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狄更斯
《大衛·科波菲爾》是英國小說家查爾斯·狄更斯的經典長篇小說,被稱爲他“心中最寵愛的孩子”。 小說講一個叫大衛的孩子,在母親死後被繼父送到一家公司當童工。後來,婆姨收留了他,並供他上學,這期間他與一位律師的女兒艾妮斯結下了友誼。大學畢業後,大衛在婆姨的資助下到倫敦做律師,與另一位律師的女兒朵拉訂婚。 這時,他的婆姨破產了。爲了報答婆姨,大衛改行從事寫作,獲得成功。後來朵拉去世了,大衛發現自己依然深深愛戀着艾妮斯,兩人終於走到了一起。 小說以孤兒的一生照見人間百態,主人公大衛的生活道路與作者的經歷頗爲相似,因而《大衛·科波菲爾》被認爲是一部帶有自傳體性質的小說。
⭐️⭐️⭐️💫 句式現在已經不流行了,又複雜又長的句子實在不是符合當下的審美,而且探討的內核也過時了。 我感覺是不是爲了賺稿費而故意寫這麼多的。
讀《David Copperfield》花了我挺長時間。這本書真的很長,打開的時候我做好了心理準備,但讀到中間還是忍不住想——怎麼還沒結束。高二那會兒,課本里有一章莎士比亞的“生存還是毀滅”,老師順着那個話題給我們講了講狄更斯,講了這本書的大概的情節。紋理節選的片段裏,讓我最深刻的就是對於米考伯先生的描寫——“腦袋又大又亮,沒有頭髮,光禿得像個雞蛋"。這次是第一次真正從頭讀到尾,讀完之後,那些被不耐煩擋住的細節,慢慢自己浮了上來。 小說從大衛出生開始寫。他是個遺腹子,父親在他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就死了。母親克拉拉年輕、溫柔,像一朵沒經歷過風雨的花,帶着大衛和女僕佩格蒂一起生活。那段日子應該是大衛童年裏最柔軟的一段時光——有人疼,有人抱,有爐火,有睡前故事。 然後母親改嫁了。繼父摩德斯通先生和她的姐姐摩德斯通小姐一起住進了這個家。從此,房子裏多了一種東西:沉默的、壓人的、不允許孩子出聲的秩序。摩德斯通不是那種直接動手打人的繼父(雖然他也打),更可怕的是他那種“這是爲你好”的控制——剝奪母親的陪伴、把大衛關在房間裏、把他的書拿走,讓一個孩子慢慢意識到自己在這個家裏是多餘的。 大衛被送走,送去一個叫薩倫學校的寄宿學校。那地方不比家裏好多少,校長克里古爾是個習慣用藤條解決一切問題的人。但大衛在那兒遇到了斯蒂福茲——一個高年級的闊少爺,聰明、自信、光芒萬丈。大衛崇拜他,像向日葵跟着太陽轉。那是大衛人生裏第一次“選擇”一個人做朋友,而那個選擇後來會以一種他完全沒想到的方式反噬他。 母親死了。難產,孩子也沒保住。大衛被從學校接回來,然後立刻被摩德斯通送去倫敦的一家裝酒廠做童工。那年他不到十歲。他在那兒洗酒瓶,住在別人家裏,喫得很少,幹活很累。那段日子在書裏寫得並不長,但我讀的時候覺得特別長。不是因爲篇幅,是因爲你能感覺到大衛在那種生活裏被磨得很慢——每天都是同樣的苦,同樣的累,同樣的沒有盡頭。 那段時間裏,他租住在米考伯先生家裏。米考伯是個永遠欠債、永遠在等“轉機”的人。他窮得叮噹響,說話卻總是一副紳士派頭。大衛在他那兒住着,看他被債主追、被法警抓、一次又一次地從“絕望”裏爬出來繼續演戲。米考伯是這本書裏第一個讓我覺得“這人真可笑”又“這人真可憐”的角色。後來他還會再出現,以一種更復雜的方式。 大衛受不了了。他從倫敦跑掉,徒步走了一百多公里去找他的姨婆貝西·特洛伍德。他之前從沒見過她,只知道她曾經在他出生的那天來過,聽到他是個男孩之後就失望地走了——她本來想要一個女孩,還要給那女孩取名叫“貝西·特洛伍德”。 但大衛走投無路的時候,唯一能想到的名字就是這個。 貝西姨婆是個怪人。她住在海邊,性情古怪,說話直來直去,對驢子有近乎偏執的厭煩。但大衛站在她面前,渾身髒兮兮地說明來意之後,她做了兩件事:第一,寫信給摩德斯通讓他不要再管大衛;第二,把大衛留下了。她後來對大衛說的那句“你是我的人”,我在讀到時心裏動了一下。整本書那麼多好心人——佩格蒂、米考伯、艾妮斯——但真正讓大衛的人生方向發生轉折的,是這個脾氣古怪、不按常理出牌的老太太。 她送大衛上學。大衛寄宿在律師威克菲爾家,和威克菲爾的女兒艾妮斯成了好朋友。艾妮斯和朵拉不一樣。朵拉是後來大衛愛上的人——漂亮、甜美、像一朵需要被捧在手心裏的花。但艾妮斯是那種安靜地站在那裏、不出聲、不搶鏡,但你回頭看的時候發現她一直都在的人。書裏大衛愛了朵拉,娶了朵拉,而艾妮斯只是微笑、沉默、等待。我讀到後面才意識到,艾妮斯其實從一開始就是這本書的“正確答案”——但大衛用了大半本書纔看懂這件事。 大衛的人生被兩個人攪動了:一個是斯蒂福茲,一個是希普。一個是他信任的,一個是他厭惡的。兩個人都在各自的方向上,狠狠地辜負了那些不該被辜負的人。 斯蒂福茲在大學期間和大衛重逢了。他們一起去雅茅斯看望佩格蒂一家——佩格蒂的哥哥闢果提先生和他的養女艾米麗、侄子漢姆住在一艘改裝成房子的舊船上。艾米麗本來已經和漢姆訂婚了,結果斯蒂福茲來了,用那種大衛曾經也崇拜過的“迷人”氣息,把艾米麗帶走了。私奔到國外,然後拋棄了她。 艾米麗的養父闢果提先生找了她很久。找到她之後,決定帶她去澳大利亞重新開始。但就在離開前,海上發生了一場風暴,一艘船在雅茅斯沉沒,船上有一個瀕死的旅客。漢姆下海救人,被巨浪吞沒。後來被衝上岸的是兩具屍體:漢姆,和斯蒂福茲。那一段我讀了好幾遍。狄更斯沒有安排斯蒂福茲被原諒,也沒有安排漢姆活下來,他只是讓海浪同時帶走了一個人和他的反面。海浪對誰都沒有偏袒。 希普那邊是另一條線。他是威克菲爾律師的書記,表面謙卑、逢迎,對所有人都說“我很謙卑”,實際上在慢慢吞噬威克菲爾的事業和生活。他騙錢、做假賬、把威克菲爾拖入債務深淵,還讓大衛的姨婆也搭了進去。後來揭露他的人,是米考伯——那個欠了一輩子債的米考伯,給希普做了祕書,在忍無可忍之後爆發了。他在大家面前攤開所有的證據,把希普的僞裝撕得乾乾淨淨。 那是米考伯在全書中唯一一次不滑稽的時刻。 大衛愛朵拉。朵拉美,天真,像一幅畫裏走出來的人,但她不會做飯、不會管家、不知道怎樣面對真實的生活。他們的婚姻像一個玻璃房子——好看,但經不起任何撞擊。朵拉後來生病去世了,大衛失去她,然後離開英國去旅行了三年。 三年後回來,他發現自己一直愛着的人,其實是艾妮斯。不是那種突如其來的發現,是那種你走遠了才發現你一直帶着她。艾妮斯等了他那麼久,但狄更斯沒有把她寫成“等待的女人”,她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安靜力量。書結尾,大衛和艾妮斯在一起了,兩個人都沒有轟轟烈烈,只是走進了一個安靜的結局。 這本書讀得不容易,讀到一半的時候我確實有點不耐煩。但合上書之後我在想,也許那種“不耐煩”本身就是閱讀的一部分——就像大衛自己的人生一樣,他也在很多個段落裏覺得走不下去了,覺得怎麼還沒有轉機。狄更斯把人生寫成了它本來的樣子:有些章節是快的、亮的,有些章節就是需要你耐着性子走過去。那些你以爲“可以跳過”的細節,可能正是另一個人活着的全部重量。合上書,我在桌前坐了一會兒。本來打算讀完就寫點什麼,結果拖了好幾天。不是不想寫,是每次翻開筆記,看着那些折了角的頁碼和劃線的句子,就覺得好像還有很多東西沒理順,還想再看看,再等等。然後一拖就是三天。 小結:我發現自己最近有個狀態:不是想太多,是明知道該做了,就是不想動。寫書評是這樣,複習是這樣,連回消息也是這樣——心裏清楚“現在做最合適”,但手就是伸不出去。讀完《大衛·科波菲爾》之後,這個感覺尤其明顯。因爲書本身就那麼長,讀到後面有些段落我是咬着牙翻過去的,心裏一邊想“怎麼還沒完”,一邊又覺得“讀都讀到這裏了,必須看完”。這種拉扯很消耗人,消耗完了就更不想動了。 可能是最近情感上在慢慢調整的緣故。一段關係在收尾,也不是那種撕裂的結束,就是一點點淡下去,像水慢慢變涼。你知道它涼了,但你還端着杯子,不知道該放下還是該再續點熱的。那種不上不下的狀態很磨人,不是難過,是一種奇怪的鈍感——什麼都還能做,但什麼都不太想做。 其實米考伯先生從來不這樣。他欠了一屁股債,明天就要被法警抓走了,今天晚上還能點着蠟燭跟大衛談人生,說明天總會好起來的。我羨慕他那種“不管了先活着”的勁,但我也知道那是一種天賦——我身上沒有,或者說我現在沒有。我現在更像那種知道水涼了但還端着杯子的人,懶得放下,也懶得續。 寫完這篇書評的時候,我忽然覺得“寫完”本身就是一個動作——不需要動力,不需要狀態對,就只是把手伸出去,翻到新的一頁。米考伯先生可能從來不等什麼“準備好了”的時刻,他只是在每個還能動彈的瞬間選擇繼續往前走。那種走法不一定好看,但它能讓人從原地離開。 我可能也要學會那樣走一走。不等那個“我想做”的念頭出現,就現在,就此刻,把手伸出去。能寫多少寫多少,不嫌自己慢,也不怪自己懶。讀完一本書,然後寫下當時的感受——這就是一個動作。做完它,然後放下杯子,不管那水是涼是熱,起身去做下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