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斌著
本教材以憲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四大部門法爲體例標準,主要內容包括:傳播權,傳媒與司法;傳媒准入與產權制度,傳媒安全和經營的行政管理,傳播內容的行政管理,傳播職業的行政管理;傳播侵權的歸責、構成要件與責任,傳播侵害個人信息權益與隱私權,傳播侵害名譽權,傳播侵害肖像權與姓名權,傳播侵害死者人格利益,傳播侵害知識產權與其他財產權益;“傳播犯罪”的制度原則及成立條件,侵害國家法益的傳播犯罪,侵害社會法益的傳播犯罪,侵害個體法益的傳播犯罪。 作者從以往的“新聞傳播法”擴展到“傳播法”,包括“新聞傳播法”不能涵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網絡傳播犯罪等內容,改變了目前國內相關教材研究對象和範疇侷限於“新聞傳播法”的情況,適應信息時代新傳播生態及教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