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張琳德
《北族女性》是研究來自契丹和女真部落的婦女的風俗和生活的開創性著作,遼金時期正處於中國歷史的中段,在此背景下的女性因生動的生活方式和獨特的兩性關係脫穎而出。她們保持着通騎術、好戰和性獨立的本土傳統,同時擅長詩歌和散文寫作。儘管過去幾年中已有許多研究中國各個時期婦女的著作,但這是第一部將最新考古發現、遼金繪畫資料以及文學資料和歷史記錄納入其中的著作。北族女性將草原傳統中的主動性和自信心與中國文化的某些方面(如道德和文化)相結合,爲了解草原女性行爲模式的歷史提供了新的視角,並揭示了比較研究的新領域。
第一次看到有關北族女性的研究。 恍然想到其實南北朝、遼宋金有關北方少數民族的研究已經有不少了,但是單獨的女性研究還是不夠,不夠多。 這本書從史載談到生活再到文化認同,對北族婦女的歷史做了一個很好的梳理。 剛翻了下北族家庭和皇宮竟然不是女性專屬領域(男人可以隨意出入),雖然某種程度是弱化了男權,但另一種視角何嘗不是男性侵入女性領域?
這本書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遼金女性可以不結婚(耶律常哥)、可以領兵打仗(楊妙真)、可以參與政事(應天后、承天后)。不過我開始的時候以爲做遼金的女子要比做中原女子好些,後來發現所謂的“自主權”也不過是相對而論,還是做現代女子好些。我也明白了爲何遊牧民族的收繼婚制和高昂的彩禮,不過是買斷一個女子的方式,買斷之後她就不在是一個人了,而是男方家族的一份財產。 這本書的寫作手法讓人讀起來還是有點痛苦的,有很多地方的表達實在是難以理解,不知是否是翻譯的問題。但是題材新穎、談及的問題也比較稀缺,所以忍着讀了下來,裏面的幾位女性歷史人物形象對我的素材收集十分有用。
主題挺有意思的,關注了遊牧民族文化和中原文化之間的交流互動,討論了女性在這種文化融合下受到的影響,視角很好。可是,它使用的一些材料,比如列女傳這種官方樹立的女性典型,還有墓裏的壁畫和陪葬品,這些材料好像也可以反向說明,當時女性不完全這樣,所以纔要樹立典型,而墳墓裏流傳下來的文物也可能具有幸存者偏差? 而且我感覺,研究者的立場有點…形容遊牧民族的女性基本是巾幗英雄或者開明大氣,英姿颯爽;宋明時期的女性就是被裹小腳,受儒家禮法束縛,三從四德賢妻良母。這可能在某個角度是現實,儒家禮法的確給女性增加了很多束縛,但是這麼比較我就會很難接受:宋明時期的女性應該也有其他的生活樂趣或者禮法之下自由的一面,只聚焦到被壓迫的那一面,然後用這一面和遊牧民族進行對比…我感覺情緒被操控了。 不過,這只是我的一些疑問,而且作者自己也對這些材料的可信度提出了疑問,“以上的敘述既展現了一些價值觀念,但也因文獻的偏向而忽略了某些其他的價值觀念,於是便引發了一個問題。正史中所描繪的女性美德,究竟是由遼代史學家的價值觀念所確定並繼而影響了元代編纂《遼史》的史官們,還是元朝的史官決定了遼代女性美德的篩選標準,進而可能由此篡改了史實?此外,文妃和蕭太后的詩作是否真實傳達了女性的聲音,抑或這些文學作品都是由後世男性文人所代寫的,以此來宣揚他們的道德理念?這些問題的答案,目前都尚不得而知”。 所以,我就標一下一般。 (列女傳裏提到很多才女,說話很有條理,飽讀詩書,家庭背景也很好,但是她們在歷史裏留下的形象是:她們用自已的才能去說服當權者,讓自己爲丈夫殉葬,然後當權者十分感動,同意了她們的要求。我挺感嘆的,會說話不一定有用,重點是想表達的內容,話語背後的思想是什麼。那些年代對女性的思想控制實在是😿)
細看的時候,有相當部分讓我很困惑的論證/分析/錯誤。肯定不是所有的都和翻譯有關,因爲翻譯甚至在註釋裏糾正了一些錯誤。 比如,在第五章的離婚一節裏,作者的主要觀點是,遼金對婦女再婚和離婚寬容,用了以下論證: 1. 遼聖宗時代公主與駙馬離婚。 2. 欽哀皇后長女巖母菫離婚再婚四次,丈夫都是蕭家的。 3. 遼天祚帝強迫文妃和丈夫離婚,納入後宮。 4. 耶律庶成之妻因誣告丈夫被判離婚作爲懲罰。 5. 金代強調婦女是丈夫財產,在1145年改進了效仿宋法,然而丈夫毆打妻子致死無罪,而宋法禁止毆打妻子。 6. 半句話“金代初期,社會對離婚和再婚均持相對寬容的態度...” 7. 後半句“...這一情況在後來發生了轉變。”例子是海陵王暴政逼迫離婚、殺戮。 8. 延續7,海陵王逼迫烏林答氏與世宗離婚,烏林答氏自殺。一句話總結說,“自世宗朝起,社會便對女性守節之舉愈發推崇。” 最後一句話總結全節:“總之,以上種種事例中,對離婚和再婚的寬容態度成了遼金兩代遊牧民族的習俗之一,讓居於南方的中原王朝驚詫不已。” 在楊妙真的章節中,作者說楊妙真因爲 1)婚前性行爲+性主動 2)騎馬打仗 3)“爲金盡忠”/被宋史反對,說明楊妙真是胡化漢人,實爲“遼金最後的巾幗”。 我們先不要說作者也承認婦女帶兵打仗非遼金特有,也不要說山東特別是魯西北自古是農民起義的老家,而農民起義經常有婦女要上戰場,僅僅以上面的性自由、騎馬打仗理由,將楊妙真這個漢族抗金起義領袖與皇后述律平、蕭燕燕並列,作爲論證遼金性別的例子,是很難說的。 蕭燕燕和韓德讓的戀情的章節出現了更多令我困惑的論證。首先,作者優先考慮劉斌和路振的私人筆記記載,認爲既然出現兩個信源,那麼蕭燕燕和韓德讓的故事就很可信,忽視了此兩記載同源(這是註釋提出來的)。作者認爲蕭燕燕和韓德讓生了1-2子,註釋說《全遼文》和《遼史》有出入,楚王應該是蕭韓之子。而景宗與蕭皇后第三子耶律隆裕曾被封爲楚王,他出生時景宗還活着。而且後修的史書在子嗣記載中出現錯誤,也不稀奇。因爲優先路振的私人記載,又因爲前面論證搶婚和洪皓記錄的女真民間“男女自媒”=無貞潔操守、婚前性自由,作者認爲契丹人蕭燕燕和韓德讓的婚約意味着他們有婚前性行爲,再續前緣也與此有關,劉斌和路振描述的蕭韓戀便符合習俗。最後作者說2005年發現韓德讓墓挨着蕭燕燕墓,於她而言證實了戀情,而2015-2017年考古發掘確認,韓德讓屬乾陵陪葬區,並非緊挨蕭燕燕墓,可能爲功臣陪葬制度。或許這和本書的著作年代有關。然而即使尊重蕭韓戀的說法,作爲契丹貴族的蕭太后的私人戀情又怎麼對遼金婦女總體有代表性呢? 在前面的某個段落裏,作者提到了范成大《攬轡錄》裏,一個“胡化”的女人,自稱“宗室女、郡守家也”。她的分析是,這是和胡化性自由有關的: “范成大在1170年使金之時,曾談及北地女性的性事問題...該女子與范成大一行人交談有何目的不得而知,但其勇氣可嘉,足以令范成大將她記錄於行程錄中。范成大似乎很同情她,他雖然沒有詳細記述當時的情形,但很有可能這位自中原而來的女子若非求歡,便是向其打探家鄉的消息。” 實際上,如果看了范成大原文,便會覺得聯想到“求歡”不可思議,因爲那分明一個哀嘆失落的遺民的語氣。女子這段後面的一句是 “遺黎往往垂涕嗟嘖,指使人云:‘此中華佛國人也。’老姬跪拜者尤多。” 而如果仔細看前文,那女人其實是“秦樓”的女子,那麼即使女人搭訕有性目的,也不是一個性自由的場景。而范成大記載她,也不是因爲什麼被隱去的未知原因。他應該是感嘆秦樓女子還自稱郡守家,要麼是靖康變成噱頭招攬客人,要麼是貴族竟淪落至此。此時1170年,距靖康1127年已43年了。 本書裏有許多腦洞聯想。 重複刻板印象的“遊牧=婦女權力大,漢人=婦女無權” -- 即使某種程度上的確有依據,即宋明理學 -- 也很難說嚴謹或者創新到什麼地步。更何況在理論和方法上還是美國這行的通病了。 我們可以看一下本書正文最後一自然段: “同時代和之後的中原女性又是如何看待遼金兩朝的巾幗英雄呢?從中原文化角度來看,這些女性很可能被當作負面典型,用以強化中原傳統的女德觀念。包括婚姻和寡婦地位在內,有關女性性事的習俗事實上都極爲主觀。宋明時期女性之所以被隔絕在閨中,是否部分是因爲男性想要更好地掌控自己的妻女,防止她們效仿北方草原王朝女性去追求更獨立的生活方式和更主動的兩性關係呢?宋明時期的祖母和奶媽們是否會用北境的野蠻大腳女戰士來嚇唬孩子,以此讓她們表現得像個乖女孩?明代小說中那些神化般飛身騎馬、近身互搏、騰雲駕霧的女主人公,又是否會讓人聯想到遼金時期的那些巾幗勇士?或許,如今熒幕上的《臥虎藏龍》和《飛刀又見飛刀》正隱約與十至十三世紀的久遠歷史交相輝映。” Johnson幻想着宋明的婦女被恐嚇不要模仿北族的彪悍(即使楊家將裏蕭太后是反派,難道不是立場和戲劇化問題?),而明代小說有大量獨立、戰鬥的女角色 -> 一定是受遊牧女主影響吧,絕對不可能是漢人的宋明自己出現的。
本書的視角很獨特,通過遼金自己視角下的女德範版來分析遼金文化中女性認同的特質與中原文化的區別,從給予女性自由度上的感受來說,似乎遊牧民族大於漁獵民族大於農耕民族,這或許跟生產生活方式有很大關係,男權社會中女性始終屬於附屬角色,但總有一些女性能夠破除桎梏,做的比大多數男性還要好,比如應天后,承天后和楊妙真。唯一讓我覺得意外的是遼金居然如此認同女性的文化修養,這是受漢文化影響的結果嗎?還有書中提到的婚嫁之事中嫁妝和聘禮傳統決定了女性再嫁的自由度,雖然有買賣婚姻的殘酷但卻是非常符合人性的。
個人感覺很一般,至少作者的結論在我看來是很淺的,不夠深刻。也許是受限於史料吧,作者在很多地方不能下定論(比如《全遼文》中真假難辨的女性作者的文學作品,致使作者不能依據這些作品對遼代女性的文化水平與文學能力進行分析。),最終只是一種較爲宏觀的結論,如北族女性對漢文化與草原遊牧傳統是兼收幷蓄,有所取捨的,並且兩種文化之間還存在內部張力,促使女性的形象與認同在不斷改變。但史料的缺乏又讓作者無法清晰地描繪這種轉變,這就很讓人難受了。作者的部分結論也很值得商榷,作者僅依據《遼史·常哥傳》與遼金墓誌中的部分女性獨藏墓就認爲遼金女性中單身生活是一種普遍現象,這顯然缺乏說服力。還有作者在最後認爲遼金女性對佛教的接受與唐代女性很相似,而迥異於宋代女性。這一說法顯然很荒謬,現有的宋代女性研究和史料都可以證明佛教對宋代女性生活的影響是極大。
漢人看北朝,一開始多少是帶點漢人中心主義的,像在看夷狄,但女性看女性,漢人中心主義就又變成了自卑,如作者所言,無論在受教育、婚前性行爲、婚後政治甚至軍事活動參與等各個方面,北朝女性的權力比中原女性多的不是一星半點…特別是承天后那一段,她跟韓德讓的事情這麼公開講出來,而且得到社會的理解和尊重,這得多先進的風氣啊。當然,爲了把韓德讓納入皇族,賜名賜姓時候賜到承天后兒子那一輩兒我也是萬萬沒想到。遊牧漁獵族羣的跨輩婚,而且是女性長一輩的跨輩婚確實比收繼婚更有東西[666]所以看書的時候總想替中原王朝扳回一局,直到看見“北朝嚴禁寡婦再嫁(外姓),寡婦有殉夫的傳統,金代更是男性家暴女性至死可不獲罪,而宋朝律法連丈夫毆打妻子都是嚴格禁止的”,忽然理解了穆斯林學者受性別批判時,總愛說“我們也尊敬女性啊,一夫四妻的前提是四妻地位平等,待遇相同不分高下;查希裏耶時代有溺斃女嬰的傳統,伊斯蘭教出現才取締呀”的心態…通篇下來,發現地位最高的竟然是渤海國女性,應天后就出自這一支,而且以斷腕代替殉夫,成功移風易俗的也是應天后,輔佐耶律阿保機,甚至直接帶兵打仗的還是應天后。一切讚頌都歸應天后~ 最近日劇刷的是大女主,讀書也選了女性研究,同時看《北族女性》與羅老師的《漫長的餘生》(說來慚愧我發現這本書上還有羅老師給我的親筆簽名,落款是壬寅孟冬)。不受後學影響的女性研究,主動接近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女性研究,確實更符合中國人的胃口,這需要作者和譯者有同樣的自覺。南北的差異都是中華的一部分,融合後的優秀傳統爲我們所繼承,無論如何都比用理學那一套來代表漢人,代表中國強太多。這個譯後記寫得很好,比他的書評寫得好太多。書評寫的啥玩意兒啊流水賬,很難想象竟然是同一個人寫的
參考文獻可真多啊,非常嚴謹詳實的一本研究北方遊牧民族(契丹和金)的女性生活紀實。對東北地區、河北、山西在五代十國、宋代時期的歷史感興趣的推薦閱讀。曾經去過旅順博物館,那裏有很多金代文物瓷器之類的,他們的審美確實是喜歡碩大的東西,風格蒼莽,很多瓷器的顏色都是米灰色,放到現在有點像廢土風疊加一些侘寂風。還是沒有被宋明理學和董仲舒版本的儒學侵染過的地區女性活得自由啊。但更羨慕秦漢時期以及先秦時期的女性,有權力有地位有自由。每次中國一戰亂,就開始約束個性,尤其是女性個性,然後女性就順理成章地被男性評頭論足淪爲男性審美標準下的玩物。參見宋明時期文人士大夫的審美,自己很孱弱不運動,就要求女性也弱柳扶風,滿足他們爲數不多的男子氣概追求。圖爲旅順博物館收藏的金代陶器,可以感受一下他們的風格,和中原有很大區別,雖然產能較低工藝較差,但獨具一格。
選擇這本書是因爲小時候就瞭解到本地區擁有遼代公主墓,而且在市博物館見過相應藏品。看到最後圖片上壁畫出現的時刻,一瞬間彷彿回到了青少年。走進市博物館,瞭解樹葬及遼國公主墓相關產品時的那個遙遠午後。
大概瞭解了一下遼金宋,遼的女性地位,受教育程度明顯高於其他兩代,一方面是因爲帝后固定一個姓氏,述律應天太后(後邊改蕭姓)起到一個很大程度的模範作用,後邊出現承天太后蕭綽,使契丹女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馬上民族多少崇尚自由,不過也受儒家文化影響,屬於本土與外來文化融合,一點比漢族女性要好很多,詳情請讀完這本書,一定會受益良多,這裏邊還介紹了遼代皇族結婚,登基,等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