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 G. Wells
在安第斯山脈深處,有一個與世隔絕的“盲人國”,那裏的人們世世代代失去了視覺,只能依靠觸覺、聽覺和嗅覺來認識世界。赫伯特·喬治·威爾斯的短篇小說《盲人國》正是以此爲背景,描繪了一段既荒誕又發人深省的故事。 主人公努涅斯是一名登山者,因失足墜落山谷而誤入此地。他最初以爲自己擁有雙眼的優勢,一定能實現“在盲人國裏,有眼者爲王”的諺語。然而現實卻完全相反:在這個社會,視覺既無價值,反而被視爲不正常的病態。他的言語無人理解,他的行爲處處受限,很快便成了格格不入的異類。 後來,他愛上了盲人女子梅迪娜,卻被要求接受摘除雙眼的手術,只有這樣才能“治好”他的怪病並獲得婚姻的許可。面對愛情與自我,他最終選擇在手術前的黎明逃離,孤身攀向羣山,命運無從知曉。 這篇小說借寓言式的筆法提出了深刻的疑問:什麼纔是真正的“看見”?是眼睛的視覺,還是羣體的認可?威爾斯通過這個故事,揭示了社會常態與個體差異之間的張力,至今仍讓人深思。
一個人擁有所屬羣體無法理解的表現,並以拯救之名,使同質化。但代價就是該表現對這個人所有的意義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爲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這個小說讓我想起來逃離瘋人院的男主,他挑戰秩序,秩序定義爲精神問題。並摘除了其中一個器官。
怪不得英國人那麼愛看書愛看小說,這是我第一次讀完原本,英語的描寫細膩,想象力豐富,邏輯嚴謹,可讀性太強了。詞彙量尚可,但對我來說仍是費了老鼻子勁了,一些長句兩三遍才反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