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奧]斯蒂芬·茨威格
少女暗戀作家多年,一生默默深情,直至臨終才寫下長信。一封遲來的告白,道盡極致孤獨與純粹愛戀,震撼人心。
初三語文課摸魚看的小說,當時只覺得這女主好慘,好純粹的愛,男主爲什麼不記得她,好可惜……如今看來,這根本就不是愛情,而是一場極端的單向迷戀,病態又扭曲。 女主愛的根本就不是男作家,她愛的是她自己虛構和美化出來的一個完美形象,把所有感情都強加在了這個形象上面。她享受這種犧牲和默默付出的悲劇感,只要不表白不索取,男主就永遠不會打碎她的幻想,哪怕他根本不記得她。 最悲哀的是,她幾乎是把自己的全部生命價值都綁定在了這個根本不在乎她的男人身上,完全喪失了主體性。
This is a told sad story in a letter by a woman before her death, who took her whole life to love a man who never recognized her. The love was deep, consistent and long-lasting from a woman, and it was moving, lamentable and also ridiculous. You can love a man even if you both are not acquainted but just by voice, figure or his deeds, but that is not the love that deserves your life-long devotion to this unrequited love. So sad a story, but written pretty well.
一本短小而讓人震撼的小說,一個女人獨自的愛情故事,充分詮釋了“我愛你,與你無關”。 獨自從小到大,由始至終,默默的,不求回報的愛着一個甚至不知道她是誰多次相遇甚至無法認出她的男人,甚至獨自爲他生下和撫養一個孩子,甚至爲了撫養孩子出賣身體,甚至爲了有可能存在的有一個可以有哪怕一個小時的自由的奔向他的懷抱的渺茫的可能性而拒絕不同男人的求婚始終保持單身的自由狀態。 很感動。但身爲女性,懷疑這種愛情存在的可能性。我認爲愛一個人應該是需要被回應纔會長久存在,無法想象不需要回應的愛情。 作者是男性,我覺得這是他從男人視角想象出來的,大概是男人最想要的最完美的愛情。--被人長久無條件無負擔的愛着。 女性定然是不想要這樣子的愛情的。
好喜歡這篇。第二人稱很難寫出彩 但是茨威格做到了。
讀來令人窒息。單方面的愛戀,愛到癡迷,愛到失去自己。諷刺的是,除了不愛她的他,其他人都愛她。 被辜負的女人,卑微的愛。
這本書大概是一個月前讀的,因爲當時比較忙(藉口),忘了寫感想和評價了。看完書或電影后寫觀後感是我這幾年一直堅持的,不能就此中斷。 這本英文書的難度適中,比較適合有一定英文水平的朋友。 爲什麼女主這麼癡迷於這個男作家?當時讀完的時候我也有些不理解,怎麼可以迷戀到如此程度?一方面我覺得她對自己的人生太不負責了,當然也受到原生家庭的影響,另一方面,她也是比較有勇氣,勇於追愛。話說回來,那個男作家真是風流,睡過的女人數不勝數,對他而言,女主只不過是衆多被他睡過的女人中的一個罷了,無足輕重。別問我怎麼知道,因爲我是男人。 其次,回想起最近學習到的一個觀點,對於你喜歡的人物,不管是虛構的還是真實的,只要能讓你深深着迷,就可以從這些人物身上反射出你內心理想的自己。這個女主如此喜歡男作家,其實可以理解爲男作家是她內心理想的自己,女主沒有怎麼見過世面,而男作家,舉手投足間盡顯優雅禮儀,風度翩翩又有文化內涵,這正是女主內心想要成爲的樣子,所以她才這般迷戀。 有個觀點和這個觀點類似。說女人從小缺乏父愛(缺乏安全感),就容易找到那種年紀大的大叔,因爲大叔可以給他提供父愛般的安全感。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爲這類從小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想要找的對象正好是她們內心理想的自己,即可靠有安全感的自己?又比如說,有的女人喜歡幽默有趣的男人,一方面可以理解爲她需要這樣的男人,誰能滿足,她就優先選擇誰。另一方面,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爲,她自己本人也希望變成一個幽默有趣的人,即內心理想的自己應該是幽默的有趣的。 而我十七歲時也迷戀一個人,心動始於工整好看的字跡,乾淨整潔的試卷,溫柔好聽的聲音,還有初見時乾淨美好的模樣。那時的她,剛好活成了我內心向往,卻沒能做到的精緻細膩與溫柔體面。 青春止於十七歲…
第一次聽到這個故事,是姜文主演的電影拉片解說。再一次認真讀這個故事,也斷斷續續將這個故事從記憶中喚醒。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和一個二十六歲的作家,從人物設定來講,是絕對的上位者和下位者,成熟男人和天真女人,這樣的搭配或許是男人們最願意面對的關係,可控制、易擺脫。故事借女人的來信倒敘了她和作家之間發生的一切,讓我看到了一個癡迷於愛情、可以爲之付出一切的女性形象,放在當下來講,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戀愛腦,但同時她也有許多先鋒女性的行爲和特徵。拒絕身邊一切同齡人的追求,後來給其他人做情人,也不接受對方的求婚,在作家門前不斷等待,直到對方關注到自己,接收到對方邀請喫飯、回家的表達立即答應,自己獨自一人生下孩子、養育孩子……這一切讓人看完心中五味雜陳,該怎麼說呢?我不知是該讚揚她毫不利己的真摯愛情,還是該讚頌作者對這樣無私情感的塑造,亦或是批判作家的風流和短情,又或是批判作者創造出這樣一個癡情的女性角色讓現實中的女性追捧、讓現實中的男性藉此抨擊女性現實。到底如何?相信大家會讀到屬於自己的答案。正如題目所言,這個女人對於作家而言是陌生的,即便兩人曾經三年爲鄰、三度良夜。這,能不能說明這個作家把女人當玩具呢?都不是那種買回家的玩具,而是在店裏欣賞過的玩具,僅此而已,每一次見面,都像是初次相識。而他也慣用一個理由來擺脫女人:我要出去幾天,回來和你聯繫。如果把他放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那麼毫無疑問,他和女人的關係,只是露水情緣。女人從來都知道這一點。作家與她平日接觸到的人都不同,這難免讓女孩注意。其實,我們小時候或許也對某一個身邊出現的與衆不同的大人產生過類似的崇拜感情,但基本不會發展成愛情,因爲他身邊大多數都會有自己的配偶,這讓人傷心,但也讓人容易退縮。而她遇見的作家不同,他擅長換女人。或許,她懷着對方不愛她們,但可能會愛自己的願望這樣堅持着;也可能,她充分了解對方的脾性,也接受不會被記住的命運,但依然選擇愛他。那女人爲什麼選擇寫信告訴作家這一切呢? 這就不得不提到她的孩子,她和作家先生髮生關係後懷孕,選擇生育後利用自己的美貌投靠一些男人,通過做他們的情婦給自己的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條件和教育條件。在她眼裏。兒子有着和作家類似的容貌,他也希望兒子能擁有作家一樣的學識和氣質,有兒子在,她就已經擁有了和作家的鏈接。但兒子的死亡,讓她失去了這一切。在信裏,她細細描述着自己的濃濃愛意。她是如何因爲那些傢俱而被吸引,又是怎樣陷入那雙充滿柔情的眼睛裏,是怎麼期待着與他的每次相遇,怎樣關注他的動向,怎樣因他努力學習,是怎樣離開母親和養父家回到作家所在的城市,又經歷怎樣的辛苦生下孩子……如此的投入,竟然沒有一次能讓對方記住?而作家的僕人John一眼就認出了這個女人!多麼強烈的對比!讀完這個故事,難免不爲這個女人感到不值,難免會爲她的執着感到疑惑,難免會爲作家的薄情感到震驚和不恥,也難免爲作者塑造這麼一個女人而難受。女人的形象千千萬,但那麼多的著名小說中卻有那麼多不約而同的沉湎愛情、淪爲妓女的設定。不是說這個故事不好,作者很會寫,很會設計,很會表達,但今天的我讀到會覺得把女人的愛抬得太高,把女人爲愛情的犧牲寫得太絕,給了女人們太少的喘息和空間。當然作者友誼是女性成爲愛的表達主體,這一點放在現在也是很具時代意義,無論男女,一切的獲得都要靠主動出擊,默默等待被挑選,不是一個有着主體性的人該有的行爲特徵。但主動出擊和莽撞不是一回事,像這樣自毀式的付出並不值得發揚,因爲我們畢竟生活在現實中,而非故事中。
beholding love that can not be spoken is torturing, passionate love expressively spoken yet permanently lost is even more suffering.
OMG,讀這本書完全是爲了練習英文,詞彙量少,但是真的很難,我雖然也有少女心事的時刻(in history)但是我很難理解這份感情,especially 當主人公有了孩子後,她還能藏着掖着。但是如果轉換一下角度,這個是男作家對女性的想象的話,感覺邏輯上更通順。 這本書的詞彙真的挺難的,對我來說。希望下次讀的時候,可以啃的不是如此艱難(我也的的確確無法理解主人公的感情,導致好幾次放棄讀這本書)。 這本書寫的確實很美。
前年度過這本書的中文版,很震驚,在想真的會有這樣的愛嗎,每次讀都會感嘆女主的感情之強烈,這是真的入室搶劫般的愛情,不過也很遺憾,整本書從女主視角來看都充滿了遺憾,愛人從未記住我,直到死亡我被有了模糊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