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J.R.R.托爾金
故事始於一派田園牧歌風情的夏郡,年輕的霍比特人弗羅多,從叔叔比爾博手中繼承了一枚能使人隱身的神奇戒指。那是魔君索倫鑄造的至尊魔戒,蘊藏着奴役世界的邪惡力量。爲阻止索倫重獲魔戒,毀滅中洲,弗羅多必須將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烈焰中銷燬。他與八位夥伴組成護戒小隊,踏上了九死一生的旅途……這漫漫長旅極其考驗勇氣,更考驗對慾望的抵抗力。弗羅多一行穿越森林、雪山與戰場,領悟了友誼、忠誠與犧牲的真義。 《魔戒》已被譯成六十餘種語言,全球銷量超過兩億五千萬冊,它曾被英國讀者票選爲“20世紀之書”,在亞馬遜讀者投票中獲選“兩千年來Zui重要的書”;它既是一部沉浸式的熱血冒險史詩,也是值得反覆品讀的人生寓言。
翻開《魔戒》之前,我以爲自己早就知道這個故事了。電影看過三遍,精靈、矮人、霍比特人,甘道夫在橋上一聲“你不能通過”,這些畫面刻在腦子裏。但真正把托爾金這七卷書從頭翻到尾,才發現電影給你的,只是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個尖。 托爾金寫的是一個世界,不是一個故事。他有自己造的語言,精靈語有完整的語法和詞根;有自己編的年表,從創世到魔戒銷燬,橫跨幾千年;有自己寫的編年史、家族譜系、甚至詩歌和歌謠。你讀着讀着會忘掉這是虛構的,因爲那些地名、那些歷史、那些人物之間的恩怨,全都接着地氣。夏爾在哪兒,剛鐸和洛汗是什麼關係,咕嚕在變成現在這副樣子之前是誰,這些細節不是背景板,它們本身就是故事的血肉。 書裏最打動我的,不是阿拉貢加冕,也不是弗羅多最後站着沒倒下。是山姆。 山姆·甘姆吉,一個園丁,沒什麼見識,最大的願望就是跟着他的少爺弗羅多走一趟。他不懂什麼中土命運,也不在乎什麼魔戒的誘惑。他只知道弗羅多不能一個人走。從夏爾到魔多,從安全到絕境,他背過弗羅多,扛過魔戒——就那麼短短一會兒,連他都差點被腐蝕,但他還是把戒指還回去了。托爾金寫山姆,寫的就是那種最不起眼、最不英雄的忠誠。他怕得要死,可從來沒想過跑。 還有一個細節我記了很久。弗羅多最後離開中土,坐船去灰港,山姆站在岸邊看着他走。托爾金寫山姆回到家,抱着女兒說了一句:“我回來了。”就這一句,比整本書所有壯麗的戰爭都重。因爲有些人註定要走,有些人註定要留下來,把剩下的日子過好。山姆留下來,替弗羅多活完了那部分人生。 托爾金有個觀點,說《魔戒》的核心不是權力,是“死亡與不朽”。精靈不朽,所以厭倦;人類會死,所以恐懼;而霍比特人活得簡單,反而最接近幸福。魔戒給的“永生”是假的,它讓你活着,但你不再是原來的你。弗羅多最後沒能真正回到從前,因爲他在魔多經歷的那些事,已經把他變成了另一個靈魂。 讀完全七卷,我會覺得那個在夏爾草地上曬太陽、喝啤酒、不用趕路的霍比特人,纔是這世上最幸運的人。托爾金花了十幾年寫這本書,其實就想說一件事——最平凡的安穩,是用最不平凡的代價換來的。
這本書最大的優點就是一本體驗卡可暢讀
大家注意這個翻譯哈,雖然都是中文版,但是譯者不同,人名地名語句風格就不同。 這個新版就少了點味道。湊合着看了。
我還是隻看英語版的,這個是讀5分鐘免費送的活動
這個譯本讀下來可以說感覺到譯者費了不少勁,結果事倍功半。 歸化和意譯可以是一種策略,而且我認同這條路有它的價值。但問題在於:當譯者選擇一套策略之後,執行是否自洽、是否貼合作品氣質、是否尊重原文的引導方式——這些纔是判斷標準。屈暢的策略執行在多個層面都出了問題。 首先是一部分譯名系統存在內部衝突。比如說, 把Baggins改譯“包金斯”卻保留“袋底洞”,同一個Bag拆成“包”和“袋”兩個不同的漢字,並沒有實現聲稱的語素或者說詞根的統一,讀者看到“包金斯”和“袋底洞”時不會意識到它們本來是同根詞。Sackville-Baggins譯作“薩克包爾—包金斯”,既不像音譯也不像意譯,沒有對sack意譯又用包污染了ville的發音,基本是夾在中間兩頭不靠。Brandybuck裏的Brandy明明是烈酒中明確分屬的白蘭地,卻退回“烈酒”這個大類別,把精確信息替換成了模糊信息。Proudfoots譯成“傲腳家”,然而“腳”在漢語裏幾乎不會出現在正式的人名或姓氏中,“足”顯然更合適,這是譯者在用母語工作時不該犯的常識錯誤。改譯名不是問題,問題是改了之後邏輯不通,而且多處呈現同一規律:從精確退向模糊。 其次,洛汗的騎士和國王自稱“咱家”——“咱家”在元雜劇、明清小說裏綁定的是跑江湖的、賣藝的、說書的,自帶着市井的草莽氣,而洛汗是騎士王國,國王自稱“咱家”,這顯然不是語感不同,是語體錯位。剛鐸的攝政王德內梭爾自稱“寡人”,同樣與原文的身份層級和語境不匹配(他是且僅僅是宰相和攝政王,即便獨攬實權也保留了形式上的表演,頂多只能稱“本攝”或“本相”)。矮人用“俺”尚可接受,因爲符合其粗直的氣質,但全篇缺乏語體分層,不同身份的角色時常說着同一種市井腔,讀久了以後角色之間的區分就漸漸消失。獸人的對話問題更明顯,什麼“爛鼻子的慫貨”、“他奶奶的”、“你爺爺”等街頭罵街式口語,把獸人之間的軍事化的乃至具有階級屬性的壓迫變成了熟人調侃,這不是口語化,已經是戲曲化了——譯者把托爾金的角色對話寫成了節目效果,原文的緊張感和命令鏈被嚴重磨平。這種情況下,讀者很難判斷某句臺詞是托爾金寫的,還是譯者加的。其他段落也時不時就存在少量文本的增刪篡改。 詩歌部分同樣也有問題。鄧嘉宛團隊譯本中杜蘊慈的詩歌排版雖也不符原詩格律和韻式,但屈譯更離譜,把托爾金的詩全部塞進四五六七言本土辭賦裏,不問原作格律、不分場合、不顧語體差異,不僅是對形式的不尊重,也常常扭曲了本來的意象和節奏。十二章食人妖那首方言打油詩倒是合適,但那是因爲原文本身就是口語民謠風格,換別的場景就不行了。 基本上,原文偏沉重偏肅穆的敘述節奏,在屈譯中會被頻繁處理得更輕快、更口語化。戰場上、臨死前、抉擇時,那種需要讀者停下來感受的停頓感,往往被一句更順滑的譯文簡單覆蓋,讀起來更輕鬆,代價是情境本有的衝擊力被削弱。有些場景甚至帶着一種“說書人替你總結”的人工感,而不是讓讀者自己從細節裏感受。 此外,rune譯成“符文”也值得專門提一筆。托爾金筆下的rune指向的是具體的北歐古文字系統“如尼文”(它一方面當然是rune的音譯,但另一方面更是專業的術語指稱),而不是奇幻遊戲裏那種泛化的任何一種都可以的魔力符號。譯成“符文”是在用讀者已經熟悉的奇幻套話去覆蓋一個有特定學術淵源的古文字術語,這不是意譯,是降級。附錄和譯名指導的翻譯也確實暴露了譯者思路上存在的混亂,說明譯者確實花了時間,但設計邏輯自相矛盾,結論依然站不住。 總之,這譯本的問題不能簡單說是“歸化”本身,而是歸化到一半又卡住了。想雅,又忍不住摻俗氣;想口語化,又分不清口語和戲曲;想貼近原文,又頻繁加戲覆蓋作者的引導。最終呈現出來的是一個風格內部自我衝突且嚴重變形也不能盡力保留並反映原作語言特徵的譯本。 哦,建議不要到豆瓣條目(或小紅書等)評論區表達這些,譯者會破防,別問我怎麼知道的。
A I到來把所有附錄和作品研究一下,能出好幾部作品吧期待!
衆戒之戒,號令八荒, 衆戒之戒,拘拿羣芳, 衆戒之戒,禁錮羅網, 魑魅魍魎,盡歸幽冥。 這翻譯一言難盡!
最愛的一本書,讀了很多遍了,我確定未來還會讀很多遍
七卷?拆開賣比較貴是吧😅。這版本翻譯很難評。就像看過電影版再去看電視劇版
to世界上所有我討厭的人:祝你喜愛的作品簡中唯一翻譯屈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