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劉熙載
清代劉熙載晚年所撰的文藝評論總集,分文、詩、賦、詞曲、書、經義六卷。“藝概”二字取自“舉少以概多”,不堆砌資料,以簡馭繁。《文概》論先秦至唐宋古文,從《左傳》“其文緩”講到韓柳歐蘇的不同筆法;《詩概》辨詩體正變與歷代詩人的高下;《詞曲概》提出“詞爲詩裔”的著名論斷;《書概》以人品論書品,主張“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 全書句子精煉,議論犀利,是晚清最重要的文藝理論著作之一。
大道至簡,衍化至繁。真正的通透,不在於蒐羅萬象,而在於能否以極簡的言語,洞穿最幽微的本質。不堆砌辭藻,不羅列故實,只以寥寥數筆,便剖開詩文筆墨的靈魂,讓人窺見那字裏行間流淌的學養、才思與志向。這種舉重若輕的智慧,是歷經歲月沉澱後的洗盡鉛華,是將萬千氣象歸於方寸之間的從容。它讓我們明白,唯有捨棄浮華的枝蔓,方能抵達藝術與思想最核心的肌理,在極致的精煉中,照見永恆。
法以去弊,亦易生弊。立論之當慎,與立法同。 劉熙載《藝概》分別從文、詩、賦、詞曲、書法、經義六個方面對中國古典藝術思想進行了總結和評述。劉熙載(1813—1881),字伯簡,號融齋,晚號寤崖子,江蘇興化人,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進士,曾任翰林院庶吉士、編修、國子監司業、廣東學政、左春坊左中允等職,半生爲官基本在文化和教育部門,致仕後主持上海龍門書院14年,可以稱得上是清中後期一位學者型官員。《藝概》一書是劉熙載對自己歷年談文論藝的札記所做的集中整理和修訂,於清同治十二年(1873)寫成。全書共有6卷,分別爲文概、詩概、賦概、詞曲概、書概、經義概,是對中國古典藝術思想的總結和評述。卷首的“敘”揭示“藝”之基本觀念,明確宣稱:“學者兼通六藝,尚矣!”從該書的內容安排上看,此處所指“六藝”顯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禮、樂、射、御、書、數六種技藝,而更接近現代意義上對“藝術”的理解,即包括文學、書法、音樂等多種藝術門類。劉熙載以更廣闊的視域,用“兼通”一詞將文、詩、賦、詞曲、書法等藝術形式囊括其中,所謂“觀其全”,並在此基礎上探討中國古典藝術思想理論,這與我們今天談論的藝術學基本概念暗合,在中外藝術理論史上,顯示出較爲明顯的當代意義。 文中子曰:“言文而不及理,是天下無文也。”昌黎雖嘗謂“辭不足不可以爲成文”,而必曰“學所以爲道,文所以爲理”。陸士衡《文賦》曰:“理扶質以立幹。”劉彥和《文心雕龍》曰:“精理爲文。”然則舍理而論文辭者,奚取焉? 文有七戒,曰:旨戒雜,氣戒破,局戒亂,語戒習,字戒僻,詳略戒失宜,是非戒失實。 作短篇之法,不外“婉而成章”;作長篇之法,不外“盡而不污”。《文心雕龍》謂“貫一爲拯亂之藥”,餘謂貫一尤以泯形跡爲尚。唐僧皎然論詩所謂“拋針擲線也”。章法不難於續而難於斷。先秦文善斷,所以高不易攀。然“拋針擲線”,全靠眼光不走;“注坡驀澗”,全仗繮轡在手。明斷,正取暗續也。文章之道,斡旋驅遣,全仗乎筆。筆爲性情,墨爲形質。使墨之從筆,如雲濤之從風,斯無施不可矣。 文無論奇正,皆取明理。試觀文孰奇於《莊子》,而陳君舉謂其“憑虛而有理致”,況正於《莊子》者乎?明理之文,大要有二:曰闡前人所已發;擴前人所未發。論事敘事,皆以窮盡事理爲先。事理盡後,斯可再講筆法。不然,離有物以求有章,曾足以適用而不朽乎? 有道理之家,有義理之家,有事理之家,有情理之家,“四家”說見劉劭《人物誌》。文之本領,祗此四者盡之。然孰非經所統攝者乎? 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左氏釋經,有此五體。其實左氏敘事,亦處處皆本此意。 煩而不整,俗而不典,書不實錄,賞罰不中,文不勝質:史家謂之“五難”。評《左氏》者,借是說以反觀之,亦可知其衆美兼擅矣。 蕭穎士《與韋述書》雲:“於《穀梁》師其簡,於《公羊》得其核。”二語意皆明白。惟言“於《左氏》取其文”,“文”字要善認,當知孤質非文,浮豔亦非文也。 《左氏》尚禮,故文;《公羊》尚智,故通;《穀梁》尚義,故正。 文之快者每不沈,沈者每不快,《國策》乃沈而快;文之雋者每不雄,雄者每不雋,《國策》乃雄而雋。《國策》明快無如虞卿之折樓緩,慷慨無如荊卿之辭燕丹。《國策》文有兩種:一堅明約束,賈生得之;一沈鬱頓挫,司馬子長得之。 文章蹊徑好尚,自《莊》、《列》出而一變,佛書入中國又一變,《世說新語》成書又一變。此諸書,人鮮不讀,讀鮮不嗜,往往與之俱化。惟涉而不溺,役之而不爲所役,是在卓爾之大雅矣。 古人意在筆先,故得舉止閒暇;後人意在筆後,故至手腳忙亂。杜元凱稱左氏“其文緩”,曹子桓稱屈原“優遊緩節”,“緩”豈易及者乎? 秦文雄奇,漢文醇厚。大抵越世高談,漢不如秦;本經立義,秦亦不能如漢也。漢家制度,王霸雜用;漢家文章,周、秦並法。惟董仲舒一路無秦氣。 西漢文無體不備,言大道則董仲舒,該百家則《淮南子》,敘事則司馬遷,論事則賈誼,辭章則司馬相如。人知數子之文純粹、旁礴、窈眇、昭晰、雍容各有所至,尤當於其原委窮之。 “末世爭利,維彼奔義”,太史公於敘《伯夷列傳》發之。而《史記》全書重義之旨亦不異是。書中言利處,寓貶於褒。班固譏其“崇勢利而羞貧賤”,宜後人之復譏固與! 用辭賦之駢麗以爲文者,起於宋玉《對楚王問》,後此則鄒陽、枚乘、相如是也。惟此體施之必擇所宜,古人自主文譎諫外,鮮或取焉。 六代之文,麗纔多而練才少。有練才焉,如陸士衡是也。蓋其思既能入微,而才復足以籠鉅,故其所作,皆傑然自樹質幹。《文心雕龍》但目以“情繁辭隱”,殊未盡之。 韓文起八代之衰,實集八代之成。蓋惟善用古者能變古,以無所不包,故能無所不掃也。昌黎論文曰:“惟其是爾。”餘謂“是”字註腳有二:曰正,曰真。 文得昌黎之傳者,李習之精於理,皇甫持正練於辭。習之一宗,直爲北宋名家發源之始;而祖述持正者,則自孫可之後,已罕聞成家者矣。 荊公《遊褒禪山記》雲:“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餘謂“深”、“難”、“奇”三字,公之學與文,得失並見於此。 介甫文,於下愚及中人之所見,皆剝去不用,此其長也;至於上智之所見亦剝去不用,則病痛非小。 介甫《上邵學士書》雲:“某嘗患近世之文,辭弗顧於理,理弗顧於事,以襞積故實爲有學,以雕繪語句爲精新。譬之擷奇花之英積而玩之,雖光華馨採鮮縟可愛,求其根柢濟用,則蔑如也。”又《上人書》雲:“所謂文者,務爲有補於世而已矣;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且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餘謂介甫之文,洵異於尚辭巧華矣,特未思免於此斃,仍未必濟用、適用耳。 儒學、史學、玄學、文學,見《宋書·雷次宗傳》。大抵儒學本《禮》,荀子是也;史學本《書》與《春秋》,馬遷是也;玄學本《易》,莊子是也;文學本《詩》,屈原是也。後世作者,取塗弗越此矣。 志者,文之總持。文不同而志則一。猶鼓琴者,聲雖改而操不變也。善夫陶淵明之言曰:“常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 文,辭也;質,亦辭也。博,辭也;約,亦辭也。質,其如《易》所謂“正言斷辭”乎?約,其如《書》所謂“辭尚體要”乎? 論不可使辭勝於理,辭勝理則以反人爲實,以勝人爲名,弊且不可勝言也。《文心雕龍·論說》篇解“論”字有“倫理有無”及“彌綸羣言,研精一理”之說,得之矣。 莊子曰:“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聖人議而不辯。”餘謂有不論,不議,不辯。論議辯斯當矣。 東坡《進呈陸宣公奏議札子》雲:“藥雖進於醫手,方多傳於古人。”《上神宗皇帝書》雲:“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蓋法高於意則用法,意高於法則用意。用意,正其神明於法也。文章一道,何獨不然! 文有本位。孟子於本位毅然不避,至昌黎則漸避本位矣,永叔則避之更甚矣。凡避本位易窈眇,亦易選懦。文至永叔以後,方以避本位爲獨得之傳,蓋亦頗矣。 《詩緯·含神霧》曰:“詩者,天地之心。”文中子曰:“詩者,民之性情也。”此可見詩爲天人之合。“詩言志”,孟子“文、辭、志”之說所本也。“思無邪”,子夏《詩序》“發乎情,止乎禮義”之說所本也。 《詩》,自樂是一種,“衡門之下”是也;自勵是一種,“坎坎代檀兮”是也;自傷是一種,“出自北門”是也;自譽自嘲是一種,“簡兮簡兮”是也;自警是一種,“抑抑威儀”是也。 詩喻物情之微者近《風》,明人治之大者近《雅》,通天地鬼神之奧者近《頌》。 李太白《古風》雲:“正聲何微茫,哀怨起騷人。”蓋有《詩》亡《春秋》作之意,非抑《騷》也。 《十九首》鑿空亂道,讀之自覺四顧躊躇,百端交集。詩至此,始可謂其中有物也已。 庾子山《燕歌行》開唐初七古,《烏夜啼》開唐七律,其他體爲唐五絕、五律、五排所本者,尤不可勝舉。 杜陵五、七古敘事,節次、波瀾、離合、斷續,從《史記》得來,而蒼莽雄直之氣亦逼近之。畢仲遊但謂“杜甫似司馬遷”而不繫一辭,正欲使人自得耳。 詩文一源。昌黎詩有正有奇。正者即所謂“約六經之旨而成文”,奇者即所謂“時有感激怨懟奇怪之辭”。 白香山《與元微之書》曰:“僕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爲道,言而發明之則爲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 潘邠老謂七言詩第五字要響,如“返照入江翻石壁,歸雲擁樹失山村”,“翻”字、“失”字;五言詩第三字要響,如“圓荷浮小葉,細麥落輕花”,“浮”字、“落”字。餘謂此例何可盡拘?但論句中自然之節奏,則七言可以上四字作一頓,五言可以上二字作一頓耳。 凡詩不可以助長,五古尤甚。故詩不善於五古,他體雖工弗尚也。《書譜》雲:“思慮通審,志氣和平,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爲五古者,宜亦有取於斯言。 七古可命爲古、近二體。近體曰駢、曰諧、曰麗、曰綿,古體曰單、曰拗、曰瘦、曰勁。一尚風容,一尚筋骨。此齊梁、漢魏之分,即初、盛唐之所以別也。 李仲蒙謂:“敘物以言情謂之賦,索物以託情謂之比,觸物以起情謂之興。”此明賦、比、興之別也。然賦中未嘗不兼具比興之意。 詩爲賦心,賦爲詩體。詩言持,賦言鋪,持約而鋪博也。古詩人本合二義爲一,至西漢以來,詩賦始各有專家。 古者辭與賦通稱。《史記·司馬相如傳》言“景帝不好辭賦”,《漢書·揚雄傳》“賦莫深於《離騷》,辭莫麗於相如”,則辭亦爲賦,賦亦爲辭,明甚。 屈子以後之作,志之清峻莫如賈生《惜誓》,情之綿邈莫如宋玉“悲秋”,骨之奇勁莫如淮南《招隱士》。宋玉《招魂》,在《楚辭》爲尤多異采,約之亦只兩境:一可喜,一可怖而已。 屈子之纏綿,枚叔、長卿之巨麗,淵明之高逸,宇宙間賦,歸趣總不外此三種。 《周禮》太師之職始見“賦”字。鄭注“賦之言鋪”,而於鋪之原委仍引而未發也。鋪,有所鋪,有能鋪。司馬相如《答盛覽問賦書》有“賦跡”、“賦心”之說。跡,其所;心,其能也。心、跡本非截然爲二。覽聞其言,乃終身不敢言作賦之心,抑何固哉!且言“賦心”不起於相如,自《楚辭·招魂》“同心賦些”,已發端矣。 賦兼敘、列二法。列者,一左一右,橫義也;敘者,一先一後,豎義也。 司馬長卿論賦雲:“一經一緯。”或疑經可言一,緯不可言一。不知乃舉一例百,合百爲一耳。賦欲縱橫自在,系乎知類。太史公《屈原傳》曰:“舉類邇而見義遠。”《敘傳》又曰:“連類以爭義。”司馬相如《封禪書》曰:“依類託寓。”枚乘《七發》曰:“離辭連類。”皇甫士安敘《三都賦》曰:“觸類而長之。” 賦取乎麗,而麗非奇不顯,是故賦不厭奇。然往往有以竟體求奇,轉至不奇者,由不知以蓄奇爲泄奇地耳。譚友夏論詩,謂“一篇之樸,以養一句之靈;一句之靈,能回一篇之樸”。 樂歌古以詩,近代以詞。如《關雎》《鹿鳴》,皆聲出於言也,詞則言出於聲矣。故詞,聲學也。《說文》解“詞”字曰:“意內而言外也。”徐鍇《通論》曰:“音內而言外,在音之內,在言之外也。”故知詞也者,言有盡而音意無窮也。 煉字,數字爲煉,一字亦爲煉。句則合句首、句中、句尾以見意,多者三四層,少亦不下兩層。詞家或遂謂字易而句難,不知煉句固取相足相形,煉字亦須遙管遙應也。 詞導源於古詩,故亦兼具六義。六義之取,各有所當,不得以一時一境盡之。樂中正爲雅,多哇爲鄭。詞,樂章也,雅鄭不辨,更何論焉? “升歌、笙入、閒歌、合樂”,《楚辭·招魂》所謂“四上競氣”也。詞之過變處,節次淺深,准此辨之。詞或前景後情,或前情後景,或情景齊到,相間相融,各有其妙。一轉一深,一深一妙,此騷人三昧。倚聲家得之,便自超出常境。 詞家先要辨得“情”字。《詩序》言“發乎情”,《文賦》言“詩緣情”,所貴於情者,爲得其正也。忠臣孝子,義夫節婦,皆世間極有情之人。流俗誤以欲爲情。欲長情消,患在世道。倚聲一事,其小焉者也。 曲之名古矣。近世所謂曲者,乃金、元之北曲,及後復溢爲南曲者也。未有曲時,詞即是曲;既有曲時,曲可悟詞。苟曲理未明,詞亦恐難獨善矣。 詞如詩,曲如賦,賦可補詩之不足者也。昔人謂金、元所用之樂,嘈雜、悽緊、緩急之間,詞不能按,乃更爲新聲。是曲亦可補詞之不足也。 曲止小令、雜劇、套數三種。小令、套數不用代字訣,雜劇全是代字訣。不代者品欲高,代者才欲富。此亦如“詩言志”、“賦體物”之別也。又套數視雜劇尤宜貫串,以雜劇可借白爲聯絡耳。 詞曲本不相離,惟詞以文言,曲以聲言耳。“詞”、“辭”通,《左傳》襄二十九年杜注云:“此皆各依其本國歌所常用聲曲。”《正義》雲:“其所作文辭,皆準其樂音,令宮商相和,使成歌曲。”是辭屬文,曲屬聲,明甚。古樂府有曰“辭”者,有曰“曲”者,其實辭即曲之辭,曲即辭之曲也。襄二十九年《正義》又云:“聲隨辭變,曲盡更歌。”此可爲詞曲合一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