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漏屋
研究表明,一般英語學習者把詞彙目標定到17000就足夠了,其學習過程大致可以分成學習特點顯著不同的兩個時期來實現:起步是針對5000個常用詞。這在《詞行天下》裏我們已經做了詳細介紹。然後是5000到17000以上的提高單詞。此階段的典型困境主要在“說英語能力”和“詞彙量”兩方面。本書以提高“說英語能力”爲突破口,詳細闡述說英語的原理和機制,並提出針對性的訓練方法,讓讀者迅速突破此階段的困境而進入一個穩步上升的階段;然後從詞根詞綴、詞組與搭配、精準發音等多方面來圍剿高級階段的“詞彙量”迅速提升問題,後達到詞彙量超過17000,並具備相應的高水平綜合英語能力。
這本書顛覆了我在英語學習方面的很多看法,其中第一個就是作者認爲要慎思多練再開口,而非很多人說的要大膽勇於開口,多練口語纔會變好。 中國人學英語存在的普遍兩個問題:過早開口+ 隨意交流 , 因爲這兩者會造成石化現象。一旦石化, 說多錯多,對於口語提升有弊利。 ----我以前想的是先開口,再慢慢糾正。現在明白了行在錯誤的軌道上, 走得越多,錯得越遠。 這裏面也說了英語國家留學生畢業後純英語環境工作,口語中的錯誤仍是頻出。 劍宗:語言影響思維派,不同語言的人,語言的差異會形成思維上的差異 代表人物: Lera Boroditsky 這是一名懂多國語言的美女學霸, 在微信讀書裏面一搜她的名字,出現頻次很高,足以見其真才實學。 英語比較注重過程,而漢語比較注重結果 。所以歐美人在旅遊中注重旅遊中的感受,而中國人熱衷於拍照,對美景欣賞並沒有太大興趣。 這點深爲贊同,任何不起眼的小角落,只要能從某個角度能拍出不錯的效果,周圍立馬變得熙熙攘攘。 語言會暴露一個的思維,因爲語言是思維的產物。 惡毒母親殺害孩子後還未被發現時和警察的對話中因爲使用了過去式暴露出孩子已過世的事實,My children wanted me, they needed me . 曾經在一個刑偵案件中,警方根據失蹤的受害人手機發出的“小嚴”兩個字來判斷其已不在人世,因爲受害人以前都是用小巖這倆稱謂。 所以啊,做戲要做全套,可能一個標點符號異常都會出賣你。 過去完成時是過去的過去,而非現在的過去。 我一直用現在完成時來作爲記住過去完成時的參照物,現在明白了這樣記是不對的。 人的大腦在計算複雜算式中,如果沒有紙筆很難算出計算結果,因爲大腦的短時記憶容量比較小,僅有4-7字符。我們在聽外語文章時,很容易聽到這句就忘了下句。 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對前面的信息進行分段和傳遞。把前面的內容加工成自己能快速記住的模塊傳遞到下個過程中。 英文句子的造句並非有些老師說的串珠子,單詞爲珠,語法爲線,用語法這根線把單詞那珠串起來就連成句子。理由是句子中的詞彙選用方式並非在頭腦的記憶庫中查找,而是通過發散激活高低程度進行選詞。其次人在說話時,主要的精力都是放在表達含義的構思和表達概念的生成上,根本沒有多餘的腦容量去考慮整體的句子結構和語法知識。 在表達一個多單元的長句時,因爲短期記憶區容量限制,每次只能考慮一個單元左右長度的內容,所以用Juggling(拋接球)的操作方式來比喻句子的生成方式比較恰當。先拋出一個單元,然後再去抓和拋下一個單元,而不是把全部的單元及其中詞彙順序都整理好後一次拋出。 中國人非常容易錯誤的地方:對與錯 eg, You don't like it, right? 正確回答:是的,我不喜歡。 No, I don't like it. 中國人下意識會答:Yes, I don't like it. 老外會理解爲:不,我不喜歡。前後矛盾,讓人發懵。 紅雞公尾巴灰,灰雞公尾巴紅. 這句話在快讀時非常容易唸錯從而進入黃色語言圈套,因爲大腦裏面的發散激活機制(spreading activation)會自動把含義,使用頻率,發音相近的兩個字匹配到一起,而要打破這種情況。只要阻斷這種發散激活機制就行了,比如把雞公換成濟公這兩個字。 短語動詞是衡量一個人英語是母語還是外語的標誌,這也是公認的外語學習的苦難。 英語中20個基礎單詞*8個方向詞= 160個短語形式,佔全部短語的50%使用頻率 其中20個: go come take get set 剛纔聽故事 carry turn bring look put 成天背老婆 pick make point sit find 拍馬屁師傅 give work break hold move 狗尾巴很美。 8個方向詞組: out up on back down in off over 三O要打包 連讀 eg 讀出效果:Doctor, I've got two theik, a near rake, sore rise, bruise darms, a stummer cake, and I far tall the time. 原文 Doctor, I've got tooth ache, an ear ache, sore eyes, bruised arms,a stomach ache, and I fart all the time 正確連讀 Doctor, I've god tootheik, anearache, soreais, brusiedarmz, a stomachache, andai fardall the time. 這個連讀聽起來很怪的原因: 1 輔音在音節起始處/末尾發音不一樣,特別是: 爆破音和L M R N W (兩面人女媧) 2 結尾輔音前的元音發音,因不同的輔音結尾而變化 正確的連讀方式: 1 前詞的結尾的單輔音要當成兩個相鄰共享的音素。eg an~anpple keep~in 應該讀成anaple keebin,即連續發音,不中斷 2 前單詞以多個(指2個+)輔音結尾,纔可以重新劃分音節(resyllablification),單個輔音結尾是不能重新劃分音節的。 eg jump-in left-over help-us last-hour可以重新劃分音節,而circulate buy eat run take 等單輔音結尾連讀時不可重新劃分音節。 顎音化連讀:S/Z/T/D+Y 這對應 音標中 /ʃ/ /ʒ/ /ʧ/ /ʤ/ 我知道這連讀後它們會變成什麼音標,但現在才知道這叫顎音化。
我雖然英語專八,但看了這本書後確信自己不曾真的學習過英語。除了5000詞之類的部分確實靠大量聽力搶佔了先機,但是到10000詞之間及以上的部分,完全不得要領,導致後期英語遇到瓶頸上不去。在本書,我找到了突破癥結的主要路徑,包括專項拿時間突破一部分低頻詞(主要是詞根記憶法),找到合適的讀物做精讀和泛讀。寫作的話,需要專門的提升課程。說英語,其實跟說中文的思維一樣,關鍵是你要說的內容,並非英語有什麼不同。 總體來說,是一本十分解惑的英語學習之道書籍,後面思維導圖確實是乾貨。
真的是神書,值得所有想學英語的人閱讀的一本書,無論是英語老師,還是學英語的學生,強推! 讀這本書有兩個好處:一個好處叫做知道了學習英語正確的方法和思維。想要學好英語,必須在行動之前做到理解說英語的基本原理和學習英語的正確方式。第二個好處是可以瞭解自己在學英語時爲什麼會犯錯。如何糾錯以及如何正確進行學習。 【內容簡介】 內容包括“說英語能力”和“詞彙量”兩個方面。 “說英語能力”:詳細闡述說英語的原理和機制,並提出針對性的訓練方法;然後從詞根詞綴、詞組與搭配、精準發音等方面來圍剿高級階段的“詞彙量”提升問題,後達到詞彙量過17000,並具備相應的高水平綜合英語能力。 【精髓部分】 時態的講解,虛擬語氣,被動語態,句子的順序,主謂一致,性別差異,短語的重要,冠詞使用,形容詞的排列,從句的使用,詞彙,詞根詞綴,連讀等等,乾貨滿滿,讀來醍醐灌頂,猶如練武之人獲得一本武林祕籍,又好比郭靖得到洪七公的指點學得降龍十八掌,總之一句話,感謝作者的傾囊相贈。 【書中摘記】 說英語的誤區:過早開口和隨意交流,出現口語石化現象。所以不要隨意開口亂說,要知道該說什麼時纔開口說。 爲說而思考理論 學英語一開始就建立起“爲說英語而思考”的思維方式。說句子時,句子的“語態、時態、單複數、人稱、性別”等關鍵語法特徵是在“概念思考”中就完成的,即在“想說什麼”的階段就明確了,而不是等到第二步的詞句編碼模塊纔去考慮的。 學英語最難的問題是什麼? 英語句子中的動詞是具有時間形式和狀態的,這是最難掌握的地方。漢語中都在動作的思考中不帶時間性。所以說漢語的人在學習英語時,需要整體建立一套對時間的全新認識和描述。 所謂“時態”,其實是“時”和“態”兩個不同但緊密相關的概念。動詞的“時”描述的是動詞在時間軸上發生的具體位置。嚴格說英語只有兩個“時”,即“過去時”和“非過去時”。動詞的“態”是動作發生和發展的形狀,包括“一般態”“進行態”和“完成態”。在同一個動作中,“完成”和“進行”兩個態可以同時具備所以又分離出了一個獨立的“完成進行態”。三個時和四個態組合就有了12個“時態”。 3、英語關注性別和單複數。 我們說英語時,頭腦要隨時記着“男女有別”。說每一句話時都必須“自找麻煩”來照顧主謂搭配,對大量的常用搭配,儘量作爲整體來學習,而不是分析其語法形式。 4、名詞前是否有冠詞? 單純說單數形式又不帶冠詞,指的是抽象的概念,不能落實到具體物上。如果想描述某個具體的事物就必須帶上冠詞,才能具體化。 7、多個形容詞的排列順序是什麼? 是按照人在描繪事物時“從粗略到精細,從概括到本質”的順序。假設很遠處有物品,現實數量,再是尺寸大小,然後是顏色,最後是材質。
本書的優點在於他掌握的是思維 ,而不是知識 ,推薦 提出“爲說而思考”理念的Slobin,認爲在學外語過程中,“句子中的動詞是具有時間形式和狀態特徵的,對於學習第二語言來說,這是最難掌握的地方(Slobin,2003)。”所以我們本章重點解決這個學外語過程中最難掌握的,同時也是中國同學在說英語中出現問題最嚴重的關鍵點。 如何讓我們這些習慣了漢語思考方式的人形成對動作的時態概念思考呢?下面我們先來介紹英語時態的思考具體內容是什麼,然後在後面的章節中會詳細介紹輸出中正確使用時態的有效訓練方法。
只看了開頭的一部分,我其實不太認可這本書裏面的一些說法。雖然作者引用了語言教育學博士的一些觀點,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並不適用。語言是用來溝通表達自己意思的,能讓別人聽懂,目的就達到了。很多中國學生口語不好,並不是因爲過早開口說英語,英語說的多造成的,而是因爲沒有語言環境,說得少。一個人說得多了會自己糾正語言錯誤,會從對話者那裏學會地道的表達。舉個例子,我以前在做翻譯的時候不知道汽車的副駕駛怎麼說,我說"the seat besides the driver",跟我對話的美國人說出了對應的詞彙“passenger side”,然後我就學會了這個表達。我很多的表達都是從交流中學來的。只要你能跟母語者溝通,時間久了,你就會學會很多地道的表達。另外,英語學習達到中級水平後,很難突破,並不一定是學習方法的問題。爲什麼很多人詞彙量上不去,因爲沒有合適的學習材料,材料難度不夠支撐你持續提升。大部分人只停留於讀跟聽,沒有用英語持續寫作和口語交流,所以詞彙是死詞彙,不知道運用。很多中國學生用漢語寫作,寫得也很乾癟。實際上也是寫的少的緣故
很大的耐心看完此書,也看了書友的評價,我對這本書評價是“一般” 先說書的結構標題,我沒見過寫書的這麼寫標題的,標新立異?構思獨特?如果看書的是女生或者不懂武俠的男生(這些人可是學習英語的主力軍),怎麼理解這些標題?在書中最後一章,作者推薦讀國外的教材,寫的清晰又易懂,不會故意用術語把讀者搞暈,結果作者還這樣寫書,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本書分爲三章,第一章講了語法,第二章講了詞彙,第三章講了口語發音; 其中就語法篇我覺得還行,融合了作者的理解,對時態有深刻的認識; 詞彙篇我期待解鎖如何才能記住更多詞彙,畢竟看此書名字,應該重點講這章,結果作者給出的建議就是低頻詞彙看過之後通過閱讀來記憶,這…這不是很正常的方法嗎?想想也是,學習這個東西本就沒有什麼捷徑,也不要指望作者能談出什麼新意; 最後一章的口語,作者講解了吞音,連音,疊音等,最後的結論就是沒必要刻意練習…我覺得這種結論就沒必要寫這章了。很多事情的結論都是維持現狀,那還大費周折寫出來有何意義?無非就是說出了更多的依據,這些內容如果有個人公衆號的話發一篇文章也就講清楚了,寫成書最後也沒有什麼獨特的結論,寫書的意義就不大了。 從全書結構看,這本書之前應該還有個《詞行天下》,是一至三章,本書是四五六章。這種情況下,全書名字應該是某某某上,某某某下;而不是取2個名字吧… 本書作者侃侃而談了自身學習英語的體會,把自己的見解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分享給了大家,從字裏行間感受到作者是京城某培訓機構的大佬,從事託福GRE培訓行業,對英語確實有很深的理解,可是這種理解人人都是不同的,正如作者所言,深刻學習之後的理解可以形成個人的見解。 我不建議那些去美國留學的英語學習者花時間看這個書(一般的英語學習者就更不建議了),有這個時間多做幾套題多總結,得到的收穫比這本書要更有意義,因爲形成自己的認識才是學懂的標誌,花時間把作者這本書研究透了,也許可以少走一些學習英語的彎路,可是花在這個書上面的時間可能比要走的彎路還要彎…學習是沒有捷徑的,我國的正規學校教育講的語法和詞彙完全正確而且道路正常,沒必要也不可能企盼通過其他人的旁門左道達到刻苦人學習之後的深度。
研究表明,一般英語學習者把詞彙目標定到17000就足夠了,其學習過程大致可以分成學習特點顯著不同的兩個時期來實現:起步是針對5000個常用詞。這在《詞行天下》裏我們已經做了詳細介紹。然後是5000到17000以上的提高單詞。此階段的典型困境主要在“說英語能力”和“詞彙量”兩方面。本書以提高“說英語能力”爲突破口,詳細闡述說英語的原理和機制,並提出針對性的訓練方法,讓讀者迅速突破此階段的困境而進入一個穩步上升的階段;然後從詞根詞綴、詞組與搭配、精準發音等多方面來圍剿高級階段的“詞彙量”迅速提升問題,後達到詞彙量超過17000,並具備相應的高水平綜合英語能力。
超級,超級棒的一本書呀,提供了學習英語的很多方法論,理論翔實,示例有趣,適合不同的時期多讀幾遍。 我現在嘗試書中的一個記單詞的方法,即一百天記一萬單詞,雖然還沒一百天,但是三十多天的堅持還是有顯著效果的,感謝作者的付出
語言學家對生活在英語環境的中國移民進行測試後發現,如果是在6歲以前就來到英語環境中生活,基本上都能自動掌握英語的時態。但如果是12歲以上纔來的,就很難通過語言環境自然掌握時態。下圖是紐約城市大學心理學系的專家針對5~16歲來到美國且連續在美國英文環境上公立小學和中學5年(60個月)的說漢語的中國移民過去時英語規則動詞使用情況的跟蹤測試。測試發現,5~8歲年齡組(下頁上圖),在英語環境生活5年後,過去時使用正確率平均接近70%。但12~16歲年齡組(下頁下圖),在英語環境連續生活5年後,對動詞過去時使用的平均正確率還不到40%(Jia and Fuse, 2007)。
1、書讀完了,主要看入迷的是前半部分,語法、怎麼思考表達,印象深刻的就是我們不是組織好語言全部後在表達的,都是一小段表達,再形成完整輸出,因人的記憶是有限的。 語法這塊也不錯,講時態和語態組合,把時和態講清楚了。 2、單詞方便,常見詞在加詞根前後再擴展詞語,這樣才能提高詞彙量。 3、我們閱讀爲什麼閱讀不下去,第一詞彙量太多好,難度超過我們自己的詞彙量,導致無法繼續閱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