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蘊
一篇。書論。唐代林蘊撰。林蘊,唐代元和(806—820年)年間人。字復夢,泉州蒲田(今福建泉州)人,蘊世通經,西川節度使韋皋闢推官,累遷禮部員外郎,出爲邵州刺史。從盧肇授“撥鐙法”,從此書日進。是篇首先提出“撥鐙四字法”,依次爲:推、拖、捻、拽,爲四種運指之法。提出“用筆之力,不在於力;用於力,筆死矣”。強調筆力爲點畫形態體現出來的藝術上的“力”與物理學上的“力”不同的觀點。有《書苑菁華》本、《歷代書法論文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