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杜贊奇
《文化、權力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一書是印裔美籍學者杜贊奇通過對資料:南滿鐵道株式會社調查部所編《中國慣行調查報告》、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的社會調查材料,以及中外學者已有的研究成果等的研究,以個案的方式對華北六個村莊進行詳盡的分析,展現了在國家政權現代化建設的大背景下1900—1942年華北農村社會、政治、經濟圖景。作者從“大衆文化”的角度,提出了“權力的文化網絡”、“國家經紀”等概念,詳細地論證了國家權力是如何通過種種渠道(諸如商業團體、婚姻圈、經紀人、廟會組織、宗教、神話及象徵性資源等)深入鄉村社會的,以及在這一過程中鄉村社會又是如何作出回應的。
這又是一部從國外學者視角研究中國社會局部歷史現象的論著。作者爲美國學者杜贊奇,曾師從孔飛力,以日本南滿鐵道株式會社編撰的《中國慣行調查報告》爲主,以衆多社會調查材料以及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作爲輔助,通過細緻的個案研究,建構出“權力的文化網絡”理論, 探討了國家政權與鄉村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 二十世紀前半期的鄉村中國發生了兩件大事影響當時的歷史進程:西方入侵讓經濟發生了一系列變化,國家竭盡全力試圖加深其對於鄉村社會的控制。而後者便是本書討論的話題,杜贊奇選擇了華北鄉村作爲研究對象,以鄉村的文化網絡爲基本結構和功能單位,立足於中國鄉村(江湖)與國家政權(廟堂)的互動關係,考察了國家政權的擴張對華北鄉村社會權力結構的影響。 杜贊奇提出了三個相互關聯的核心概念——“權力的文化網絡”、“國家經紀模式”與“國家政權內卷化”。這三個概念不僅勾勒出國家與鄉村互動的多維圖景,更從根本上顛覆了我們對國家權力運作方式的傳統想象,爲我們提供了一個從文化角度理解國家權力的獨特視角。 “權力的文化網絡”和“國家政權的內卷化”這兩個概念將國家政權、地方精英與鄉村社會納入了一個共同框架之中,將權力與文化聯結起來,也爲我們重新認識中國鄉村的社會結構及其與國家政權的關係提供了全新的理論視角。 杜贊奇敏銳地指出,權力並非僅僅以赤裸的暴力或法律條文的形式存在於鄉村社會,而是深嵌於一張由宗族、宗教、市場、水利等組織以及各種非正式關係構成的“文化網絡”之中,這張網既是有形的組織,也是無形的象徵,它不僅爲鄉村精英提供了施展權力的平臺,更賦予其圈力以“合法性”的文化外衣。鄉村精英通過對文化網絡資源的掌控——如主持祭祀、調解糾紛、組織節慶等來鞏固自身地位,獲取實際利益。在這裏,文化不再是與圈力對立的領域,而是圈力得以生長、傳遞和合法化的土壤。國家若想有效地介入鄉村,就必須學會在這張網上“跳舞”,而非簡單地試圖將其撕裂。 而“國家經紀模式”則進一步揭示了國家圈力滲透鄉村的具體路徑。杜贊奇區分了“保護型經紀”與“贏利型經紀”。前者由本地鄉紳擔任,他們在國家與村民之間扮演着緩衝與調停的角色,其權威部分源於對地方文化網絡的代表與維護。而後者,尤其是隨着國家現代化進程而大量出現的“贏利型經紀”,則常常是外來者或邊緣人物,他們更傾向於利用國家賦予的職位中飽私囊,加劇對鄉村的掠奪。這兩種經紀模式的消長,清晰地反映了國家圈力介入方式的變化及其帶來的不同後果。當國家越來越依賴缺乏地方文化根基的“贏利型經紀”來提取資源時,它看似加強了對基層的控制,實則割裂了自身與鄉村社會有機的文化聯繫,動搖了統治的基礎。 最終,這種矛盾的、自我消耗的權力擴張模式,被杜贊奇概括爲“國家政權內卷化”。這一概念精妙地捕捉了20世紀上半葉中國國家建設的困境:國家機構在形式上不斷擴張,財政需求急劇增長,但其行政效率並未提高,提取資源的能力也未能實現質的突破。爲了維持擴張,國家不得不加大對鄉村的榨取,而這又進一步催生了更多寄生性的“贏利型經紀”,破壞了鄉村原有的權力結構與文化網絡,導致提取成本越來越高,形成了一種“沒有發展的增長”的惡性循環。國家政權看似在深入,實則是在自己的邏輯裏不斷內卷,最終在耗盡了鄉村的社會與文化資源後,面臨着自身合法性的危機。 通覽全書,作者給我們最大的啓示在於:理解國家,尤其是理解國家與社會的互動,絕不能僅僅停留在制度、經濟或軍事的層面,而必須深入文化的肌理。國家從來不是一個抽象的、鐵板一塊的實體,它進入鄉村的過程,是一場與地方性文化網絡持續不斷的協商、調適乃至衝突的過程。文化網絡既可能是國家圈力滲透的阻力,也可能是其獲得認同的橋樑。既可能被國家力量所改造,也可能以其頑強的韌性重塑國家圈力的形態。 在當下中國持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語境中,這位外國學者的思考依然具有冷峻的警示意義。它提醒我們,任何自上而下的政策設計,如果忽視基層社會複雜的文化脈絡與意義系統,如果僅僅依靠行政命令與績效考覈來驅動,就可能重蹈“內卷化”的覆轍,陷入“強力推進-資源耗竭-效力遞減”的怪圈。真正的善治,或許需要一種文化的敏感性,一種在尊重與理解地方性知識的基礎上,與基層社會進行深度對話與融合的智慧。 因爲,圈力唯有在文化的土壤中紮根,才能生長出穩固而持久的秩序。
在20世紀上半葉的華北鄉村,國家權力在向鄉村滲透的過程中,爲何沒有建立起現代官僚制的理性秩序,反而陷入了自我複製、自我耗竭的惡性循環? 杜贊奇的答案是“權力的文化網絡”與“國家政權內卷化”,這已經成爲幾代學者無法繞開的分析框架。這個問題把他帶向了三個彼此纏繞的概念,也構成了全書從理論到經驗的全部脈絡。 杜贊奇搭建了一座理論三角架,三根支柱相互支撐,缺一不可。20世紀初國家政權深入鄉村,摧毀了文化網絡,導致保護型經紀退出、營利型經紀湧入,最終陷入內卷化。 先說“權力的文化網絡”。杜贊奇將宗族、宗教、市場、水利組織、庇護關係、婚姻圈等看似分散的社會組織,納入一個由象徵符號和規範編織成的網絡之中。在他看來,鄉村權威散落於宗族祭祀、廟宇香火、水利閘會、看青組織、借貸擔保和婚姻介紹之中。這些組織通過共享的象徵符號獲得合法性,比如關帝的忠義、龍王的降雨權能。一個人之所以能在村裏說了算,往往不是因爲科舉功名,而是因爲他同時在多個網絡交叉的節點上活動,既是族長,又是會首,還是保甲牌頭,由此積累了象徵資本。國家權力要想在鄉村立足,必須借用這張網絡,把自己的正統性翻譯成村民能聽懂的語言,比如敕封神祇、默認宗族領袖的權威,或者讓族長兼任保甲牌頭。 再說“雙重經紀模型”。清代國家財政能力有限,官僚體系止於縣衙,縣以下只能依賴非正式人員。杜贊奇把他們分爲保護型和營利型兩類。前者嵌入文化網絡,代墊攤款、調解糾紛、主持祭祀,從中換取威望和麪子;後者遊離於網絡之外,純粹把公職當成榨取工具。這兩種類型在現實中往往難以截然分開,一個看似爲村民請命的村長可能同時通過包攬賦稅收取佣金。但杜贊奇堅持這個二分,因爲它揭示了權力運作的兩種邏輯:一種靠象徵資本積累正當性,一種靠信息壟斷牟取私利。 最後則是“國家政權內卷化”。杜贊奇從格爾茨那裏借來這個詞,用它描述一種政治系統的自我複製:國家爲了應對財政危機和現代化壓力,不斷增設區公所、警察、學校,但每增加一層機構,就滋生一批營利型經紀;名義上稅收增加了,實際到手的比例反而下降,農民負擔卻成倍增長。國家權力在形式上擴張了,實質上卻陷入了自我耗竭。國家既沒有足夠的財政去養活一支現代官僚隊伍,又無力切斷對舊有經紀體制的依賴,只能在原地打轉,用複製低效結構來應對壓力,如同一臺不斷添加齒輪卻從未提高轉速的機器。 全書的歷史弧線從晚清延伸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在杜贊奇的筆下,晚清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均衡態。國家通過保護型經紀與文化網絡的合作,以較低成本維持着鄉村秩序。進入二十世紀,新政、攤款、區制、警察、學校、廢廟興學接踵而至。國家不再滿足於借用傳統的合法性,而是試圖在文化網絡之外建立一套現代行政體系。問題是,這套體系沒有帶來新的合法性基礎,反而摧毀了舊的。攤款的無常和沉重讓富裕的保護人不堪重負,契稅徵收讓村長夾在村民祕密與國家命令之間兩面受氣,大鄉制則把自然村降格爲行政末梢,給了惡霸可乘之機。於是,蕭惠升那樣爲村民墊款擔保的保護人退場了,齊某那樣與知縣勾結、實行恐怖統治的惡棍登場了。鄉村政治從象徵資本的積累場,變成了赤裸裸的掠奪場。 在經驗層面,杜贊奇最紮實的貢獻在於對基層財政的微觀解剖。他用滿鐵資料展示了縣級財政如何成爲安置就業的機器,工資佔總支出七八成,設備投資微乎其微;攤款如何從季節性徵收變成一年十幾次的臨時勒索;書手如何壟斷土地信息,上欺國家下騙黎民;牙稅包稅制如何層層轉包,讓農民每一次買賣都遭受三重盤剝。作者 想證明,營利型經紀的泛濫是國家在信息成本過高、財政能力不足的條件下,試圖強行擴張的必然產物。 但讀完這本書,我沒有被完全說服。本書的理論框架像一張編織得過於細密的網,把宗族、宗教、市場、水利、庇護關係全部收攏進文化網絡,卻幾乎沒有給暴力、階級和性別留下位置。當杜贊奇幾乎不討論土匪、民團與軍閥士兵在鄉村秩序中的角色,也淡化了黃宗智所強調的華北農村劇烈的階級分化。寺北柴村70%的農戶佔地不足14畝,這種嚴重的經濟不平等在杜贊奇筆下只是背景。文化網絡解釋了一切,又似乎什麼都沒解釋清楚,它更像是一張描述性的地圖。宗教的位置也讓人遲疑。杜贊奇描述的華北鄉村,廟會是村務中心,祭祀是政治表演,全村被迫參與香火分攤。但那些不信神卻不得不交香火錢的村民,他們的沉默在書中是聽不到的。對關帝的分析雖然精彩,卻幾乎建立在孤例之上,其他神靈沒有得到同等深度的展開。 此外,我更好奇的是晚清基線的設定。他對晚清國家“成功融合文化網絡”的描述,主要依賴1940年代滿鐵調查員對村民的回憶性訪談。經歷過軍閥混戰和日軍佔領的農民,在回憶往昔時難免投下玫瑰色的濾鏡。杜贊奇幾乎沒有使用清代的刑科題本或賦役檔案來獨立驗證這個基線,這使得全書的對比敘事建立在一個尚未被充分證實的傳統秩序之上。如果晚清本身就不是穩定的黃金時代,而是已經充滿裂縫的過渡態,那麼二十世紀的斷裂或許就沒有他描述的那麼戲劇性。 至於結論中那個倉促的判斷,即共產黨通過基層組織終結了內卷化,這幾乎是全書最脫離文本的部分。杜贊奇沒有任何關於根據地或土改的一手材料,這個結論完全依賴二手研究,更像是一個八十年代學術語境下的大團圓結局。他沒有告訴我們,共產黨是如何在具體村莊中替代了保護型經紀的功能,又是如何在不依賴文化網絡的條件下重建了合法性。事實上,合作化在終結經紀層的同時,也製造了新的汲取機制;而改革開放後的承包到戶,又在某種意義上讓鄉村回到了國家與農戶直接打交道的格局。但時移世易,新的技術帶來了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這引向了最後一個問題:技術。杜贊奇描述的死結,比如土地清丈和直接徵稅,在今天看來很大程度上是前現代技術條件下的困境。國家不知道一塊地有多大,只能依賴書手;不知道集市上交易了多少,只能依賴包稅人。當高清影像可以精確到每一寸土地,當增值稅發票讓每一次增值都留下數字痕跡,當轉移支付可以繞過鄉村幹部直達農戶賬戶,信息不對稱和代理成本被大幅壓縮。杜贊奇的內卷化模型預設了一個永遠無法克服的信息困境,但技術正在改寫這個預設。當然,這並不意味着變形就此消失,它們只是換了形式,從經紀層的浮收中飽,變成了表格上的數字遊戲和檢查中的痕跡管理。 國家權力在觸及鄉村時,究竟要經過多少層翻譯和扭曲,才能被接受,或者,才能被忍受。這個問題在今天依然鋒利,內卷化或許可以被技術終結,但合法性的真空不會被自動填滿。
匆匆讀下來覺得有三個蠻有意思的點。 1、第三章講的國家政權的擴張與內卷化。 “國家政權內卷化是指國家機構不是靠提高舊有或新增(此處指人際或其他行政資源)機構的效益,而是靠複製或擴大舊有的國家與社會關係——如中國舊有的營利型經紀體制——來擴大其行政職能。” 他舉例河北的某縣,在二三十年代,縣政府不是利用稅收來鞏固和提高已有設施和機關的辦事效率,而是在省政府的命令下,不斷地創立機構,增加“近代化”職能。 沒有進行資源整合,反而使得地方財政支出愈發捉襟見肘。官僚體制不斷分化最終變得無比臃腫。 2、第五章敘述的鄉村社會中的宗教權力與義務。他得出了三個結論:第一,宗教圈構成村莊公務範圍,爲鄉紳們提供了施展領導才能的場所;第二,雖然經濟分化,但鄉紳們經常以代表全村的身份進行祭祀活動,從而使其地位高於一般村民;第三,通過對關帝等的供奉和信仰,使鄉紳們在文化意識和價值觀念上與國家和上層士紳保持一致。 雖然講了“儒家”“天人合一”,但總的來說寫得蠻構造機能主義的,其中有一個很大的點沒有進行區分,“正統且受到官方監管的宗教”與流行在地的“民間宗教”真的一樣嗎? 當然作者並非專門研究宗教,也無需在這一部分着墨太多。 3、第六章,鄉村政權結構與領袖。 這一章讓我想起來了閻雲翔的《禮物的流動:一箇中國村莊中的互惠原則與社會網絡》,杜贊奇討論了農村經濟中的“習慣法”,探討了中間人和保護人,並認爲保護人退出鄉村政治領導層對民國政權尤爲不利。 在國家政權深入鄉村並推行新政之時,它特別需要鄉村精英們的密切合作。當國家政權企圖自上而下地恢復被戰爭破壞的社會秩序時,特別是在加強控制和推行現代化舉措方面,它更離不開鄉村精英們的支持。 總的來說可以一讀。
洞察近代華北鄉村權力結構與社會變遷在《文化、權力與國家》中,美籍學者杜贊奇(Prasenjit Duara)聚焦 1900 - 1942 年的華北農村,以《中國慣行調查報告》(“滿鐵慣調”)爲基石,深入探討清末以降華北農村社會變遷、國家政權現代化建設及鄉村社會關係。爲釐清複雜歷史線索,他創新性地提出 “權力的文化網絡” 與 “國家政權內卷化” 兩大核心概念,藉此呈現近代華北國家與基層間的複雜關係及矛盾張力。本文將圍繞該書內容,闡釋對這兩個概念的理解,並評價全書的學術價值與可商榷之處。 一、權力的文化網絡:多元且超越的鄉村權力闡釋框架 杜贊奇定義的 “權力的文化網絡” 由 “大衆文化”、鄉村多樣組織體系及權力運作規範構成。此概念極具多元性,權力主體涵蓋鄉村各類組織與羣體,如水利管理、宗教團體、“經紀” 組織等;“文化” 也從儒家思想拓展至大衆文化及其衍生象徵與規範,像宗教信仰、親戚紐帶。在此網絡中,權力主體借文化象徵強化權威,如領導祭祀、修繕廟宇,同時用暴力、聯合等手段參與鄉村事務,積累社會資本。杜贊奇構建此概念,旨在突破 “鄉紳社會” 與 “儒家思想” 概念侷限。相較於施堅雅的多邊網絡模型,他將 “宗教”“權力”“市場” 整合於同一框架,全面評估要素關聯。從地理空間看,文化網絡中組織影響範圍相互交織,權力集中於 “中心結”,突破了傳統研究視角。這一理論提醒研究者,在鄉村研究中要重視民間信仰、價值觀念等要素,避免單純聚焦經濟、政治因素。 宗族與宗教——文化網絡中的關鍵要素 杜贊奇反駁 “宗族僅存於南方” 觀點,指出宗族在北方鄉村同樣重要。宗族作爲文化網絡的典型結構,由同一祖先繁衍,以共同財產、活動聯結,聚居同村。集體活動以 “家” 爲單位,全村事務則以 “門” 或 “派” 爲基本單位,部分村莊集體活動還以 “院子” 爲單位。基於滿鐵慣調資料,杜贊奇分析了冀南寺北柴、天津侯家營、山東後夏寨三地宗族狀況。發現宗族勢力強弱與財富無關,如寺北柴郝姓人丁旺但土地佔有量不高,侯家營劉姓人少卻因富而有影響力。因華北靠近政治中心且戰亂頻繁,近代以來宗族活動不穩定,祭祀儀式常受攤款影響。不過,在族內互助等方面,華北與華南宗族存在共性。但杜贊奇所選三地宗族現象顯著,存在樣本偏差。且即便在宗族勢力最強的寺北柴,其作用也有限,周邊村莊宗族勢力更弱且走向分裂。所以,不能簡單以華南宗族標準類比華北,不應高估其作用。杜贊奇引入 “宗族”,旨在探究其在鄉村政治體系中的作用。研究發現,宗族常與村公會、保甲組織混合,兼行多種職能。不同歷史時期,國家政權滲透程度不同,宗族代管鄉村的能力及宗族間關係也不同。 ·國家政權對宗族的影響——分階段考察 爲探究國家政權深入鄉村對宗族的影響,杜贊奇將 20 世紀以來國家政權向農村的滲透劃分爲三個階段。1900 - 1929 年,政權公務擴張、攤派增加,宗族圍繞攤款、撥款等事務博弈,影響宗族形態。1929 年至 1940 年代,閭鄰制、保甲制等新管理組織出現,行政權力擴張,但廟產興學、攤款過重使宗族在文化網絡中合法性喪失,“國與家之中介” 功能弱化。日軍侵華推行大鄉制後,宗族政治權威進一步削弱。鄉村宗教組織也經歷類似變化。傳統社會中,廟宇兼具信仰與公共空間功能,承載教化、議事等作用,是地域象徵與公共財產。清末 “廟產興學” 運動背後,是國家政權、地方百姓、投機者圍繞 “地方權力”“財產歸屬” 的博弈。這一系列變化表明,20 世紀以來國家政權擴張與 “現代化” 浪潮,導致地方 “文化網絡” 破碎,原有權力秩序重構。 二、國家政權內卷化:近代國家政權建設的困境剖析 杜贊奇提出的 “國家政權內卷化” 概念,源於 “內卷化” 理論,即社會或文化模式發展到特定階段後,停滯不前且內部結構愈發複雜。黃宗智研究華北小農和村莊演變時已觸及這一現象,杜贊奇在此基礎上,通過考察鄉村權力主體與國家政權的博弈,描繪國家權力下沉與鄉村權力結構異化的圖景。 ·經紀體制——保護型與營利型的分野 “經紀” 分爲 “保護型經紀” 和 “營利型經紀”。清末政府擴大財源,華北出現 “保護型經紀組織”,如 “半牌” 村際組織。它對外抵制掠奪性經紀和國家勒索,對內調和村民事務、主持祭祀,因其威信高,被國家政權廣泛應用。而掠奪型經紀以牟利爲目的,不屬於文化網絡,保護型經紀因 “保護” 職責成爲文化網絡有機組成部分。當時鄉村權力運作體系中,鄉村領導(保護型經紀)是國家與村民的橋樑。國家因能力有限藉助鄉村領導治理地方,鄉村領導藉助國家權威增強合法性、獲取社會資本,雙方在文化網絡中合作。國家通過特定模式治理基層,利用文化滲透傳達國家意志,地方與國家雙向博弈。南方明代中葉起通過族譜修撰等形成宗族組織,北方因靠近政權中心且戰亂,國家與地方互動更緊密,國家藉助象徵符號強化存在,賦予鄉村領導權威,融入鄉村文化網絡,形成動態平衡治理模式。但近年來華南研究表明,這種模式下地方與國家存在張力,不能用傳統 “控制論” 解釋。 ·近代政權建設——困境與挑戰 19 世紀中葉後,列強衝擊使中國原有治理模式難以爲繼。經濟上,西方新技術等湧入衝擊經濟結構,但農村受影響小。政治上,中國開啓政權現代化建設,模仿西方民族國家,試圖建立強大執政體系。然而,這一進程面臨兩大約束:一是李懷印指出中國近代轉型路徑特殊,先有民族意識後開啓國家建設,且長期內憂外患,近代政權卻盲目擴張行政機構,導致行政成本劇增而能力未提升;二是當時中國處於 “新舊交替”,城市變化大,鄉村依舊傳統,國家 “破舊” 卻未 “立新”,破壞鄉村文化網絡與治理格局,新秩序難以建立。清末以來行政架構變動,“區” 的出現是重要轉折點。民國時期各政權均重視 “區”,因其有 “榨取財政” 職能。隨着行政機構和僱員隊伍擴張,財政收支缺陷與需求增長,攤款成爲華北小農沉重負擔。近代政權以新行政秩序取代原有共治格局,藉助區政府徵款,基層行政隊伍肆意攤款,保護型經紀無力抗衡。曾小萍對比了 20 世紀初與清朝收稅人的差異,指出當時收稅人權力缺乏約束。 ·攤款弊端與權力結構異化 各級行政任意攤款帶來諸多弊端。一方面,爲營利型經紀湧入和基層行政人員中飽私囊創造條件,導致官僚隊伍 “半經紀化”。國民政府統治區,省級政府壓榨縣、鄉鎮收入,縣級政權被迫攤派維持運轉,圍繞攤款產生諸多矛盾,背後反映出中國財政結構中 “原額主義” 的結構性問題。另一方面,基層治理格局改變與行政邏輯更新,使保護型經紀失去作用。政府以 “村莊” 爲攤款基本單位,攤派程序不嚴格,款項過重,超出村莊承受能力,如冀東部分地區宗族祭祀受影響。保護型經紀因無力對抗政權且遭村民質疑,負擔加重,大批鄉村領導離開,造成權力真空,被營利型經紀(土豪劣紳)填補。劉大鵬曾抱怨民國紳士鑽營。新行政機構和公共事業擴大,營利型經紀藉機擴大隊伍、謀取私利,增加的財政未用於國家政權建設,導致 “國家政權內卷化”。國家政權與土豪劣紳勾結掠奪鄉村資源,鄉村陷入惡性循環。而中共農村革命根據地通過緊密組織、嚴格執行行政控制、設置監督體系、遵循合理徵稅原則,實現了較好的基層管理。 三、對《文化、權力與國家》的總體評價 行文至此,我們不妨收束思緒,從整體的角度出發,來對《文化、權力與國家》全書進行簡要的評價。 筆者認爲,本書的學術價值在於以下幾點。 首先,針對過往“士紳社會”研究的傳統範式,杜贊奇則提倡要更全面地考量鄉村權力主體的多元性。此舉無異有助於我們擺脫“士紳”框架的不足,以用更廣闊的視野去看待鄉村社會的文化和權力互動。從“框架構建”層面而言,“權力的文化網絡”展現了不同要素更加豐富的內涵,從而規避了特定視角的分析傾向。 第二,杜贊奇進一步發展了黃宗智原本用以考察華北小農經濟形態的“過密化”理論,創新性地提出了“國家政權內卷化”。藉助這一“窺豹之管”,我們則能更好地把握近代以來、中國“政權建設”與“基層治理”二者的關係與其演變的脈絡,綜合分析政權內部的結構和動力。 需要指出的是,杜贊奇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譬如,杜氏在書中有過分估計“國家政權力量強大而地方弱小”的傾向,這與其史料資料的選取與運用存在一定侷限有關。又如,“權力的文化網絡”這一框架固然有着強分析力,能夠幫助我們以多元眼光去看待基層社會問題。但正像不少論調批評的那樣,杜贊奇並沒有明確這一“網絡”所涵蓋的主體範圍及邊界。這意味着,此框架可謂“無所不包”,另一面卻是邊界模糊、伸縮不定的,難以確認何種要素能夠被包含於其中,更無從判定其解釋效力的限度。楊念羣則認爲,杜贊奇這一框架反映了所謂“中層理論”常見的弊病,即框架的邊界範圍忽大忽小,難以有效確認——“這個網絡由於包含了過度龐雜的各類角色,因此它的伸縮作用是不斷漂移的,到底如何界定其邊界是件相當困難的工作。這也喻示着‘中層理論’範圍的不確定性”。針對此點,有學者提倡要回到具體案例、鄉村空間本身來進行分析,才能避免“大而不當”的空洞化危險。
社會學的研究內容一直都是在思考着,我們社會的當下的情況與未來的狀態之間是否存在着延續性。我們的社會記錄總是存在着,可以看到完全不一樣的情況,在我們發生改變的時間,在當時存在狀態還是不知道,因爲列強對於我們侵入,也是一個逐漸加深的過程,但是伴隨着變化逐漸從大城市擴散到了農村的狀態。選擇的時間段還是非常有意思的民國前十年抗戰中間最爲困難的時間,不知道爲什麼這樣的選擇,當然這個時間段可能是華北農村發生最大變化的時間段,因爲本來相對封閉的農村,但是各種國家的變故使得社區發生了變化,華北地區的範圍可能與當下行政區域存在着差別,當然鄉土的改變原因大部分還是社會影響的,相對封閉的逐漸因爲流動變得容易而發生了轉變。本身是一種權利模式發生變化,我們能夠看到外部力量對於農村結構的改變,其實在我們華北地區改變還是非常容易的,或者說在唐朝之後差不多百餘年就會發生一種根本性改變,而在清朝之後就進入了相對穩定的變化,同時北方的開放口岸還是沒有那麼多的情況下,但是在進入二十世紀之後,伴隨着辛丑條約的簽訂,似乎我們北方也進入了帝國入侵的狀態,特別是北方靠近海邊的地區,比如青島煙臺等處,隨後大清的滅亡其實影響還是在大城市,進入民國時間華北的農村還是保持着相對穩定,但是伴隨着鐵路的修建,以及軍閥割據導致了農村也發生了流動性,使得相對穩定的狀態發生了變化,本來農村受到外面的影響比較小,即使改朝換代也是這樣的,但是日本入侵之後,對於基礎政權的爭奪差不多也在抗戰相對穩定狀態達到了最大,本來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這樣研究的結果,但是屬於微觀史學加上社會學混合狀態。
本書也是一本在對近代中國研究中大名鼎鼎的著作了,杜氏利用滿鐵的華北調查資料以及地方縣誌,對1900—1940年間的華北鄉村進行了研究,重點分析了在國家政權現代化進程中,鄉村精英如何逐漸在國家壓力下與鄉村脫節,力圖增強國家統治的諸多措施如何反而使得“土豪劣紳”在鄉村世界趁機崛起反而大大損害了政府在民衆中的合法性。其對中國政權現代化建設的討論也是嘗試以此爲例來分析發展中國家爲何沒有像英法列強那樣成功擺脫傳統的束縛建立起現代統治。 作爲一個出生並生活在邢臺農村的人,杜氏在本書中所提出的“文化權力網絡”確實很有典型性,不止20世紀早期如此,在經歷共產黨大規模的基層重建以後,在現代鄉村依然可以看到這一網絡的影子,所以在閱讀時便更有一層熟悉感。其對“國家政權內卷化”的討論也頗有意思,福山在討論政治秩序的起源中曾提到國家政權的建設,部分觀點也與此有暗合之意。確實,現代化的國家政權最直觀的一個體現就是其對社會資源的汲取強度(或者說收稅的多寡),晚清及民國政府都因爲沒能成功重塑基層統治秩序而陷入了一種惡性循環之中,最終導致了各自政權的瓦解完蛋。
一、全書主要觀點 1. 權力的文化網絡 • 國家權力並非單靠正式機構下沉,而是藉助市場、宗族、宗教、水會等交錯組織施展權威;這些組織所承載的象徵與規範賦予權力以合法性①②。 2. 國家經紀的分化 • 傳統“保護型經紀人”(村中望族、士紳)因承擔公共責任、抵禦外壓而逐漸退出,被以榨取爲目標的“贏利型經紀人”取代,導致國家與鄉村關係失衡③④。 3. 國家政權內卷化 • 當贏利型經紀人阻礙了國家機構的合理化時,國家權力的擴張只能意味着社會被更深地榨取,這一過程被稱爲“內卷化”④⑤。 4. 文化網絡的瓦解與國家合法性 • 國家在財政與軍事現代化中破壞了原有的文化網絡,削弱了自身的合法性;農民的順從源於對文化網絡權威的認同,而非對國家機器的認同⑥⑦。
華北農村研究脈絡中奠基性的經典著作。基於日本滿鐵調查的材料和黃宗智、施堅雅及許多海外中國研究者的材料,文獻綜述豐富,又在文獻中闡發出歷史人類學的意味。通過分析宗族、宗教、公共基礎設施等強調鄉村結構的文化基礎,提出文化網絡概念,並以歷時性研究呈現了20世紀上半葉中國的政權“現代化”對農村基層文化網絡的影響,研究的層次是豐富的,希以更多歷史細節突破現代化理論設置的社會進化論藩籬。文化網絡概念現在已廣爲農村社會研究者所知,甚至有不少細節性的專著,不過在上世紀90年代應當是很有價值的理論創新,使作者也在黃、施之後立住了自己的理論體系。就國家政權建設對基層的影響,作者認爲政權向下深入,扭曲了帝國原有的經紀統治,進而破壞了村莊的文化網絡,使得國家對農村的經濟統治在財政需求急速擴大的背景下逐漸難以爲繼,進而爲之後以農村爲基礎的革命提供了前提性的解釋。對關心近代中國革命如何興起的海外中國學學者來說,這些結論現在也已成爲學界共識。而敘述中提到的經紀型統治、不同類型的統治經紀人,對理解當下中國央地關係、基層治理仍有價值。 如今再看當時作者的描述,還有更多可探討。如中國政權建設這種現代化是否有特殊性,畢竟此種政權建設的政權幾易其手,且向華北農村推進最快的時期是日本殖民者政權,政權的不同性質是否對政權建設的方向、基層對政權的接受有影響?突破政權建設這一功能主義意味的概念,或許可以更立體全面地理解“現代化政權建設”這一過程。另一方面,作者的研究階段是那個硝煙四起的時代,矛盾主要體現在財稅問題上,故文化網絡等被破壞最終也以影響經濟統治爲結果。但對一個社會的歷史進程而言,文化網絡的改換與重組,同時深受影響的還有身處其中的人,以及他們集合而成的社會思想意識,這也是理解我們時代的自己要面對的課題。
可誇的地方太多,畢竟是經典之作,我就不在這裏贅述了。但我讀罷隱隱覺得,杜贊奇在討論20世紀前中期華北鄉村之時,多年的戰亂與軍閥治理並未成爲他研究的重點,以至於他筆下的華北鄉村大多關注身邊的雞零狗碎,彷彿戰爭離他們還很遠,直到日本人來了這一情況纔有所改變。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寫法可能存在疏忽。此外,杜贊奇雖然也看到了鄉村精英的流逝,但未能結合科舉制的興廢和近代中國人才選拔制度之轉型,以至於有些畫地爲牢,分析的不夠深入。當然,這畢竟是一本二十多年前的著作,不必苛責前賢。確實經典,和近年來頗流行之華南研究可對比交流,值得深讀。
美國學者杜贊奇的這本專著所寫的主要是上世紀前50年代的中國華北農村,採用資料大部分來自日本南滿鐵道株式會社(簡稱“滿鐵”)1940-1942年間編成的六卷本《中國慣行調查報告》。這本調查報告覆蓋了河北、山東兩省,主要集中於六縣六個村莊,作者於1980年代去東京採訪過兩位滿鐵調查員,他們表示書中一些農民的論述有前後不一自相矛盾的狀況,一方面是他們對殖民統治者所派的調查員懷有疑懼,另一方面是被訪農民性情古怪。這。。。現在中國民間反日仇日情緒甚濃,很大程度上就是對日本軍國主義清算不徹底導致的。 通過這本書,我們看到了皇權破滅後,中央政府在鄉村加強滲透與集權,鄉賢治理在中國鄉村逐步退讓的過程。以前的村長多爲富裕或德高望重之人,村民繳納不上攤派時一般由村長代墊。但隨着連年戰亂導致農村經濟的進一步崩潰,農民無力償還墊資,富裕家庭也或者自己經濟敗落,或者因不堪攤派重負而搬離了鄉村,村治權力逐漸落入青皮流氓手中。 據資料顯示,當時華北的典型農村,一般擁地五十畝以上就算富戶,一村基本只有一兩家;其餘50%左右爲幾十畝地的中戶,只有幾畝田的小戶大概也佔一半,這讓我想起另一本書《南北中國》,將中國農村分爲三個類型,華北農村就屬於非華南農村那種一般一姓獨大,也非江浙農村的原子型,而是一村中有幾個主要姓氏的“小親族”型農村。 書中有個細節無關宏旨,但讓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吳店村土地廟內寫着四個字:“你也來了”,且年年更新,村民們認爲其含義是指誰到最後,都逃脫不了神靈的審判,嗯,終需一個土饅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