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魔法師》是毛姆早年創作的一個黑暗奇幻故事。一位名叫阿瑟·伯頓的英國名醫在巴黎探訪未婚妻的時候,偶遇了一個精通祕術的魔法師哈多。伯頓終生信奉科學,對各種亂力怪神的學說嗤之以鼻,因而在多個社交場合屢次當衆羞辱哈多。作爲報復,邪惡的魔法師用法術勾引、控制了伯頓的未婚妻,並迅速與她成婚,而他這麼做不僅僅是爲了折磨伯頓,更是爲了實現一個可怕的計劃:犧牲這個女人的生命,完成一個黑暗的法術。最終,伯頓和他的朋友們在魔法師的祖宅中,與他展開了一場生死對決……
沒想到毛姆會寫這麼戲劇性的作品,魔法本身就很玄幻,毛姆利用這個魔法手段去詮釋故事人物的真實性,用魔法控制人物心智,以期提升人物的矛盾關係,達到高潮迭起的效果,阿瑟殺死魔法師的一瞬間,一道光環籠罩在亞瑟身上,處處散發魅力的光芒。其實故事是在映射普通人在面對高高在上的權利面前,你是低頭還是富於挑戰,遵從自己的本心,捍衛自己的尊嚴,反抗一切牛鬼蛇神,追求至高無上的生存方式,纔是正義的選擇。
1956年,也就是這本書出版48年後,毛姆在自傳中承認自己已經完全忘了曾經寫過這本書,甚至忘了寫作經過。但他自己也承認,雖然不像Crowley所誹謗的那樣:這本書抄襲了五部名作,但明顯還是受到了《Trilby》的影響。作爲一部半途而廢的哥特小說,毛姆講故事的能力還是挽救了拉丁式誇張的人物刻畫和各種不明所以的劇情走向。但所有人物或引狼入室或咎由自取的怪異行動,還是會令閱讀過程中的同情心和代入感完全喪失。
我總覺得結尾有了那麼一點侷促,大師,催眠術的內容確實很讓人入迷。
毛姆比較早期的作品,有奇幻元素,但是質量一般,故事梗概似曾相識。
過癮,大師就是大師,毛姆寫的哥特小說真是優秀,炫技之作。很愛看這種大師寫的通俗小說,莫泊桑、巴爾扎克和果戈裏這些天才也寫過類似的,太好看了!
毛姆頗具《六便士》雛形的一部早期小說。男人闖大禍女人遭報應的故事讓我哭笑不得,但是必須要承認它還蠻有意思的,尤其是在故事接近尾聲的部分,人物的聲音很明顯在和作者的謀篇佈局發生對抗,比如蘇茜意識到自己被阿瑟當成了工具人,但卻仍然順從劇情需要繼續行動,又比如阿瑟按理說已經爲了給亡妻復仇變得癲狂,但是他又像是人格分裂一樣冷靜地利用蘇茜,還直接說出「你願意幫助我是因爲你愛我」這種體現作者對人物功能性的設定的臺詞,看到最後只感覺無論是作者也好,還是作者筆下的人物(在作者的操縱下)也好,都在不顧一切地爲了寫完這本書而全力朝前衝刺,人物對於自身理應存在的感情和自身功能性的同時察知,讓這兩種因素之間產生了非常戲劇性的張力,正如瑪格麗特對阿瑟傾訴了一切真相後的猛然驚覺:「你怎麼知道我和你說的這一切不在哈多的意料之中呢?你怎麼知道哈多沒有在暗中監視着現在的我們呢?」存在於低維度的書中人物這種近乎元認知的意識讓敘事出現了明顯的分層,也讓這部看似不成熟的早期小說反倒擁有了一種難以被輕易詬病的獨特風味,或許按照這種邏輯來看,比起奧利弗哈多,毛姆纔是那個真正的「魔法師」。
阿瑟得罪小人,被害家破人亡,好在最後復仇成功,可心愛的人在也回不到身旁!
之前刷視頻有刷到過一個關於俄羅斯人把人體DNA弄到雞蛋裏造生命體的視頻,看得我一愣一愣的,看到這本書後篇直接讓我想到那個視頻,不禁讓我想起一句話——藝術來源於生活。 真真假假誰知道呢?連孔子都說對鬼神的態度是敬而遠之,並沒有徹底否認他們的存在,持保留意見還是比較好。 不過讀了毛姆那麼多書,還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奇幻”的作品,雖然之前有一本《刀鋒》裏那個人也很魔幻,但那位應該算是修行者,主救人,不是這個魔法師這麼實驗作惡害人,總之這本書蠻有趣的。
感覺結局好些坑都沒填上。 哈多最後對瑪格麗特做了什麼?是如何害死她的? 爲什麼哈多會莫名出現在阿瑟房間裏?被掐死後屍體怎麼不見了?靈魂出竅嗎?權當靈魂出竅的話,那不是更不容易被打死,何況他還有魔法? 實驗室裏的生物算是一條挺重要的線,在書本開頭就已經做好了鋪墊,可結尾留了好多問號,這些生物到底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和瑪格麗特有關係嗎?哈多製造它們的目的是什麼?僅僅是想創造新生命? 本書開頭平平無奇,劇情從阿瑟狠揍哈多後,開始一路高漲,神祕緊張的氛圍渲染得不錯,憋着一口氣想看看結局如何收尾,結果總算壞人得惡報,但如前所說,坑沒填完!中間激情澎湃,結尾草草了事,不過癮!
毛姆黑屁阿萊斯特·克勞利之作,當獵奇小說看還是挺有趣的,至少我讀了個開頭,過了兩年撿起來看還清晰地記得情節……以這本小說對神祕學和怪物的描寫來看,毛姆寫克蘇魯肯定得心應手。 看到小說中後段,男主和蘇茜與婚後的哈多夫婦重逢的時候,作爲現代人的我反而覺得哈多夫婦“跟外國人和聲名狼藉的人往來”、“講葷段子”、“打扮豔俗”也算不得什麼死罪,反而是男主這一行上等人古板得很,而且男主不是完美地利用了工具人蘇茜的情感麼……至於甘心情願當工具的蘇茜,跟受不了古板男一心叛逆結果被搞死的瑪格麗特都一樣可憐吧。瑪格麗特是自甘墮落的女神,蘇茜是唾手可得的舔狗,這小說對女性形象塑造這麼糟糕,我理解了爲什麼以前有人跟我說不喜歡毛姆的理由是“厭女”,另外,小說裏其實也反映出了對外國人、精神病人、殘疾人、怪胎、連體人的歧視。