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orge Eliot
《MIDDLEMARCH》是19世紀英國傑出女作家喬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的代表作,被譽爲英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小說之一。小說以19世紀30年代的英國鄉村爲背景,通過多個人物和故事線,全景式地描繪了當時英國中產階級的生活和社會風貌。書中講述了年輕女性多蘿西婭與年長學者的災難性婚姻、青年醫生利德蓋特可悲的婚姻與事業失敗等故事,深刻探討了人性、理想、信仰和現實之間的矛盾。喬治·艾略特以其獨特的敘事技巧和深刻的心理描寫,使這部小說成爲一部具有極高思想性和文學價值的傑作,讓讀者在閱讀中深刻感受到19世紀英國社會的複雜性和人性的多樣性。
花了105個小時終於讀完喬治·艾略特的Middlemarch。這是一部在中國被嚴重低估了的小說,算得上是英國(甚至英語)現實主義文學的巔峯,甚至不用加之一,正如伍爾夫所說:It is one of the few English books written for grownup people。狄更斯的小說多少還帶有一種傳統romance的傳奇色彩,而Middlemarch完全去傳奇化,沒有傳奇與戲劇性的情節,也沒有浪漫化的命運轉折,而是以一種近乎冷靜、近乎瑣碎的方式,鋪陳出一幅中產階級小鎮的生活全景——東一筆、西一筆,看似閒筆,卻不知不覺織成了一個綿密的世界。 偉大的小說都是爲平凡人做傳,所以《卡拉馬佐夫兄弟》開篇陀思妥耶夫斯基就不吝筆墨地解釋爲什麼要爲阿廖沙這麼一個無名之輩做傳,而《紅樓夢》也說自己不過記錄了“幾個異樣的女子”,Middlemarch的結尾同樣動人:“這個世界之所以沒有變得那麼糟糕,很大程度上是因爲那些忠實度過一生、如今長眠無聞墓穴的普通人(Things are not so ill with you and me as they might have been, is half owing to the number who lived faithfully a hidden life, and rest in unvisited tombs)”,艾略特以這句話爲整部小說定調——她不是要寫偉業,而是要寫那些“隱祕的美德”。 和《紅樓夢》不一樣,Middlemarch不是一部天崩地裂的毀滅之書,而是平庸中的安寧之書,或者用毛姆評價自己的《刀鋒》的話來說:總體上這是一部有關幸福的小說,因爲幾乎每個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小說的幾條線索各有其意味:Fred和Mary的愛情是現實主義的幸福,他們經過磨合與成長,才得以共建生活;Will與Dorothea則象徵理想與情感的統一,他們的結合不僅是個人情感的實現,也是“爲更大善(greater good)”而奮鬥的一部分;Rosamond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財富、社會地位與虛榮;唯有Lydgate令人唏噓,他是那個擁有最璀璨才華與最大抱負的人,卻在現實的重壓中英年早逝。 也許和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所想表達的相反,Lydgate只看到了天上的月亮,卻沒注意腳邊的六便士,所以最終在自己的泥坑了埋沒了一生。
《Middlemarch》最刺痛人的地方,是它讓你看見:我們很多痛苦不是來自外界打擊,而是來自內心的誤判。誤判自己、誤判他人、誤判愛情、誤判“我以為我選的是理想,其實我選的是幻想”。它不是在指責誰,而是在解剖“人如何一步一步走進自己的侷限”。這在今天尤其重要,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特別容易被情緒與敘事帶著走的時代。
這個版本有很多排版錯誤,經常讀得莫名其妙。推薦另一版本《米德爾馬契(英語文庫)》。
補標:Marian Evans是維多利亞時期最偉大的作家,沒有人能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