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綏銘
“掃黃”年年搞,爲什麼越掃越多? 在珠三角B鎮,打工妹白天在流水線上幹活,夜裏坐在玻璃門後等客。華南腹地的開發區,路邊“服務”隨長途貨車車流而生。湘黔交界的金礦區,礦工掙來的錢當晚就花在了棚屋裏……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潘綏銘沒有坐在書齋裏回答。他帶着團隊深入社區,用社會學的田野方法記錄下地下性產業的完整生態鏈:後發外向型、路邊伴生型、本地偶發型。三種滋生模式指向同一問題:“掃黃”只觸及最末端的從業者,而組織者、牟利者毫髮無損,鏈條紋絲不動,這纔是荒謬所在。
第一眼看到《存在與荒謬》,微信讀書上寫着“出品時間:2026-06-27”,我還驚喜了一下。潘綏銘都退休十多年了,前幾年又說自己已經徹底退出學術,我以爲他重新出山,冷不丁又扔出來一本新作。 翻了幾頁才發現,這是一次“數字考古”。書最早由羣言出版社在1999年1月出版,寫的是潘綏銘1997年對廣東、廣西、貴州三處地下性產業的社區調查。2026年只是電子版上架,不是教授時隔多年突然重操舊業。多少有點失望,也有點唏噓。潘綏銘2014年退休,這些年還有訪談和學術自傳面世,可像《存在與荒謬》這樣公開入住紅燈區、蹲點計數、同時採訪小姐、媽咪、老闆和基層幹部的調查,確實很難再見到了。 網絡社羣每到2月9日前後,總有人發“東莞掃黃週年祭”。2014年2月9日,央視曝光東莞多處娛樂場所,當晚東莞就開始統一清查。後來“東莞”幾乎成了一個時代暗號。我讀這本書,也像把鏡頭往回倒,倒回二十多年前那個野性生長的年代,看看粉色燈光究竟是怎麼一盞盞亮起來的。 一盞粉色的燈,照着三個地方書裏考察了三種社區。 第一處是珠江三角洲的B鎮。它原來是農業小鎮,後來被鄉鎮工業、外資和大批流動人口推着起飛。工廠、酒店、歌舞廳、髮廊和出租屋一起長出來,性產業像附着在外向型經濟上的藤蔓。很多人猜B鎮就是東莞長安鎮,我也順着書裏的地理和產業細節猜過。不過作者從頭到尾只叫它B鎮,這個謎也只能暫且留着。長安這個名字確實很有畫面:一個挺厚重的鎮名,上面飄着輕輕的粉色燈。 第二處是華南腹地的開發區。旅遊和房地產規劃搞得很大,真正能留下來的產業卻不多。公路帶來了司機、工人和短暫停留的流動人口,酒吧、咖啡屋、旅館沿路排開。開發失敗留下的樓和店,最後被另一種生意填進去。我讀到107家場所裏酒吧、咖啡屋竟有52家,還覺得離奇,後來一想也不離奇。招牌從來不只是說明經營內容,它首先是一張遮羞布、一張營業許可證,也是一句對上級和外人的“正確表態”。 第三處是湘黔交界的金礦區。金子帶來的不是穩定工資,而是一陣陣現錢。礦工手裏忽然多出可以立刻花掉的錢,便產生作者所謂的“富餘活錢幻覺”:並沒有真正富起來,卻覺得兜裏的錢很富餘,應該馬上享受。相比“男人有錢就變壞”,這個說法更能說服我。收入方式、消費環境和周圍人的起鬨,原來都在推着人花錢。 把三個地方放在一起看,線索就慢慢清楚了:工業化帶來流動男性,失敗的開發留下經營空間,資源熱帶來短期現金。性產業並非憑空從某個壞人的腦子裏冒出來,它總要附着在勞動力、住房、交通、娛樂和地方權力上。書名裏的“存在”,首先就是這個意思。 不理髮的髮廊,和只掙“乾淨錢”的老闆B鎮最有意思的,是大家一起把一件明擺着的事情裝成不存在。 髮廊裏可能連理髮椅都沒有,歌舞廳老闆也不直接僱小姐。老闆提供場地,收包廂費、酒水錢和管理費;媽咪組織小姐、維持秩序、拉客和調解糾紛;小姐和客人離場後再談交易。這樣一拆,場所掙的似乎都是娛樂服務的錢,性交易成了兩個“自由人”在店外發生的私事。 我讀到這裏,第一反應是:這不就是拆分業務、隔離風險嗎?老闆保留穩定、合法、容易解釋的現金流,把最危險的環節外包給媽咪和小姐。出事時,勞動關係說不清,控制責任也容易往下甩。形式上她們都很自由,實際上誰掌握房間、客源、安全和與基層管理者的關係,誰就掌握議價權。 媽咪也不同於舊式鴇母。她未必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很多時候沒有正式僱傭關係,只能靠手腕維持隊伍。她要會哄客人,也得接住小姐的情緒;要替老闆守秩序,還得在警察、熟客和街面勢力之間周旋。書裏那些媽咪看起來圓融得很,我卻總覺得,那份精通人情的本事,很多是被婚姻和生活反覆捶打出來的。她們不是產業鏈頂端的贏家,更像卡在每個齒輪中間的潤滑劑,哪裏發熱都先燙到她們。 作者把這種安排叫作禁娼政策和民間需求之間的“成交價”。我很喜歡這個詞。它不是正式談判的結果,卻是無數次檢查、通風、交錢、關門、再開門之後磨出來的均衡:上面必須禁,下面還要掙,於是不能公開賣,但可以把交易拆碎,把性藏進娛樂,把控制藏進合作,把保護費藏進人情往來。 這讓我想到蘭小歡的《置身事內》。書裏的政府從來不是一個只有一顆腦袋的整體。掃黃落到地方,也會碰上發展、就業、治安和各色人等的飯碗。一條從上面下來的政策,經過不同部門和具體辦事的人,最後執行成什麼樣,往往已經換了一副模樣。 書裏那句“掃黃年年搞,沒人真去掃;齊抓共管,沒人真管”,說的就是翻譯後的結果。 最掙錢的可能是房東,最危險的總是小姐地下性產業看起來隱祕,利益鏈卻一點也不含糊。房東收租,場所老闆收場地和酒水錢,媽咪抽成,雞頭拿走介紹和控制帶來的收益,保安、聯防隊和某些幹部出售“平安”。越靠近上游,收入越穩定,身份越體面;越靠近身體,收入越不確定,風險卻越實在。 這和很多產業沒什麼兩樣:利潤往上走,風險往下沉。區別在於,這裏沉到底部的不只是失業或欠薪,還有暴力、疾病、拘禁、強姦和社會污名。 讀到雞頭這一段,我纔看到這門生意更陰暗的一面。他們有的回小姐家鄉招人,有的靠熟人滾雪球,也有人靠欺騙和人身控制維持生意。“包喫包住包拉客”聽着像福利,換個角度就是把住宿、喫飯和客源都攥在同一隻手裏。一個女人不肯“做”,在某些社區裏反而成了另類。我當時寫下“已經異化了”:環境把賣變成常態,最後不賣的人倒像是背叛了大家共同的活法。 所以我很難只用“底層女性主動掙錢”來概括她們。自願與被迫不是開關,擰到左邊叫受害者,擰到右邊叫自由勞動者。貧窮、婚變、債務、熟人介紹、欺騙、暴力和更高收入的誘惑可以同時存在。有人隨時能走,有人能走卻沒有更好的去處,有人身份證都在別人手上。表面上都收錢,處境差得很遠。 我在劃線裏寫過“黃通常都離不開暴力”。話說得有點滿,不過書裏的暴力確實到處都是。小姐不敢報警,雞頭靠打手控制人,場所又要尋找保護傘。九十年代另一頭的國家機器也同樣強硬。1991年的《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規定,組織賣淫情節特別嚴重可以判死刑,當年確實有人因此被判處甚至執行死刑。2015年以後,這一罪名的死刑被取消,最高刑改爲無期徒刑。二十多年過去,連“嚴打”具體意味着什麼都已經發生了變化。 “上學的弟,重病的爸,破碎的她”讀性產業報道,最常見的一套故事是“上學的弟、重病的爸、破碎的她”。我在書裏看到小姐解釋身世時,順手寫下這句話。後來作者也發現,這往往是一種服務話術,像餐館報菜單一樣熟練。無論客人問不問,她們都會把貧窮、背叛和家庭負擔說一遍。 可我也不覺得這些套話全是編的。更像是真實經歷被揉成了顧客願意聽的版本。嫖客需要的不只有身體,也需要一個能減輕負罪感的故事。他不是在購買,而是在“幫助一個可憐女人”;她也不只是收錢,而是在爲父親治病、供弟弟讀書。雙方共同完成了一次道德包裝。 這和今天說的“情緒價值”很像。服務者要微笑、親暱、叫“老公”,讓客人相信自己被喜歡。情感社會學把這叫情緒勞動:情緒並非從心裏自然流出來,而是工作的一部分。潘綏銘遇到那些特別圓滿、特別理論化的回答時,總要往下再問幾層。他知道真實生活沒那麼會寫總結,太順滑的答案,往往已經沾上了提問者的意思。 我想起十多年前老家搞旅遊建設。一個已婚婦女開着簡易小賣部,後來不知怎麼做起了這行,還染上病,要去大城市治療。家裏鬧得雞飛狗跳,我親眼見過她兒子靠着小賣部的牆哭。那幅畫面比任何“自願還是被迫”的辯論都更難處理。她可能有選擇,也可能沒有多少選擇;可能想多掙一點,也可能被某個人帶進去。可疾病是真的,孩子的眼淚也是真的。 書裏另一個女人把離婚證看得格外重。自己的家沒了,父母的家也回不去,那張紙成了她此前人生的最後見證,像在對別人說:“我也是人,我也生活過。”我讀到這裏只寫了“有點悲哀”。現在還是覺得,沒必要再補什麼宏大理論。她不是一項樣本,不是一條數據,也不是用來證明某種主義的石頭。她就是一個努力保住自己來路的人。 從B鎮走到娜娜廣場我去泰國時看過紅燈區。曼谷娜娜廣場的夜店門口堆着一盒盒喫完的盒飯,這個細節給我留下的印象,比霓虹燈還深。燈亮起來以前,裏面的人也得喫飯、補妝、等上班。那些盒飯一下把“異國獵豔”拉回了普通勞動:再特殊的行業,也有換班、喫飯、等客和空耗時間。 我以前一直以爲泰國性產業合法,後來才知道不是。1996年的《防止和禁止賣淫法》一直還在,公開招徠、經營賣淫場所和組織牟利都有法律風險。到了2026年,把自願成年性工作納入勞動保障的方案仍在討論,並沒有真正落地。法律說不行,曼谷和芭提雅的紅燈區卻照樣半公開存在,和書裏的B鎮竟有幾分相似。 這和B鎮很像,又不完全一樣。泰國許多紅燈區面向國際遊客,外匯、匯率差和旅遊業是重要背景;B鎮依附的是鄉鎮工業和國內流動人口。芭提雅的性產業也與越戰時期美軍休整和後來形成的旅遊設施有關,B鎮則跟着改革開放後的外向型工業一起生長。放在一起看,就會發現所謂“民族天性”解釋不了什麼,人口往哪裏流、錢從哪裏來、城市留下什麼空間,才更實在。 《泰國史》和幾次旅行讓我對“包容”這兩個字越來越謹慎。寺廟、商場、紅燈區和貧民可以擠在同一條街上,看起來像一鍋什麼味道都有的冬陰功湯。可被容忍不等於被保護,產業興旺也不代表從業者有勞動權利。法律假裝沒有,市場又公開需要,最適合在縫裏長出來的,往往不是自由,而是中間人、賄賂和沉默。 二十多年後,“新三陪”換了什麼馬甲潘綏銘寫的是二十多年前。今天的性產業必然還存在,只是場所、話術和交易路徑都變了。過去的新三陪是陪歌、陪舞、陪聊天;現在也許是陪運動、陪旅遊、陪遊戲。女主播與榜一大哥、擦邊博主、SPA技師、檯球助教,看起來分屬不同賽道,實際都可能在出售某種介於娛樂、親密和性暗示之間的服務。 我家附近的商鋪一片慘淡,一棟小樓裏卻開着兩家檯球廳。每次看見那些年輕、妝容精緻的女助教,我都會想到書裏的歌舞廳。不過也只是想到而已。她們也許就是陪客人打球、聊天,靠親切和漂亮留住生意。二十多年前的舞廳和今天的檯球廳,遠不能只憑幾個女助教就畫上等號。 2026年杭州有個男顧客拍了女助教的屁股,後來被行政拘留。他很委屈,說兩人平時互稱“寶貝”,自己還提前開過“打屁股”的玩笑,對方也沒有明確反對。可人家叫你寶貝,也許只是上班;願意陪你聊天開玩笑,也不等於願意被你摸。男人花出去的是檯球廳的消費,不是買下了對方的身體。 其實人家妹子大概早就在忍着了,上個班,給客人提供一些情緒價值而已。”二十多年前,小姐叫每個路過的男人“老公”;二十多年後,助教在微信裏叫顧客“寶貝”。稱呼變了,生意裏那點親密幻覺沒有變。有人被哄得開心,就真把自己當成了寶貝,連工作裏的笑臉和客氣也一併當了真。 互聯網又把場所拆得更碎。過去要有髮廊、歌舞廳、旅館和媽咪,今天招徠、聊天、付款、定位都可能在線完成。性交易、軟色情和普通陪伴之間的邊界因此更模糊,風險也從街面轉進聊天記錄和私密空間。書裏的具體數字早已過時,它寫出的“把非法環節拆開、讓每個人只做一小段”的組織邏輯卻一點沒舊。 禁止、合法化,以及我仍然沒想通的事讀到後面,我寫了一句:“所以不能嫖娼合法化,不然肯定有舊時代被迫的故事。”我真正擔心的,是貧困、性別不平等和人口販運並不會隨着一紙許可消失。到時候也許還有人拿着合法執照,把控制包裝成勞動合同。 可全面禁止也沒有把書裏的女人保護好。交易藏得越深,她們捱打以後越不敢求助,保護傘和中間人反而越值錢。泰國到2026年還在討論去罪化和勞動保障,也是卡在這個兩難裏。後來我才慢慢分清,成年人的自願交易、強迫賣淫、人口販運、場所管理和疾病防治攪在一鍋裏談,怎麼談都容易亂。 繞了一圈,我能想到的還是幾件樸素的事:彆強迫人,別控制人身自由,別把未成年人捲進來;有人捱打、被拘禁,應該敢去報警;進這一行也許只是一念之間,想走的時候不該比進來更難。至於成年人的自願交易到底該不該允許,我還是沒有一個漂亮答案。 現行法律裏,賣淫、嫖娼屬於治安違法,組織、強迫、引誘、容留和介紹賣淫則可能構成犯罪。條文寫得很清楚,地面上的人和事卻總是攪在一起。《存在與荒謬》最扎人的地方,就是把那團曖昧的運作方式攤開給人看。 潘綏銘沒有把人當石頭潘綏銘當然關心規模。他定時定點監測,數場所、小姐和客人,估算成交次數、收入與利潤。書裏一些口徑和推算今天未必還能照搬,卻比“某地遍地都是”“小姐輕鬆發財”這類傳聞可靠得多。性研究最容易被誇大和獵奇帶跑,他偏要站在街口,一小時一小時數。 這讓我想到《金賽性學報告》。金賽面對美國人的體面話,先拿訪談和數據問一句:大家實際上做了什麼?潘綏銘也有這種脾氣。區別是金賽畫出人羣的行爲分佈,潘綏銘鑽進具體社區,看行爲怎樣變成一門生意。再到後來讀《性之變》,視野又從地下產業擴展到普通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幾本書連起來,正好是從事實、組織到社會變遷的一條線。 但這本書真正留住我的,不是數字,是他怎麼面對人。 《鄰人之妻》的作者蓋伊·特立斯爲了寫美國性革命,進入按摩院工作,也住進開放性關係社區,甚至親自參與,因此留下大量驚人細節,也惹出很大的研究倫理爭議。潘綏銘選擇了另一條路。他明確反對冒充嫖客,認爲用欺騙換“真實材料”,恰恰暴露調查者的方法無能。他入住社區、一起喫飯聊天、觀察生活,卻儘量不把性交易本身當成進入現場的門票。 當然,我也沒把潘綏銘當成一臺透明攝像機。他會憤怒,會同情,也會使用今天看起來粗糲甚至冒犯的詞。他把某些經營方式叫“封建剝削”,把有些老闆寫得近乎咬牙切齒。可他的立場至少是亮着的:小姐不是供學者研究的奇觀,媽咪也不是犯罪報道里一個扁平的壞女人。 書末有一句我很喜歡:跟他們相處,是普通人與老百姓的交往,“絕不是一個老學究在居高臨下地審視着一堆石頭”。這句話也解釋了我爲什麼會記住那些離婚證、盒飯和捱打的女人。只講個人選擇,貧困和權力就不見了;只講結構壓迫,她們自己的盤算、韌性和那一點點主動性也會消失。潘綏銘最好的時候,兩邊都沒有擦。 存在不等於合理,禁止也不等於消失讀完這本書,我再經過附近那兩家檯球廳,大概還是會多看一眼。以前我先看見幾個年輕女孩,腦子裏就容易往二十年前的舞廳上靠。現在我更想看看這種場所靠什麼掙錢,客人究竟買了什麼服務,誰承擔風險,出了事誰又最容易被推出去。 《存在與荒謬》寫得很大膽。它同情底層,卻沒有把貧窮浪漫化;它鍼砭權力,也沒有把所有問題歸結爲幾個腐敗幹部。它承認慾望和交易存在,同時不停追問這種存在爲什麼總要靠謊言、遮掩和傷害維持。 我原來想用一句很痛快的話收尾:掃黃,是不許百姓點燈。 現在覺得,還得再加半句。荒謬不只是州官放火、百姓不能點燈,也不是“既然禁不住,乾脆都別管”。真正荒謬的是,燈明明亮着,所有人卻必須說自己沒看見;有人靠燈收租、抽成、賣保險,最後被抓、被打、被疾病和羞恥纏住的,還是站在燈下的人。 二十多年前如此,今天只是把燈換成了更柔和的招牌、更私密的房間和手機屏幕。 燈沒有滅。它只是越來越會藏了。
我來爲您搜索潘綏銘的《存在與荒謬》這本書的詳細信息。 根據搜索結果,我爲您詳細整理潘綏銘《存在與荒謬:中國地下"性產業"考察》的核心框架。這是潘綏銘紅燈區研究的奠基之作,1999年出版,開創了"社區考察法"研究性產業的先河。 --- 《存在與荒謬》核心框架 一、基本信息 - 作者:潘綏銘 - 出版:羣言出版社,1999年1月 - 副標題:中國地下"性產業"考察 - 研究時間:1997年 - 研究地點:廣東珠江三角洲B鎮、華南腹地某開發區、湘黔交界某金礦區 - 研究方法:社區考察法、定時定點監測、入住調查、個案訪談 - 書名由來:學生建議,反映"不該存在的事物爲何依舊存在"的悖論 --- 二、核心理論框架(思維導圖主幹) ``` 《存在與荒謬:中國地下"性產業"考察》 │ ├── 1. 研究視角與方法論革命 │ ├── 核心視角:作爲"生活實體"的性交易 │ │ ├── 區分"生活實體"與"官方設定" │ │ ├── 官方設定:基於"嫖客/小姐"二元概念的"嫖娼賣淫" │ │ ├── 生活實體:複雜的人際互動、權力關係、情境建構 │ │ └── 批判:官方設定隱含對"以權謀性"的寬容[^67^] │ │ │ ├── 方法論創新:社區考察法 │ │ ├── 反對"冒充嫖客"的調查方式 │ │ ├── 長期入住(46天追蹤考察) │ │ ├── 定時定點監測統計 │ │ ├── 收集官方資料 │ │ ├── 個案訪談(小姐、媽咪、老闆、嫖客、居民) │ │ └── 社區內分層研究[^70^] │ │ │ └── 術語選擇:爲何用"小姐/客人"而非"賣淫女/嫖客" │ ├── 去除道德審判色彩 │ ├── 還原職業身份中性 │ └── 體現研究者的價值立場 │ ├── 2. 全書結構(三大部分) │ │ │ ├── 序篇:中國地下"性產業"的總體狀況 │ │ ├── 歷史溯源:中國古代爲何不禁娼 │ │ │ ├── 娼妓制度與婚姻家庭制度的共生 │ │ │ ├── 傳統女性的5種宿命 │ │ │ └── 對娼妓業的限制而非禁止 │ │ │ │ │ ├── 現狀分析:什麼叫做"性產業"? │ │ │ ├── 被正式報道查處的人次 │ │ │ ├── 市場預測與規模推算 │ │ │ ├── 連帶產業(餐飲、住宿、交通等) │ │ │ └── 禁娼的成本有多大? │ │ │ │ │ ├── 分層研究 │ │ │ ├── "性產業"經營方向的分層 │ │ │ ├── 賣淫女的分層(檔次、服務類型) │ │ │ ├── 各個層次的賣淫動機 │ │ │ └── 組織者的分層 │ │ │ │ │ └── 方法論說明 │ │ ├── 什麼是"紅燈區"? │ │ ├── 社區考察的內容與方法 │ │ └── 爲什麼不能冒充嫖客? │ │ │ ├── 第一章:"後發外向型"——珠江三角洲B鎮 │ │ ├── 社區背景 │ │ │ ├── 歷史與人口 │ │ │ ├── 工業化過程 │ │ │ └── 第三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 │ │ │ │ ├── "性產業"概況 │ │ │ ├── 發展史:從自發到產業化的過程 │ │ │ ├── 類型分佈:髮廊、歌舞廳、酒店、工廠妹 │ │ │ └── 特色:真假髮廊、健康證制度、拉客場面 │ │ │ │ │ ├── 規模測算:定時定點監測統計 │ │ │ ├── 髮廊監測:營業情況、小姐活動規律 │ │ │ ├── 歌舞廳監測:三陪小姐規模 │ │ │ ├── 酒店監測:入住情況、桑拿按摩管理 │ │ │ └── "工廠妹"傳說與覈實 │ │ │ │ │ ├── 內部管理實例 │ │ │ ├── 老闆的經濟賬(成本收益分析) │ │ │ ├── "媽咪制"的組織管理 │ │ │ └── 媽咪個案研究 │ │ │ │ │ ├── 小姐與客人關係 │ │ │ ├── 小姐概況與分層 │ │ │ ├── 對小姐的殘害(暴力、剝削) │ │ │ ├── 小姐阿ying的個案 │ │ │ ├── 客人與小姐的戀愛 │ │ │ └── 小姐總論:動機、生活、慾望、快樂 │ │ │ │ │ ├── 社區居民反應 │ │ │ ├── "女人變壞就有錢"的誇大估計 │ │ │ ├── 矛盾態度:鄙視、憤怒、寬容、同情 │ │ │ ├── "性產業共榮圈"的形成 │ │ │ └── "理論黑洞"(無法公開討論的困境) │ │ │ │ │ ├── "二奶"問題 │ │ │ ├── 現狀與價格 │ │ │ ├── 被包養的動機 │ │ │ ├── "包二奶"是納妾還是嫖娼? │ │ │ └── 當地婦女的痛恨 │ │ │ │ │ └── 當地禁娼 │ │ ├── 抓誰?誰抓? │ │ └── 宏觀原因分析 │ │ │ ├── 第二章:"路邊伴生型"——華南腹地某開發區 │ │ ├── 社區概況:地理、經濟、人文、官員 │ │ ├── "性產業"歷史沿革 │ │ │ ├── 本地自發時期(創始人故事) │ │ │ ├── "喝湯時期"(依附階段) │ │ │ └── "支柱時期"(產業支柱化) │ │ │ │ │ ├── "紅燈區"分佈與運營 │ │ │ ├── 車站區、"小香港"、"小九龍" │ │ │ ├── 拉客方式:招牌、招客、等客、留客 │ │ │ └── 服務與價格體系 │ │ │ │ │ └── (其他詳細內容) │ │ │ └── 第三章:"本地偶發型"——湘黔交界某金礦區 │ └── (類似結構:社區背景、性產業形態、內部機制) │ └── 3. 核心發現與理論貢獻 ├── 發現一:性產業的"荒謬"存在邏輯 │ ├── 禁娼成本高昂但屢禁不絕 │ ├── 官方打壓下的地下化生存 │ ├── 地方政府的默許與利益共生 │ └── "性產業共榮圈"的經濟依賴[^75^] │ ├── 發現二:小姐羣體的複雜性 │ ├── 不是單純的受害者,有自主選擇 │ ├── 經濟理性:雖非第一選擇,但是"不錯的選擇" │ ├── 職業化的內部管理(媽咪制) │ └── 存在"性快樂"的可能(非完全被迫)[^69^] │ ├── 發現三:分層與流動機制 │ ├── 小姐的垂直流動(檔次升降) │ ├── 水平流動(地域轉移) │ ├── 從髮廊妹到"二奶"的轉化 │ └── 與周邊產業的連帶關係 │ └── 發現四:方法論突破 ├── 社區考察法的創立 ├── "相處調查"的實踐 ├── 反對"獵奇式"調查 └── 爲後續研究奠定基礎(1998-2010年23個紅燈區研究)[^68^] ``` --- 三、核心概念與理論創新 概念1:生活實體 vs 官方設定 維度 生活實體 官方設定 定義 複雜的人際互動、情境建構 法律定義的"嫖娼賣淫" 主體 小姐、客人、媽咪、老闆等多元主體 嫖客與賣淫女二元對立 權力關係 動態協商、存在互惠可能 單向壓迫、違法定性 研究價值 還原真實的社會互動 服務於法律制裁 理論意義 社會學研究對象 法學研究對象 潘綏銘的批判:官方設定隱含對上層人物"以權謀性"的寬容,將"包二奶"視爲"重婚"而非性交易,掩蓋了權力階層的性特權。 概念2:性產業的三種類型 1. 後發外向型(珠江三角洲):旅遊驅動、產業化程度高、管理規範 2. 路邊伴生型(開發區):交通驅動、依附於流動人口、檔次較低 3. 本地偶發型(金礦區):資源驅動、臨時性、野蠻生長 概念3:"性產業共榮圈" - 構成:小姐、老闆、媽咪、嫖客、周邊商戶、地方政府、治安人員 - 機制:經濟利益相互依存,形成默許性產業存在的社會網絡 - 悖論:官方打壓與地方經濟依賴的張力 --- 四、潘綏銘的自我反思與理論發展 潘綏銘後來反思《存在與荒謬》的侷限性: 早期侷限(1997-1999) 後期發展(2000-2010) 只看到小姐的悲情,忽略自主選擇 認識到"雖非第一選擇,但是不錯的選擇" 建構嫖客與小姐的對立 理解雙方的互動與協商 建構小姐與老闆的對立 看到內部管理的複雜性 受階級鬥爭思維影響(不自覺) 發展"主體建構"視角 強調"荒謬"(道德批判色彩) 強調"普通性"(她們與常人無異) 關鍵轉變:從"存在與荒謬"到"生存與體驗"——2000年出版的續篇《生存與體驗:對一個地下"紅燈區"的追蹤考察》體現了這一理論深化。 --- 五、學術價值與歷史地位 1. 開創性:中國第一本系統研究地下性產業的學術著作 2. 方法論:創立"社區考察法",成爲性社會學田野研究的典範 3. 數據基礎:爲後續12年(1998-2010)研究23個紅燈區、訪談1132位小姐奠定基礎 4. 理論影響:提出"生活實體"概念,推動從"科學主義"向"主體建構"的範式轉換 5. 社會意義:打破對性工作者的刻板印象,揭示性產業的經濟邏輯與社會機制 --- 六、核心觀點摘錄 > "不論叫做嫖娼賣淫,還是賣淫嫖娼,這種官方設定裏都隱含着對上層人物的'以權謀性'和'以性謀利(益)'的寬容,而這是不合法理的。" > "我研究的,究竟是性交易這種活動本身,還是那些投入性交易活動的個人?...社會學所應該研究的,則是作爲生活實體的性交易。因爲,生活實體是第一位的、本原的。" > "我越來越發現,都是共性,越來越發現她們都很普通,越來越發現它跟別的行業,她們跟別的人沒有區別了。" 這本書的書名《存在與荒謬》本身就是一個悖論式追問:在嚴禁賣淫嫖娼的制度環境下,性產業爲何"存在"?這種存在本身是"荒謬"的嗎?潘綏銘通過紮實的田野調查,揭示了這一"荒謬"背後的社會邏輯——它不是道德的淪喪,而是特定經濟社會條件下的理性選擇。
凡是被喧囂遮蔽的,必在沉默中生長。人們慣於剷除看得見的草,卻忘了追問滋養它的土壤。表面的潔淨從來不等於內在的秩序,若只將目光鎖在最末端的身影上,便永遠觸不到那根深埋的鏈條。真正的荒謬,不在於現象的頑固,而在於糾偏的手段始終在迴避結構本身。唯有放下道德的傲慢,走進塵埃遍佈的現場,才能看清那些被生計裹挾的靈魂,是如何在制度的縫隙裏,被迫成爲整個系統最無辜的祭品。
越是面對被主流秩序邊緣化,道德化包袱最重的羣體,如何用調查方法進一步深入,以打開他們,建構他們的主體性?這個過程裏又如何避開獵奇和道德綁架的眼光去呈現冷酷的客觀與剋制? 如果把潘教授的調查性方法從“性產業”這個具體對象中抽離出來,它實際上就變成一種針對“被主流秩序道德化的人羣”的調查方法,不僅僅可以是小姐了……這是看這本書個人最受益的地方,另外一方面,很難想象這是八十年代的調查,而要深入性,當然最重要的是基於“平等”,小姐也是人,她們也是真實的存在,她們很多也是農村過來的,這種感受在他的學生丁瑜一本書《她身之慾》特別能體會到,(我反而更欣賞後者女性之間的更多同理),因爲小姐同時也是女兒,母親,妻子或情人,消費者,債務人或者是朋友,如果從這個身份走,自然就多了非常多的眼光,但是實際情況是“小姐”只是她社會身份中的一個切片,卻經常被社會擴張成她的全部人格,這就是污名最厲害的地方,用一個標籤吞掉一個人的其他身份,但是,這裏並不是說因爲她們也是人,所以要同情她們,這種施捨性的救世主眼光其實並不是基於平等,而是隱隱的傲慢 所以,潘教授更想問的是“她們到底是誰,誰有權決定一個人是什麼,而她們走上這條路後,生活又如何?” 這本書最犀利的一個點我認爲就是這種“小姐身份的定義”解釋,如果放在今天,這種解釋依然擲地有聲,這裏有很強的權力邏輯,在許多地方可以看到潘教授對於“上層力量”的暗示,不可謂大膽,也正是政策法律這些主流秩序通過對她們的命名,完成了對其合法性的確認與排斥,在這種命名下,她們作爲個體是不需要有聲音的,她們的痛苦乃至屈辱,包括她的選擇理由都被這塊巨大的標籤徹底蓋住,“違法者”,“道德敗壞者”或“被救贖被整治的對象”,這都是公衆刻板印象了,如果沒有這本書,我想看不到她們本身生存關係網裏的責任與犧牲了,因爲這就是荒謬之處,在遠方的家鄉,她是支撐全家生計,孝順女兒或者能幹姐姐,姐妹圈裏,她是互相扶持的朋友……本身在調查裏也看到她們本身的自我辯白,我不偷不搶,憑靠勞動換錢給家裏蓋房子,我哪裏比那些貪官污吏壞了? 當然有人會問,爲什麼不去廠裏打工,非得幹這個?潘教授也是一樣質疑,看起來體面,但潘教授用大量走訪和調查戳穿這個幻像,改革開放後,這種地方的廠裏打工,一個月就幾百塊錢,而且老闆剝削嚴重,女工地位不穩,這難道不是另外一種尊嚴的剝奪嗎?流水線上的工人那些同樣是在極度廉價地出賣身體和時間,相反,小姐她們有時反而擁有更高的工作時間自主權,不過它很體面而已,而很多選擇進入這一行的女性,背後往往面臨着極其緊迫的家庭經濟危機,這不是幾個月工資能解決的,小姐恰恰是非常真實的選擇,這說法也不是美化這個職業產業,只是說在殘酷的市場中,沒有保障之下的城市農村格局下,底層女性可供出賣的資源極其有限,工廠在剝削她們的青春和身體,性產業也在剝削,一樣,對於她們生存來說,只有哪一種選擇更現實問題,背後的階層壁壘重重,道德的雙標性重重,仔細想想,誰在享受改革紅利?誰在承擔社會代價?那些擁有豐富選擇權的中產階級或知識分子,站着說話不腰疼地要求底層女性去承受工廠的極度剝削以維持所謂的體面,然而下班後,還要私聊她們出來做生意,這裏本身裏面許多調查故事耐人尋味,有的男性就是爲了找廠妹,覺得乾淨也體面,在這個金錢與身體交易的市場背後,纏繞着男權秩序在經濟文化,心理和權力結構上的多重運作,潘教授爲我們剖析好多荒謬的地方,人人都知道,但人人都假裝不知道,掃黃掃半天,最後只是爲了保中私囊,而且只是和老闆合謀,只抓那些不規矩的小姐,老闆從來不交罰款,力量扣押小姐工資,或者說掃黃也是另外對這個產業的升級改革,讓更多洗髮廊小姐去做高級會所,服務更隱蔽,而執法力度加大直接導致小姐失去了場所老闆人身安全防護,在私密空間裏,她們面對嫖客的暴力處於完全無助的境地, ……選擇性執法,建制性僞善,擠壓底層爲了壟斷,上面人真會利用這些小姐…… 整本書是灰色地帶的方法論,堪稱鉅著不爲過,感謝微信讀書上架 節選精彩語錄 “但是,在當前的中國,只要有制度,就會有“貓膩”,就看你幹得高明不高明瞭。這,已經是我們中國人的基本生活常識。 一般來說,老闆在開店之前,首先要審視一下自己有哪些“關係資本”,能打通哪些方面的關節;然後還要衡量一下,上下打點的錢有多少,值不值。不過,由於老闆們對於暴富的期望都很高,所以他們對“關係”也就很捨得下本兒(本錢)。例如前文講述過,A場所的女老闆,雖然有一個幹部“罩着”,但是仍然必須花費大約4000元給別人請客送禮。這佔到她的總投資的8%左右。如果沒有後臺或者後臺不硬,“關係投資”肯定會更多。 至於老闆們花錢辦下來的那些“證”,除了作爲已經交過錢的收據,完全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爲,這些“證”都是在該場所建立之前就辦好的。天知道,一個還不存在的場所的衛生和安全等等,究竟合格不合格。 場所開辦起來以後,老闆就必須不斷地“不忘老朋友,發展新朋友”。一般來說,是否批准你在山上開辦一個場所,是由山下的各機構決定的;但是你的場所是否真的能夠辦下去,卻是由山上的幹部來決定的。因此,你必須“圍住”負責你那個“管片”的幹部,即所謂“縣官不如現管”。” 雖然有不少學者在不斷地訴說着賣淫的真相,但是社會似乎總是喜歡把上層人士裏的買淫說成只不過是風流韻事或者性醜聞,總是不願意把它們跟“下九流”的平民的嫖娼等同起來。結果,在警察局裏充斥着貧寒的“野雞”,卻很少能見到那些“高檔貨”“專用品”或者“性的交際花”。 中國目前也是大抵如此。 這是一種更爲隱蔽的雙重性道德標準。一般人只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懲罰或者加重懲罰那些真正去找“野雞”的上層人士。但是這其實沒有太大的意思,因爲,如果社會上層和富人的各式各樣的買淫活動都不算嫖娼,那麼他們根本就不會犯法。即使我們真的實行“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又能把他們怎麼樣? 這就好比人們常說的:“偷別人一塊錢叫盜竊,偷國家一百萬叫貪污”。這兩者如果在罪行性質上仍然有區別,那麼貪污是永遠無法防止的。所以說,禁娼再徹底,最多也不過是查禁了下層的暗娼與嫖客,卻永遠無法禁止上層裏的買淫與賣淫,反而會使上層裏的狗男們有恃無恐、如魚得水。 在我們中國,還有另一種賣淫和嫖娼,就是“以權謀性”和“以性謀權”。 早在“文革後期”,北方農村和當時的知識青年裏就流傳着一些俗話:“隊長隊長,這炕睡了那炕躺;支書支書,這家進了那家出”;還有:“入黨入黨,炕上一躺”“褲帶鬆一鬆,能頂半月工(分)”。 到了90年代,人們又形容現在的幹部有“新的四項基本原則”:“喫喝基本不動,穿戴基本靠送,工資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碰”。 所有這些說的都是“以權謀性”。這又必然引發“以性謀權”“以性謀利益”和“以性謀實惠”。 這些現象,既不是現金交易,也不是以性交次數或者單位時間來計算價格,顯然都不符合賣淫嫖娼的最後兩個要素。因此,幾乎沒有任何一個有權有勢而又沾花惹草的男人,曾經因此被按照嫖娼來處理,充其量也不過被當作“作風問題”“生活問題”或者“男女關係問題”,受到一些黨紀或者政紀的處分而已。只有那些傻到去社會上找真正的暗娼的男幹部,纔有可能被當作嫖娼來處理。因此有許多男幹部常常嘲笑這樣的人,說他們是“碗裏的肉不喫,偏要去槽裏喫草”。
之前幾個書友爭執性產業合法化的時候,最後雙方各推薦了資料,一方就推薦了這本,我看完了。 沒想到看到這本上架了,另一方推薦的《男公關》,我倒是沒看進去,可能沒想着好好看,所以上次的爭執可能只有我這一個行動。 主要寫的就是上世紀90年代的,距現在也很遠了,對比過去,現在也有一些新變化,比如從事的人階層不止最底層,也不一定是爲了錢。 我覺得這本書讓我更理智和包容的看待小姐了,大概還是拿人當人的狀態。 推薦度是覺得所有人都可以看看這本書的(未成年的話,不清楚……)。
# 讀《存在與荒謬》:一個不存在的行業是怎樣存在的 第一次看到《存在與荒謬》這個書名,我以爲它會是一本討論性、道德或者法律的書。真正讀下來,卻發現潘綏銘關心的其實不是“賣淫是什麼”,而是一個更麻煩的問題:一個在法律和公共話語中被否認、被禁止的行業,爲什麼不僅沒有消失,反而能夠在一些地方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擁有自己的價格、分工、組織方式、勞動力市場和地方秩序?換句話說,他真正研究的不是性,而是“存在”本身——一個不應該存在的東西,到底是怎樣在現實中存在起來的。 這也是我覺得這本書最有價值的地方。它沒有把地下性產業描寫成一個與正常社會隔絕的黑暗世界,反而不斷把它拉回到普通社會的經濟和生活邏輯中去。書裏那些看起來最獵奇的內容,真正有意思的往往不是“某個小姐做了什麼”,而是作者認真記錄的那些數字:一個小鎮爲什麼會有幾十條通往內地的長途汽車線路,一個1200米長的公路兩邊爲什麼可以出現116家各種性服務場所,一家髮廊平均每天到底有多少次成交,一個小姐一個月平均能接多少客。數字一多,“紅燈區”就不再是一個模糊的文化想象,而變成了一種可以觀察的地方經濟。 這種觀察方式也讓很多原本看起來很特殊的東西突然變得普通起來。性產業需要勞動力,所以會出現跨地區招工;需要客戶,所以會形成交通和信息網絡;需要房屋,所以誰掌握經營場所誰就擁有很大的優勢;需要中介,於是出現媽咪、雞頭、薦工;需要規避風險,於是服務會被重新包裝成按摩、陪伴、娛樂。把“性”這個特殊因素暫時拿掉以後,剩下的經營邏輯其實和許多小生意並沒有本質區別。尤其是書裏關於雞頭制的描寫,讓我非常容易聯想到普通的個體經營。雞頭要租房、要拉客、要承擔經營成本,而有些店老闆自己擁有房屋,所以前者很難長期形成穩定的經營優勢。作者後來甚至直接寫到,那些試圖建立“土皇上式”經營方式的雞頭往往很快消失,因爲他們既缺乏資本,又會受到已經形成規模的店老闆排擠。這個邏輯一點都不特殊:開一家小飯館,店面是自己的還是租來的,本來就足以決定很多事情。 真正有意思的,是同樣一種交易,在不同的組織方式下會變成完全不同的東西。 三角洲的媽咪制和另一個開發區的雞頭制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前者那裏,小姐可以坐檯、陪舞、陪聊天,再爭取出臺,性交易只是整個服務過程的一部分;而到了雞頭制的地方,小姐甚至沒有什麼“展示商品”的空間,門廳的主要功能只是收錢,成交之後直接進房間。作者說這裏的小姐“不愛聊天”,我讀到這裏反而突然理解了雞頭爲什麼要在公路邊站幾個小時不停地招手:因爲他經營的商品根本沒有一個正常的“櫥窗”,客戶甚至見不到貨,只能依賴雞頭把人拉進來。一個地方把性服務壓縮成“進去就做,廢話少說”,另一個地方則把它發展成陪伴、聊天、喝酒、唱歌等一系列周邊服務,最終形成的產業結構自然完全不同。 這也讓我覺得,潘綏銘真正厲害的地方不是他掌握了多少“風月場內幕”,而是他一直在追問組織形式。爲什麼有的小姐可以脫離老闆自己“單幹”?爲什麼有的地方要靠媽咪,有的地方卻要靠雞頭?爲什麼有的地方小姐和客人之間會發展出熟客關係,有的地方卻幾乎只有一次性交易?爲什麼性產業會從直接性交服務轉向按摩、陪伴、娛樂等“粉紅色行業”?如果把這些問題抽象一下,其實都是一個問題:當一個市場受到制度約束時,它會怎樣重新組織自己。 因此,書裏那句“推動中國性產業發展的人,既不是高層的政府,也不是基層的商人,而是處於中間的‘父母官’”,在我看來並不只是一個關於地方政府的判斷。它更像是在描述地下市場爲什麼必須依賴某種地方秩序才能形成規模。需求和供給當然是必要條件,但如果地方治理完全不允許它存在,那麼零散交易很難變成一個穩定的產業。反過來,如果地方政府知道、居民知道、警察知道,卻長期維持一種“官不聞”的狀態,產業就有可能逐漸集聚,形成自己的生態。 書裏那個“門挨門、人拉人、狗不理、官不聞”的紅燈區描述,我覺得幾乎是全書最好的社會學材料之一。“門挨門”說明產業已經形成集聚,“人拉人”說明交易已經相當公開,“狗不理”說明它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形成了自己的治安秩序,而“官不聞”則意味着法律和現實之間出現了一層灰色空間。最有意思的是,這種空間並不意味着政府公開支持性產業,而是意味着現實治理和法律文本之間存在一種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距離。 這恰恰是書名裏“荒謬”的地方。 一個東西在法律上不存在,在現實中卻可以擁有自己的街道、店鋪、老闆、小姐、客人、價格、行業規則和勞動力來源。大家都知道它存在,但在正式語言裏又必須假裝它不存在。於是語言本身開始承擔起一種很有意思的功能:小姐是“小姐”,雞頭是“薦工”,性交易可以變成按摩或者陪伴,客人甚至可以被叫作“老公”。這些稱呼並不是簡單的黑話,它們其實是在幫助現實繞開正式制度。 所以讀到這裏,我反而覺得,“地下產業”這個說法有一點誤導性。它並不是躲在社會之外,而是嵌在社會內部,只不過沒有被正式制度承認。它依賴的仍然是普通的交通、住房、勞動力、現金、熟人關係和地方治理。甚至連性產業裏的競爭,都和普通商業競爭非常相似。書裏寫到新興紅燈區搶走了原來開發區的中上等客人,於是原有小姐的價格受到壓力;老闆之間也會形成約定俗成的規矩,防止彼此過度競爭。看到這裏,我甚至覺得,如果不是交易內容特殊,這已經完全可以被當作一本地方商業史來讀。 ## 性究竟賣的是什麼 當然,潘綏銘並沒有因此把一切都還原成經濟學。他一直試圖回答另一個問題:既然性服務能夠提供遠高於普通勞動的收入,爲什麼不是所有女性都去做? 這裏我覺得他的分析很有啓發,但也最容易引起我的懷疑。 作者把問題落到了“勞動的不等價”上。一個打工妹在工廠裏包喫包住,每天也許只能掙三四十元,還要承擔很重的勞動;而性服務可以讓她獲得明顯更高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經濟差價足夠大,就會不斷有人認爲這筆交換值得做。但作者緊接着又意識到,經濟差價本身仍然不足以解釋個體選擇,於是開始討論性關係道德、自信程度、婚姻狀況和情感挫折。 這部分很容易讓人感覺作者已經站到了小姐的立場上。一個女人爲什麼進入這個行業,不再被解釋成“她道德敗壞”,而是被解釋成她面對了一組非常具體的現實條件:收入差距、婚姻失敗、情感挫折、未來預期以及她對自己的判斷。這種解釋當然比道德評價有意義得多,但我覺得作者有時還是太急於從個案中尋找一個完整的心理解釋。 例如書裏會根據一個女人隨身攜帶離婚證這樣的細節,推測她是不是想找對象,是不是還對前夫有感情,是不是把離婚證當成自己過去人生的證明。作者本人也承認這些都只是推測。讀到這裏,我反而會想:也許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這些東西意味着什麼。田野調查最大的誘惑就是,我們看到一個人的行爲之後,總覺得背後一定存在一個可以被解釋的深層原因;但有時候,人只是這麼做了。 相比這些心理分析,我更喜歡作者那些非常笨拙、甚至不夠漂亮的數字。比如某個髮廊一個小姐平均幾天才成交一次,這種數據看起來毫不起眼,卻比“小姐爲什麼賣淫”的宏大解釋更能說明問題。一個人進入這個行業,並不意味着她每天都在高強度地賣淫;一個地方存在很多小姐,也不意味着那裏每天都有巨大的交易量。甚至書裏出現過一種很有意思的情況:成交量並不大,但生意仍然能夠維持。這說明真正決定收入的可能不是簡單的成交次數,而是客單價、包夜、熟客和其他消費。 於是“賣淫”這個詞本身就開始變得不夠用了。 書裏從最直接的性交交易,一直寫到陪舞、陪聊、包夜、二奶。越往上走,性交易和其他關係之間的邊界越模糊。尤其是“二奶”,幾乎直接撞上了婚姻本身的經濟屬性。如果一個女人長期由一個男人供養,兩個人存在穩定的性關係,但同時也共同生活,那麼它究竟是婚外情、包養、妾,還是另一種非正式婚姻?如果兩個人沒有共同的經濟覈算,那麼他們之間究竟是愛情還是金錢交換? 這些問題當然沒有那麼容易回答。 但它至少迫使人重新思考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爲什麼婚姻中的性與經濟交換被認爲是正常的,而婚姻之外的性與經濟交換就可能被定義爲賣淫?也許所謂“賣淫”和“婚姻”之間,並不存在一條天然清晰的邊界,而是社會人爲地劃了一條線,然後又不斷有人試圖跨過這條線。 書裏那個“老公”的細節也特別有意思。一個客人還沒開始交易,就已經被小姐叫作“老公”。表面看這只是行業話術,但如果繼續往下想,它其實說明情感本身也是一種服務。那個男人買到的未必只是性交,也可能是一個晚上有人陪他聊天、撒嬌、把他當成親密關係中的對象。後來那個小姐一句“我要你做老客”,客人馬上把一次性交易改成包夜,我甚至覺得這已經非常接近現代意義上的“情感消費”了:真正增加購買的,未必是性,而是關係的感覺。 所以,如果一定要問性產業到底賣的是什麼,我現在反而覺得很難回答。它賣性,但也賣陪伴、關注、親密、身份感、權力感,甚至賣一種暫時不用面對現實生活的機會。性只是其中最容易被命名的部分。 ## “地下”其實就是現實社會的一部分 這本書還有一個讓我很感興趣的地方,就是它並沒有把女性簡單分成“被迫”和“自願”兩類。 書裏既有明顯的暴力、欺騙、拐賣和強迫,也有大量已經知道工作內容、甚至通過熟人主動進入行業的人。兩種情況同時存在,而且彼此並不矛盾。越來越多外來女性在離開家鄉之前就已經通過熟人知道某個地方“是幹什麼的”,甚至知道去了以後“必須幹什麼”。這意味着性產業已經形成了自己的勞動力信息網絡。 如果只用“被迫”解釋,就解釋不了爲什麼有人主動尋找這種工作;如果只用“自願”解釋,又解釋不了雞頭、控制、暴力和拐賣。 真正的現實顯然比這兩個詞複雜得多。 我覺得這也是今天重新讀這本書時最值得注意的一點。潘綏銘寫作的年代,性產業還是高度依賴物理空間的。公路、長途汽車、髮廊、旅館、歌舞廳、賓館,構成了整個行業的基礎設施。書裏甚至可以通過小姐離家鄉的距離,判斷一個地方的勞動力來源和招募半徑。現在回頭看,這些“150華里”“75公里”之類的數據顯得有些時代感,因爲當年的遷移成本、信息成本和今天完全不同。 但也正因爲如此,這本書反而記錄了一種已經很難復原的社會結構。 那是一個地下產業必須依靠公路和熟人網絡生存的時代。小姐要坐長途車來到這裏,老闆要站在路邊招客,客戶要到某一條街才能找到服務,行業信息依賴已經從業的人口口相傳。整個產業雖然地下,卻高度依賴現實世界的物理基礎設施。 而今天再看,會發現這種結構並不是什麼特殊現象。技術變了,組織方式會跟着變;監管變了,服務形式也會跟着變。作者說“真掃黃”不能簡單消滅性產業,只可能迫使它向周邊服務轉移,這個判斷至少提供了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視角:**地下市場並不會因爲法律禁止就停止尋找新的生存方式。** 這並不意味着監管沒有意義,而是說,市場和制度之間始終存在一種動態博弈。 這可能也是這本書最值得今天繼續討論的地方。 --- 讀完《存在與荒謬》,我最後留下的其實不是關於性產業的某個具體結論,而是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潘綏銘把一個通常被我們想象成“社會邊緣”的東西,硬生生地拉到了社會中心。 你會發現它需要勞動力市場,需要資本,需要房屋,需要交通,需要信息,需要熟人網絡,需要地方治理,需要行業規則;你也會發現,裏面的人並不都是同一種人,動機並不都是同一種動機,關係也並不都是同一種關係。有人被騙,有人被迫,有人主動,有人把它當成短期工作,有人試圖藉此改變自己的生活,有人把它當成長期職業,也有人試圖通過這種關係進入婚姻。 於是,“小姐”“客人”“老闆”“雞頭”“媽咪”“二奶”這些詞,慢慢不再只是某個特殊行業裏的角色,而開始變成一組觀察社會關係的窗口。 這大概就是我理解的“存在與荒謬”。 荒謬並不是說這些人做了什麼不可理解的事情。真正荒謬的是:一個社會可以在法律上宣佈某種東西不存在,卻又在現實中給它留下足夠的空間,讓它發展出完整的經濟結構;可以在道德上把性交易和婚姻截然分開,卻又不斷出現“二奶”“包養”“情人”這樣的灰色關係;可以把小姐定義爲社會邊緣人,卻又讓她們成爲勞動力市場、城市消費和地方經濟的一部分。 最後你會發現,所謂“地下”,從來不是另一個世界。 它就在我們所謂的“正常社會”裏面。 只是我們平時不願意看。
鄙人在某火車站見過拉皮條的掮客,大多是中年男女,半夜被一個男人騎着摩托追了一條街,只爲了讓我去他家住旅館。要不是他說的價比網吧貴我或許就會去了。車站對面有一個廣場,睡着很多人,好一點的在長椅上,更多是在地上。我知道,他們睡不着,但是也沒醒着。周圍全是酒店賓館,甚至有豪華的酒店外也站着掮客,但外地來此的人誰會爲了幾小時的休息而花掉自己用來還鄉的哪怕一百元。而博弈就在這一百元,摩托車免費接送,住宿按小時算,還有沒說明的用以激發幻想的服務。獨行的人很快會被盯上,磨很久很久。他們的語氣會讓人覺得他們在央求你照顧生意,或者是出於困難出來討生活。或許他們真是出來討生活,或許他們真的只是做民宿。但是,討生活的人不該向討生活的人討生活,甚至是無視拒絕的討生活。
社會學之思 《存在與荒謬》著名的社會學研究著作,出自性社會學家潘綏銘教授。本書案例豐富、觀察分析不失人文關懷。作者根據實地考察、走訪收集了很多一手資料,非常珍貴。讀罷醍醐灌頂,也消除了過去對於性產業從業女性的偏見。讀完此書更像是看完了100部倫理片以及100本紀實文學。雖然說研究的是性產業的結構及現狀,但講的更多是社會、時代變遷與人性。社會學的研究離不來人,因爲社會由人創造,同時人也是社會的產物。 性產業這個古老的行業爲什麼屢禁不止? 作者分析到,底層女性辛苦工作一天只能賺到幾十塊錢,而出賣自己一次就能賺到上百元,只要有這種勞動力不等價的情況存在就會有女性願意出賣自己的身體。而女性是否願意賣出自己關鍵就要看她覺得這個差價是不是足以交換她原來所持有的性關係道德。(讀到此處驚覺炒股的賭徒和失足婦女並沒有本質區別,人一旦嚐到了賺快錢的滋味就很難老實賺辛苦錢了。) 如果社會發展到女性不用辛苦悲慘的勞動也能養活自己,那麼他們還願意從事這樣的職業嗎?我們的社會一直以賣身爲恥,卻以嫁給有錢人爲榮。而後者未必就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賣身呢?區別在於後者是一對一服務且締結的婚姻關係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作者的很多觀點我都很認同,比如應該叫“嫖娼賣淫”而不是“賣淫嫖娼”,因爲有了需求才有市場。本書開篇關於古代女子五種命運的論述也非常有意義。一個人對真實歷史瞭解的越多,對於古代生活的浪漫幻想就越是“祛魅”。 值得一提的是作爲社會學家的潘老師文筆也相當好,分享其中一段: “她們在髮廊、歌舞廳、臨時去端盤子的小飯館之間,像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一樣,串來串去地逐食。她們在一週的時間裏,像春秋換季一樣,依次體驗着生意的興衰和人情的冷暖。她們在沒有客人路過的時候,像罐頭裏的魚一樣,一排排地擠坐在狹小的髮廊裏。她們在生意經的要求下,像枯草盼雨一樣,一律把臉朝着門外;隨着客人的來去,變換着嫵媚、木呆和倦怠。老闆們都很會做生意,因此所有的髮廊裏,在門背後都高懸着一臺彩電。這樣,所有的小姐在看電視的時候,都不得不臉朝門外,而且昂頭挺胸的,正好讓客人挑個夠。小姐們呢,就那麼坐着,茫然地觀看着電視裏別人的人生。”只有把底層邊緣女性當人的作者才能寫出這樣生動又不失溫度的文字。 人生的樂趣之一:過去相信的東西被一個個推翻。如果相信某個東西多年,並不能證明這個東西有多正確,也可能說明自身並沒有大的進步。想要多聽聽不一樣的聲音與觀點,可以多閱讀社會學類書籍。三觀不斷地被推翻再重建最後才能形成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
這是一本成書於九十年代的地下產業田野社會調查,即便時時間有些久遠,但書中探討的議題與承載的現實意義依舊沒有過時。從書名便能窺見研究的核心對象:這類地下業態一直被政策法規明令禁止,卻又長久隱祕地存續在社會縫隙之中。站在社會生態的角度來看,存在自有其滋生的土壤,這類業態的興起與演化,是時代條件、地域環境與現實機遇共同作用下的結果。 潘綏銘老師選取了三個差異化極強的樣本展開實地調研:從珠三角B鎮依託外商興起的“後發外向型”業態,到華南腹地開發區依託交通區位形成的“路邊伴生型”業態,再到湘黔交界礦區依託本地資源誕生的“本地偶發型”業態。他實地梳理了三處紅燈區的發展脈絡、地理生存現狀與內部運行機制,清晰展現出這片灰色空間裏,多方參與者相互博弈、磨合,最終形成的本地化生態平衡,也還原了這類地下產業與生俱來的興衰週期性規律。 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不由得想起沈從文的散文《柏子》。文中的水手柏子,既是奔波謀生的勞動者,也是市井風月裏的常客。文字裏充滿最真實的底層生活紋理:有片刻的歡愉與溫暖,也有底色的苦澀與最終的落寞。當初讀完這篇文章時我很悵然,固有的是非道德標準在複雜的生存現實面前無從落腳,更無法簡單評判對錯。 而潘老師的這份社會學調查,恰好解開了我長久以來的困惑。作者拋開片面的道德評判,以科學、全面、多方視角進行客觀分析,讓我讀懂了這套灰色生態真實的存續邏輯與社會意義。道德固然是社會不可或缺的準則,但不是解讀複雜社會現實的唯一標尺。
還是記錄一下,畢竟可能是我看的最後一本潘老師及其師門的作品,對於“性”和“性產業”的興趣在這麼多年傳播學、社會學的學習薰陶中早已消失殆盡。從我個人角度來講,賣淫可以成爲一種個人職業選擇,但絕對不可以成爲一種產業被社會認可和接受。社會制度和結構的暴力,疊加性別劣勢,決定了女性的身體絕對不可以成爲能夠隨意買賣的資本。我在《我在現場》的書評裏就說過,這些所謂走進現場的田野調查可以極大程度激發我們對於這些小姐們的同情心,也許會對造成這些悲劇的社會原因進行反思,但“救風塵”感實在太濃,當然從女性悲劇去探究人性弱點是中國文人社會歷來的歷史傳統,但我已經對這種筋疲力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