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青
懷青和崇賢在N城風光結爲連理,不久育有一女,崇賢畢業後留在上海工作,小家庭於是去上海紮根。然而,生活處處用錢,夫家又實在想得男孫,懷青在謀事與生子間,進退維谷。恰逢戰爭變故,崇賢失業,家裏又接連添了三個孩子,夫妻之間處處計較用錢,崇賢終於不能養家。之後,崇賢在他處尋得溫暖,懷青毅然簽訂離婚協議。十年婚姻,就此結束。
年初的時候讀這本蘇青的《結婚十年》,看得我很壓抑很難受,真的爲作者可惜,都考上國立中央大學了,只上了一年,甚至在學校裏又有了自己的愛人,但是還是因爲包辦婚姻妥協回家生孩子了,從此之後她就再也沒上過學,她的丈夫也是大學生很風流,但是結婚並沒有影響他的學業和後面的事業,民國時代的女大學生那可比鳳毛麟角還稀有,但是她離婚了,又比那個時代甚至這個時代的女性又勇敢很多,完成了反抗和自我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