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文康
《兒女英雄傳》是描寫清朝康熙雍正年間的一樁公案。 書中的主人翁十三妹,本名何玉鳳,因父親遭朝廷大員紀獻唐殺害十三妹無處伸冤,只好帶着母親浪跡天涯,學得一身舞藝,欲報血海深仇。途中遇到安驥(字龍媒)與張金鳳,結爲好友。 不料,還來不及爲父親報仇,卻聽說仇家紀獻唐已獲罪遭誅。一場不共戴天之仇告終,經張金鳳與衆人的撮合,十三妹嫁給安驥。十三妹前段仗義行俠,英氣外發。後段嫁做人婦,又顯兒女情態,堪稱兒女英雄之典範。書中一方面暴露官場文化的黑暗,又道盡科舉文化的醜態,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寫實俠義小說。
十三妹她爹被朝廷大員害了,她帶着老孃練了一身武藝,滿天下找仇人。路上救了安驥和張金鳳,正盤算着怎麼下手,消息來了——仇人已死。一腔血仇沒了着落,她最後嫁給了安驥。前半生提刀,後半生持家,她是兒女還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