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舍伍德·安德森
《小城畸人》是舍伍德·安德森的短篇小說代表作,被評爲20世紀全球百佳英文小說第24名,入選“美國文庫”。這部作品也奠定了舍伍德“美國現代主義文學先驅”的地位。 全書第一篇“畸人志”是全書的總領,其他篇章分別講述了居住在俄亥俄溫斯堡這個小城中不同居民的生活,每篇以一個人物爲中心,故事相互聯繫又彼此獨立。 在俄亥俄的這個小城,人人困於執念成怪,孤獨撕扯着靈魂,細碎的荒誕裏,藏盡人性的偏執與人間的孤絕。
In a small town where everyone earnestly walked up and down putting their hands in the pockets, loneliness is but one thing that drives all of them grotesque.
整本書由二十多個短篇連綴而成,都發生在同一個虛構的小鎮上,通過一個叫喬治·威拉德的年輕記者的眼睛,看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困境:心裏藏着一件事,想說,但說不出口。 整本書裏還有一個重複出現的意象:人們站在房間的窗邊往外看。他們總是從某個小窗口望着外面的世界,但自己從來沒有走出去過。不止一個人對喬治·威拉德說過類似的話:“你快走吧。趁你還能走的時候,離開這個地方。” 他們不是不愛溫斯堡,而是太清楚了——這個地方會把你說不出來的那部分你,一點一點磨掉。 第一個讓我停下來的是《手》——關於一個叫比德爾鮑姆的老人。他有一雙手,總是動個不停,像某種獨立於他身體之外的生物。他不是故意要動的,但手就是不聽使喚地在那裏揉搓、觸碰、比劃。因爲那雙手,他被趕出了曾經工作的小鎮。那之後他開始練習把手藏起來,插進口袋裏,壓在腿下面。但他見到喬治·威拉德的時候,手還是不自覺地伸出來,輕輕觸碰年輕男孩的肩膀,像要說什麼。 舍伍德·安德森寫了一段話讓我久久無法翻頁:“It was his way of speaking, his way of saying things that words could not say. The hands, which he had kept hidden away, were always trying to talk, always trying to say something.” 那是他說話的方式——說那些語言說不出來的事。那雙被他藏起來的手,一直在試圖說話,一直在試圖說什麼。 我讀到“always trying to say something”的時候心裏湧上來一種很奇怪的難受。我有過那種感覺——想說一件事,但到嘴邊就變輕了、變薄了、變了形了,最後乾脆咽回去。然後那個沒說出的話會變成別的東西跑出來——變成一句不耐煩的話、變成一個熬夜的夜晚、變成一遍又一遍刷新手機屏幕的動作。溫斯堡的人都是這樣,他們把話說給椅子聽、說給牆聽、說給自己聽。比德爾鮑姆把自己的話藏進手指尖裏,像一棵樹把汁液藏進葉脈。 然後是《母親》。一個叫伊麗莎白的女人,年輕的時候也曾經像火焰一樣,渴望很多事情。她愛過,衝動過,也想過逃跑。但後來在小鎮上結了婚,生了孩子,慢慢地什麼都沉下去了。她成了一個不說話的人,大部分時間待在屋子裏,從窗口看着外面的人來來去去。 但她有一個念頭,像一顆種子在她身體的某個角落裏一直活着:她的兒子喬治不能變成她這樣。她總是在想,這個鎮子會把他磨平的——它磨平了太多人——而她沒有力氣再看他被磨平。 “You must not become like me. You must not let life kill you before you have had a chance to live.” 她在深夜裏走到兒子的牀邊,看着他睡覺的臉,心裏一直重複這句話。她沒有說出口。她只是站在那裏,站着,然後把門輕輕關上。讀到這裏的時候我愣了一下,因爲我忽然想到一個畫面:我媽媽可能也這樣站在我的牀邊過——不是在我小時候,是在我上大學之前的某個晚上,她可能也看着我的側臉,想說點什麼但最後只是輕輕關上了門。而我不知道,我永遠無法知道她有沒有在那個瞬間把一句話嚥了回去。她有沒有像伊麗莎白一樣,在心裏對我說過“你不能變得像我這樣”。如果有,那她咽回去的是什麼? 伊麗莎白的故事讓我明白一件事:有些人的“在意”是沉默的,是你永遠看不到的。他們站着,看着,然後關上門。那不是冷漠,那是他們唯一學會的表達方式。 《冒險》 還有一篇叫《冒險》,關於一個叫艾麗絲的女人。她年輕的時候跟一個男人約好私奔,那男人沒來。她等了一年,兩年,很多年,等到青春過去,等到鎮上其他女孩都結了婚。她一個人住在小屋裏,反覆練習去愛一個不會回來的人。 後來有一天晚上她決定不等了,衝到火車站隨便買了一張票,但站在月臺上的時候她停住了——她要去哪裏?她不知道。“走”本身是不夠的,你必須有一個地方可以去。她沒有。她站在原地,像一列沒有軌道的火車。然後她轉身走回家,脫掉外套,關了燈,躺下來。 那篇的結尾是:“She still loved him. She would always love him, but she had decided that she would not go away.” 那個“不走了”不是釋然。是清醒地知道自己已經走不掉了。讀完這篇的時候,我想起那種想逃離一個狀態但沒有方向的感覺。很多個深夜刷着手機但不知道自己想刷什麼、想找誰說句話但翻遍了通訊錄也不知道該跟誰說,其實就是站在月臺上的艾麗絲——買好了票,但不知道去哪裏。 《離去》 整本書都在講“走不走”這件事。有人想走但走不了,有人能走但不知道去哪兒,有人走了又回來了。喬治·威拉德是唯一一個真正離開了的人。他跳上那列火車的時候,溫斯堡所有的故事都在他身後退遠。他聽到一個聲音對自己說:“You will have to learn to be someone new. But you will carry all of them with you.” 你得學會成爲另一個人,但你會帶着他們所有人一起上路。 那些沉默的老人、站在窗前的女人、被誤解的手、關掉的燈——它們不會消失,它們會變成他身上的一部分,在他後來的生活裏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再次出現。就像我讀過的那些書、見過的人、沒說出口的話,以爲過去了,其實都還在身體裏。只是換了一種方式繼續活着。 溫斯堡的人教會我一件事:不是所有問題都需要答案。有時候,一個人只是需要被看到——被另一個人知道“他心裏的手在動”。而那個看到的動作本身,就是一種微弱的連接。我沒有能力讓所有人說話,但至少讀完這本書之後,我開始試着在看到別人沉默的時候,不急着填滿它。我坐在那裏,等他們說完——或者等他們不說。 我在日記裏寫:“你可能就是下一個喬治·威拉德。你也會帶着這些人的故事離開,然後某一天,在另一個地方,用另一種方式認出他們。” 我躺了很久,覺得溫斯堡的人正在慢慢經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