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堅
任何科學的學習,都必須先對其研究對象及其在科學體系中的位置有清晰認識。文字是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系統,文字學是研究文字的起源、發展、演變、形體、結構、性質、形音義關係、正字法、文字整理與信息處理等問題的科學。 本書以漢文字爲研究對象,嚴格來說,書名應爲“漢語文字學”。但在中國傳統語言學中,訓詁學、音韻學和文字學三者並列,並未強制加上“漢語”二字,因此爲了簡潔,本書仍採用“文字學”一名。書中提到的“文字”“漢字”等都指“漢文字”。 一般而言,學科可分爲理論、材料和學科史三個部分。以漢語爲例,“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主要講述材料;“語言學概論”以理論闡述爲主(當然不僅限於漢語);“中國語言學史”則側重學科史的敘述。對於漢字研究,關於甲骨文、金文、隸書、草書等的研究,基本屬於材料部分;關於漢文字研究歷史的相關探討歸爲學科史;而漢字通論類著作,主要是對漢字的發展規律及一般情況進行研究,屬於演字理論。理論研究離不開實際,缺乏材料也就無法展開理論探討,因此漢字通論類著作同樣需要深入研究具體問題與具體材料。本書即爲漢字通論性質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