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呂不韋著 尹小林 李昌集等審校
戰國時代秦相昌不韋組織門客編寫的著作,又名《呂覽》。 此書由“十二紀”、“八覽”、“六論”三部分組成。“十二紀”以一年十二月爲序,記各月節候、天象、農事、相應的五行、五方、五音、五色等,然後論述相關人事、政事。“八覽”論述治國、爲士、爲君、爲臣之道。“六論”論述各種社會、政治問題。書中有選擇地吸收各家學說。在政治思想上,主張德治爲主,兼用法治。吸取儒家思想,主張公天下、行德治,以教育、音樂教化人民。吸取法家時移世易、因時變法、重視耕戰、賞罰必信的思想,批判其嚴罰厚賞的主張。吸取墨家節用薄葬思想,批判其非攻偃兵之說,主張以義兵、義戰實現統一。吸取道家思想,主張君無爲、臣有爲。在歷史思想上,吸取陰陽家“五德終始”說,作爲秦代周的理論依據。在哲學上,吸取道家學說,主張“精氣”亦即“道”、“太一”爲天地萬物本源,天地萬物的運動變化有其規律,人應當順應這種規律吸取宋鈃、尹文的“別宥”之說、《管子》的“靜因之道”及荀子思想,主張認識事物要破除主觀成見,判斷是非要察驗物情、人情、事理,認爲聖人能先知不是靠神異或幸運,而在於能審察事變的徵兆。 關於此書評價,《四庫全書總目》雲:“是書較諸子之言獨爲醇正,大抵以儒爲主而參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與孔子、曾子之言……所引莊、列之言,皆不取其放誕恣肆者。墨翟之言,不取其非儒、明鬼者。而縱橫之術、刑名之說,一無及焉。其持論頗爲不苟。論者鄙其爲人,因不甚重其書,非公論也。”梁啓超稱之爲“類書之祖”。蕭公權雲:“呂書之政治意義爲立新王以反秦,其思想之內容則爲申古學以排法。” 此書版本有元至正間劉貞刊本、明萬曆間吳勉學刊本、清乾隆五十三年畢沅校刻《經訓堂叢書》本、清四庫全書本等。注本有漢高誘注本、近人許維譎《呂氏春秋集釋》等。
《呂氏春秋》是秦國統一前夕對先秦百家之學進行的一次系統總結。他總結百家,兼容幷包,統一思想,以理統合百家,目的是爲即將到來的大一統王朝提供一套治國思想的範本。這是一本被低估的帝王教科書,也是先秦思想的最後一部百科全書。它出現在百家爭鳴的尾聲,試圖爲即將到來的統一帝國提供一份折中、包容、務實的治國方案,雖然這份方案未被秦始皇採納,但它所體現的“兼容幷包”精神卻深刻影響了此後2000年的中國政治智慧。
當秦王宮的銅燈在竹簡上投下搖曳的光暈,呂不韋的野心便化作了一部鐫刻在時間褶皺裏的治國密碼。這部戰國末期的思想熔爐,以十二紀的月令爲經,八覽的人情爲緯,編織出一張包羅萬象的巨網——春分時勸君王“止獄訟”,冬至日教百姓“閉門閭”,彷彿將天道的呼吸織進了人間的經緯。它不似法家的刀鋒冷硬,亦非儒家的禮器端肅,倒像一位老農,左手握着道家的無爲鋤頭鬆土,右手攥緊法家的耕犁破冰,腰間還彆着墨家的量尺丈量仁義。書中教人治國如烹小鮮:火候太猛則焦,撒鹽過重則苦,唯有調和陰陽如調和鼎鼐,方能讓權力與民心在沸騰中相融。讀罷恍然:所謂長治久安,原是在德治的琴絃與法治的鼓點間,找到那曲不偏不倚的《清角》之音。這哪裏是謀略?分明是給所有困在矛盾中的靈魂,遞來一把丈量天地的青銅矩尺。
讀《呂氏春秋》的時候,恰好在外旅遊,閱讀週期拉的很長,耗時二十多天終於讀完了。 作爲雜家的代表,呂不韋綜合了儒家、法家、墨家、道家的諸多思想,別出一家,於治國、修身都有很詳細的闡述。今人閱讀,其中的治國部分確遠,但是可以從中學習觀察時局預測未來發展的方法。而修身篇目,則是真真切切的對每個人都有用了。士容篇對國士的定義,是每個人都只值得學習靠攏的,見賢思齊,是每個人都應有的基本素質: 『士不偏不黨。柔而堅,虛而實。其狀朗然不儇,若失其一。傲小物而志屬於大,似無勇而未可恐狼,執固橫敢而不可辱害。臨患涉難而處義不越,南面稱寡而不以侈大。今日君民而欲服海外,節物甚高而細利弗賴。耳目遺俗而可與定世,富貴弗就而貧賤弗朅。德行尊理而羞用巧衛。寬裕不訾而中心甚厲,難動以物而必不妄折。此國士之容也。』
這是寫給秦始皇的書,一定要好好讀一讀。讀完你就可以成爲秦始皇了。
《呂氏春秋》的核心思路: *根本目標:打造“多元一統”的帝國治理體系 如何在一個龐大帝國中兼容不同思想、地域和制度? 答案是用“天道”統攝一切,將諸子百家改造成“工具箱”,服務於中央集權。 *設計邏輯 1. 用“宇宙框架”包裝政治規則 利用“陰陽五行學說”把四季十二月(十二紀)與政治行爲綁定(如春天行仁政,冬天嚴法治);宣稱這不是人爲規定,而是“天道運行法則”(“無變天之道,無絕地之理,無亂人之紀”)。 如此爲集權統治披上“自然規律”的外衣,規避了學派爭議。 2. 對諸子思想進行改造 如儒家保留民本思想、倫理教化;但削弱“禮制等級” ,從而塑造君主道德合法性; 道家保留無爲、重生概念;但“無爲”即君主放權給官僚,從而弱化貴族,強化官僚體系; 墨家保留尚賢、節用;刪除“非攻”(不符合秦國擴張),從而打破世襲壟斷,選拔實用人才; 法家保留變法、賞罰制度;但隱藏“嚴刑酷法”的標籤,實際成爲治國手段。 3. 設計“彈性制度”應對現實矛盾 空間上,建議“封建+郡縣”的混合制(《慎勢》),即核心區直轄,邊遠地區分封; 權力分配上,君主掌“勢”(最終權威),具體事務交給官僚(《分職》)。 *呂氏學說的本質 表層上是兼容幷包,宣稱“天下無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用衆》); 實際卻是法家內核(強化君權/官僚制/實用主義)和黃老思想(用“無爲”“因循”緩解改革阻力)的雜糅。 全書篇章中,大部分明確主張變革。所有“民本”論述最終都指向“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功利目的(《務本》)。 耐人尋味的是,這部爲秦國量身打造的政治藍圖,未能在秦朝完全實現,卻在漢代的治理實踐中大放異彩。
“得十良馬,不若得一伯樂;得十良劍,不若得一歐冶;得地千里,不若得一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