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少女伯莎不顧世俗偏見下嫁鄉村男子,婚後漸覺三觀相悖,愛意消磨殆盡,深陷無愛婚姻牢籠,在孤獨與掙扎中走完悲涼一生。
年少讀這本書,看的是故事。經歷過生活的打磨之後再讀,讀懂的,是婚姻裏那些說不出口的真相。 這本書最難得的地方,是精準寫透了兩種完全不同頻的婚戀觀:一個把愛放在人生第一順位,一個把愛排在現實、事業、體面之後。放在今天來看,依然句句戳心。 01 她選人的標準,從一開始就埋下了隱患 克拉多克太太伯莎,是沒落士紳家的小姐。愛德華,是她家佃農的兒子,後來成了莊園繼承人。 兩人在田間偶遇。伯莎被愛德華的樸實健壯吸引,愛德華也被伯莎的活力打動,迅速墜入愛河。伯莎不顧親友反對,執意要嫁。她相信愛情能戰勝一切——跨越階層算什麼?有愛就夠了。 可她忽略了一個最關鍵的問題:你被什麼吸引,不代表你們就是一路人。 愛德華身上的粗糲和野性,恰恰是伯莎作爲閨閣小姐從未接觸過的。她把這種陌生感誤認爲靈魂的吸引,把這個與自己階層、認知完全不同的男人,幻想成了命中註定的伴侶。 02 最該警惕的,是那種“你以爲你們同頻”的幻覺 婚後初期,伯莎還沉浸在幸福幻想裏,可愛德華已經埋頭扎進了農場經營。兩個人對彼此的世界觀和興趣,其實從未真正瞭解過。 蜜月一過,價值觀的衝突就開始浮現。 愛德華天性質樸,對伯莎的文藝品味和社交需求毫無敏感度。伯莎帶他參加晚宴,他在社交場合的粗線條和格格不入,讓她第一次體會到階層差異帶來的難堪。 書裏還有一個極其殘酷的細節:伯莎產前恐懼、焦慮,渴望安撫,可愛德華毫無反應。不是他冷血,而是在他的認知裏,女人生孩子和農場裏母牛下崽沒什麼兩樣。他從小看慣了這些,覺得繁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這正是毛姆最深刻的洞察:有些婚姻的裂痕,不是因爲誰變了,而是你當初看上的那個優點,本身就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你被他“質樸、壯實”吸引,就要準備好接受他可能“粗線條、不解風情”。伯莎犯的錯誤,不是愛上了錯的人,而是愛上了硬幣的一面,卻拒絕接受另一面。 03 他的愛,從一開始就和她的期待不在一個頻道 愛德華是佃戶之子、靠自己經營莊園站穩腳跟的男人。在他的世界裏,生存、土地、階級躍遷,這些東西天然排在人生清單的前幾項。伯莎有身份、有產業、有他沒見過的教養和品味。這樁婚姻當然有感情——他被她的活力吸引,她被他身上自己沒有的野性吸引。 但更深的矛盾,不在於他愛不愛,而在於他根本不知道伯莎需要的那種愛長什麼樣。 這個人嘴笨,不會說情話,不懂精神交流。他表達愛的方式就是起早貪黑經營農場,把莊園打理好,把日子過穩當。他最大的誠意,就是用自己的方式給她“好日子”——可伯莎要的從來不是這些。 她渴望被看見、被回應、被放在第一位。而他,早已把前幾位填滿了農場、地位和體面。 兩個人都沒做錯什麼,但兩個人的頻率,從始至終沒對上過。 04 激情消退之後,剩下的只有相互消耗 幾年過去,愛德華髮福了,對自己擁有的一切沾沾自得,言語間越來越粗魯。伯莎看着他,心裏湧上來的不再是愛,是厭倦——她嫌他粗俗,嫌他不再是自己當初愛上的那個樸實青年。 而愛德華看伯莎呢?他不懂她。不懂她爲什麼看書會掉眼淚,不懂她心裏那些翻湧的情緒從何而來,不懂她到底還想要什麼。 她從渴望被愛,變成了只想逃離。她嘗試出國旅行、忙於社交,試圖用距離和時間沖淡這段婚姻帶來的窒息感。可無論走多遠,她終究還是要回到那個讓她喘不過氣的家。 毛姆寫透了這一階段婚姻最殘酷的真相:有些關係走到最後,沒有大吵大鬧,沒有狗血出軌,只剩下日復一日的相互消耗。 05 真正的覺醒,從來都是靠自己 在一次次失望之後,她不再試圖改變愛德華,也不再從他身上索取任何回應。她開始疏離他,轉而關注自己的興趣和精神世界。她讀書、思考、社交,在婚姻的框架內,一點點找回那個被消耗掉的自己。 這不是舊時代女性被動的“熬”,而是一種主動的精神抽離。她還住在那座莊園裏,名義上還是克拉多克太太,但在精神上,她已經把自己從這段婚姻裏釋放了出來。 那個在意大利遇到的年輕表弟傑拉爾德,只不過是她覺醒前的一次試探。少年的熱情讓她短暫重溫了被愛慕的感覺,但她很快看清:那不是救贖,只是一場更年輕的幻想。 能拯救自己的,從來不是丈夫的改變,也不是另一個男人的出現,而是她自己的覺醒。 06 結局:主動權回到她手裏 毛姆給了這本書一個極具現代性的開放式結局。 一輩子困在生存邏輯裏的愛德華,爲馴服烈馬耗盡最後力氣,走完了被現實裹挾的一生。他死後,伯莎掌握了生活的主動權——可以走,也可以留。重要的是,她不再需要從任何人身上尋找自己存在的意義。 舊時代的伯莎,被困在一段無望的婚姻裏。她最後奪回主動權,不是靠丈夫良心發現,也不是靠命運突然垂憐——她只是在精神上,先讓自己自由了。她不需要等誰來拯救,她自己就是自己的出口。 07讀懂《克拉多克太太》,看清婚姻的真相 伯莎要的是情緒價值,愛德華給的是現實保障。她最在乎的,恰好是他最不擅長的。兩個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付出,卻都在對方那裏撲了個空。 這種三觀的錯位、頻率的偏差,不像出軌與爭吵那樣劇烈,卻更消磨人——因爲它讓你連吵架都不知道從哪裏吵起。 年少以爲,婚姻靠愛維繫。有了閱歷才懂:雙向奔赴才叫愛情,單向付出只是自我消耗。而最讓人無力的,是兩個人都朝對方走了,走的卻不是同一條路。 說到底,婚姻裏很多無法調和的矛盾,從一開始就埋下了伏筆。 就像愛德華,他在農場見過太多牲畜的生產,自然以爲人類的生育也不過如此,很難對妻子的恐懼感同身受。他不是冷血,只是認知的天花板就在那裏。 這也給所有走進婚姻的人一個清醒的忠告:選擇遠比改造重要。判斷你和一個人是否同頻,看的不是熱戀時他讓你心動的那一面,而是激情退潮後,他如何應對痛苦、如何對待弱者、如何理解你那些細膩的情緒。 寫在最後: 《克拉多克太太》教會我們如何在愛與自我之間,找到那個不卑不亢的支點。 這本書給出的不是標準答案,而是一面鏡子,照見三個關於婚姻的真相: 第一層,婚前擦亮眼。 別隻被他最高處的光芒晃了眼,也請看看他最低處的邊界在哪裏。一個硬幣有兩面,看懂了你依然願意接受,那纔是真正清醒的選擇。 第二層,婚後懂經營。 倘若命運沒有給你那個百分百同頻的人,請放下“他必須懂我全部”的執念。在婚姻裏保持清醒自持、各司其職,以合夥人的心態經營生活,不過度寄託情緒期待,認清現實,活在當下。 第三層,必要時有底氣轉身。 如果一段關係努力過後,依然只剩下消耗、冷漠與痛苦,體面退場及時止損,都是忠於自我的勇敢選擇。 那把鑰匙,始終握在你自己手裏。 願每一個認真對待感情的人:有看清本質的清醒,有經營關係的耐心,也有爲自己重新選擇的勇氣。 無論何時,先愛好自己,纔是終生浪漫的開始。
a funny and typical story——《克拉多克太太》裏愛情婚姻的二三事選英文版是想嚐點原汁原味的東西。這本書的中文譯本在微信讀書上很火,我還是挑了原版,一是想看看毛姆的筆法,二是詞彙量確實不算難,除了引經據典的地方基本能順下來。斷斷續續讀完,對他的寫作風格也算有了點感覺:他很少直接告訴你人物在想什麼,多數時候只是把人放在那兒,讓他自己說話、自己出醜。 全書講了一個又好笑又典中典的故事。年輕女性不顧衆人勸阻,愛上一個和自己身份不相符的男人,認定他渾身是優點,帥氣、善良、單純。婚後激情褪去,她覺得男人不夠愛她,於是男人渾身是缺點,發福、普信、無聊,她決定離開他。分居期間她結識了一個更年輕的小夥,氣質剛好是家裏那位的反面,瘦高、熱情、有趣,她像第一次愛人那樣愛上了他,只差一步就滑向出軌。最後她還是回到家裏,自認心死,只想把妻子這個角色演完,結果男人狗帶了、她覺醒了、free了。全篇完。 我說典中典,是因爲這點男女的事在世界上一遍遍上演。我愛他、他也愛我、他不愛我、我不愛他,循環往復。1900年前後的英國是這樣,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也是這樣,換到全球任何一個地方大概都差不多。剛開始看的時候我還以爲是英國版《圍城》,讀到一半發現不是。《圍城》講的是進去了出不來,這本講的是進去以後發現裏面沒有自己想要的東西。 毛姆在這本書裏把人們對愛情故事的固有形象湊齊了一桌。一生放蕩不羈追求愛情和自由的戀愛腦·貝莎,普通又自信、善良又冷漠的典型英倫男人·愛德華,情緒價值拉滿、張口海枯石爛的黃毛·傑拉德,從不瞎摻合的觀察者·萊伊小姐,愛瞎摻合的虔誠信徒·格洛弗小姐,外加一羣把貝愛二人當談資的庸俗鄰里。這套衆生相基本給後世的愛情劇本立好了。 戀愛腦·貝莎如果有一份職業叫談戀愛,貝莎應該能幹到領導級別。她從小沒喫過苦、不食人間煙火,即使沒那麼富,也屬於不工作不愁喫穿的那一類。在她看來,生活的全部就是找一個自己愛的人,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至於愛情怎麼定義,全憑一個原則:姐的感受。我愛你、我不愛你、我討厭你恨你,標準只有這一條,和你做了什麼、長什麼樣子沒關係。 貝莎要的從來不是結果,是過程。她追求的是愛與被愛的感覺,對於是否走向婚姻其實並不在意,只希望和伴侶永遠保持戀愛的感覺。所以當她發現愛德不像自己愛他那樣愛自己時,第一反應是失望,第二反應是罵他自私。這裏的自私和我們平時講的自私不是一個意思。小紅書上女人指責男人自私,多半也不是說他損人利己,而是說你沒把她擺在第一位,你把自己排在了她前面。毛姆在書裏引了一句法國話,說兩個戀人之間,總有一個在愛,另一個在被愛。這話放在他們身上剛剛好。 很多時候觀察貝莎愛Eddie的方式,和喜歡一隻小狗、一個娃娃差不多。她希望像掌控小狗和娃娃那樣,掌控愛德,或者說掌控愛德的愛。婚前她一拍板去意大利待六個月,錢誰出、田裏的活誰幹,她不考慮。婚後愛德看通俗劇掉眼淚,她一邊覺得幼稚一邊覺得可愛,那種眼光更像看小孩,不像看丈夫。毛姆寫他們逛國家美術館那段挺刻薄的,畫把愛德無聊壞了,而且這是唯一真正讓他無聊的東西,貝莎自己偷偷欣賞那些雕塑,還爲此覺得羞恥。兩個人的音樂品味也對不上,她聽到某首曲子幾乎要吐。細節堆到這個份上,答案其實已經寫臉上了,後來毛姆乾脆借貝莎自己的嘴說了出來:We are so absolutely different, I don't know a single thing that we have in common。這是根源,不存在誰對誰錯。 吵架不需要兩個人,這是我最服的一句觀察。愛德脾氣好得像塊木頭,從頭到尾情緒平穩得讓人髮指,所有的爭執都是貝莎一個人完成的。戀愛腦最麻煩的地方就在這裏:一切以自己的意識爲轉移,對方處在什麼狀態並不重要。有一段寫愛德一整晚都很愉快,完全沒意識到妻子已經哭到快要爆炸,晚上還問了一句:You're very quiet, Bertha,What's the matter? 就像短視頻裏常見的,老婆因爲一句話已經想到離婚,老公一臉茫然。 貝莎能這樣追求愛情,是時代喂出來的。那個年代的富家女不需要出門工作,不用愁喫穿用行,剩下的時間無非看書、彈鋼琴、看展、逛街,精神是貧瘠的。孩子生下來就是死胎,她生活裏唯一可能的落點也沒了。毛姆寫她的狀態用了一個詞,bored to death,後面又寫她被徹底的無聊帶來的躁動攫住。一個人閒到這個地步,需要的其實不是愛情,是刺激,也可能這姑娘缺的是一份班上。 但有一段我是站貝莎的。孩子沒了之後,格洛弗小姐來勸她接受上帝的寬恕,貝莎的回答是:I don't want to be forgiven. I've done nothing that needs it. It's God who needs my forgiveness—not I。她還說,I am not a worm to crawl upon the ground and give thanks to the foot that crushes me。有人跟她講苦難使人高尚,她說這是謊話,苦難只會讓人變得殘忍。毛姆對宗教的態度一貫輕蔑,《人性的枷鎖》裏也是這樣,只不過這一次借的是一個剛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嘴。 書裏還有一處和前面那些愛來愛去的歇斯底里描寫完全不一樣,說貝莎是:a fearless swimmer; and it gave her a feeling of strength and independence to have the deep waters all about her, the deep calm sea of summer。這個貝莎和那個爲一句話哭一整夜的貝莎判若兩人。 “好丈夫”·愛德愛德在書裏揹着好幾重身份:農場家的孩子、普信男、呆鵝、大男子主義、好丈夫,以及英國人。手法上毛姆對他相當剋制,沒有像寫貝莎那樣寫他的心理活動,連萊伊姑媽都有內心獨白,愛德沒有。毛姆只寫他做了什麼、別人怎麼看他、婚前婚後有哪些變化,剩下的讓讀者自己判斷。 剛開始看的時候我還以爲要寫鳳凰男的狗血劇——農場窮小子娶了富家女,接下來無非是看上別的女人、拋妻棄子那一套。結果clique橋段一個沒有。愛德沒出軌,差點出軌的是貝莎。當初看不上他的鄰居們,後期對他讚不絕口。 但毛姆用愛德的行爲把該諷刺的都諷刺了。他諷刺那種認爲對待妻子應該像養雞一樣(Women are like chickens)的大男子主義,一個倒插門的人卻不管別人感受也要去砍人家莊園裏的樹,還理直氣壯地覺得自己做的是對的事,你不同意我也照做。他諷刺那些沒上過學、沒什麼文化,靠宣揚愛國主義就能當上議員、走上人生巔峯的酒囊飯袋,愛德在臺上吹英國純潔的洋鐵小號、吹大英帝國的錫哨、敲盎格魯-撒克遜民族的大鼓,全場叫好。貝莎在臺下目瞪口呆,她想不通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都覺得這個男的聰明。毛姆藉着愛德是個典型英國人,把那時候英國人的古板、傲慢、無知,以及搞笑的選舉一起收拾了。當然愛德也不是沒有讓人來氣的地方。貝莎從意大利回來,他不去接站,理由是沒想到你會回來,所以答應了別人去打網球,晚上還有舞會,明天才回,你別生氣。這封信寫得又體面又欠揍。等兩個人真見了面,毛姆只給了一句他看上去老了不少,最後一點值得喜歡的地方也沒了。 那愛德是這段婚姻的罪魁禍首嗎,dont know,至少毛姆沒這麼寫。愛德是不是好男人,maybe。毛姆肯定了他的持家、忠誠,以及一定的社會能力。他說過一句挺實在的話,I can say truly that after God and my honour, I treasure nothing in the world so much as you。這話我信是真的,問題恰恰在“除了上帝和榮譽”這個前提上。貝莎要的是“除了貝莎,還有上帝和榮譽”,要的是那種爲了女人可以失去一切、連靈魂都不要的愛:the love of the man who will lose everything, even his own soul, for the sake of a woman。但愛德給不了,他自己也說得很清楚:My idea of love is that it's a very good thing in its place—but there's a limit to everything. There are other things in life。男女對愛情的態度差別就在這兒,女人的愛情是全部,男人的愛情是全部之一。按現在小紅書er的說法,有顏、有錢、有情緒價值是男性不可能三角,老愛不幸只佔了其中一條。貝莎要的不是婚姻,是戀愛。愛德可能是個好丈夫,但不是好男友。 黃毛·傑拉德傑拉德沒什麼好分析的,因爲毛姆壓根沒打算把他寫成一個人,他是一個功能:年輕、瘦高、熱情、會說話,眼睛能順着你的胳膊一路看過來。他出現的全部意義,是證明貝莎要的從來不是某個具體的男人,而是被熱烈地愛着這件事本身。萊伊小姐對他的判斷一針見血:這種人會對半打姑娘發誓永遠忠誠,然後高高興興騎馬走人,留下她們互相抱着哭,有些男人天生就是拿來傷女人心的。更妙的是貝莎回家之後的反應。換了個環境,她自己回頭看,覺得追一個比自己小十幾歲的毛頭小子這件事grotesque得可笑。同一個人,同一段感情,隔幾天評價就翻過來了。這不叫清醒,這叫她的判斷本來就跟着感覺走。她當初選愛德也是這麼個選法,所以就算真跟了傑拉德,傑拉德遲早也會變成第二個愛德。 記錄者·Miss Ley萊伊小姐是全書唯一的人間清醒,也是毛姆的傳聲筒。關於婚姻、關於不要插手,很多話毛姆是借她的嘴說的。她知道貝莎想要的男人誰也攔不住,所以不攔。她知道傑拉德是個油嘴滑舌的浪子,之前多半乾過同樣的事,所以要時刻盯着,最後也確實是她趕回家把人截了下來。她知道外人,哪怕是父母,都不該過分摻合小兩口的事,最大的危險恰恰來自那個多管閒事的旁觀者,一插手,本來還能解的結就徹底死了。讓人按自己的方式過自己的日子,不要干涉,這句話基本就是全書的主旨。她還說過一句挺有意思的話:Marriage, after all, is such a risk that only passion makes it worth while.。這話由她說出來格外有味道,因爲她自己一輩子沒結婚。也可能正是因爲太清醒、太幻滅,看透了紅塵這點事,才選擇了單身。 毛姆自己對這樁婚事的判斷更冷。他說兩個性情不同的人之間的婚姻結,複雜到只能一刀砍斷,你以爲在慢慢解,再轉一圈發現比原來更亂。這話說完沒幾章,貝莎就提了分居。 記錄,而不是批判毛姆在這本書裏沒有批判任何一個人。婚姻失敗、感情消散、差點出軌,他沒說是誰的責任。他只是以貝莎的第一視角,加上環境描寫,加上萊伊姑媽這個唯一清醒的記錄員,把這一切如實記了下來。他甚至沒有批判愛情不存在,更像是從女性、男性和旁人三個角度,記錄從熱戀走到分離的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就像這本書的副標題張愛玲的一句話,說毛姆最懂熱情幻滅。毛姆記錄了熱情幻滅的全過程,同樣的過程可能在千千萬萬對情侶/愛人間仍然上演。 關於兩個人爲什麼走不到一起,毛姆給了一個比喻:They were reading the book of life in their separate ways, one in italics, the other in the big round letters of the copy-book。不是誰讀錯了,是字體根本就不一樣:一個要依附、一個要獨立。However ardent their passion, however intimate their union, they are always strangers。 書裏最像婚姻終局的其實不是愛德墜馬,是那之前的一個晚上。愛德說來一局吧,貝莎去拿牌,他去擺椅子。不吵了,也不愛了,摜兩把蛋,各自睡覺。
由“最會講故事”的作家毛姆寫來,《克拉多剋夫人》女主角伯莎·萊伊當然出彩。 她的婚戀故事更是令人唏噓警醒。 傾慕、瞭解、厭惡、憎恨到最後復歸平靜 在毛姆筆下,一個女性感情世界裏的氣象何止萬千? 愛起時如大雪初落般豐美 愛死時如雪融,殘骸累累,觸目驚心 最後,內心累積了太多失望直至絕望的伯莎,痛苦吼出: “你不會了解一個男人的真實面貌,除非你和他共同生活,除非你看到他的各種情緒和各種反應。我連他的每一根汗毛都摸得很清楚,他就是個蠢材。你很難想象他到底有多愚蠢,他的頭腦到底有多空洞。” 這令我更佩服伯莎的姑媽—終身未嫁的波麗·萊伊小姐的非凡覺察力和智慧。 佩服到不無遺憾地想: 如果每個曾經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的女孩,身邊能有這樣一位女親戚的話,這世上的快樂一定會更多。 她自省到足可以自嘲 “親愛的,你不用這麼直率地提醒我我已經四十五歲了,你也不用那樣笑,因爲你知道我的實際年齡是四十七歲。我說四十五歲只不過取個整數而已,再過一年我就會說我五十歲了。” ” 清醒到冷靜可怕 “對於一個經濟條件好的女人而言,婚姻往往是‘不可救藥的白癡行爲’。” 洞察到明察秋毫 他只是一般的英國青年,體格強健,品格優良,她唯一困惑的是伯莎爲什麼在千千萬萬同類中挑中了他。 同時,她對人對事始終保持着恰如其分的分寸感 “親愛的格洛弗小姐,一個人活在世上,最大的責任就是不管閒事。” 萊伊小姐的重重考慮自然把她引向最符合她脾性的道路上,她得出結論:最好的計劃絕對是什麼也別管,讓事情水到渠成。 可是,如果僅僅具有這些品德卻沒有人情味,又有誰願意同她親近呢? 更可貴的是:在她冷靜剋制的外表下,隱藏着對侄女深沉的關心。 她竭力阻止了伯莎的出軌行爲,這令伯莎 “對萊伊小姐有無限的感激,慶幸她那一晚適時趕回家,她想到可能發生的事情就會禁不住全身一震,那麼不顧一切地跑去尤思頓車站,現在回想起來她覺得無顏面對當時的瘋狂。” 要知道,這本小說成書於1900年,出版於1902年。 上流社會一個已婚女子的名譽與忠貞,茲事體大。 咱就是說,誰不想要這樣一位年長的女性朋友呢?誰不會從這樣一位女性身上收穫良多呢? 讀讀這本書,我們都有機會擁有這樣一位良師益友。 願萊伊小姐能幫你凡事有所積累有所準備,然後無憂無懼、不疑不惑。
毛姆這部也就是瓊瑤小說的水準吧,只能算二流,不值得投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