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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辯護:婦女的屈從地位 封面

女權辯護:婦女的屈從地位

[英]瑪麗·沃斯通克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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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萬字總字數
¥58定價

內容簡介

《女權辯護:婦女的屈從地位》是由兩部爲女權辯護的著作組成的,其中一部是十八世紀英國女作家、以爭取婦女教育平等和社會平等而聞名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撰著的《女權辯護》;另一部是十九世紀英國傑出的政治學家、經濟學家和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穆勒著述的《婦女的屈從地位》。這兩部著作雖然出版的年代不同,前者爲1792年,後者爲1869年,相隔半個多世紀,但是它們論述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即從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立場出發,爲當時英國婦女所處的無權地位大聲疾呼,批評和抨擊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要求給予婦女同男人平等的受教育權、工作權和選舉權。

讀者書評

★★★★★

兩性天生具有同等的理性與尊嚴,社會若剝奪女性受教育和參與公共生活的機會,不僅壓迫了女性,也阻礙了整個人類的道德與文明進步,唯有確立真正的性別平等,才能讓個人潛能和公共利益同時得到最大釋放。

★★★★★

兩百多年前,瑪麗就看到了女性的失權是由教育的缺失和不平等社會觀念造成的,這種不公帶來一系列惡果:婦女變得愚昧無知、空虛軟弱,沉溺於服美役、雌競和浪漫幻想。由於缺乏知識和理性,她們只能依附於同樣墮落的男性。她們的子女將同樣的愚蠢卑劣,因爲奴隸只能生出奴隸。爲此,瑪麗主張婦女應當與男人共同爭取權利,希望她們在身體和精神上都能獲得一個公民應有的自由和解放。 作者在前言中寫道:“我希望我的女同胞們會原諒我,如果我把她們當作有理性的人來看待,既不恭維她們的嫵媚風姿,也不把她們看作好似永久處在不能獨自站立的幼稚狀態。我誠懇地想說明什麼是真正的尊嚴和人類的幸福。”振聾發聵了,希望能對200年後的女性有所啓示。

★☆☆☆☆

不推薦。推薦商務印書館版本(王蓁和汪溪譯)。 1.書名有歧義。應該是“;”而非“:”。《女權辯護》是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著;《婦女的屈從地位》是約翰·斯圖爾特·穆勒。 2.作爲一本女性主義讀本,作者有些角度是提到了男性的,這本書直接略過了這些細節,內容有偏差。 3.讀到第四章,還遺漏了僱傭貧窮女性的內容。To render the poor virtuous they must be employed , and women in the middle rank of life , did they not ape the fashions of the nobility , without catching their ease , might employ them , whilst they themselves managed their families , instructed their children , and exercised their own minds .

★☆☆☆☆

人就是這樣的,不認可的觀點就是不服。我從來沒有想過做一個男的,也沒有想過做一個女的。我不認爲什麼性別就處在什麼屈從地位。 建議把人劃分成一個個獨立的人,而不是靠一個簡單的性別來劃分。

★★★☆☆

兩百年前的書,寫作的出發點其實是讓女人成爲更好的妻子、更好的母親,所以女人應該受教育,但是,當女人開始學習、開始閱讀後,這一切就由不得蝻控制了,她們自有出路,所以我們走到了今天,走到了反對昏因制度的路上,而不再是像這本書的立意一樣去成爲一個妻子一個母親。其實沒有特別推薦,雖然這本書在當時肯定是很先進的,但是我們現在已經走了很遠了。 後面蝻的部分完全不推薦看,沒必要

★★★★★

經濟獨立意味着你可以選擇自由。 但是你要有選擇自由的意識。 家庭就像投資,有人投錢有人投時間。 對方不認可,說明這個所謂的家庭不值得你投入,你的對象不值得。 不會愛自己,有什麼都沒用。 你會愛自己但不獨立,就只能受制於人。 因此經濟獨立是你最大的底氣。 但是,要男性正面承認你的家務投入價值,第一,這個男性本身三觀正常,第二,你要讓他知道,你可以沒有他,是他需要你,但是,正常這種男性也是不建議撿的,何苦倒貼去給他做家務生孩子又打工證明自己的價值? 你一個人經濟獨立養好自己,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害人就是自己的價值。 明知對方三觀不正,還非得和他在一起,然後打工做家務生孩子帶娃,當個超人,他也是不會承認你的價值的,而這種行爲就是不會愛自己。 同樣的能力同樣的經濟,有人就能過得很好,有人就過得跟苦行僧一樣。但是苦行僧好歹追求也是爲了自己的價值,這種人過得還不如苦行僧……

★★★★★

這本書出版於1792年。那一年: 法國國王路易十六還在位(第二年上斷頭臺);英國女性不能上大學、不能工作、不能投票、結婚後財產歸丈夫;中國還在乾隆年間,女人裹小腳、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在這樣的年代,一個叫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人,坐下來,寫了一本書,說:“女人不是低等生物,女人是人。” 女人不是天生比男人低等,而是被教育成低等的。這句話今天聽來是常識,但在1792年,它是異端。當時的主流觀念是什麼? 盧梭在《愛彌兒》裏寫:女人是爲男人存在的,她的全部教育應該圍繞如何取悅男人 教會說:女人是夏娃的後代,是引誘男人墮落的罪魁禍首 醫學說:女人的腦子比男人小,天生不適合思考 普通人說:女人本來就這樣嘛——情緒化、愛虛榮、沒邏輯、只能管管家裏的事 沃斯通克拉夫特說:你們全錯了。 她承認:當時的女人確實很多是淺薄、虛榮、無知的。但她問:這是原因,還是結果?一個女人從小被教育:你不需要讀書,你只需要漂亮;你不必思考,你只需要順從;你的價值取決於你嫁給誰,而不是你是誰。然後你們嘲笑她淺薄?她說:這不是女人的天性,這是暴君的邏輯——你先砍掉她的翅膀,然後嘲笑她不會飛。 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論戰對象,主要是盧梭。盧梭是啓蒙運動的大師,是《社會契約論》的作者,是鼓吹“自由、平等、人權”的思想家。但他在女性問題上,是個徹頭徹尾的保守派。他在《愛彌兒》裏這樣描述理想的女性蘇菲: “女人是特地取悅男人的……她應該接受男人的教育,因爲男人的快樂取決於女人的魅力。”沃斯通克拉夫特讀到這段話時,憤怒得幾乎失控。她在書裏反覆駁斥盧梭: 你說女人應該取悅男人,那誰來取悅女人? 你說女人不需要理性,那她怎麼教育自己的孩子? 你說女人天生愛打扮、愛虛榮,那如果不是社會教她的,她從哪裏學的?她的反擊極其鋒利:“你們說女人有弱點,所以不該給她權力。但你們正是這些弱點的製造者,然後用它們來證明她不該有權力。” 一、理性是所有人的權利 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核心哲學來自啓蒙運動:人是理性動物,理性和自由是上帝賦予所有人的禮物。如果這是真的,那女人憑什麼被排除在外?她說:女人的靈魂和男人一樣不朽,女人的理性和男人一樣來自上帝。如果你說女人不需要理性,那你就是在質疑上帝的公平。 二、教育是唯一的出路 她認爲,改變女人的處境,只能靠教育。 但不是那種“教女人怎麼彈鋼琴、怎麼繡花、怎麼舉止優雅”的教育——那是讓她們變得更適合當玩物的教育。她主張的是:讓女人和男人接受同樣的教育,學同樣的知識,讀同樣的書,進行同樣的思維訓練。只有這樣,她們才能成爲理性的伴侶,而不是漂亮的奴隸。 三、婚姻應該是友誼,不是依附 她對當時婚姻的批判極其尖銳:女人從小被教育要“嫁得好”,婚姻成了她們唯一的職業。她們用美貌和順從換取一張長期飯票,然後用一生去承受無聊和依附。她理想的婚姻是:兩個獨立、理性的人,基於互相尊重和友誼,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子女。她說了一句極其超前的話:“我希望女人擁有力量,不是用來支配男人,而是用來支配自己。” 四、女人不是裝飾品,是人 這是全書最根本的立場。當時的社會把女人當作“裝飾品”——漂亮的、溫順的、能生兒子的、能打理家務的。一個女人如果不符合這些標準,她就沒有價值。沃斯通克拉夫特說:一個女人不需要成爲任何東西,她只需要是她自己。她不需要漂亮才值得被愛。她不需要溫順才值得尊重。她不需要生兒子才值得活着。她是一個人,僅此而已。

★★★☆☆

第一本女權辯護是好的。但這個翻譯一般般。可以去看另一個譯本《女性的權利(果麥經典»,那個譯本翻譯得很好。 第二本是所謂女權男的寫的,果然男的就是偷偷藏不住,寫一堆就是爲了夾帶結昏纔是正常人,不結昏就是自私自利的觀點。

★★★★★

從喬治·杜比的《女性史》瞭解到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的《女權辯護:婦女的屈從地位》,讀的人不多,但是這本書蠻有意思,和我之前讀過的關於女性主義的書不太一樣。整本書都在論證,看得出來作者真的很敏銳,觀察深入,邏輯思維強,不會被表象迷惑。我更深一層知道所謂“教導”,以及“美德”也會吞噬人的本真。 在教育方面,女性被認爲天生智力低於男性,但後天教育並不會彌補這一點,反而強調固化這個偏見。女性接受的教育並不是爲了提升自我,而是禁錮思想。被允許看的小說是害死包法利夫人的東西。 在法律和政治層面,女性並不認定爲公民,連半個都不是,沒有權利,連私人財產都無權擁有,甚至不如羅馬時期的奴隸。 婚姻呢,本應該以幸福爲目的,卻被強制婚配,普通女性除了進入婚姻沒有第二個選項。女性進入婚姻,成爲妻子,也就有了自己的“Lord”,她要服從,要服侍。雖然夫妻二人被視爲“法律上的一體”,但不是共享,而是女性要奉獻自己的一切,包括權力全交由丈夫代替行使,丈夫是你的代言人,但其實你根本沒有話語權。一經結婚,財產自動劃歸丈夫所有,甚至是父母指定繼承人的遺產,親生子女也被視爲財產,母親沒有權力擁有。 談論的圈層並不廣,有時代侷限性和身份限制的原因。

★★★★★

這本書收錄了兩部經典:1792年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權辯護》和1869年約翰·斯圖爾特·穆勒的《婦女的屈從地位》。兩位作者身份截然不同——一位是親眼目睹母親被虐待、決心永不結婚的女作家;一位是男性哲學家、經濟學家、國會議員。但他們的結論驚人地一致:當時的英國法律和社會制度,系統性地剝奪了女性作爲人的基本權利。 讀沃斯通克拉夫特的部分,我們能感受到一種壓不住的憤怒。那不是書齋裏的理論推演,是一個親眼見過母親被父親虐待、自己掙扎謀生的女性,在替自己和不被看見的女性說話。 她把當時的婚姻形容爲“合法的賣淫”——女性爲了生存不得不依附婚姻,因爲社會幾乎不給女性任何其他出路。她主張女孩和男孩應接受相同的教育,不是爲了讓她們成爲更好的妻子,而是爲了讓她們能靠自己謀生,不必被迫走入婚姻。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們還注意到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沃斯通克拉夫特1797年死於產褥熱。她去世後,丈夫公開了她的私生活和私生女經歷,結果她的思想被長期忽視。而她的女兒後來成了瑪麗·雪萊——寫了《弗蘭肯斯坦》。那個曾被社會當作醜聞的母親,她的文字卻活了下來,比任何閒話都長久。 穆勒的寫法完全不同。他是哲學家,用的是邏輯和論證,但他的結論比沃斯通克拉夫特更直白:“一個性別對另一個性別的法律從屬——是錯誤的,並且現在是人類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它應當被完全平等原則所取代。” 他描述了一個讓人很難平靜的事實:當時的英國婚姻法下,妻子在法律上是丈夫的“實際契約奴僕”——她不能擁有財產、不能單獨簽署合同、對孩子沒有法定權利,離開丈夫時不能帶走任何東西。即使丈夫去世,她也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穆勒寫的一個觀察:男人不只要女人的服從,更要她們的“心甘情願”。 他們用教育、情感和道德讓女人相信,順從和犧牲是她們的天性。當壓迫披上了“天性”的外衣,反抗就顯得既不可能也不合理了。 如果一個社會的制度安排讓一半人口必須依附於另一半才能生存,那不叫“天經地義”,那叫“制度性的不平等”。沃斯通克拉夫特和穆勒寫下的那些文字,在兩百多年後的今天依然有人需要讀——不是因爲問題已經解決了,而是因爲問題還沒有徹底過去。而我們讀它們,不只是讀歷史,也是在讀那些花了兩個多世紀還沒有完全癒合的裂縫。

書籍信息

作者[英]瑪麗·沃斯通克拉夫
譯者楊瓊
出版時間2025-10-01
分類社會文化-社科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