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奘
又作說一切有部集異門足論。略稱集異門足論。爲阿毗達磨六足論之一。本論系舍利子爲預防佛陀入滅後之諍論而作,計分十二品:第一緣起品,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結集法律之緣起。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門。第十二贊勸品,明示佛陀之印可。此論常引法蘊足論,故必作於是書之後。又廣本有一萬二千頌,今流傳者爲八千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