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remy Bentham
《論高利貸的辯護》是傑里米·邊沁在1787年發表的一篇經濟與法學論說,以給朋友的書信體形式撰寫。其核心主張是:如果一個人具備成熟心智、判斷清晰,那麼他在金錢借貸關係中應有權自主訂立條款,政府或法律不應因“利息過高”而加以限制。 邊沁在文中一氣呵成地拆解各種反對高利貸的論據。他首先列舉法令限制利率的傳統理由,如“防止剝削”“保護貧困者”“防止奢侈揮霍”“防止冒險行爲”等,逐一進行反駁。他認爲,這些限制往往剝奪的是那些最需要資本、願意承擔風險的借款者和借款人之間的自由協商權。 在論及反高利貸法令的弊害時,他指出這類法規可能把一些借款者完全排除在市場之外,令他們失去獲取資金的機會;又或迫使借款合同轉入更隱蔽、更不公平的形式。他還專門以英國法學家布萊克斯通爲對象,批評其在利率問題上的矛盾立場。 邊沁這篇作品不僅提出了經濟自由主義的論點,也反映了其功利主義思想:他主張法律的設置應以增進整體幸福爲目的,而不是爲了保護某些階層的表面利益而割裂市場自由。整體而言,《論高利貸的辯護》是一部思想犀利、論證嚴密的經典之作,它在當時及後世都對利率管制、契約自由與國家干預範疇的邊界問題產生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