼白無力的,即便一個簡單的舉手動作,也是無論多少種語言都無法復現的,不得不輔之以手勢、圖畫、暗示等等。 因而,語言的功能性,語言的使用(而不是書寫)就成了主要的了,那種試圖把語言邏輯化的努力都失敗了。最近,國內著名哲學家鄧曉芒的新著《走向語言學之後》全部出齊,洋洋三大卷百餘萬字,據說,是想從語言學之後重建哲學的形而上學,恐怕也不會有成功的希望。 因爲,語言的實踐永遠走在語言的理論前面,所謂圓滿的邏輯往往意味着一定的缺陷,生動的生活實踐總能增添新的詞彙和用法。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現存的一切文字作品都不是事物的原貌。這並不是康德的不可知論(區分爲已知和尚未知道的事物只是一種變形),也不是神祕主義,而是一種事實陳述。所謂智慧,就是分辨事物的真假。人們現在仍然閱讀研究歷史的文學的哲學的等作品,是因爲不研究,便不知道真,也不知道假,這正是毛公對二十四史的看法。 語言誕生於人類生產生活的需要,總是依附於一定的事件的。對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雖不盡相同,但仍是對該事件的一種接近原貌的反映。這種近似一致性即爲語言的互通性,使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轉換成爲可能。 至於英文好,還是中文好,這是一個僞命題。準確來說,兩者各有優長,區別在於中文更善於整體描述,英文更善於具象描繪,但在其所使用的社羣環境中總是能邏輯自洽的。這種區別在古文中更加明顯,在白話文,兩者則已很接近了。 自中國近代開啓白話文運動以來,中文的歐化現象就始終沒有停止過。錢鍾書的小說《圍城》中的一些句子,簡直就像先寫成英文再翻譯成中文,比如形容方鴻漸臉紅,則“夾耳根、連脖子、經背脊紅下去直到腳跟”,簡直與英文表述“from top to toe”一樣了;“以手掩面”在英文則有對應的“put one's face in hands”。英文也不乏引人深思的警句,比如Life is too short to continue hating anyone for a long time. 當然,翻譯並不總是一一對應,有些還讓人頗爲費解,算是不得已的辦法。比如梁漱溟晚年著作《這個世界會好嗎》被翻譯成英文時,會出現“the second son of Kong”、“the Gang of Four”等表述,如果沒有對中國歷史和文獻的一定了解,恐怕會猜上好一會兒。 兩個月來閱讀英文原著隨想錄(下) 現在的文學語言是越來越差了,無怪乎王小波要感慨,中國最好的文字在翻譯。這一點頗有同感。我們掃一眼現今新出的文學作品,幾乎沒有幾部是大家有興趣閱讀下去的,即便著名文學刊物,也完全沒有閱讀下去的慾望。 其中的原因,除了文筆的差勁,電子時代的衝擊,還有思想的貧乏。前兩者尚可彌補,後者則無可救藥。早期的翻譯者大都有古文的底子,又受到過西洋的教育,所以能夠在翻譯時做到字斟句酌、傳神達意。這方面的優秀代表是嚴復、林紓、穆旦、王道乾、傅雷、浦隆等先生,他們把中文的表達整個提高了一個等級,教育了整整一代人,我們今天仍受其惠。 現在,則無論是本土作者,還是翻譯作品,在語言的優美典雅上都墮落了。以至於新出的對經典作品的翻譯,往往迎來罵聲,甚至不得不撤回譯作。馮唐新譯泰戈爾的詩,簡直是糟蹋名著,馮唐也早已淪爲扯淡賣書者流了,他的作品不可輕信。 與此相反,素人寫作大量湧現,網絡文學更是日益蓬勃,一些網文還被批量翻譯到國外,贏得不少外粉追更。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網文作者只要做到像王小波那樣“把文章寫好看了再說”,反而沒有傳統作家的束縛,可以放開了寫,不斷探索語言的可能性和表達方式。正是這種肆無忌憚的寫法,反而更符合語言的規律,經過翻譯也更能贏得西方讀者的胃口。看來,再過幾年,文學期刊(既然已經淪落爲熟人圈層的自留地)因其自身的痼弊和讀者的拋棄,應該沒有出版的必要了。 當前,不光國內的文學在衰落,整個世界的文學也都在衰落。想想看,諾貝爾文學獎宣佈後,除了一段時間的喧囂,還有多少人會去閱讀該作家的作品呢?有時候,人們對作家的興趣遠多於對作品的興趣。 這裏有點說遠了,還是回到英語原著問題,由此談談對英語文學的概觀。當然,只能限於近期已讀過的原著。 英語文學的興起,大概在16-17世紀,十八世紀才大量產生了真正意義上的小說。這與中國古代小說類似。早期英語文學也都是關於帝王將相、才子佳人、騎士女王一類的主題,莎士比亞的悲喜劇也在此列。 到了狄更斯,雖也仍關注城市和大人物,但筆觸開始延伸到社會底層人的苦難,比如Great Expectations,Oliver Twist,David Copperfield,尤其Oliver Twist足以爲底層人物脫離苦難的典範。狄更斯的小說使得在城市生活的闊太太們,也可以經由小說知道底層人的不易。 哈代則是另一個類型,他似乎對鄉下風光更感興趣,專注於農村風景和故事的描寫,展現了一番別樣的風味。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和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便是這方面的典型例子。Tess的命運是受侮辱的人的極端例子,她選擇的復仇和毀滅自我,則不由讓人爲之嘆息。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被譯爲遠離塵囂帶有誤導意味,遠離瘋狂的人羣或遠離瘋子纔是其本來面貌,只是這樣譯就失去了韻味。 類似的還有很多,而和當時歷史,尤其和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戰爭聯繫起來的當屬Vanity fair,這是一種大膽的嘗試,在保留小說特性的同時增添一種歷史感。The age of innocence則對美國上流社會虛僞的全面諷刺。與英國莊重典雅的文學相比,美國文學總顯得有些粗鄙,前者對金錢賦以道德的遮掩,後者則到處都充滿着對金錢及其衍生物的赤裸裸展示,當然諷刺起來也是最無情的。 縱觀英語文學,尤其是小說,大多聚焦於親情、友情和愛情。於親情,則涉及財產繼承、子女婚配、隔膜對抗等;於友情,則涉及共歷患難、甘苦與共、背叛復仇等;於愛情,則涉及愛而不得、愛恨交織、畸戀亂倫等,這也是整個世界文學的一般主題。 貫穿多數英文作品的,始終是母親對女兒們的婚姻操碎了心,爲謀個好婿不惜自降身價、曲意逢迎,爲謀個好郎君不惜待價而沽、違心而嫁,真可謂可憐天下父母心,子女各各命不同。 這裏沒有論及詩人及英文詩,因英語詩有其獨特的語言風格和格律要求,筆者所讀數量尚不足以作出全面評價。 不論怎樣,文學—不論中外—仍然是崇高的事業。凡是知識,必然有其自有邏輯和教化功能,那些爲此付出艱辛努力,爲人類知識作出貢獻的人們,永遠值得我們尊敬。 當然,作爲讀者,我們也有權利期待能有更好的作品湧現。畢竟,對美的事物的追求是人類的天性。
中文版不知道看過多少遍了,微信讀書裏的英文版有很多個版本,之前看了一本,錯誤太多,排版也不太好,很快就棄了,換成這個版本,看起來很不錯。 英文版看得很慢,本書作爲霸總文的鼻祖,以前中文看了那麼多遍,似乎從來只關注男女主的這條主線,別的內容都看得很快,忽略了很多細節。 這次因爲是看的英文版,水平問題導致我怕自己理解有誤所以看得非常慢,才注意到非常多以前沒注意過的細節,關於書中人物的性格特徵,作者其實都描寫得很到位,例如Elizabeth在看自己父母之間的感情,Mr. Bennet無論何時都不忘反諷,這就是他生活中的小樂趣,再比如Mr. Darcy的內心掙扎,Miss Bingley的各種作精小動作都描寫得細膩出彩。唯一讓我吐槽的就是那個時期的英文表達方式,用到了非常多詞現在已經不常用的意思,剛開始看理解很困難,加上Jane Austen很喜歡用雙重否定和各種各樣的倒裝句+虛擬語氣,我一直到整本書看了一大半才終於習慣了她的寫作手法(英文閱讀水平有待提高😂,不過之前看小婦人倒覺得很順暢,沒這個問題)。 看完原版又把1940版+1980版+1995版+2005版四個版本全部複習了一遍。40彩色版的字幕和音軌以及80版的中英文字幕還是我當時上大學的時候製作的。 40版女主是真美,服飾華麗,可惜是美國拍的,完全一股好萊塢的味道,男主傲慢不足殷情有餘,改編太多。 80版完全是按插畫選角,人物刻畫比較死板,雖然基本是按書裏的原話和內心獨白,但過渡得太過生硬。 95版是確實經典,臉叔完全把書裏Darcy的形象刻畫得無法超越,整部的改編之處也恰到好處,美中不足的就是結尾倉促了一些。 05版麼,畫面是真美,2小時的電影版肯定得刪剪很多名場面,原著黨肯定不喜歡,不過從電影的角度出發,也確實挑不出毛病了。我還是最喜歡原著,特別是英文版本身。 順便再提一嘴,同人文《達西先生的日記》,給嗑糖沒嗑夠的姐妹們提供做夢素材,哈哈😄
A great book for improving English reading skills, marking the beginning of experiencing the original flavor of English.
奧斯汀的語言風格——字字珠璣,句句機鋒。辛辣幽默。把人性幽微處描寫得惟妙惟肖。無限倒裝長難句、雙重否定和虛擬語氣嵌套着一重又一重的從句。曲折迴環彎來繞但又行雲流水。 有時得對着一句話研究半小時。如果能抓住段落主旨,閱讀體驗又像坐滑梯一樣暢快(有時段落中心句真的在最後一句,所以讀不懂也大膽繼續讀下去吧)。 - 閱讀中看到了好多言情常用橋段的母本。千禧年以來多少言情小說要給奧斯汀付版權費。在當時的背景下,奧斯丁這麼寫是進步,現代人還這麼寫就是封建餘孽。 奧斯丁警示女性面對婚姻需要理智和情感的權衡、批判限定繼承的荒謬落後,創造愛情跨越階級的浪漫範本。 而很多言情偶像劇甚至把奧斯丁批判的拜倒特權階級和逢迎媚上發揮到了極致。 當然奧斯汀也有“通過改造貴族無道德污點成爲更大的貴族”的嫌疑。至少人家對人性幽微之處的虛榮很誠實…… - 在那個年代,婚姻是女性的謀生工具。女性也沒有多少自主選擇伴侶的自由。 mrs bennet固然荒唐,但她的婚姻焦慮其實本質上都是生存焦慮。對Lydia“荒唐浪蕩”的設定削弱了(讀者觀感上的)悲劇性。 討論她們對於婚姻的主觀能動性本身就是很奢侈的事。實在看不慣一些人對她們傲慢的批評。 - charlotte那樣基於利益,lydia衝動魯莽的激情婚姻,奧斯丁最推崇兩姐妹靈魂契合物質豐厚實現階級躍遷的完美婚姻。 但不是做一個恪守禮儀注重體面的淑女,謹慎權衡理智和情感,命運就會獎勵一個darcy。 這是奧斯汀憧憬的浪漫愛模版,但“做好自己——獲得良人——收穫幸福”的邏輯通路和思維模式已經被證實多麼脆弱虛妄。 希望下一代女孩兒的青春期沒有《傲慢與偏見》。“她是進步路程裏的一塊階梯,雖然已經舊了。”
詞彙句式和現在的英語還是有差別的,雖經歷了讀懂單詞讀不懂句子的困境,但堅持到最後還是領略了作者細膩獨特和惜字如金的恰到好處的語言帶來的的閱讀快樂!
終於趕在25年的尾巴看完了這本書,也是我第一本讀完的英文原著。 閱讀難度最大的是裏面有很多巨長的句子,一句話幾百個詞,裏面還有很多生詞,實在看不明白的時候就偷懶看翻譯了。 18世紀末英國上流社會的一些禮儀還挺無聊,比如說認識人必須要有中間人引薦,不然就是失禮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女性沒有繼承權,要是父親死了沒有兒子,財產會給一個八竿子打不着的男性親屬繼承,都不能給女兒以及妻子。女人一結婚財產就成丈夫的了。特別離譜。唐頓莊園的故事背景是20世紀初,那會女性也沒有繼承權。查資料說,1882年《已婚婦女財產法》保障已婚婦女獲得獨立財產權。1925年《遺產管理法》才說子女有平等繼承權。
堅韌的愛情是一種成熟又理性的情感,在經歷種種誤解、糾纏、干擾和阻撓之後,仍能向陽生長。 話說回來,Mr. Darcy這樣的絕世好男人,除了書裏還有哪能找到呢😭“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古人誠不我欺。
任何一本著名,或者世俗意義上“偉大”的小說,也都有自己的不足之處。這是我看這本書的英文原版得到的結論。 在當今這個提倡女性平權社會大環境下,我學到了很多,也真的已經厭倦了踩一捧一的敘事。用故意塑造的低俗粗魯的女配角來襯托女主角的優雅和博學,讓人感覺不到一絲絲所謂“真愛”的可貴,看到的只有世俗條件下的順理成章… 當然,我知道這是一個公認的,著名的,也蠻有趣的愛情故事,也是我從小到大閱讀了多次的愛情小說,可是以我現在的視角看(當然也因爲是英文原版拉低了閱讀速度,得以仔細思考),這本書離真正所謂“不朽”的名著還差很遠。(不過好像也不該用這個要求去評價它哈)
這個版本的排版是微信讀書裏最好的
啊啊啊啊啊啊一看就知道Darcy對Lizzy多早開始好奇,被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