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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弗蘭德斯(雙語譯林·壹力文庫) 封面

摩爾·弗蘭德斯(雙語譯林·壹力文庫)

丹尼爾·笛福

1589人在讀
55.7萬字總字數
¥21定價

內容簡介

主人公摩爾·弗蘭德斯並非生來有罪。摩爾善良、真誠,對生活充滿了幻想。摩爾·弗蘭德斯生於新門監獄,母親是盜竊犯,被流放弗吉尼亞。她孩提時期被人收養,但她自小希望自立,用誠實的勞動實現“貴婦人”的樸實理想。可是她很小就做了女僕,在15歲時遭主人家大少爺誘姦,後嫁給小少爺爲婦。此後,她做了12年的妓女,先後嫁過5次,併爲錢財與各種人私通,又做了12年的賊,成了赫赫有名的扒手,最終被捕並像她母親一樣被投入新門監獄,後也被髮配到弗吉尼亞過了八年的流放生活……最後她成爲一個誠實的婦人,過着富裕滿足的生活,並在死前真誠的懺悔自己從前的罪惡生涯。

讀者書評

★★★★★

讀完《摩爾·弗蘭德斯》:我陪一個女人走完了她的一生 讀完或者說聽完本書的時候,心裏像是擱着一塊浸透了海水的老木頭,沉甸甸的,帶着鹹澀的氣息。 讀《摩爾·弗蘭德斯》的過程,就像是在一個陌生女人的身邊坐下來,聽她用最平淡的語氣,講述自己跌宕起伏的一生。她不辯解,不哭訴,就那麼一件一件地說下去——而正是這種不加修飾的坦誠,讓我在讀完後久久說不出話來。 摩爾的故事是從監獄開始的。她母親在監獄裏生下了她,靠懷孕逃過了絞刑架。這個開頭就像一個隱喻:她一出生,就註定要在夾縫裏求生。 小時候的她長得漂亮,這成了她唯一的資本,也成了她一生的詛咒。第一段感情來得太早,早到她還不懂什麼是愛情,就被富家少爺的甜言蜜語和周圍人的誇讚衝昏了頭。那時候的她,與其說是愛上了那個大兒子,不如說是愛上了“被選中”的感覺——一個窮女孩,能在富貴人家被少爺看上,那是多大的虛榮。 可這份虛榮很快就被現實刺破了。當二兒子真心向她求婚時,她才猛地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事。讀到這裏的時候,我心裏說不出的複雜——她不是不知道廉恥,她的道德感還在,只是它醒來得太晚,晚到已經來不及讓她全身而退。 二兒子是真心愛她的。他不計較她沒有妝奩,這在那個年代的英國,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事。可好人不長命,他早早地走了,留下摩爾一個人,重新面對那個對單身女人極度殘酷的世界。 從那以後,她的人生就像一艘沒了錨的船,在男人的海上漂着。她嫁給一個裝闊的商人,陪他揮霍,陪他破產;她嫁給一個船長,後來發現那是自己的親弟弟,嚇得逃回英國;她嫁給一個律師,安穩日子沒過幾天,丈夫又意外死去。 讀到這裏,我已經分不清這到底是她的“墮落”,還是一個女人在那個時代裏掙扎求生的必然。她沒有財產,沒有依靠,沒有可以謀生的正當職業——除了美貌和身體,她一無所有。她一次次嫁人,不是因爲貪心,而是因爲不嫁人就活不下去。那些婚姻,與其說是愛情的歸宿,不如說是她給自己找的一根根浮木。 後來她做過情婦,和有身份的男人廝混;再後來,她淪落成小偷。諷刺的是,她偷東西反而比嫁人更成功——她攢下了一筆錢,甚至有了幾分“事業有成”的感覺。可她沒捨得收手,最終被捕,被判死刑。 那個在監獄裏感化她的牧師,大概是全書裏唯一不帶算計對她好的人。他替她求情,把死刑改成流放。她被押上船,漂洋過海,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在那裏,她遇到了那個騙過她的丈夫,兩個歷盡滄桑的人,居然就這麼攜手走完了後半生。 最後,她回到英國,回到那個她曾逃離的家。母親已經去世,她與親弟弟生的那個孩子——那個曾讓她羞恥、讓她恐懼的孩子——反而成了願意贍養她的人。那個孩子把她母親留下的地分給她,像對待一個真正的親人那樣。 她生過那麼多孩子,和那麼多男人糾纏過,最終陪在她身邊的,卻是這段最不堪的婚姻留下的骨肉。命運這個玩笑,開得太大了。 讀這本書的感覺,不像是看一個故事,更像是陪一個人活了一遍。我跟着她從監獄出發,看着她一次次爬起,一次次跌倒,看着她變得越來越精明,也越來越麻木,看着她從那個會因爲“道德背叛”而痛苦的小姑娘,變成那個偷東西時手不抖的老手。 這是一種可怕的體驗。可怕之處在於,我發現自己漸漸不再審判她了。當她再次騙人的時候,我心裏想的不是“她又墮落了”,而是“她又找到活路了”。這種共情讓我不安——我是不是也被這本書帶壞了? 可後來我想明白了:不是我被帶壞,而是我終於開始理解,所謂的“墮落”,有時候只是一個人在絕境裏,用僅有的東西換明天的早飯。摩爾的罪,很多都是生存逼出來的罪。她沒有坑害過無辜的人,她坑害的大多是和她一樣在泥潭裏打滾的人——甚至,她坑害得最狠的人,是她自己。 她最後開始懺悔,在死亡逼近的時候。但我忍不住想:如果讓她重活一次,在那個沒有妝奩就會餓死的年代,她還能有別的活法嗎? 這本書讓我看到,道德是奢侈品,只有那些有資本活下去的人,纔有資格談論它。摩爾的一生,就像是在告訴我:不要輕易審判一個溺水的人,她抓向每一根浮木的樣子也許不好看,但她只是在拼命讓自己浮出水面。 讀完這本書,在書架裏設置成讀完。可我知道,我大概不會忘記這個叫摩爾·弗蘭德斯的女人。她不是一個值得效仿的榜樣,也不是一個應該唾棄的壞人。她只是一個人,一個在那個容不下她的世界裏,想盡辦法活到最後的人。 而我,有幸陪她走完了這一程。

★★★★★

閱讀這本書給我的感觸還蠻大的 我會驚歎女主旺盛的生命力,也會爲她感到委屈 她做過許多惡劣的事情,人們有權憎惡她,但是也不能忘記她最開始只是想做一個貴婦人。 我會覺得社會制度的不完善或者人們某種程度上的偏見,給女性帶來許多不公甚至毀滅。 她的每一次選擇都是爲了生存,那個時代女性似乎沒有丈夫、沒有朋友就無法生存,這在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但是事實卻是如此。 女性的生存能力在社會系統壓迫下,幾乎爲0 我突然想起之前看到的一句話: 我們在謀人謀事的時候,除了考慮自己有什麼,更多的是外界能給我們的是什麼,一個女人要走出家宅內院,奔向五湖四海,她有魄力、決心、能耐就夠了嗎? 不,還要看時代有什麼,如果時代沒有自由、平等、只有裹腳布,那她有再多東西都走不遠 這本書讓我深刻地意識到,在時代的洪流下,人的脆弱與渺小。 但我也無比堅信,女性有着和女主一樣旺盛的生命力、擁有極強的適應力和學習力,在現有的社會環境下,女性也將會有無數種可能性,小說中的悲劇在現代會被大大降低。 但這本書也讓我警醒,如若依附別人,永遠無法獲得想要的生活呀

★★★★★

從毛姆的《書與你》中來的,這是第一本,中途又穿插看了其他的書。就如毛姆說的,你不必逼自己一定要讀完,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來。 中途對這樣的自述一度感到厭倦,後來又從其他書跳回來,慢慢地反而讀出了樂趣。 我是一個很想從書中受教育,獲得深思的閱讀者,我估計很多類似教育環境出來的都有這個問題。我們常常帶着審視的目光,也認定一本好書哪怕沒有宣傳真善美,也應發人深思,或者有些許金句可供摘錄。我們擅長功利的閱讀。 這本書恰恰截然不同,讀完我對女主人公的印象基本就是“卑鄙之徒”,無論她在描述裏怎樣爲自己矯飾。她在當竊賊那一段,都爲了自身利益,害了很多人。雖然她反覆描述自己內心的掙扎痛苦,但是卻在罪惡之路越走越遠。 這是我一開始的觀感。我想她一定會把慘痛收場。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想這本書就不值得被那麼多大作家推薦了。 當閱讀進行到下半程,我已經沉浸在故事中了。從她的種種盜竊手段,和遇到問題機智脫身的經歷中,獲得了同等的快樂。我希望她能順利逃脫,對她的小手段暗暗讚歎,真是個了不起的女人呀! 多麼自私,爲了避免貧窮施展不同的騙術,前後嫁了那麼多男人,仍然充滿魅力。無論在哪一種困境中都能化險爲夷,這可能不值得讚歎,作者也一直聲明以“警醒後人”來作爲此自述的目的。 但是作爲一個成長過程中在被道德觀念深深教化的讀者來說,我很羨慕,原來怎樣都可以過一生。也許,愛自己才能過的更好。拋開不必要的束縛和框架,好的壞的都是存在的,都會過去的,並不意味着什麼。不要沉溺在過往的過錯中,不要懊悔,不要不滿足。活着,就要活着,不要審判自己。物來則應,過去不留。

★★★☆☆

看了伍爾夫的《普通讀者》,有因爲對笛福的好奇,所以點開了這本書。全篇都是弗蘭德斯的第一人稱,有點像是日記體,沒有描寫什麼社會現狀,更多的就是按照時間線記錄弗蘭德斯的生活。她的母親是名罪犯,因此她出生之後母親就被判流放,她也就成了一個寄養在別人家中的孤兒。弗蘭德斯的生命力和生活能力實在是令人佩服,跟五個丈夫生了十個孩子,靠偷東西都能攢到一大筆錢,最後哪怕被判流放,也還是立刻鑽法律的空子成爲了自由人,最後和她的丈夫一起過上了富裕的生活。雖然她會爲自己的偷竊行爲和其他行爲感到悔恨,但歸根到底,她似乎並沒有付出什麼代價,反而是過得比一般人都要好。 其實比起後半部分弗蘭德斯的歷險,還是更喜歡她在第一次婚姻之前的故事。那時的她對“貴婦人”有自己的理解,她想要靠自己的雙手過上體面的生活,這是她的人生理想,儘管多少被人當成笑料,但她也從爲改變,並確實靠着這份意志,過上了貴婦人的生活。此時的她變現出來一種未被文明束縛過得女性本性,敢於追求,敢於追問,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並且不會輕易受到道德和律法的束縛。她是個自由人。這樣算得上是“劣跡斑斑”的女性形象,在如今的作品中卻是甚少見到,作家總是喜歡塑造一個要麼愚蠢、要麼聰明、要麼純真、要麼放蕩的兩極分化明顯的形象,在此意義上,弗蘭德斯的形象顯然很具有參考價值。 還是要再去看看伍爾夫的評論,這本書到底是好在什麼地方。

★★★★★

丹尼爾·笛福(1660—1731)英國作家,被譽爲“歐洲小說之父”“英國小說之父”和“英國報紙之父”等。1719年出版的小說《魯濱遜漂流記》在世界和中國一直膾炙人口,經久不衰。如伍爾芙所說,“在我們的童年時代,我們都曾經聽別人給我們朗讀過《魯濱孫飄流記》,因此,我們對於笛福和他這部小說的心情,與希臘人對於荷馬的崇敬十分相似。” 1722年出版的《摩爾·弗蘭德斯》是毛姆1940年《書與我》中「英國文學」書單推薦的第一本書。毛姆說,“《摩爾·弗蘭德斯》並不是一本滿紙道德的書,它有點兒雜亂、粗俗又殘酷,但我認爲它具有英國人骨子裏的一種特質——堅韌。” 伍爾夫1919年爲紀念《魯濱孫飄流記》出版兩百週年撰文「論笛福」,文中對笛福及《摩爾·弗蘭德斯》評價很高。她說,“《基督世界》的編輯呼籲“英國的男女兒童”在笛福那座曾被雷電擊壞的墳墓上豎立一塊紀念碑時,在那塊大理石上就銘刻着:紀念《魯濱孫飄流記》的作者。並未提及《摩爾·弗蘭德斯》。” 又說,“在任何一塊紀念碑上,要是它還值得稱爲一塊紀念碑的話,至少應該把《摩爾·弗蘭德斯》和《羅克薩納》的名字和笛福的名字一樣深深地銘刻上去。它們可以與那些爲數不多的、堪稱無可否認的偉大英國小說的著作並列。”(摘自《論小說與小說家(伍爾夫文集)》) 笛福曾經把自己一生中的情景總結成兩行對偶的詩句:“沒有人比我更飽嘗命運的酸甜苦辣,我歷盡滄桑經受了十餘番貧富更迭。”伍爾芙說,寫作《摩爾·弗蘭德斯》之前,笛福曾花了18個月時間,在倫敦新門監獄和小偷、海盜、攔路搶劫犯、僞幣鑄造者交談。…. 並非僅僅因爲笛福理解貧困的沉重壓力,他接觸過這種壓力之下的犧牲者們,那種任憑環境擺佈、被迫想盡各種辦法餬口的人喚起了他的想象力,…(摘自《論小說與小說家(伍爾夫文集)》) 《摩爾·弗蘭德斯》語言樸素通俗,可讀性很強,頗有現實意義。但兒童不宜。 書中最後講述摩爾·弗蘭德斯和她的大盜丈夫僥倖逃過死刑,在改判爲流配到英屬殖民地的經歷中悔過自新,靠智慧和努力使晚年得享天倫之樂和富足幸福的人生。使我不由聯想到澳洲就被人稱囚犯創造的富饒國家,這個過程可能就如同摩爾·弗蘭德斯夫婦後期的人生軌跡具像化。(R254)

★★★☆☆

孤女崎嶇逆襲路 笛福的小說充滿一種宗教的情懷,一種強烈的道德意識,《摩爾.弗蘭德斯》也不例外。這部小說使用一種類似《懺悔錄》的懺悔文體,讓主人公以第一人稱的方式,向我們講述她罪惡的一生。 她是出生於新門監獄的私生女,但被人好心地收養。作爲侍女,卻接受了當時最好的淑女教育。於是,她的“野心”也上了一個檔次:從原本只是想靠女紅自食其力的“貴婦人”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貴婦人”,妄圖嫁給收養她的富家大公子。但大哥像二傳手一樣把她踢給了弟弟,這是她的第一任丈夫,兩人過了平靜愉快的五年(柏蒂姑娘還是對大哥有意啊),弟弟的性格很好,可惜壽命太短。接着她成了寡婦,憑着手裏攥着一些款子,找了個冒牌紳士,一個布衣商滿足了自己的虛榮心,弄得自己人財兩空。輾轉不久,依靠朋友幫忙,引來一個男人求婚,因生活所迫,兩人去了當時的美洲的一塊英國殖民地,那男人的母親在那邊,這本來可以快樂地生活下去了,沒想到聽着這位婆婆早期在英國新門監獄的經歷,她愕然發現這位婆婆居然就是她的生母。於是上演了一出亂倫的故事,不過她在這方面卻始終恪守自己的底線,在隱瞞了真相3年後實在無法忍受內心煎熬而執意離開。故事告一段落,她回到英國,又是生活所迫,做起人家的姘頭。這又是一段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在懸崖前勒馬次數太多而最終衝破了底線,她自己這麼認爲的。被人家甩了以後又看上一個銀行家,“唆使”那位銀行家去和他妻子離婚,當然他妻子所作所爲也很過分。再後來在蘭開夏遇上一男人(後來才知道人家以強盜爲生),演了一齣戲巴望着她能給她帶來財富,結果一場空,但故事後面並非如此,在一起沒多久兩人又分開了。回到前面那位銀行家,他終於離婚成功,娶了她,生活5年時光,因生意失敗鬱積而死,她再度沒有了依靠。 本書比較有趣的部分就在下半部,弗蘭德斯開始了自己的職業生涯——小偷&扒手。她先是小試牛刀,後又遇上一位好老師,一位讓她推心置腹的軍師&朋友,還有一些同道中人。那些繁繁複復令人眼花繚亂的偷術和整個偷的過程,細節之完備,種類之豐富,真是讓人歎爲觀止,更加難以置信的是她的好運氣和臨危不亂的勇氣。其實這和一開始柏蒂姑娘的性格已是大不相同,她描述自己變成一個硬心腸的人,投入了魔鬼的懷抱。終於看到她進了新門監獄——她出生的地方。於是命運畫成了一個圓。如果她就這麼被判死刑,故事終了,那趣味降低了不少。在監獄中,她與那位蘭開夏丈夫自願發配美洲殖民地,與她和她兄弟生的兒子相認、繼承了一筆遺產。加上他們自己的一些努力,最終成爲富裕的人。結尾卻又選擇回英國“贖罪”。 弗蘭德斯,毫無疑問,是個女版的魯濱遜。不是說他們悲慘的命運多麼相似,或者堅韌的精神多麼動人。而是他們身上都有那種嚴肅又荒唐到幾乎逗人發笑的資本家精神。荒島上的魯濱遜對自己那小小一片領地的守衛是多麼執著,圍牆稻草鋪了裏三層外三層,還成天提心吊膽—,魯濱遜燒製了多少陶器,採摘晾曬了多少瓜果糧食,彈藥儲備了多少,在多少處添置了“房產”,都要一筆一筆算個明細寫進書裏,魯濱遜與其說是一個荒島求生的勇士,不如說是一個汲汲以求的種植園主、殖民者、奴隸主和資本家。弗蘭德斯也徹頭徹尾是這種人。她聲稱對丈夫懷有愛情,喜歡生出來的孩子(我也沒有統計到底生了多少個),但是離開每一任丈夫和孩子的時候,其實沒有多少遺憾,而是盤存一下自己還有多少金幣,多少貨物,多少衣飾,甚至是多少美貌和尋歡作樂的精神氣,以及靠着這些資本能如何做好下一筆買賣;就又昂首挺胸,走向另一處容身之地。仔細看看,弗蘭德斯的每一筆投資,回報也都相當豐富。這種隨遇而安“勇敢開拓”的企業家性格,這種儲蓄和擴大生產的強烈動機,不就是資本主義精神嗎?資本主義在英美的快速發展壯大,像是魯濱遜和“柏蒂姑娘”這樣的人是很有貢獻的。 丹尼爾·笛福(1660—1731),英國作家、新聞記者。英國啓蒙時期現實主義小說的奠基人,被譽爲“現代小說之父”。他繼承了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學傳統,作品細節逼真,結構不落斧鑿痕跡,情節雖爲虛構但契合生活,語言清新流暢,親切自然,故事大都由主人公自述,讀來身臨其境之感。1719年,年近60歲的笛福發表了第一部小說《魯濱孫漂流記》,隨即大受歡迎。此後,他還陸續創作了《傑克上校》《摩爾·弗蘭德斯》《魯濱孫的沉思集》等 梁遇春(1906—1932),福建閩侯人,1928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主要是翻譯西方文學作品和寫作散文。主要著作有散文集《春醪集》《淚與笑》等,主要翻譯作品有《英國詩歌選》《草原上》《摩爾?弗蘭德斯》《紅花》《吉姆爺》等。 作者是300年前的人,譯者是100年前的人,雖然故事依然有着現實意義,但語言表達非常平淡,而翻譯的用詞也與現代的語言環境有着很大的差異,初讀時,有點時光倒流的感覺,不過這點也可以是優點。給出一般的最主要原因:我是衝着英語部分,結果英語部分是《弗蘭肯斯坦》(也有譯成《科學怪人》)。

★★★★★

第二章讀到一半了才反應過來主角不是作者,這是笛福寫的😂只能說寫得有點太真實了。 主角提到她出生和小時候的事情完全記不清——這裏寫得好真實,就像是作者寫了一份自己的記憶梳理,然後對照着自己的記憶模糊情況寫下了這幾段。聯想到了剛看的《人物》,第一Part最後一部分在說作者要進行記憶梳理。我也要試着寫一寫這個了,會很有用的樣子。 ——26.8.20 一編 真的是很傳奇的經歷,笛福寫得也太真實了,就像真實發生過的事情一樣。主角的應對和心理轉變都不是按照預定路線走的,該怎樣想怎樣做都是當下主角性格驅使的,非常真實。 主角運氣該怎麼說,確實很好,但沒有金手指的不耐,反而會讓人感到惋惜遺憾。我會想,能逃脫好幾次就是上天給的提醒:該收手了,但主角一直想着“再多點錢”,於是在很普通的一天被抓到送進監獄,這是主角的必然。 後面英文的我沒有看,中文譯本大概是五百頁左右,專心讀的話讀得很快的。不過我拖得很長,收穫的話沒記什麼,讀了個故事而已,不戳不戳。 ——26.9.5 二編

★★★★★

這本書的年代距離我們雖然久遠,但我仍想誠懇地把它推薦給每一位女性。 女主人公摩爾的人生每個階段,都堪稱值得女性借鑑的教本。她謹慎而富有智慧,一生充滿波折坎坷,甚至一度墮落,但正是那份始終未泯的清醒,讓她最終擁有了自己嚮往的生活。 讀完這本書,我能深深體會到:她的人生雖然充滿意外,卻始終在她的掌控之中。 女性無論在什麼時代,大多仍處於弱勢。想要在複雜的環境中生存,除了堅強的意志,更需要理智。"拎得清",纔是對女性最好的詮釋。

★★★★★

毛姆和伍爾夫都推薦的小說,之前真的是隻知道作者的《魯濱孫漂流記》。 篇幅長而且有點囉嗦,是一個老年女性的自傳回憶錄,平鋪敘事,開始特別吸引人,有張力,漸漸的被摩爾的想法和選擇感到不適,也許對於英國,或者全世界的女人而言,嫁人是最好的選擇,而且唯有相對多的錢才能嫁的好一些。於是摩爾開始不斷努力嫁人,由於孤身一人,損失掉很多資產。好不容易遇到一良人,育有兩個孩子,如果正常到老,倒也達成她的目的。奈何丈夫離世,無法供養孩子,送與別人。 年歲漸長,沒有更多嫁人的條件,做起了小偷。很幸運的是錢財逐漸豐厚,而且很幸運沒有像同行一樣被絞刑。保姆,也算是朋友吧,勸其金盆洗手,安心養老。這時卻不是金錢佔其主要地位,偷的快樂,偷的慾望,偷的僥倖,最終見了棺材才懺悔,也僅僅是爲了活下去。 作者對摩爾太過仁慈了,美貌,運氣,好友,讓她得以幸福的善終。最可憐的就是她的孩子們了,與第一個丈夫兩個孩子被祖母收養,與親生哥哥的孩子成爲大齡有財產未婚青年,其他的呢?他們的一生會像她一樣麼? 另,小偷的手法真的好多,瞭解了不少偷盜手段。 女人要有錢,遇到困難,要有堅韌的性格,也許總會峯迴路轉的。但是,歧途還是算了吧。

★★★★★

本來在想,作者要怎麼安排主人公接下來的生活,畢竟第6章結束弗蘭德斯已經70歲了,然後才發現後邊是英文版正文,悻悻然跳到最後標記讀完,記錄一下。 翻開第一頁的時候,我馬上就有要結束閱讀的衝動,不喜歡這種第一人稱的敘事風格,讀起來的感覺就像之前霍桑的《紅字》一樣——索然無味提不起太大的興趣(當然,這隻能代表我自己的看法)。不過,自認爲笛福的《摩爾•弗蘭德斯》還是要比霍桑的《紅字》好看。我也沒想到我會被弗蘭德斯以行竊爲生的那一段經歷吸引,而且認爲這部分故事是笛福在這本書裏的高光時刻。各種騙局的計劃與實施,女主人公一直小心翼翼又精心算計,我懷着期待等着看她設計計謀的成功,也暗自爲她可能的憂患擔心,雖然主人公的選擇是每個好人都該唾棄的。弗蘭德斯的結局顯然已經不錯了,她就像一個自帶光環不該過早死亡的女英雄,雖然經歷並不光榮也不是什麼拯救蒼生的行動,但是爲了自己能活下去的步步籌劃同樣展示着細膩但是震撼的力量,因而她命運的每一筆都是濃墨重彩、平凡更不平凡。幾段婚姻,幾次越軌,幾番折騰,弗蘭德斯最後踏上了和她的母親一樣的流放之路,懲罰好像又不算是懲罰,對她而言,倒更像是垂暮之年的祝福。相比於過往幾十年爲了生存的追求,晚年的贖罪之行將她從渾渾噩噩又慾求不滿的狀態中拯救,卸下了欺騙的手段和虛僞的面具,與流放路上的丈夫一起承擔人生的殘燭幾年,或許餘生不太長了,對於一直顛簸流離的弗蘭德斯來說卻彌足珍貴。 我不知道當時的犯偷竊當以怎樣的標準定罪,只能斗膽猜測主人公最後頗爲美滿的結局是作者對當時犯罪量刑的重新思考和故意冒犯,背後應該恰恰反映了民意與普通人尤其是女性的社會困境。小時候就夢想成爲“貴婦”,弗蘭德斯對“貴婦”的理解其實不是大衆認爲的那種寄食於男人或者自身就無比奢華的女人(這對於她一個在監獄裏出生的人來說不過是供人取樂的談資),而是簡單的衣食自足、獨立自由的女性。數次婚姻對她而言是她爲了成爲“貴婦”積攢實力的被迫妥協,可能千人千感,但這一點恰好觸動了我。在她身上總有一股可以讓我一直感受的到的不可抑制的力量,所以我才感動、共感、同情、崇拜,但我不會是她。命運弄人,多少次她都在那些擺在她面前的選擇中挑中了比較糟糕的選項,可她沒有膽怯、沒有糾結、更沒有事後的後悔與逃避,笛福就是把她塑造成了一個會堅定地承擔選擇結果的角色——她不會多分心去考慮曾經自己的命運截然不同的可能性。 本來對這本書沒抱很大的期待,閱讀過程中真的改觀不少。有機會一定二刷重新理解作者在文中發出的警示女人的聲音。所以弗蘭德斯應該被當作正面人物評價嗎?

書籍信息

作者丹尼爾·笛福
譯者梁遇春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7-01-01
ISBN9787544767286
分類教育學習-外語
格式TXT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