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爾蘭]詹姆斯·喬伊斯
少年懷揣朦朧愛戀,盼赴阿拉比集市爲心儀女孩買禮物。集市冷清黯淡,幻想驟然破碎,他在失落中窺見自身虛妄,體會青春理想幻滅的苦澀頓悟。
譯文沒看,偶爾看兩段覺得像機翻,想要文學美感的話得另找經典譯文來讀。但不得不說,喬伊斯的語言是真的美,寫一個暗戀的男孩,撇棄浮誇的修辭,比喻,選擇了以世界在男孩目光裏的呈現這種方式,着重於感官細節,這些細節也不是孤立的,而是主人公內心世界的投影,承載着沒有說出口的情感,物即情感本身。這在文學上確實是革新範式。
小短篇。一般般。 謹以此篇作爲上半年的收官。365計劃,還剩200多,最大的感觸就是,對譯文的要求越來越高了,下半年可能會更多轉向非譯文類作品,或者純經典。
喬伊斯的短篇真的很短,大概十幾分鍾就能讀完。但我讀完後沒有立刻翻頁,而是把最後一句話又讀了一遍:"Gazing up into the darkness I saw myself as a creature driven and derided by vanity; and my eyes burned with anguish and anger." 凝視着那片黑暗,我看見自己是一個被虛榮驅使和嘲弄的生物,我的眼睛因痛苦和憤怒而灼燒。 那一刻,我覺得喬伊斯寫的就是我。 故事太簡單了:一個住在都柏林北街的男孩,暗戀着朋友曼根的姐姐。他每天躲在陰影裏看她出門,心跳加速,喉嚨發緊。他不敢跟她說話,卻在夜裏一遍遍默唸她的名字。"Her name sprang to my lips at moments in strange prayers and praises which I myself did not understand." 她的名字在奇怪的祈禱和讚美中從我脣邊跳出來,連我自己都不明白那些話是什麼意思。他把對她的感情變成了某種宗教式的崇拜,"I imagined that I bore my chalice safely through a throng of foes"——他想象自己像捧着聖盃一樣,在敵羣中安然穿行。 有一天,她終於跟他說話了。她問他要不要去阿拉比——一個市場,她想去但因爲週末要去修道院靜修去不了。男孩激動得幾乎要發抖,他答應了,說會給她帶點東西回來。那一刻,他把去阿拉比這件事變成了一個儀式,一個證明自己愛意的神聖使命。 可那個晚上,男孩在家裏等叔叔回來要錢去集市。等待的時間漫長得可怕。"I hearkened to the ticking of the clock and watched the time pass"。時鐘滴答作響,九點、十點、十一點,叔叔終於醉醺醺地回來了,給了錢,但已經太遲了。男孩衝到阿拉比時,大多數攤販正在收攤。一個賣瓷器的女攤販冷冷地看了他一眼,"not with any interest, but as if she were not speaking to a customer, but to a nuisance"。他站在那裏,發現自己來晚了,發現集市並不如想象中那樣神祕和迷人,發現那個他爲之魂牽夢縈的使命,在別人眼裏根本微不足道。 然後,他看見了。 "The light was out and the upper part of the hall was completely dark." 燈滅了,大廳的上層完全陷入黑暗。他看着黑暗,感到自己的靈魂像在巨大的虛無中墜落。他看清了自己——一個被虛榮驅使和嘲弄的生物,那些關於愛、關於神聖的幻想,全部在黑暗中碎掉了。 我讀到這兒的時候,想起高二暑假的夏令營。在電梯裏,我主動加那個男生的微信,我覺得我們可能在生活中可能會成爲更契合的朋友。我高考剛結束,他寫來長信,說想聽我分享生活。那些字我翻來覆去地讀,每一個字都像是某種承諾。他在高三最緊張的日子裏向我伸出手,我相信他一定是在意我的。就像男孩相信去阿拉比是一件神聖的事,我相信那些長信意味着什麼,相信“我們在彼此心裏是特別的”。我把那些信讀成了一座聖盃,把自己當成了那個捧着它穿過敵羣的人。 可後來呢。高考結束,三週,因爲他上次發消息已經過了四個月,沒有一條消息。我發出去的“高考擇校文檔”像丟進了一口深井,連回聲都沒有。那時候我纔開始慢慢意識到——也許他需要的只是高三那段黑暗裏的一道光,而光滅了,他就走了。他寫那些長信的時候也許是真的,但他的“在意”不足以讓他改變自己的行爲模式。而我呢?我花了很長時間才肯承認,那些被我當作“聖盃”的信,在別人那裏可能只是一封普通的、寫了就忘了的信。我把“去阿拉比”當成了儀式,可他可能根本不知道還有阿拉比這回事。 喬伊斯寫那個男孩站在黑暗裏,眼睛因痛苦和憤怒而灼燒。我理解那種灼燒感——它不是恨那個女孩,也不是恨那個遲歸的叔叔,它是恨自己。恨自己爲什麼投入了那麼多,恨自己爲什麼沒有早點看清。男孩站在空蕩蕩的集市裏,忽然意識到那些關於愛、關於奉獻、關於意義的全部敘事,從頭到尾都是他一個人寫出來的劇本。女孩只是隨口說了一句“你去阿拉比嗎”,他卻用它搭了一整座教堂。 合上書之後,我關掉檯燈,在黑暗裏坐了一會兒。想起書裏另一句話:"I had never spoken to her, except for a few casual words, and yet her name was like a summons to all my foolish blood." 我從未跟她說過話,除了幾句隨意的寒暄,但她的名字像一道召喚,引動了我全身的蠢血。男孩把所有的期待、幻想和自我感動,都押在了一句話、一個名字上。而我們呢?我們這些自以爲清醒的人,不也做過同樣的事嗎? 喬伊斯寫《Araby》時二十九歲。他也在回頭看那個年輕版的自己,帶着一點冷峻的溫柔。他沒有嘲笑那個男孩,只是把那份“看清”的時刻寫了下來——那種眼睛灼燒着痛苦和憤怒的感覺,其實不是關於失去,而是關於看見。看見自己曾經那麼熱烈地跑向一個不會亮起來的房間,而那個奔跑本身,也許就已經是全部的意義了。 那個夏令營的男孩後來再也沒有聯繫過我。我也不再等他的消息了。就像喬伊斯筆下的男孩站在黑暗中,看着阿拉比的燈一盞盞滅掉。阿拉比從來不是關於那個女孩的,它是關於他自己的一次完整旅行——從滿懷期待到徒勞而歸,從幻想建立到幻想破滅。我那段經歷也一樣,它從來不只是關於他的。它是關於我自己的:關於我如何把一個人讀成了一本書,又如何在那本書合上之後,終於學會了用我自己的眼睛去看。 那天晚上,我在日記本上寫:不要害怕你投入過的那些最後沒結果的熱情。它們沒有浪費。它們只是證明了你曾經有能力爲一個念頭跑得氣喘吁吁。重要的是你跑過,而不是那個攤子還亮着燈。然後我躺下來,感覺心裏某個東西被輕輕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