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孺童
《中論述義》爲學者王孺童的佛學述義專著,是對龍樹《中論》經文之含義所作的系統全面的梳理闡釋。全書包括正文(《中論述義》)二十七品經文和述義,以及附錄(龍樹九種餘論之經文和述義)。作者致力於佛學研究多年,佛學功底深厚且著述頗豐,在本書中對經文義理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對於佛學研習者研究學習《中論》及中觀學說頗有助益,也有助於增進一般讀者對佛學文化的瞭解。對龍樹《中論》及其他九論的經文均進行了詳細的分析,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對佛教中觀學說的研究有重要意義。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述義】 前面站在勝義諦的角度,已經講了諸法不從衆緣中產生的道理,但仍是有人不能理解和接受。他們反駁說:“諸佛、菩薩在經論中,多次講過一切諸法都是從四種緣中產生的,怎麼能說一切諸法不是從衆緣中產生呢?” “四種緣”者,即: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佛教把“法”分爲“有爲法”與“無爲法”兩大類,而又把“有爲法”分爲“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法”四類。 所謂“因緣”,指產生事物的最爲主要和直接的條件,一切“有爲法”均可構成“因緣”。而此緣之所以稱爲“因”,就是指該緣爲各種事物產生之原因。在佛教的因果論中,就“因”的部分,強調有六種因,即: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能作因。而就“因緣”來講,除去六因中之“能作因”,剩餘五種因均屬“因緣”範疇
身業及口業,作與無作業,如是四事中,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及思爲七法,能了諸業相。 【述義】 “第四偈”指出:身業以及口業,作業與無作業,像這四種事業當中,都可以分成善業或不善業。 “第五偈”指出:從善業中產生福德,從不善業中產生罪障,再加上“思業”總共合爲“七法”,就能夠了解各種業的差別之相。 所謂“七法”,指七種業相,即:身業、口業、作業、無作業、善業、不善業、思業。當然,“思業”就是“意業”。而“作業”“無作業”指的就是“表業”“無表業”。世親造、唐玄奘譯《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三《分別業品》:“身、語二業自性云何?頌曰:此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插圖] “表”,指表現。所謂“表業”,指能夠表現出來的業;所謂“無表業”,指不能夠表現出來的業。所謂能夠被表現出來的業,就是能夠爲人所覺察的業。比如人身體的行動,口中的言語,可以被人看見和聽到。而人在行動或言語之前,會於內在有一種要付諸行動或言語的造作,但這種造作是沒有被表現出來的。從外人看來,一個人的“表業”就是已經付諸行動,“無表業”就是還未付諸行動,故舊時將“表業”翻譯爲“作業”,“無表業”翻譯爲“無作業”。 本偈是依小乘之說,認爲“身業”“口業”依色法而住,故有“表業”與“無表業”;而“意業”非依色法,故無“表”與“無表”之區別。而大乘則認爲“身”“口”“意”三業皆以“心”爲體,故皆有“表業”與“無表業”。 這一段怎麼會錯得這麼離譜。 首先,七種實際是指:身作業、身無作業、身業從用、口作業、口無作業、口業從用、思業,然後,所謂無作業不是心裏造作又未做,而是造作之後,形成的持續存在並感召果報的潛在力量。我只能說很佩服作者的行動力,肯花時間力氣出書,但是理解力確實受限於根器,這樣曲解義理也屬於造口業了。
本書相對於作者的另一本著作《中論講記》詳細多啦!《中論講記》更像是“中論白話翻譯”,不適合初學者。而本書在章節段落之間的銜接,詞句背後比較隱微的含義,各種經典的引用方面,都做了詳細明瞭而又不囉嗦累贅的說明。是最適合初學者的。 我讀的的第一本參考的書籍是理淨法師的《中論講義》,說實話,很不適合初學者。作者想表達的太多,過度引用吉臧大師《中觀論疏》,最後失去了自己的特色,如放了太多的煙霧彈,最後迷失自己的目標,讀者也抓不到核心而更加迷惑。 不過也許是當初我的狀態下的感受吧。畢竟那是兩年前,第一次接觸中觀,對緣起性空的義理還比較模糊不清,所以看的比較辛苦點吧,希望你不要受我評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