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碩 著
本書系統論證了仲裁機構從“服務者”向“主導者”的角色轉變,藉助權力“生成—內容—運行—監督”的分析框架,聚焦規則制定權、程序管理權、人員管理權、裁決核閱權剖析權力運行的風險,並試圖建構多元化、多層次的權力監督和責任體系。同時,本書針對中國仲裁機構改革,提出“政府引導—行業自治—司法協同”的規範路徑,以期爲理解仲裁製度化演進提供新視角,爲中國仲裁製度改革提供理論支撐與實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