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蒲松齡
《狼》出自《聊齋志異》卷六,是一組僅有數百字的諷世短章,世稱《狼三則》。 三則皆以屠戶爲主角:第一則寫屠夫傍晚挑肉遇狼,靈機一動把肉掛在樹上,狼死守不肯離去,次日反被肉鉤穿住了上齶,屠夫因一張狼皮發了小財;第二則寫屠夫夜行遇兩狼,先是投骨拖延,又借麥場柴垛反擊;兩隻狼一隻裝睡誘敵、一隻在後鑿洞,前後夾擊,誰知屠夫識破機巧,兩刀先後將其斃命;第三則寫屠夫夜奔窩棚,狼伸爪入棚,屠夫以屠豬之法吹脹狼腹,竟將狼整隻扛回家去。 三則各以小事件各寫一面:第一則嘲人乃至於使狼中計;第二則寫禽獸之「狡黠」終敗於人;第三則寫屠夫之「殘」反成護身之能。三則層層遞進,合起來卻歸一句:一切邪惡與狡詐,不管僞裝何等精妙,到頭來不過是「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蒲松齡借屠夫之刀,寫萬物相欺之相可笑可嘆,運筆凝練、意象鮮明,於簡短的篇幅裏照見人生於世那些形形色色的對手及其慣用的伎倆,教人讀罷掩卷,仍禁不住想要笑出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